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四·陽明篇下 (3)
卷四·陽明篇下 (3)
1. 陽明可下不可下之辨十五條
陽明病:譫語,發潮熱,脈滑而疾者,小承氣湯主之。因與承氣湯一升,腹中轉失氣者,更服一升;若不轉失氣,勿更與之。明日不大便,脈反微澀者,裡虛也,為難治,不可更與承氣湯也。
譫語發潮熱,胃實之徵也。脈滑而疾,則與滑而實者差異矣。故不與大承氣,而與小承氣也。若服一升而轉失氣者,知有燥屎在胃中,可更服一升;若不轉失氣者,此必初硬後溏,不可更與服之,一如前二條之意也。乃明日不大便,而脈反微澀,則邪氣未去,而正氣先衰;補則礙邪,攻則傷正;故曰難治。便雖未通,豈可更以承氣攻之哉!
得病二三日,脈弱,無太陽柴胡證,煩躁,心下硬。至四五日,雖能食,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,令小安。至六日,與承氣湯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小便少者,雖不能食,但初頭硬,後必溏,未定成硬,攻之必溏。須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,宜大承氣湯。
傷寒能食者,為胃熱而不實;不能食者,為胃熱而實。而胃實之證,小便數者可攻;小便少者則不可攻。得病二三日,脈不浮而弱,而又無太陽柴胡之證,知其病獨在陽明之表也。煩躁心下硬,至四五日不解,則里證復具;故雖能食,亦必以小承氣微和胃氣。
至六日,熱漸成實,當更與大承氣一升,以盡其病也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於法當下,而小便少者,則水穀不分,知其初硬後溏。然雖不能食,亦不可便與攻法。須俟其小便利,屎硬,然後以大承氣與之。夫不大便而津液竭者,不可下;須俟其津液還入胃中,而大便自行。不大便而小便少者,亦不可下。
必俟其津液遍滲水道,而後可與下法。蓋津液已竭而強攻之,則正虛不復;大便未硬而輒攻之,則邪去不盡。學者不可不審,而輕用下藥也。
傷寒不大便六七日,頭痛有熱者,與承氣湯。其小便清者,知不在裡,仍在表也,當鬚髮汗。若頭痛者必衄,宜桂枝湯。
太陽風寒外束,令人頭痛;陽明熱氣上衝,亦令人頭痛。傷寒不大便六七日,頭痛有熱證者,知其熱盛於裡,而氣蒸於上,非風寒在表之謂矣;故可與承氣湯下之。然熱盛於裡者,其小便必短赤;若小便清者,知其熱不在於里,而仍在於表,當以桂枝湯發其汗,而不可以承氣湯攻其里也。
若頭痛不除者,熱留於經,必發鼻衄。宜桂枝湯四字,疑在當鬚髮汗句下。此條從太陽篇中移入。汗出譫語者,以有燥屎在胃中,此為風也,須下之。過經乃可下之;下之若早,語言必亂,以表虛里實故也。下之則愈,宜大承氣湯。
汗出譫語,謂風未去表,而胃已成實也;故曰「有燥屎在胃中」,又曰「此為風也,須下之」。過經乃可下之,見胃實須下;而風未去表,則必過經而後可下。不然,表間邪氣又將入里,胃益增熱,而語言錯亂矣。表虛里實,即表和里病之意;言邪氣入而並於里也。外臺云:「里病表和,下之則愈,汗之則死。」故宜大承氣以下里實。
白話文:
【陽明病可攻下與不可攻下的辨證要點十五條】
- 陽明病症見神志不清、胡言亂語,伴有午後潮熱,脈象滑數有力的,應使用小承氣湯治療。若服藥一升後,腹中排氣(轉失氣),可再服用一升;若無排氣,則不可繼續服用。若次日仍未排便,脈象反而虛弱細澀,表示體內氣血虧虛,此時病情難治,不可再使用承氣湯。
(說明:神志不清與潮熱是胃腸實熱的表現。脈滑數與脈滑實不同,故不選大承氣湯而用小承氣湯。服藥後排氣,說明腸道有燥屎,可續服;無排氣則可能是大便先硬後溏,不宜再服。若次日未排便且脈虛弱,表示正氣已虛,邪未除盡,此時攻下會傷正氣,故稱難治。)
- 患病二三日後,脈象虛弱,無太陽病或柴胡湯證,但見煩躁、心窩部硬滿。至四五日時,雖能進食,仍應少量給予小承氣湯以調和胃氣,緩解症狀。至第六日,可增量至一升。若六七日未排便且小便量少者,即使無法進食,也未必是燥屎,可能大便初硬後溏,此時攻下易致腹瀉。須待小便暢通、大便完全硬結時,才能用大承氣湯攻下。
(說明:能食者多為胃熱未實;不能食者多為胃熱已實。胃實證中,小便頻數者可攻下,小便少者不可。患病初期脈弱且無表證,表示病在陽明經。若心窩硬滿持續至四五日,則裏證已現,此時雖能食,仍須以小承氣湯緩和胃氣。至第六日熱邪漸實,可增量服用。若六七日未排便且小便少,表示水濕未化,大便未全硬,不可急攻。)
- 傷寒患者六七日未排便,伴頭痛、發熱,可用承氣湯;但若小便清長,表示熱邪不在裏而在表,應發汗解表(宜用桂枝湯)。若頭痛持續,可能引發鼻衄。
(說明:頭痛可由太陽表證或陽明裏熱上衝導致。未排便且熱證明顯者,屬裏熱,可用承氣湯;但若小便清,說明熱仍在表,須發汗而非攻下。頭痛不癒可能因熱邪滯留經絡,導致鼻衄。)
- 汗出後出現神志不清,是因腸中有燥屎兼風邪未盡,須待表邪解除後才可攻下(宜大承氣湯)。若過早攻下,可能導致言語錯亂,此為表虛里實之故。
(說明:汗出譫語是表風未除而裏熱已實的表現,須待表邪完全入裏(過經)後再攻下,否則易致表邪內陷、加重裏熱。此時應以通下為主,不可發汗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