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二·太陽篇下 (15)
卷二·太陽篇下 (15)
1. 火逆十條
脈浮,宜以汗解,用火灸之,邪無從出,因火而盛,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,名火逆也。
脈浮者,病在表,不以汗解,而以火攻,肌腠未開,則邪無從出,反因火氣而熱乃盛也。夫陽邪被迫而不去者,則必入而之陰,病從腰以下重而痹者,邪因火迫而在陰也,故曰火逆。
微數之脈,慎不可灸,因火為邪,則為煩逆,追虛逐實,血散脈中,火氣雖微,內攻有力,焦骨傷筋,血難復也。
脈微數者,虛而有熱,是不可以火攻,而反灸之,熱得火氣,相合為邪,則為煩逆。煩逆者,內煩而火逆也。
血被火迫,謂之追虛,熱因火動,謂之逐實。由是血脈散亂而難復,筋骨焦枯而不澤,火之為害何如耶!
脈浮,熱甚,反灸之,此為實,實以虛治,因火而動,必咽燥唾血。
此火邪迫血,而血上行者也。脈浮熱甚,此為表實,古法瀉多用針,補多用灸,醫不知而反灸之,是實以虛治也。兩實相合,迫血妄行,必咽燥而唾血。
太陽病,以火熏之,不得汗,其人必躁,到經不解,必圊血,名為火邪。
此火邪迫血,而血下行者也。太陽表病,用火熏之,而不得汗,則邪無從出,熱氣內攻,必發躁也。六日傳經盡,至七日則病當解,若不解,火邪迫血,下走腸間,則必圊血。圊血、便血也。
太陽傷寒者,加溫針,必驚也。
寒邪在表,不以汗解,而以溫針,心虛熱入,必作驚也。成氏曰:溫針損營血而動心氣。
太陽病中風,以火劫發汗,邪風被火熱,血氣流溢,失其常度,兩陽相熏灼,其身發黃。陽盛則欲衄,陰虛則小便難。陰陽俱虛竭,身體則枯燥,但頭汗出,劑頸而還,腹滿微喘,口乾咽爛,或不大便,久則譫語,甚者至噦,手足躁擾,捻衣摸床。小便利者,其人可治。
風為陽邪,火為陽氣,風火交煽,是為兩陽。陽盛而熱勝為發黃,陽盛則血亡而陰竭,為欲衄,為小便難也。陰陽俱虛竭,非陽既盛而復虛也。盛者,陽邪自盛,虛者,陽氣自虛也。身體枯燥以下,並陰陽虛竭,火氣熏灼之徵,於法不治。乃小便本難而反利,知其陰氣未絕,猶可調之使復也,故曰其人可治。
太陽病,二日,反躁,反熨其背,而大汗出,大熱入胃,胃中水竭,躁煩,必發譫語。十餘日,振慄自下利者,此為欲解也。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,欲小便不得,反嘔,欲失溲,足下惡風,大便硬,小便當數而反不數,反多,大便已,頭卓然而痛,其人足心必熱,穀氣下流故也。
太陽病二日,不應發躁而反躁者,熱氣行於里也。是不可以火攻之,而反熨其背,汗出熱入,胃乾水竭,為躁煩,為譫語。勢有所必至者,至十餘日,火氣漸衰,陰氣復生,忽振慄自下利者,陽得陰而和也,故曰欲解。因原其未得利時,其人從腰以下無汗,欲小便不得者,陽不下通於陰也。
白話文:
《火逆十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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脈象浮起,本應發汗解表,若誤用火灸,邪氣無法排出,反因火氣而加劇熱勢,導致腰部以下沈重麻痺,此稱「火逆」。
(脈浮表示病邪在表,未以汗法驅散卻用火攻,使肌理閉塞,熱邪內陷陰分,故下半身氣血壅滯而痹阻。) -
脈象微數(虛熱之徵),切不可施灸。火熱助長邪氣,引發心煩氣逆,更耗虛損之陰、助實熱之邪,導致血脈散亂。即便火勢微弱,內侵仍會損傷筋骨,耗血難復。
(虛熱體質誤灸,火與熱相結為患,致內熱躁逆;迫血散脈、灼津傷筋,危害極深。) -
脈浮且熱象明顯,屬表實證,反用灸法治療(誤將實證當虛證),火熱迫血上行,必致咽喉乾燥、咳唾血絲。
(表實熱證本該洩熱,誤灸後熱邪壅遏,逼血上溢而咯血。) -
太陽病用火燻蒸卻未得汗,患者煩躁不寧。若病程屆滿未解,熱邪迫血下走腸道,將引發便血,此為「火邪」為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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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傷寒證誤用溫針發汗,會因熱入心虛而引發驚悸。
(寒邪在表當發汗,溫針反傷營血、擾動心氣。) -
太陽中風證以火劫強迫發汗,風邪與火熱相搏,導致氣血紊亂。兩陽相灼則身發黃;熱盛迫血則鼻衄,陰液虧虛則小便困難;若陰陽俱虛,身體枯槁、僅頭部出汗至頸而止,伴腹滿喘促、口乾咽爛,甚則譫語、手足躁動。若小便尚通,提示陰氣未絕,尚可救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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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病傳至第二日出現躁動(里熱徵兆),誤用熱熨背部致大汗,火熱入胃耗竭津液,引發躁煩譫語。若十餘日後忽發寒顫下利,為陰氣恢復、陽熱得和之解病徵兆。
(未下利前,因陽熱壅於上,腰以下無汗、排尿困難;下利後腸道得通,但頭部驟痛,足心轉熱,是陽氣下達之象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