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二·太陽篇下 (3)

回本書目錄

卷二·太陽篇下 (3)

1. 論結胸證治十條

病在陽者。邪在表也。當以藥取汗。而反以冷水潠之。或灌濯之。其熱得寒被劫而又不得竟去。於是熱伏水內。而彌更益煩。水居熱外。而肉上粟起。而其所以為熱。亦非甚深而極盛也。故意欲飲水。而口反不渴。文蛤鹹寒而性燥。能去表間水熱互結之氣。若服之而不瘥者。

其熱漸深。而內傳入本也。五苓散辛散而淡滲。能去膀胱與水相得之熱。若其外不鬱於皮膚。內不傳於膀胱。則水寒之氣。必結於胸中。而成寒實結胸。寒實者。寒邪成實。與結胸熱實者不同。審無口燥渴煩等證見者。當與三物白散溫下之劑。以散寒而除實也。本文小陷胸湯及亦可服七字。

疑衍。蓋未有寒熱而仍用黃連、栝蔞者。或久而變熱者。則亦可與服之耳。

文蛤散方

文蛤五兩為散。以沸湯和一錢匕服。湯用五合。

三物白散方

桔梗(三分),貝母(三分),巴豆(一分去皮心熬黑)

上三味為末。納巴豆。更於臼中杵之。以白飲和服。強人半錢匕。羸者減之。病在膈上必吐。在膈下必利。不利。進熱粥一杯。利過不止。進冷粥一杯。身熱皮粟不解。欲引衣自覆者。若以水潠之洗之。益令熱劫不得出。當汗而不汗則煩。假令汗出已。腹中痛。與芍藥三兩。如上法。

太陽少陽並病。而反下之。成結胸。心下硬。下利不止。水漿不下。其人心煩。

太陽病未罷而並於少陽。法當和散。如柴胡加桂枝之例。而反下之。陽邪內陷。則成結胸。亦如太陽及少陽誤下之例也。但邪既上結。則當不復下注。乃結胸心下硬。而又下利不止者。邪氣甚盛。而淫溢上下也。於是胃氣失其和。而水漿不下。邪氣亂其心。而煩擾不寧。所以然者。

太少二陽之熱。並而入里。充斥三焦心胃之間。故其為病。較諸結胸有獨甚焉。仲景不出治法者。非以其盛而不可制耶。

結胸證。其脈浮大者。不可下。下之則死。

結胸證。原有可下之例。如大陷胸湯及丸諸法是也。若其脈浮大者。心下雖結而表邪猶盛。則不可逕與下法。下之則臟氣重傷。邪氣復入。既不能受。又不可制。則難為生矣。故曰下之則死。

結胸證悉具。煩躁者死。下利者亦死。

傷寒邪欲入而煩躁者。正氣與邪爭也。邪既結而煩躁者。正氣不勝。而將欲散亂也。結胸證悉具。謂脈沉緊。心下痛。按之石硬。及不大便。舌上燥而渴。日晡所潮熱。如上文所云是也。而又煩躁不寧。則邪結甚深。而正虛欲散。或下利者。是邪氣淫溢。際上極下。所謂病勝臟者也。雖欲不死。其可得乎。

白話文:

病在陽分時,邪氣在體表,應以藥物發汗治療。若誤用冷水噴灑或沖洗,熱邪受寒阻遏卻未完全消散,導致熱潛伏水中,因而更加煩躁;水滯於熱邪之外,肌膚起粟粒狀突起。此熱邪並非深重至極,雖想喝水卻反不覺口渴。文蛤性鹹寒而燥,能化解表層水熱互結之氣。若服用後未見效,表示熱邪漸深,內傳至本臟,可用五苓散辛散淡滲之性,清除膀胱與水相結之熱。

若邪氣未鬱滯皮膚,亦未內傳膀胱,則水寒之氣必凝結胸中,形成寒實結胸。「寒實」指寒邪形成實證,與熱實結胸不同。若無口乾、煩渴等症狀,應予三物白散溫下,以散寒除實。原文提及小陷胸湯「亦可服」,疑為衍文,因寒證不適用黃連、栝蔞;若日久化熱,方可考慮服用。

文蛤散方
文蛤五兩研末,沸水調和一錢匕服用,湯水量五合。

三物白散方
桔梗三分、貝母三分、巴豆一分(去皮心,炒黑)。三味搗碎後加入巴豆,杵勻,以米湯調服。壯者半錢匕,體弱者減量。病在膈上會嘔吐,在膈下則腹瀉。若未腹瀉,飲熱粥一杯;腹瀉過度則飲冷粥止瀉。若發熱、皮膚起粟,欲覆衣被,或誤用水潑洗,會使熱邪更難透發。應汗而未汗會煩躁;汗後腹痛者,以芍藥三兩按上述方法服用。

太陽與少陽合病時,誤用攻下會形成結胸,心下硬滿、腹瀉不止、無法進食、心煩躁擾。此因兩陽之熱內陷,充斥三焦心胃,病情較一般結胸更重,仲景未列治法,恐因邪盛難制。

結胸證若脈浮大,不可攻下,否則臟氣重傷致死。

結胸證若症狀全備(脈沈緊、心下痛拒按、便秘、舌燥口渴、日晡潮熱),並出現煩躁或下利,表示邪結極深而正氣潰散,邪氣瀰漫上下,屬「病勝臟」危候,預後不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