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一·太陽篇上 (1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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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·太陽篇上 (19)

1. 發汗後脈證治法十五條

芍藥甘草附子湯方

芍藥(三兩),甘草(三兩炙),附子(一枚炮破八片)

上三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一升五合。去滓。分溫服。

發汗後。惡寒者。虛故也。不惡寒但熱者。實也。當和胃氣。與調胃承氣湯。

汗出而惡寒者。陽不足而為虛也。芍藥甘草附子湯治之是已。汗出而不惡寒但熱者。邪入里而成實也。然不可以峻攻。但與調胃承氣湯。和其胃氣而已。發汗後。不可更行桂枝湯。汗出而喘。無大熱者。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

發汗後。汗出而喘。無大熱者。其邪不在肌腠。而入肺中。緣邪氣外閉之時。肺中已自蘊熱。發汗之後。其邪不從汗而出之表者。必從內而並於肺耳。故以麻黃、杏仁之辛而入肺者。利肺氣。散邪氣。甘草之甘平。石膏之甘辛而寒者。益肺氣。除熱氣。而桂枝不可更行矣。蓋肺中之邪。

非麻黃、杏仁不能發。而寒鬱之熱。非石膏不能除。甘草不特救肺氣之困。抑以緩石膏之悍也。

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

麻黃(四兩去節),杏仁(五十枚去皮尖),炙甘草(二兩),石膏(半斤碎綿裹)

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先煮麻黃減二升。去上沫。納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發汗後。飲水多。必喘。以水灌之。亦喘。

發汗之後。肺氣必虛。設飲水過多。水氣從胃上射肺中。必喘。或以水灌洗致汗。水寒之氣從皮毛而內侵其所合。亦喘。成氏謂喘為肺疾是也。

發汗後。水藥不得入口為逆。若更發汗。必吐下不止。

發汗後吐逆。至水藥不得入口者。必其人素有積飲。乘汗藥升浮之性而上行也。是當消飲下氣。雖有表邪。不可更發其汗。設更發之。重傷陽氣。其飲之在中者。不特上逆而仍吐嘔。亦且下注而成泄利矣。

太陽病。小便利者。以飲水多。必心下悸。小便少者。必苦裡急也。

病在太陽之時。裡熱未甚。水液尚通。其外雖病。而其內猶晏如也。故不可多飲水。設飲水多。必停於心下為悸。所以然者。里無熱。不能消水。心屬火而畏水。水多凌心。故惕惕然跳動不寧也。然使小便自利。則停水自行。雖悸猶當自愈。若小便不利而少。則水不下行。積於膀胱。

必苦裡急。裡急者。小便欲行而不能。則小腹奔迫急痛也。此以飲水所致。比於汗下之過。而非太陽本病。故附於斡旋法下。

以上十五條。併發汗後證。而或傷衛陽。或損營血。或亡心陽。或動腎水。或傷胃陽。及傷脾氣。或邪仍不解。或解而轉屬陽明。及傳膀胱。或動飲氣。或傷肺氣。或入肺中。其變種種不同。其治因之各異。學者諳練在心。亦可以應變無窮矣。

白話文:

芍藥甘草附子湯方
芍藥(三兩),甘草(三兩,炙),附子(一枚,炮製後破成八片)
以上三味藥,用五升水,煮到剩一升五合,去掉藥渣,分次溫服。

出汗後若怕冷,是因為體虛;不怕冷但發熱,則是實證,應調和胃氣,服用調胃承氣湯。

出汗又怕冷,代表陽氣不足、體虛,此時可用芍藥甘草附子湯治療。若出汗後不怕冷只發熱,則表示邪氣深入體內形成實證,但不可強攻,只需用調胃承氣湯調和胃氣即可。

出汗後不應再服桂枝湯,若出汗伴隨喘息而無高熱,可用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此時邪氣不在體表,已進入肺部;因發汗後邪氣未從表面排出,反而內聚於肺。麻黃、杏仁辛散入肺,能宣通肺氣、驅散邪氣;甘草甘平,石膏甘辛寒涼,可補益肺氣、清熱。此時不宜再用桂枝湯,因肺中邪氣需靠麻黃、杏仁外發,寒鬱之熱需石膏清除,甘草則能保護肺氣並緩和石膏的烈性。

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
麻黃(四兩,去節),杏仁(五十枚,去皮尖),炙甘草(二兩),石膏(半斤,搗碎後用棉布包)
以上四味藥,以七升水先煮麻黃至水量減少二升,撇去浮沫,加入其餘藥材續煮至剩兩升,去渣後溫服一升。

發汗後若飲水過多會引發喘息,用冷水沖洗身體也可能導致喘息,因汗後肺氣虛弱,過多水氣上衝或寒氣由表入肺所致。

發汗後若嘔吐到無法進食,是因體內原有水飲被發汗藥引動上逆,此時應消飲降氣,即使有表證也不可再發汗,否則會重傷陽氣,導致嘔吐加劇或腹瀉。

太陽病患者若小便通暢卻飲水過多,會因水停心下而心悸;若小便量少,則可能因水積膀胱而小腹急迫疼痛。此非太陽病本身,而是飲水不當所致,故歸類於調理法中。

以上十五條論述發汗後可能出現的證候,包括衛陽受損、營血耗傷、心陽不足、腎水妄動、胃陽或脾氣受傷,以及邪氣未解或轉屬陽明、膀胱,或引發水飲、肺氣損傷等。症狀變化多端,治法各異,醫者需靈活應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