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八·厥陰篇 (3)
卷八·厥陰篇 (3)
1. 厥陰進退之機九條
今反熱者,知胃氣尚在,非除中之謂矣。而又恐暴熱暫來而復去,仍是胃陽發露之凶徵也。後三日脈之,而其熱仍在,則其能食者,乃為胃陽復振無疑。故期至旦日夜半,其病當愈。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熱少厥多,其病當進;茲復發熱三日,並前六日,亦為九日。
適與厥日相應,故知其旦日夜半,其病當愈。旦日猶明日也。然厥與熱者,陰陽勝負之機,不可偏也。偏於厥則陰勝而礙陽矣;偏於熱則陽勝而礙陰矣。後三日脈之,而脈反加數,熱復不止,則陽氣偏勝,必致傷及營血,而發為癰膿也。
傷寒先厥後發熱,下利必自止;而反汗出,咽中痛者,其喉為痹。發熱無汗,而利必自止;若不止,必便膿血。便膿血者,其喉不痹。
傷寒之邪見於陽者,不必見於陰;見於下者,不必見於上。厥已而熱,下利自止者,陰邪轉而之陽也。設得汗出,其邪必解;而咽中痛者,未盡之熱,厥而上行也。故其喉為痹。發熱無汗者,邪氣鬱而在陽也。雖下利,法當自止;而反不止者,以無汗出,熱仍從里行也。故必便膿血。便膿血者,其喉不痹。邪在下者,則不復在上也。
傷寒熱少厥微,指頭寒,默默不欲食,煩躁數日,小便利色白者,此熱除也。欲得食,其病為愈。若厥而嘔,胸脅煩滿者,其後必便血。
熱少厥微,指頭寒,邪氣自微也。默默不欲食,煩躁,邪欲傳裡也。里受邪而熱,則其小便必不利;雖利,其色必不白。至數日,小便利色白,知其熱已除也。本默默不欲食,忽欲得食,知其胃已和也。熱除胃和,其病則愈。而厥陰之脈,挾胃上膈布脅肋,若其邪不解,淫溢厥陰之位,
則為厥而嘔,為胸脅煩滿也。凡病上行極者,必下行主血;而病為熱,血為熱迫,注泄於下,則其後必便血也。
凡厥者,陰陽氣不相順接,便為厥。厥者,手足逆冷是也。
按經脈,足之三陰三陽,相接於足十趾;手之三陰三陽,相接於手十指。故陰之與陽,常相順接者也。若陽邪內入,陰不能與之相接,而反出於外,則厥。陰邪外盛,陽不能與之相接,而反伏於中,亦厥。是二者,雖有陰陽之分,其為手足逆冷一也。
白話文:
厥陰病進退變化的關鍵有九點:
如果病人反而出現發熱,表示胃氣尚存,這不是「除中」的狀況。但要留意突發的熱度可能短暫出現後又消退,這仍是胃陽外露的危險徵兆。若三天後再把脈,熱度依然存在,且病人能正常進食,就能確定是胃陽恢復的徵兆。因此預期到明天半夜時分,病情應當好轉。這是因為原本發熱六日,手足冰冷反有九日,熱象少而寒象多,通常表示病情加劇;但若再次發熱三日,加上先前六日,同樣累計九日。
此時熱象與寒象的天數正好相等,所以推斷明天半夜病情會好轉。「旦日」即指明日。值得注意的是,寒厥與發熱反映陰陽消長的關係,不能偏頗。偏於寒厥則是陰盛妨礙陽氣;偏於發熱則是陽盛妨礙陰氣。若三日後診脈發現脈搏反而加快,且持續發熱不退,便表示陽氣過盛,必定會損傷營血,導致化膿潰瘍。
傷寒若先出現手足厥冷後發熱,腹瀉自然會停止;但若反而出汗且咽喉疼痛,就會發展成喉痹。若是發熱但無汗,腹瀉理應停止;如果未止,必然會出現便膿血。當出現便膿血時,喉嚨反而不會腫痛。
傷寒病邪顯現在陽分時,未必會影響陰分;出現在下部時,未必影響上部。厥冷停止後發熱且腹瀉自止,是陰邪轉向陽分的表現。假設能出汗,邪氣必然消散;但若咽喉疼痛,表示殘餘熱邪上逆,因此形成喉痹。發熱卻無汗,說明邪氣鬱滯在陽分。此時雖然腹瀉,照理應當自行停止;若仍未止,是因為無汗導致熱邪仍從內發,所以必定便膿血。便膿血時咽喉不腫痛,是因為邪氣集中在下部,不再影響上部。
傷寒若熱象輕微、厥冷程度淺,僅手指發涼,沈默寡言不想進食,煩躁數日後,若小便通暢且顏色清亮,表示熱邪已退。此時若開始有食慾,代表病情好轉。但若出現厥冷伴隨嘔吐,胸脅脹滿煩悶,後續必然會便血。
熱輕微厥冷程度淺、手指發涼,說明邪氣較弱。沈默食慾不振與煩躁,表示邪氣欲傳入裡。若裡受邪熱影響,小便理應不暢;即便通暢,顏色也不會清亮。數日後若小便清利色白,可知熱邪已除。原本沈默不欲食卻突然恢復食慾,顯示胃氣已調和。熱退胃和,病情自然痊癒。但厥陰經脈循行胃部上貫橫膈分布脅肋,若邪氣未徹底消退,蔓延至厥陰所主區域,
就會出現厥冷伴嘔吐、胸脅脹滿等症狀。當病情發展至極點時,必然向下影響血分;由於病因屬熱,熱迫血行下注,後續必然出現便血。
所謂「厥」,是指陰陽之氣不能順暢交接的狀態。具體表現就是手腳逆冷。
根據經脈理論,足部三陰三陽經交接於十根腳趾;手部三陰三陽經交接於十根手指。因此陰陽之氣本應持續順暢交接。若陽邪內侵,陰氣不能正常與之交接而反向外脫離,就會產生厥冷;若陰邪外盛,陽氣不能與之交接而反向內潛伏,也會產生厥冷。這兩種情況雖有陰陽性質的差異,但表現為手腳逆冷的症狀是相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