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法祖》~ 卷上 (14)
卷上 (14)
1. 痓濕異同第六
叔和不為別論。獨取太陽之風濕相傳者。尚遺數條。亦搜採之疏失也。內經曰。身半以上者。風中之也。身半以下者。濕中之也。中陽則溜於經。中陰則溜於腑。又曰陽受風氣。陰受濕氣。故傷於風者。上先受之。傷於濕者。下先受之。皆風濕對言。本論則風濕合言也。風濕相合。
則陰陽相傳。上下內外反病矣。所以身體煩疼。不能轉側。骨節掣痛。不能屈伸。小便不利。大便反快也。內經曰。風濕之傷人也血氣與邪並。客與分腠之間。其勢堅大。故曰實。寒濕之中人也。皮膚不收。肌肉堅緊。營血澀。衛氣去。故曰虛。此又以血家虛實。因風寒而分也。
本論傷寒發汗。寒濕在裡不解。身目為黃。與陽明之熱不得越瘀熱在裡。身體發黃者。當下不當下。亦以寒濕濕熱分虛實矣。內經以風寒濕三氣合而為痹。本論又合風寒濕熱四氣。而名濕痹。當知痹與痓。皆由濕變矣。夫同一濕也。濕去燥極則為痓。久留而著則為痹。痹為實。
痓為虛。痓痹異形。虛實亦殊。固不得妄以痓屬風。亦不得因於濕。而竟視痓為濕矣。痓濕余義。詳內經注。及本論注中。
白話文:
叔和沒有另外討論這個問題,只取用太陽經風濕互相傳染的情況,還遺漏了一些條文,這也是搜集資料的疏失。
《內經》說:「身體上半部發病,是感受風邪;身體下半部發病,是感受濕邪。」如果陽經受到侵犯,邪氣會流竄於經絡;如果陰經受到侵犯,邪氣會流竄於臟腑。又說:「陽氣容易受到風邪侵襲,陰氣容易受到濕邪侵襲。」所以受到風邪侵襲,通常是上半身先發病;受到濕邪侵襲,通常是下半身先發病。這些都是把風和濕分開來講。而這篇論文則是把風和濕合起來講。
風和濕結合在一起,就會造成陰陽互相傳染,導致身體上下內外都出現疾病。所以會身體煩躁疼痛,不能轉動身體,骨頭關節抽痛,不能彎曲伸直,小便不順暢,大便反而很快。
《內經》說:「風濕侵襲人體,會使氣血和邪氣並行,停留在皮膚肌肉的間隙,病勢強大,所以稱為『實』。寒濕侵襲人體,會使皮膚鬆弛不收縮,肌肉緊繃僵硬,營血運行不暢,衛氣虛弱,所以稱為『虛』。」這是從氣血虛實的角度,因為風寒而分出不同的病症。
這篇論文講到傷寒發汗後,如果寒濕在體內沒有消除,就會導致身體和眼睛發黃,這和陽明經有熱,熱邪無法散發,鬱積在體內而導致身體發黃的情況不同,需要區別是否應該使用瀉下的方法治療,也是從寒濕、濕熱的角度,區分虛實。
《內經》認為,風、寒、濕三種邪氣結合在一起會造成痹證。這篇論文又把風、寒、濕、熱四種邪氣結合在一起,稱為濕痹。要知道痹證和痓證,都是因為濕邪變化而來的。同一種濕邪,濕邪退去,燥氣達到極點就會變成痓證,濕邪長期停留在體內就會變成痹證。痹證屬於實證,痓證屬於虛證。痓證和痹證的症狀不同,虛實也有差異。所以不能隨便把痓證歸類為風邪導致,也不能因為有濕邪,就完全把痓證看作是濕邪引起的。關於痓證和濕邪的其他意義,詳細內容可以參考《內經》的註解,以及這篇論文的註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