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一·太陽篇上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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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·太陽篇上 (7)

1. 辨傷寒受病陰陽不同一條

病有發熱惡寒者,發於陽也;無熱惡寒者,發於陰也。發於陽者,七日愈;發於陰者,六日愈。以陽數七,陰數六故也。

此條特舉陽經陰經受邪之異,而辨其病狀,及其愈期。發於陽者,病在陽之經也,以寒加陽,陽氣被郁,故發熱而惡寒。發於陰者,病在陰之經也,以陰加陰,無陽可郁,故無熱而但惡寒耳。夫陽受邪者,必陽氣充而邪乃解;陰受病者,必陰氣盛而病始退。七日為陽氣來復之日,六日為陰氣盛滿之候,故其病當愈耳。

然六日七日,亦是概言陰陽病愈之法,大都如此,學者勿泥可也。

白話文:

主題:辨別傷寒受病陰陽不同的論述

內容:

若患病時出現發熱且怕冷的症狀,表示病邪發生在陽經;若沒有發熱而只有怕冷,則是病邪發生在陰經。病發於陽經者,通常七日能痊癒;病發於陰經者,則六日可痊癒。這是因為陽數屬七,陰數屬六的緣故。

這段文字專門指出陽經與陰經受邪的差異,並分析其症狀及康復的時間。病發於陽經者,是寒邪侵犯陽經,陽氣被鬱阻,因此會發熱並怕冷;病發於陰經者,則是陰邪侵犯陰經,沒有陽氣可被鬱阻,所以只會怕冷而不發熱。陽經受邪時,必須陽氣充足,邪氣才能被驅散;陰經受病時,則需陰氣旺盛,病情才會好轉。七日是陽氣恢復的時間,六日是陰氣充盛的階段,因此疾病會在此時痊癒。

不過,這裡提到的六日、七日,僅是概括說明陰陽疾病康復的一般規律,大致如此,學習者不必過於拘泥。

2. 太陽病愈時日及欲解之候與傳經之證六條

太陽病,頭痛。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,針足陽明,使經不傳則愈。

太陽病,頭痛,所謂病發於陽也,法當七日愈。云以上者,該常與變而言之也。行其經盡者,邪行諸經,盡而當解也。設不解,則將從太陽而復入陽明,所謂作再經也。故針足陽明,以引邪外出,邪出則經不傳而愈矣。

蓋傷寒之邪,有在經、在腑、在臟之異。行其經盡者,邪行諸經而未入臟腑之謂。而經脈陰陽相貫,如環無端,是以行陰極而復行陽者有之。若入厥陰之臟,則病深熱極而死耳。其或幸而不死者,則從臟出腑而愈,未聞有作經再傳者也。此條諸註釋俱誤,蓋於經、腑、臟未審耳。

再按內經云:「傷寒一日,巨陽受之」云云。又云:「七日太陽病衰,頭痛少愈」云云。蓋傷寒之邪,有離太陽而入陽明者,有遍傳諸經而猶未離太陽者。此太陽病頭痛,至七日以上自愈,正與內經之旨相合。蓋六日邪遍六經,至七日而太陽先受者,當先解耳。則是所謂行其經盡者,不但未入腑臟,亦並未離太陽,所以當有頭痛。所謂作再經者,七日不愈,而欲至十四日也。針足陽明者,以其經多氣多血,可以任受針石,且離太陽未遠,尤易逐邪外出耳。

太陽病欲解時,從巳至未止。

太陽經為諸陽之長,巳、午、未時為陽中之陽。太陽病解,必從巳至未,所謂陽受病者,必陽氣充而邪乃解也。與發於陽者七日愈同意。

風家表解,而不了了者,十二日愈。

風家表解,邪退而正安矣,而猶不能霍然無患者,邪去未盡故也。十二日,經氣已周,餘邪畢達,故必自愈。欲自解者,必當先煩,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?脈浮,故知汗出解也。

邪氣欲解之候,必先見之於證與脈。若其人自煩而脈浮者,知其邪必將從汗而解。蓋自煩為邪正相爭之候,而脈浮為邪氣外達之徵也。設脈不浮而沉,則雖煩豈能作汗?即汗亦豈得解哉?傷寒一日,太陽受之,脈若靜者,為不傳;頗欲吐,若躁煩,脈數急者,為傳也。

傷寒二三日,陽明、少陽證不見者,為不傳也。

寒氣外入,先中皮膚太陽之經,居三陽之表,故受邪為最先。而邪有微甚,證有緩急,體有強弱,病有傳與不傳之異。邪微者,不能撓乎正,其脈多靜。邪甚者,得與正相爭,其脈則數急,其人則躁煩而頗欲吐。

蓋寒邪稍深,即變而成熱,胃氣惡邪,則逆而欲吐也。然邪既傳經,則必遞見他經之證。傷寒二三日,陽明、少陽受病之時,而不見有身熱、惡熱、口苦、咽乾、目眩等證,則邪氣止在太陽,而不更傳陽明、少陽可知。仲景示人以推測病情之法如此。

白話文:

【太陽病痊癒的時間、好轉徵兆與病情轉變的六條論述】

太陽病若頭痛,到第七日以後自行痊癒的,是因為病邪在太陽經運行完畢而自然消散。若病情可能轉入其他經脈(如陽明經),可用針灸刺激足陽明經的穴位,阻斷病邪傳變,促使痊癒。

太陽病的頭痛屬於「病發於陽」的範疇,按理應在七日內痊癒。「七日以上」的說法,涵蓋一般情況與特殊變化。「病邪運行完畢」指邪氣在太陽經運轉週期結束後自然消散。若未完全消散,邪氣可能從太陽經再傳入陽明經,稱為「再經傳變」,此時針刺足陽明經可引邪外出,阻止繼續傳變而痊癒。

傷寒邪氣可能停留在經脈、腑或臟。所謂「經脈運行完畢」是指邪氣仍在經脈而未深入臟腑。經脈陰陽相互連接,循環不息,因此邪氣可能從陰經再轉回陽經;但若深入厥陰臟,則病情危重甚至致死。少數患者可能從臟轉腑而痊癒,但極少出現「再經傳變」的情況。前人對此的註解多有誤解,主因未釐清邪在經、腑、臟的差異。

《內經》提到傷寒初期由太陽經受邪,七日後太陽病減退,頭痛緩解。邪氣可能離開太陽經傳入陽明經,也可能遍行六經仍未脫離太陽。太陽病頭痛七日後自癒,正符合《內經》「邪氣運行六經後,太陽經先受邪者先解」的理論。此時邪氣不僅未入臟腑,亦未完全脫離太陽經,故仍有頭痛。「再經傳變」指若七日未癒,可能延至十四日。選擇針刺足陽明經,因其氣血旺盛,耐針灸刺激,且距離太陽經近,易驅邪外出。

太陽病好轉的時段是上午9點至下午3點(巳時至未時)。太陽經為諸陽之首,此段時間陽氣最盛,病邪易隨陽氣旺盛而消散。與「病發於陽者七日癒」同理。

風邪表症解除後,若仍感不適,約十二日會完全康復。此時邪氣雖退但未完全清除,需待經氣循環一週(十二日)後,殘餘邪氣徹底排出。病癒前可能先出現煩躁,繼而汗出解病,此可從脈象浮而外散推知。若脈不浮反沈,即使煩躁也無法順利汗解。

傷寒初期邪犯太陽經,若脈象平穩則不傳變;若出現嘔吐、躁動、脈數急等症狀,表示邪氣將傳經。若二三日後未出現陽明(發熱、怕熱)或少陽(口苦、咽乾、頭暈)症狀,說明邪仍停留太陽經,未進一步傳變。張仲景藉此闡明觀察病情演變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