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法祖》~ 卷下 (11)
卷下 (11)
1. 少陽病解第三
蒸膚澤毛,若霧露之溉,與胃中邪熱薰蒸而自汗不解者,不同。
東垣云:少陽有不可汗、吐、下、利小便四禁。然柴胡症中口不渴,身有微汗者,仍加桂枝以取汗。下後胸脅滿、微結、小便不利、渴而不嘔、頭汗出、往來寒熱者,用柴胡桂枝甘薑湯汗之。下後胸滿、煩驚、小便不利、讝語、身重者,柴胡龍骨牡蠣湯中同大黃、茯苓以利小便。柴胡症具,反下之,心下滿而硬痛者,大陷胸湯下之。醫以丸藥下之而不得利,已而微利,胸脅滿而嘔,日晡潮熱者,小柴胡加芒硝下之。是仲景於少陽經中,以備汗、下、利小便法也。若吐法,本為陽明初病,胸中實,不得食、不得吐而設。少陰病,飲食入口即吐,心下兀兀欲吐,復不能吐,亦是胸中實,當吐之。若水飲蓄於胸中,雖是有形而不可為實,故不可吐。何則?少陽之喜嘔,嘔而發熱,便見中氣之虛,但熱而不實,故用人參以調中氣。上焦得通,津液得下,胃氣因和。故少陽之嘔,與讝語不並見。所以嘔者是少陽本症,讝語是少陽壞症。然本渴而飲水嘔,與但欲嘔、胸中痛、微溏者,又非柴胡症。是嘔中又當深辨也。
按,嘔渴雖六經俱有之症,而少陽、陽明之病機,在嘔渴中分。渴則轉屬陽明,嘔則仍在少陽。如傷寒嘔多,雖有陽明症,不可攻之,因三焦之不通,病未離少陽也。服柴胡湯已渴者,屬陽明也。此兩火之併合,病已過少陽也。
夫少陽始病,便見口苦、咽乾、目眩,先已津液告竭矣。故太陽之病,最易轉屬於陽明。所以發汗即胃實而讝語。故小柴胡中,已具或渴之症。方中用參、苓、甘、棗,皆生津之品,以預防其渴。服之反渴,是相火熾盛,津液不足以和胃,即轉屬陽明之機也。
少陽妄下後,有二變:實則心下滿而硬痛為結胸,用大陷胸湯下之;虛則但滿而不痛為痞,用半夏瀉心湯和之。此二症皆從嘔變,因不用柴胡,令上下不通,津液不下耳。
本論云:傷寒中風,有柴胡症,但見一症即是,不必悉具者。言往來寒熱,是柴胡主症。此外兼見胸脅滿硬、心煩喜嘔,及或為諸症中凡有一者,即是半表半裡。故曰:「嘔而發熱者,小柴胡主之。」因柴胡為樞機之劑,風寒不全在表,未全入里者,皆可用。故症不必悉具,而方有加減法也。
然柴胡有疑似症,不可不審。如脅下滿痛、不渴而飲水嘔者,柴胡不中與也。又但欲嘔、腹中痛、微溏者,此非柴胡症。如此詳明,所云「但見一症便是」者,又當為細辨矣。
白話文:
皮膚微微出汗,如同被霧氣露水滋潤一般,這與因胃中邪熱熏蒸而不斷出汗且病情不解的情況是不同的。
李東垣曾指出:少陽病有四種禁忌,即不可發汗、不可催吐、不可攻下、不可利小便。然而,在柴胡證中,若患者口不渴且身上有輕微汗出時,仍可加桂枝以發汗。若攻下後出現胸脅脹滿、輕微結滯、小便不利、口渴但不嘔吐、頭部出汗、忽冷忽熱等症狀,可用柴胡桂枝幹姜湯發汗。若攻下後出現胸滿、煩躁易驚、小便不利、胡言亂語、身體沈重等症狀,則在柴胡龍骨牡蠣湯中加入大黃、茯苓以利小便。柴胡證本應存在,卻誤用攻下法,導致心下脹滿且硬痛的,可用大陷胸湯攻下。若醫生誤用丸藥攻下而未得瀉下,之後僅輕微腹瀉,同時胸脅脹滿且嘔吐、午後潮熱的,可用小柴胡湯加芒硝攻下。由此可知,張仲景在少陽病的治療中,已備有發汗、攻下、利小便等法。
至於催吐法,原是為陽明病初起、胸中有實邪、不能進食、不能自然嘔吐而設。若少陰病患者飲食入口即吐,心下煩悶欲吐又吐不出,也屬於胸中有實邪,當用催吐法。但若水飲停積於胸中,雖有形跡卻非實邪,故不可催吐。為什麼呢?少陽病的特點是容易嘔吐,嘔吐且發熱,說明中氣虛弱,只是有熱而非實邪,因此用人參調和中氣。上焦通暢後,津液得以下行,胃氣因而調和。所以少陽病的嘔吐與胡言亂語不會同時出現。嘔吐是少陽病的本證,胡言亂語則是少陽病的壞證。然而,原本口渴飲水後嘔吐,或僅想嘔吐、胸中疼痛、輕微腹瀉的,又不屬於柴胡證。由此可見,嘔吐的症狀還需深入辨症。
需要注意的是,嘔吐與口渴雖是六經病皆可能出現的症狀,但其病機在少陽與陽明病的區別在於嘔吐與口渴的表現。若出現口渴,則病勢已轉屬陽明;若以嘔吐為主,則仍在少陽。例如,傷寒嘔吐嚴重時,即使有陽明病的症狀,也不可攻下,因為此時三焦不通,病仍在少陽。服用柴胡湯後若出現口渴,則病已轉屬陽明。這是少陽與陽明兩經的火熱合併,病勢已超出少陽的範圍。
少陽病初起時,便會出現口苦、咽乾、目眩,說明津液已開始耗竭。因此,太陽病最容易轉屬陽明。過度發汗會直接導致胃中實熱而胡言亂語。所以小柴胡湯的證候中,已包含可能出現的口渴症狀,方中所用人參、黃芩、甘草、大棗均為生津之品,以預防口渴。若服藥後反而口渴,說明相火熾盛,津液不足以調和胃氣,此時正是病勢轉屬陽明的徵兆。
少陽病誤用攻下法後,可能出現兩種變化:實邪結聚導致心下滿硬疼痛的結胸證,可用大陷胸湯攻下;若虛證僅為脹滿而不痛的痞證,則用半夏瀉心湯調和。這兩種情況皆因誤治導致嘔逆變化,因未用柴胡湯而使上下不通、津液無法下行。
《傷寒論》提到:傷寒或中風患者,只要出現柴胡證中的任一症狀,即可用柴胡湯,不必所有症狀都具備。往來寒熱是柴胡證的主要表現,若同時見胸脅滿硬、心煩喜嘔,或其他任一相關症狀,即屬半表半里證。故雲“嘔吐且發熱者,小柴胡湯主之。”因柴胡湯為調和樞機之方,凡風寒未完全在表或未完全入裡的情況皆可應用。因此,無需所有症狀具備,且處方可隨症加減。
然而,柴胡證也有易混淆的情況,需謹慎辨別。例如,脅下滿痛、不渴但飲水後嘔吐的,不宜用柴胡湯;僅想嘔吐、腹中痛、輕微腹瀉的,亦非柴胡證。由此可知,所謂“見一症便是”的說法,仍需細緻辨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