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八·厥陰篇 (2)
卷八·厥陰篇 (2)
1. 厥陰進退之機九條
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,必發熱。前熱者後必厥,厥深者熱亦深,厥微者熱亦微。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必口傷爛赤。
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,正陰陽邪正交爭互勝之時。或陰受病而厥者,勢必轉而為熱,陰勝而陽爭之也。或陽受病而熱者,甚則亦變而為厥,陽勝而陰被格也。夫陽勝而陰格者,其厥非真寒也,陽陷於中,而陰見於外也。是以熱深者厥亦深,熱微者厥亦微,隨熱之淺深,而為厥之微甚也。
夫病在陽者宜汗,病在裡者宜下。厥者熱深在裡,法當下之,而反發汗,則必口傷爛赤。蓋以蘊隆之熱,而被升浮之氣,不從下出而從上逆故耳。
傷寒病,厥五日,熱亦五日。設六日,當復厥,不厥者自愈。厥終不過五日,以熱五日,故知自愈。
傷寒厥五日,熱亦五日者,陰勝而陽復之也。至六日,陰當復勝而厥。設不厥,則陰退而邪解矣,故自愈。夫厥與熱,陰陽消長之兆也。茲初病至終,其厥不過五日,而厥已而熱,亦得五日,是其復之之數,當其勝之之數,所謂有陽則復,無太過亦無不及,故知其病自愈也。
傷寒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,厥少熱多,其病當愈。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,其後必便膿血。
傷寒厥四日,熱反三日,厥復五日,其病為進,寒多熱少,陽氣退,故為進也。
熱已而厥者,邪氣自表而之裡也。乃厥未已,而熱之日,又多於厥之日,則邪復轉而之表矣,故病當愈。其熱則除,乃四日至七日而不除者,其熱必侵及營中而便膿血,所謂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厥已而熱者,陽氣復而陰邪退也。乃熱未已而復厥,而厥又多於熱之日,則其病為進。
所以然者,寒多熱少,陽氣不振,則陰邪復勝也。要之熱已而厥者,傳經之證,慮其陽邪遞深也;厥已而熱者,直中之證,慮其陽氣不振也。故傳經之厥熱,以邪氣之出入言;直中之厥熱,以陰陽之勝復言。病證則同,而其故有不同如此。學者能辨乎此,則庶幾矣。
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,必自止;見厥複利。
傷寒先厥者,陰先受邪也;後熱者,邪從陰而出陽也。陰受邪而利,及邪出而之陽,故利必自止。設復厥,則邪還入而之陰,故必複利。蓋邪氣在陽則生熱,在陰則為厥與利,自然之道也。
傷寒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,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。食以索餅,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,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後三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期至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熱三日,並前六日,亦為九日,與厥相應,故期至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,而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
傷寒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又下利者,邪氣從陽之陰,而盛於陰也。陰盛則當不能食,而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。中者,胃中之陽氣也;除者,去而盡之也。言胃氣為邪氣所迫,盡情發露,不留余蘊也。不發熱,「不」字當作「若」,謂試以索餅食之,若果胃氣無餘,必不能蒸郁成熱。
白話文:
厥陰進退之機九條
- 傷寒病在一二天到四五天時出現四肢發冷的症狀,之後必定會發熱。先前發熱的,之後必然會四肢發冷;四肢冷的程度越深,表示體內熱邪也越重,四肢冷的程度較輕,熱邪也相對較輕。此時治療應使用瀉下法,如果誤用發汗法,會導致口腔潰爛發紅。
傷寒病在一二天到四五天時,是陰陽邪氣互相交爭的階段。如果陰邪致病出現四肢冰冷,病情會轉為發熱,這是陰勝而陽氣抗爭的表現。如果陽邪致病而發熱,嚴重時也會轉為四肢冰冷,這是陽勝而陰氣被格拒的現象。陽勝而陰氣被格拒的四肢冰冷,並非真正的寒證,而是陽氣內陷、陰氣外現的結果。因此,熱邪越深,四肢冷也越嚴重;熱邪較輕,四肢冷也較輕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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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病在陽分(表證)應發汗,病在裡證應瀉下。四肢冰冷是因熱邪深伏在裡,按理應瀉下,如果誤用發汗法,就會導致口腔潰爛發紅。這是因為鬱熱被升浮的藥力激發,未能從下排出,反而向上衝逆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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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病人若四肢冰冷五天,發熱也五天。假設第六天應再出現四肢冰冷卻未發作,表示病情會自行痊癒。四肢冰冷的時間終究不超過五天,因發熱同樣持續五天,故可預測病情將愈。
四肢冰冷五天後發熱五天,是陰勝而陽氣恢復的徵兆。到第六天,陰邪本應再勝而四肢冰冷,如未發作,表示陰邪已退、病邪解除,故可自愈。四肢冰冷與發熱反映了陰陽消長的情況。從發病到結束,四肢冰冷不超過五天,之後發熱同樣五天,表示陽氣恢復的程度與先前陰邪相當,既不過多也不過少,所以疾病自然痊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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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病人發熱四天,四肢冰冷卻只有三天,接著又發熱四天,屬於四肢冷少發熱多,表示病情將愈。但如果發熱持續四天到七天仍未退,之後可能會出現便膿血的症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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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病人若四肢冰冷四天,發熱僅三天,接著又四肢冷五天,表示病情加重。這是因為寒多熱少,陽氣衰退,疾病惡化的表現。
熱退後再出現四肢冰冷,代表邪氣從表入裡;若四肢冰冷未止,而發熱天數又超過冰冷天數,表示邪氣從裡出表,病情將愈。發熱若持續四到七天不退,熱邪可能深入營血而導致便膿血,即所謂「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」。
- 四肢冰冷後再發熱,是陽氣恢復、陰邪退卻的表現。若熱未退又再四肢冰冷,且冰冷天數超過發熱天數,則病情加重。原因在於寒多熱少,陽氣不振,陰邪再度佔上風。總的來說:
- 熱後再冷的病證屬傳經病變,需警惕陽邪深入。
- 冷後再熱的病證屬直中病變,需注意陽氣不振。
- 傳經病的冷熱變化,主要觀察邪氣出入。
- 直中病的冷熱變化,關鍵在陰陽勝復。
- 傷寒先四肢冰冷後發熱,同時有腹瀉症狀的,腹瀉會自行停止;若再出現四肢冰冷,則腹瀉會復發。
先四肢冰冷是因陰氣先受邪;後發熱表示邪氣由陰出陽。陰受邪時會腹瀉,邪氣出陽後,腹瀉自然停止。若再四肢冰冷,邪氣又由陽入陰,腹瀉必復發。因邪在陽分則生熱,在陰分則生冷與腹瀉,是自然之理。
- 傷寒最初發熱六天,後四肢冰冷九天且腹瀉。這類病人通常無法進食,若竟能進食,需警惕「除中」危機。可試給麵食測試,若食後不發熱(「不」應作「若」解),表示胃氣尚存,病情將愈;但需防範突發暴熱後又快速消退。
三天後再診脈,若熱象持續,預測病人在次日半夜痊癒。原因在於:原先發熱六天,四肢冷九天,後又發熱三天,合計發熱九天,與四肢冷天數相符,故可預期痊癒。反之,若脈搏數而熱不退,表示熱邪過盛,後續可能化膿發瘡。
- 傷寒先發熱六天,後四肢冷九天且腹瀉,是邪氣由陽入陰、陰盛之象。陰盛通常不能進食,若反能吃,恐為「除中」——胃中陽氣幾乎耗盡。可試餵麵食,若胃氣未絕,能消化食物而微微發熱;反之,若毫無熱象,說明胃氣已敗,病危難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