朝任越庵編撰

《傷寒法祖》~ 卷下 (3)

回本書目錄

卷下 (3)

1. 少陽病解第三

少陽處半表半裡。司三焦相火之遊行。仲景特揭口苦咽乾目眩為提綱。是取病機立法矣。夫口咽目三者。臟腑精氣之總竅。與天地之氣相通者也。不可謂之表。又不可謂之裡。是表之入里。里之出表處。正所謂半表半裡也。三者能開能合開之可見。合之不見。恰合為樞之象。

苦幹眩者。皆相火上走空竅而為病。風寒雜症咸有之。所以為少陽一經總綱也。如目赤。兩耳無聞。胸滿而煩。只舉中風一症之半表裡。內經之胸脅痛而耳聾。只舉得熱病一症之半表裡。故提綱不與也。

少陽之表有二。脈弦細。頭痛。發熱。或嘔而發熱者。少陽傷寒也。耳聾。目赤胸滿而煩者。少陽中風也。此少陽風寒之表。而非少陽之半表。陽明風寒之表。亦有麻黃桂枝症。少陽風寒之表。既不得用麻黃桂枝之汗。亦不得用瓜蒂梔豉之吐法。發汗則讝語。吐下則悸而驚。

是少陽之和解。不特在半表而始宜也。少陽初感風寒。惡寒發熱與太陽同。不得為半表。惟寒熱不齊。各相迴避。一往一來。勢各兩分。始得謂之半表耳。往來寒熱。有三義。少陽自受寒邪。陽氣尚少。不能發熱。至五六日。鬱熱內發。始得與寒氣相爭。而往來寒熱一也。或太陽傷寒。

過五六日。陽氣已衰。餘邪未盡。轉屬少陽。而往來寒熱二也。若風為陽邪。少陽為風藏。一中於風。但往來寒熱。不必五六日而始見三也。太陽之身寒。在未發熱時。如已發熱。雖惡寒而身不再寒。陽明之身寒。惡寒衹在初得之一日。至二日則惡寒自罷。便發熱而反惡熱。

惟少陽之寒熱。有往而復來之異。寒來時便身寒。惡寒而不惡熱。熱來時便身熱。惡熱而不惡寒。與太陽之如瘧。發熱惡寒。而不惡熱。陽明之如瘧。潮熱惡熱。而不惡寒者不侔也。蓋太陽為嫩陽。如日初出。寒留於半表者不遽散。熱出於半里者未即舒。故見此象耳。然寒為欲去之寒。

而熱為新熾之熱。寒固為虛寒。而熱亦非實熱。故小柴胡湯治熱。而不治寒。預補其虛而不攻其實也。小柴胡為半表設。而其症皆屬於里。蓋表症既去其半。則病機偏於向里矣。惟往來寒熱一症。尚為表邪未去。故獨以柴胡一味主之。其他悉屬用里藥。凡里症屬陽者。多實熱。

屬陰者多虛寒。而少陽為半里。偏於陽。偏於熱。雖有虛有熱。不盡屬於虛也。仲景又深以裡虛為慮。故於半表未解時。便用人參以固里。寒熱往來。病情見於外。苦喜不欲。病情得於內。看苦喜不欲等字。非真嘔真滿。不能飲食也。

看往來二字。即見有不寒熱時。寒熱往來。胸脅苦滿。是無形之表。心煩喜嘔。默默不欲飲食。是無形之裡。其或胸中煩而不嘔。或渴。或胸中痛。或脅下痞硬。或心下悸。小便不利。或咳者。此七症皆偏於里。惟微熱微寒為在表。皆屬無形。惟脅下痞硬為有形。皆風寒通症。惟脅下痞硬。為少陽總。是氣分為病。非有實熱可據。故皆從半表半裡之治法。

少陽為遊部。其氣遊行三焦。循兩脅。輸腠理。是先天真元之氣。所以謂之正氣。正氣虛。不足以固腠理。邪因腠理之開。得入少陽之部。少陽主膽。為中正之官。正氣雖虛。不容邪氣內犯。必與之相搏。搏而不勝。所以邪結脅下也。往來寒熱。即正邪相爭之象。更實更虛。

所以休作有時。邪實正虛。所以默默不欲飲食。仲景於表症不用人參。此因正邪分爭。正不勝邪。故用之扶元氣。強主以逐寇也。若外有微熱。而不往來寒熱。是風寒之表未解。不可謂之半表。當小發汗。故去人參加桂。心煩與咳。雖逆氣有餘。而正氣未虛。不可益氣。故去人參。

如太陽汗後。身痛而脈沉遲。與下後協熱利。而心下硬。是太陽之半表半裡症也。表雖不解。裡氣已虛。故參桂兼用。是知仲景用參。皆是預保元氣耳。更有脈症不合柴胡者。仍是柴胡症。本論云。傷寒五六日頭汗出。微惡寒。手足冷。心下滿。口不欲食。大便硬。脈細者。

此為陽微結。半在裡。半在表也。脈雖沉緊。不得為少陰者。陰不得有汗。今頭汗出。故可與小柴胡湯。此條是少陽陽明並病。而脈症俱是少陰。五六日又少陰發病之期。若謂陰不得有汗。則少陰亡陽。亦有反汗出者。然亡陽與陰結。其別在大便。亡陽。則咽痛吐利。除陰結則不能食。

而大便又反硬也。亡陽。與陰陽結。其別在汗。亡陽者。衛氣不固。汗出必遍身陽結者。熱邪閉郁。汗衹在頭也。陽結陽微結之別。在食。陽明陽盛。故能食。而大便硬。此為,純陽結。少陽陽微。故不能食而大便硬。此為陽微結。故欲與柴胡湯。必究其病在半表。然微惡寒。

亦可屬少陰。但頭汗出。始可屬少陽。故反覆講明頭汗之義。可與小柴胡而勿疑也。所以然者。少陽為樞。少陰亦為樞。故見症多相似。必於陰陽表裡辨之真。而審之確。始可一劑而瘳。此少陰少陽之疑似症。又柴胡症之變局也。

少陽居人身之半。脅居一身之半。故脅為少陽之樞。而小柴胡為樞機之劑也。岐伯曰。中於脅。則入少陽。此指少陽自病。然太陽之邪。欲轉屬少陽。少陽之邪。欲歸併陽明。皆從脅轉。如傷寒四五日。身熱惡風。頭項強。脅下滿者。是太陽並病。將轉屬少陽之機也。以小柴胡與之。

所以斷太陽之來路。如陽明病發。潮熱大便溏。小便自可。胸脅滿不去者。是少陽陽明並病。此轉屬陽明之路也。以小柴胡與之。所以開陽明之出路。若據次第傳經之說。必陽明始傳少陽。則當大便硬而不當溏。當曰胸脅始滿。不當曰滿不去矣。又陽明病。脅下硬滿。不大便而嘔。

舌上白苔者。此雖已屬陽明。而少陽之症未罷也。蓋少陽之氣。遊行三焦。因脅下之阻隔。令上焦之治節不行。水精不能四布。故舌上有白苔。而嘔。與小柴胡。轉少陽之樞。則上焦氣化始通。津液得下。胃家不實。而大便自輸矣。身濈然而自汗解者。是上焦津液所化。故能開發腠理。

蒸膚澤毛。若霧露之溉。與胃中邪熱薰蒸。而自汗不解者。不同。

東垣云。少陽有不可汗吐下利小便四禁。然柴胡症中口不渴。身有微汗者。仍加桂枝以取汗。下後胸脅滿。微結。小便不利。渴而不嘔。頭汗出。往來寒熱者。用柴胡桂枝甘薑湯汗之。下後胸滿。煩驚。小便不利。讝語。身重者。柴胡龍骨牡蠣湯中。同大黃茯苓以利小便。柴胡症具。

反下之。心下滿而硬痛者。大陷胸湯下之。醫以丸藥下之。而不得利。已而微利。胸脅滿而嘔。日晡潮熱者。小柴胡加芒硝下之。是仲景於小陽經中。以備汗下利小便法也。若吐法。本為陽明初病。胸中實。不得食。不得吐。而設。少陰病。飲食入口即吐。心下兀兀欲吐。復不能吐。

亦是胸中實。當吐之。若水飲蓄於胸中。雖是有形而不可為實。故不可吐。何則。少陽之喜嘔。嘔而發熱。便見中氣之虛。但熱而不實。故用人參以調中氣。上焦得通。津液得下。胃氣因和。故少陽之嘔。與讝語不並見。所以嘔者是少陽本症。讝語是少陽壞症。然本渴而飲水嘔。

與但欲嘔。胸中痛。微溏者。又非柴胡症。是嘔中又當深辨也。按嘔渴雖六經俱有之症。而少陽陽明之病機。在嘔渴中分。渴則轉屬陽明。嘔則仍在少陽。如傷寒嘔多。雖有陽明症。不可攻之。因三焦之不通。病未離少陽也。服柴胡湯已。渴者。屬陽明也。此兩火之併合。病已過少陽也。

夫少陽始病。便見口苦。咽乾。目眩。先已津液告竭矣。故太陽之病。最易轉屬於陽明。所以發汗即胃實而讝語。故小柴胡中。已具或渴之症。方中用參苓甘棗皆生津之品。以預防其渴。服之反渴。是相火熾盛。津液不足以和胃。即轉屬陽明之機也。

少陽妄下後。有二變。實則心下滿而硬痛。為結胸。用大陷胸湯下之。虛則但滿而不痛為痞。用半夏瀉心湯和之。此二症皆從嘔變。因不用柴胡。令上下不通。津液不下耳。

本論云。傷寒中風。有柴胡症。但見一症即是。不必悉具者。言往來寒熱。是柴胡主症。此外兼見胸脅滿硬。心煩喜嘔。及或為諸症中凡有一者。即是半表半裡。故曰嘔而發熱者。小柴胡主之。因柴胡為樞機之劑。風寒不全在表。未全入里者。皆可用。故症不必悉具。而方有加減法也。

然柴胡有疑似症。不可不審。如脅下滿痛。不渴而飲水嘔者。柴胡不中與也。又但欲嘔。腹中痛。微溏者。此非柴胡症。如此詳明。所云但見一症便是者。又當為細辨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