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二·太陽篇下 (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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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·太陽篇下 (14)

1. 誤汗下及吐後諸變脈證十三條

邪氣摶飲內聚而上逆也。內聚者,不能四布;上逆者,無以逮下。夫經脈者,資血液以為用者也。汗吐下後,血液之所存幾何?而復摶結為飲,不能布散諸經,譬如魚之失水,能不為之時時動惕耶?且經脈者,所以綱維一身者也。今既失浸潤於前,又不能長養於後,必將筋膜乾急而攣。

或樞折脛縱而不任地,如內經所云脈痿筋痿之證也。故曰久而成痿。

太陽病吐之。但太陽病當惡寒,今反不惡寒,不欲近衣,此為吐之內煩也。

病在表而吐之,邪氣雖去,胃氣生熱,則為內煩。內煩者,熱從內動而生煩也。

太陽病,過經十餘日,心下溫溫欲吐,而胸中痛,大便反溏,腹微滿,鬱郁微煩。先此時,自極吐下者,與調胃承氣湯;若不爾者,不可與。但欲嘔,胸中痛,微溏者,此非柴胡證,以嘔知極吐下也。

過經者,病過一經,不復在太陽矣。詳見陽明篇中。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者,上氣因吐而逆,不得下降也;與病人慾吐者不同。大便溏而不實者,下氣因下而注,不得上行也;與大便本自溏者不同。設見腹滿,鬱郁微煩,知其熱積在中者猶甚,則必以調胃承氣以盡其邪矣。

邪盡則不特腹中之煩滿釋,即胸中之嘔痛亦除矣。此因勢利導之法也。若不因吐下而致者,則病人慾吐者,與大便自溏者,均有不可下之戒,豈可漫與調胃承氣湯哉?但欲嘔,腹下痛,有似柴胡證,而系在極吐下後,則病在中氣,非柴胡所得而治者矣。所以知其為極吐大下者:

以大便溏而仍復嘔也。不然,病既在下,豈得復行於上哉?

太陽病,三日,已發汗,若吐、若下、若溫針,仍不解者,此為壞病,桂枝不中與也。觀其脈證,知犯何逆,隨證治之。

若、與或同。言或汗、或吐、或下、或溫針,而病仍不解,即為壞病,不必諸法雜投也。壞病者,言為醫藥所壞,其病形脈證不復如初,不可以原法治也。故曰桂枝不中與也。須審其脈證,知犯何逆,而後隨證依法治之。

白話文:

誤汗、誤下及誤吐後的各種變證脈象條文十三則

(一)
邪氣與水飲結聚,向上逆衝。水飲內聚,便無法向四周布散;向上逆衝,則無法下行滋潤。經脈需依靠血液濡養才能發揮作用。經過發汗、催吐、瀉下後,體內殘存的血液還能剩多少?若這些所剩不多的津液又凝結成水飲,無法布散至各條經脈,就如同魚失去水分,怎能不時時驚悸抽動呢?況且經脈是維繫全身的結構,先前已失去津液浸潤,後續又得不到滋養,勢必導致筋膜乾燥拘急而抽搐。

有的甚至會關節僵硬、小腿鬆軟無法站立,正如《內經》所說的「脈痿」「筋痿」之證。因此說:日久便會形成痿症。

(二)
太陽病本應惡寒,若誤用吐法後反而不畏寒,甚至不願穿衣服,這是因誤吐導致體內生熱而煩躁。表證誤用吐法,雖可能祛除表邪,但會傷及胃氣而生內熱,形成「內煩」。所謂內煩,是指熱邪從體內擾動而引發的煩躁不安。

(三)
太陽病病程超過十餘日,出現心下悶脹欲吐、胸中疼痛,卻見大便溏薄、腹部微滿,伴隨鬱悶微煩。若此前曾用過劇烈的吐法或下法,可用調胃承氣湯;若非如此,則不可使用此方。僅有欲嘔、胸中痛、輕微便溏時,這並非柴胡湯證,而是劇烈吐下後損傷中氣所致。

病情已傳變他經,不在太陽範疇(詳見陽明篇)。「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」是因誤吐導致氣機上逆不下;與一般欲吐不同。「大便溏而不實」是因誤下導致氣機下陷不升;也與平素便溏有別。若再見腹滿鬱煩,可知熱邪積聚中焦嚴重,此時需以調胃承氣湯徹底清除邪熱。邪熱清除後,不僅腹中脹滿煩悶解除,連帶胸中嘔痛也會消失,此乃順勢而治之法。

若症狀非因吐下引起,則需遵循「病人欲吐者不可下」「大便溏者忌攻下」的原則,豈能隨意使用調胃承氣湯?至於「欲嘔、下腹疼痛」看似柴胡證,但若發生於劇烈吐下後,實為中氣受損,非柴胡湯所能治。如何判斷是劇烈吐下所致?關鍵在於「便溏卻仍嘔吐」——若病位在下,怎會同時出現上逆症狀?

(四)
太陽病三日內,已用過發汗、催吐、瀉下或溫針等法,病情仍未緩解,則屬「壞病」,不可再投桂枝湯。此時應詳察脈象與症狀,確認誤治所造成的變證,依具體情況對症施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