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怡

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三·陽明篇上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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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·陽明篇上 (1)

1. 辨列陽明條例大意

太陽病從外入。是以經病多於腑病。若陽明則腑病多於經病。以經邪不能久留。而腑邪常聚而不行也。故仲師以胃家實為陽明正病。本篇先列腑病於前。次列經病於後。遵先聖之法也。而經病有傳經自受之不同。腑病有宜下宜清宜溫之各異。詳見各條。要皆不出為正治之法也。

此為上篇。凡四十九條。其次則為明辨法。蓋陽明以胃實為病之正。以攻下為法之的。而其間有經腑相連。虛實交錯。或可下。或不可下。或可下而尚未可下。及不可大下之時。故有脈實。潮熱。轉失氣。小便少等辨。及外導潤下等法。又其次為雜治法。謂病變發黃。蓄血諸候。

非復陽明胃實。及經邪留滯之時。所可比例。或散或下。所當各隨其證。而異其治者也。此為下篇。凡三十三條。

2. 陽明腑病證十二條

陽明之為病。胃家實也。

胃者。匯也。水穀之海。為陽明之腑也。胃家實者。邪熱入胃。與糟粕相結而成。實非胃氣自盛也。凡傷寒腹滿便閉。潮熱。轉失氣。手足濈濈汗出等證。皆是陽明胃實之證也。

問曰、病有太陽陽明。有正陽陽明。有少陽陽明。何謂也。答曰、太陽陽明者。脾約是也。正陽陽明者。胃家實是也。少陽陽明者。發汗。利小便已。胃中燥。煩實。大便難是也。

太陽陽明者。病在太陽。而兼陽明內實。以其人胃陽素盛。脾陰不布。屎小而硬。病成脾約。於是太陽方受邪氣。而陽明已成內實也。正陽陽明者。邪熱入胃。糟粕內結。為陽明自病。活人所謂病人本谷盛。氣實是也。少陽陽明者。病從少陽。而轉屬陽明得之。發汗。利小便。

津液去。而胃燥實。如本論所謂傷寒十餘日。熱結在裡。復往來寒熱者。與大柴胡湯是也。此因陽明之病。有是三者之異。故設為問答以明之。而其為胃家實則一也。

問曰、陽明病。外證云何。答曰、身熱。汗自出。不惡寒。反惡熱也。

問曰、病有得之一日。不發熱而惡寒者。何也。答曰、雖得之一日。惡寒將自罷。即自汗出而惡熱也。

問曰、惡寒何故自罷。答曰、陽明居中。土也。萬物所歸。無所復傳。始雖惡寒。二日自止。此為陽明病也。

經邪未變。故惡寒入腑則變熱而不寒。經邪不能聚。故傳入腑。則聚而不傳。曰萬物所歸者。謂邪氣離經入腑。聚而不行。如萬物之歸於土也。是以惡寒為傷寒在表之的證。惡熱為陽明入腑之的證。始雖惡寒。不久即止。豈若太陽始終有寒者哉。此三條並論陽明受病之證也。

問曰、何緣得陽明病。答曰、太陽病發汗若下若利小便。此亡津液。胃中乾燥。因轉屬陽明。不更衣。內實。大便難者。此名陽明也。

胃者。津液之腑也。汗下利小便。津液外亡。胃中乾燥。此時寒邪已變為熱。熱、猶火也。火必就燥。所以邪氣轉屬陽明也。而太陽轉屬陽明。其端有二。太陽初得病時。發其汗。汗先出不徹。因轉屬陽明者。為邪氣未盡。而傳其病在經。此太陽病若汗若下若利小便。亡津液。胃中乾燥。因轉屬陽明者。為邪氣變熱。而傳其病在腑也。此陽明受病之因也。

傷寒四五日。脈沉而喘滿。沉為在裡。而反發其汗。津液越出。大便為難。表虛里實。久則譫語。

脈沉、病在裡也。喘滿、因滿而為喘。病之實也。傷寒四五日。病在裡而成實。法當攻裡而反發其汗。津液外亡。腸胃內燥。大便為難。所必然矣。表虛里實。亦即表和里病之意。久則譫語者。熱氣乘虛。必歸陽明而成胃實也。

脈陽微而汗出少者。為自和也。汗出多者。為太過。陽脈實。因發其汗出多者。亦為太過。太過為陽絕於里。亡津液。大便因硬也。

脈陽微者。諸陽脈微。即正之虛也。故汗出少者。邪適去而正不傷。為自和。汗出多者。邪雖卻而正亦衰。為太過也。陽脈實者。邪之實也。然發其汗出多者。亦為太過。為其津亡於外。而陽絕於里也。夫陽為津液之源。津液為陽之根。汗出過多。津液竭矣。陽氣雖存。根本則離。故曰陽絕。陽絕津亡。大便焉得不硬耶。

脈浮而芤。浮為陽。芤為陰。浮芤相搏。胃氣生熱。其陽則絕。

脈浮為盛於外。脈芤為歉於內。浮為陽。謂陽獨盛也。芤為陰。調陰不足也。浮芤相搏。陽有餘而陰不足也。胃液枯竭。內虛生熱。雖有陽氣。無與為偶。亦如上條之意也。故曰其陽則絕。以上三條。乃因陽明受病之因而申言之。其下三條。則申言陽明受病之證也。

傷寒發熱無汗。嘔不能食。而反汗出濈濈然者。是轉屬陽明也。

傷寒轉系陽明者。其人濈濈然微汗出也。

發熱無汗。為太陽病在表。嘔不能食者。邪欲入里而正氣拒之也。至汗出濈濈。則太陽之邪。陽明已受之矣。故曰轉系陽明。太陽寒在皮毛。腠理閉塞。故無汗。陽明熱在肌肉。腠開液泄。故濈濈然汗自出也。病人不大便五六日。繞臍痛。煩躁。發作有時者。此有燥屎。故使不大便也。

熱結陽明。為不大便五六日。為繞臍痛。煩躁。發作有時。皆燥屎在胃之徵。有時、謂陽明王時。為日晡也。陽明燥結。不得大便。意非大承氣不為功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