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二·太陽篇下 (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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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·太陽篇下 (9)

1. 下利脈證五條

必為下利不止。若利止。必作結胸者。寒邪從陽之化。而上結於陽位也。若未止。四日復下之者。寒已變熱。轉為協熱下利。故須復下。以盡其邪。所謂在下者。引而竭之也。總之。寒邪中人。久必變熱。而邪不上結。勢必下注。仲景反復詳論。所以詔示後人者深矣。

傷寒服湯藥。下利不止。心下痞硬。服瀉心湯已。復以他藥下之。利不止。醫以理中與之。利益甚。理中者。理中焦。此利在下焦。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。複利不止者。當利其小便。

湯藥亦下藥也。下後下利痞硬。瀉心湯是已。而復以他藥下之。以虛益虛。邪氣雖去。下焦不約。利無止期。故不宜參、朮、薑、草之安中。而宜赤脂、禹糧之固下也。乃服之而利猶不止。則是下焦分注之所清濁不別故也。故當利其小便。

赤石脂禹餘糧湯方

赤石脂(一斤碎),禹餘糧(一斤碎)

上二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溫三服。

白話文:

[下利脈證五條]

必定會導致腹瀉不止。如果腹瀉停止,必然會形成結胸症狀。這是因為寒邪轉化為陽熱之氣,向上凝結在陽位所致。如果腹瀉未止,四天後再次瀉下,表示寒邪已轉化為熱邪,變成協熱下利的症狀,因此需要再次瀉下以徹底清除邪氣。這就是所謂「在下者,引而竭之」的道理。總之,寒邪侵襲人體,日久必然化熱,若邪氣不向上凝結,勢必向下流注。仲景反覆詳細論述這點,對後人的啟示十分深刻。

傷寒患者服用湯藥後,出現腹瀉不止、心下痞硬的症狀。服用瀉心湯後,又用其他瀉下藥物治療,導致腹瀉仍不止。醫生給予理中湯治療後,腹瀉反而更嚴重。理中湯的作用是調理中焦,但此腹瀉的根源在下焦,應以赤石脂禹餘糧湯為主治療。若服用後仍腹瀉不止,則應使用利小便的方法。

湯藥本身也是瀉下藥物。首次瀉下後出現腹瀉和心下痞硬,服用瀉心湯是正確的。但之後又用其他瀉下藥物,使虛弱更加嚴重,雖然邪氣已去,但下焦失去約束,導致腹瀉無止境。因此不宜使用人參、白朮、生薑、甘草等安撫中焦的藥物,而應以赤石脂、禹餘糧固澀下焦。若服用後腹瀉仍不止,則表示下焦清濁不分,此時應利小便。

赤石脂禹餘糧湯方

赤石脂(一斤,搗碎),禹餘糧(一斤,搗碎)

以上兩味藥,用六升水煮至二升,濾去藥渣,分三次溫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