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二·太陽篇下 (11)
卷二·太陽篇下 (11)
1. 下後諸變證治八條
傷寒八九日。下之。胸滿煩驚。小便不利。譫語。一身盡重。不可轉側者。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傷寒下後。其邪有並歸一處者。如結胸下利諸候是也。有散漫一身者。如此條所云諸證是也。胸滿者。邪痹於上。小便不利者。邪痹於下。煩驚者。邪動於心。譫語者。邪結於胃。此病之在裡者也。一身盡重。不可轉側者。筋脈骨肉。並受其邪。此病之在表者也。夫合表裡上下而為病者。
必兼陰陽合散以為治。方用柴胡、桂枝。以解其外而除身重。龍、蠣、鉛丹。以鎮其內而止煩驚。大黃以和胃氣止譫語。茯苓以泄膀胱利小便。人參、薑、棗。益氣養營衛。以為驅除邪氣之本也。如是表裡虛實。泛應曲當而錯雜之邪。庶幾盡解耳。
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
半夏(二合洗),柴胡(四兩),人參,龍骨,鉛丹,牡蠣(熬),茯苓,桂枝,生薑(各一兩半),大棗(六枚)大黃(二兩)
上十一味。以水八升。煮取四升。納大黃。切如棋子。更煮一二沸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得病六七日。脈遲浮弱。惡風寒。手足溫。醫二三下之。不能食。而脅下滿痛。面目及身黃。頸項強。小便難者。與柴胡湯。後必下重。本渴而飲水嘔者。柴胡湯不中與也。食谷者噦。
病六七日。脈浮不去。惡風寒不除。其邪猶在表也。醫反二三下之。胃氣重傷。邪氣入里。則不能食而脅下滿痛。且面目及身黃。頸項強。小便難。所以然者。其人脈遲弱而不數。手足溫而不熱。為太陰本自有濕。而熱又入之。相得不解。交蒸互郁。而面目身體悉黃矣。頸項強者。
濕痹於上也。脅下滿痛者。濕聚於中也。小便難者。濕不下走也。皆與熱相得之故也。醫以其脅下滿痛。與柴胡湯以解其邪。後必下重者。邪外解而濕下行。將欲作利也。設熱濕併除。則汗液俱通而愈矣。何至下重哉。本渴而飲水嘔者。金匱所謂先渴卻嘔者。為水停心下。此屬飲家也。
飲在心下。則食谷必噦。所謂諸嘔吐。谷不得下者。小半夏湯主之是也。豈小柴胡所能治哉。
本以下之。故心下痞。與瀉心湯。痞不解。其人渴而口燥煩。小便不利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下後成痞。與瀉心湯。於法為當矣。乃痞不解。而其人口燥煩渴。小便不利者。此非痞也。乃熱邪與水蓄而不行也。水蓄不行。則土失其潤而口燥煩渴。下迷其道而小便不利。瀉心湯不中與矣。五苓散散水泄熱。使小便利。則痞與煩渴俱止耳。
下後。不可更行桂枝湯。汗出而喘。無大熱者。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
此與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條大同。雖汗下不同。其為邪入肺中則一。故其治亦同。
白話文:
[下後諸變證治八條]
第一條
傷寒八九天後,誤用瀉下法,導致患者胸悶、煩躁驚悸、小便不通、胡言亂語,全身沈重難以轉動者,適用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治療。
誤下後,病邪可能集中於一處(如結胸或腹瀉等症),也可能散佈全身(如本條所述症狀)。
- 胸悶:邪氣阻塞上焦。
- 小便不利:邪氣阻滓下焦。
- 煩驚:邪氣擾動心神。
- 譫語:邪氣滯留胃腑。此為裡證。
- 全身沈重難轉側:邪氣侵襲筋脈骨肉。此為表證。
此病表裡上下皆受邪,治療需兼顧陰陽與散邪。
方中:
- 柴胡、桂枝:解表邪、緩解身重。
- 龍骨、牡蠣、鉛丹:鎮內安神、止煩驚。
- 大黃:調和胃氣、止譫語。
- 茯苓:利膀胱、通小便。
- 人參、生薑、大棗:補氣養營衛,為驅邪之本。
如此調理,表裡虛實兼備,複雜病邪方可解除。
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
半夏(二合,洗)、柴胡(四兩)、人參、龍骨、鉛丹、牡蠣(熬)、茯苓、桂枝、生薑(各一兩半)、大棗(六枚)、大黃(二兩)。
以水八升煮至四升,加入切塊的大黃,再煮一兩沸,去渣後溫服一升。
第二條
患病六七天,脈象遲浮弱,畏風寒,手足溫熱。醫生多次誤用瀉下法後,患者無法進食,脅下脹滿疼痛,面目及全身發黃,頸項僵硬,小便困難。若此時用柴胡湯,服後會加重大便後重感;若原本口渴卻喝水即嘔吐者,則不宜用柴胡湯,進食後可能引發呃逆。
此病因脈浮、惡風寒未除,顯示邪仍在表,誤用下法則傷胃氣,邪入裡導致:
- 脅滿痛、身黃:太陰原有濕邪,熱邪再入,濕熱鬱蒸。
- 頸項僵:濕邪痹阻上部。
- 小便難:濕邪未下洩。
誤用柴胡湯解脅痛後,濕邪下迫將致腹瀉(後重)。若本有口渴飲水則嘔,屬水飲停心下,進食易噦(呃逆),非柴胡湯所宜,應用小半夏湯。
第三條
誤下後心下痞滿,服用瀉心湯未解,且口渴煩躁、小便不利者,宜用五苓散。
下後成痞用瀉心湯本屬正治,但若痞滿不消,反增燥渴、小便不利,乃熱邪與水濕互結,水停中焦致津不上承而燥渴,下焦受阻而小便不利。此非單純痞證,五苓散可利水洩熱,小便通則諸症自消。
第四條
誤下後不可再用桂枝湯。若出現汗出、喘促而無高熱者,可用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
此條與「汗後不可再用桂枝湯」之理相似,雖起因不同(汗或下),但邪入肺中導致喘症相同,故治法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