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怡

傷寒貫珠集》~ 卷二·太陽篇下 (9)

卷二·太陽篇下 (9)

18. 暍病三條

太陽中暍者。發熱惡寒。身重而疼痛。其脈弦細而遲。小便已。洒洒然毛聳。手足逆冷。小有勞。身即熱。口開。前板齒燥。若發其汗。則惡寒甚。加溫針。則發熱甚。數下之。則淋甚。

中暍、即中暑。暑亦六淫。太陽受之。則為寒熱也。然暑、陽邪也。乃其證反身重疼痛。脈反弦細而遲者。雖名中暍。而實兼濕邪也。小便已。洒洒毛聳者。太陽主表。內合膀胱。便已而氣餒也。手足逆冷者。陽內聚而不外達。故小有勞。即氣出而身熱也。口開前板齒燥者。

熱盛於內。而氣淫於外也。蓋暑雖陽邪。而氣恆與濕相合。陽求陰之義也。暑因濕入。而暑反居濕之中。陰包陽之象也。治之者。一如分解風濕之法。辛以散濕。寒以清暑可矣。若發汗則徒傷其表。溫針則更益其熱。下之則熱且內陷。變證隨出。皆非正治暑濕之法也。太陽中熱者。

暍是也。汗出惡寒。身熱而渴也。

中熱、亦即中暑。暍、即暑之氣也。惡寒者。熱氣入則皮膚緩。腠理開。開則洒洒然。寒與傷寒惡寒者不同。汗出發熱而渴。知其表裡熱熾。胃陰待涸。求救於水。乃中暑而無濕者之證也。太陽中暍。身熱疼重。而脈微弱。此以夏月傷冷水。水行皮中所致也。

暑之中人也。陰虛而多火者。暑即寓於火之中。為汗出而煩渴。陽虛而多濕者。暑即伏於濕之內。為身熱而疼重。故暑病恆以濕為病。而治濕即所以治暑。故金匱以一物瓜蒂。去身面四肢之水。水去而暑無所依。將不治而自解。此中暑兼濕之證也。

19. 霍亂十一條

問曰、病有霍亂者何。答曰、嘔吐而利。名曰霍亂。

此設為問答。以明霍亂之病。謂邪在上者。多吐。邪在下者。多利。邪邪中焦。上逆為嘔吐。復下注而利者。

則為霍亂。霍亂、揮霍撩亂。成於頃刻。變動不安。而其發熱惡寒。亦與陽明相類也。

問曰、病發熱頭痛。身疼惡寒。吐利者。此屬何病。答曰、此名霍亂。自吐下。又利止。復更發熱也。

此即上條之意而詳言之。蓋霍亂之病。本自外來。以其人中氣不足。邪得乘虛入里。傷於脾胃而作吐利。所以有發熱頭痛。身疼惡寒之證。或邪氣直侵脾胃。先自吐下。迨利止里和。則邪氣復還之表。而為發熱。今人吐利之後。往往發熱煩渴者是也。

傷寒。脈微而澀者。本是霍亂。今是傷寒。卻四五日。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。本嘔下利者。不可治也。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。屬陽明也。便必硬。十三日愈。所以然者。經盡故也。脈微為少氣。澀為無血。傷寒脈不應微澀。而反微澀者。以其為霍亂吐下之後也。本是霍亂。

今是傷寒者。吐下止而復更發熱。如上條所云也。熱則邪還於表。當從陽而解矣。乃四五日。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者。邪氣不從陽而解。而復入陰為利也。夫霍亂之時。既嘔且利。裡氣已傷。今邪轉入里而復作利。則裡氣再傷。故不可治。若欲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。胃、氣復而成實。

邪氣衰而欲退也。故可期之十三日愈。所以然者。十二日經氣再周。大邪自解。更過一日。病必愈耳。

下利後。當便硬。硬則能食者。愈。今反不能食。到後經中頗能食。復過一經能食。過之一日當愈。不愈者。不屬陽明也。

下利後。便硬者。病後太陰而轉屬陽明也。陽明病。能食者為胃和。不能食者為胃未和。是以下利後。便硬而能食者。愈。或始先不能食。繼復轉而能食者。過於前一日亦愈。其不愈者。則病不屬陽明。雖能食。不得為胃和。故病不愈也。

惡寒脈微而利。利止。亡血也。四逆加人參湯主之。

惡寒脈緊者。寒邪在外也。惡寒脈微者。陽虛而陰勝也。則其利為陰寒而非陽熱。其止亦非邪盡而為亡血矣。故當與四逆以溫里。加人參以補虛益血也。按此條本非霍亂證。仲景以為霍亂之後。多有裡虛不足而當溫養者。故特隸於此歟。

四逆加人參湯

四逆湯方內加人參一兩。余依四逆湯法服。

霍亂。頭痛發熱。身疼痛。熱多欲飲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寒多不用水者。理中丸主之。

霍亂該吐下而言。頭痛發熱。身疼痛。則霍亂之表證也。而有熱多寒多之分。以中焦為陰陽之交。故或從陽而多熱。或從陰而多寒也。熱多則渴欲飲水。故與五苓散去水而泄熱。寒多則不能勝水而不欲飲。故與理中丸燠土以勝水。

理中丸方

人參(三兩),甘草(三兩),白朮(三兩),乾薑(三兩)

上四味。搗篩為末。蜜和丸。如雞黃大。以沸湯數合。和一丸。碎研溫服之。日三。夜二服。腹中未熱。益至三四丸。然不及湯。湯法。以四物依兩數切。用水八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加減法

若臍上築者。腎氣動也。去朮。加桂四兩。

臍上築者。臍上築築然跳動。腎氣上而之脾也。脾方受氣。術之甘能壅脾氣。故去之。桂之辛能下腎氣。故加之。

吐多者。去朮。加生薑三兩。

吐多者。氣方上壅。甘能壅氣。故去朮,辛能散氣。故加生薑。

下多者。還用術。悸者。加伏苓二兩。

下多者。脾氣不守。故須術以固之。悸者。腎水上逆。故加茯苓以導之。

渴欲得水者。加朮。足前成四兩半。

渴欲得水者。津液不足。白朮之甘。足以生之。

腹中痛者。加人參。足前成四兩半。

腹中痛者。裡虛不足。人參之甘。足以補之。

寒者。加乾薑。足前成四兩半。

寒者。腹中氣寒也。乾薑之辛。足以溫之。

腹滿者。去朮。加附子一枚。服湯後。如食頃。飲熱粥一升許。微自溫。勿發揭衣被。

腹滿者。氣滯不行也。氣得甘則壅。得辛則行。故去朮加附子。吐利止。而身痛不休者。當消息。和解其外。宜桂枝小和之。

吐利止。里已和也。身痛不休者。表未解也。故須桂枝和解其外。所謂表病里和。汗之則愈也。曰消息。曰小和之者。以吐利之餘。裡氣已傷。故必消息其可汗而後汗之。亦不可大汗。而可小和之也。

吐利汗出。發熱惡寒。四肢拘急。手足厥逆者。四逆湯主之。

此陽虛霍亂之候。發熱惡寒者。身雖然而惡寒。身熱為陽格之假象。惡寒為虛冷之真諦也。四肢拘急手足厥逆者。陽氣衰少。不柔於筋。不溫於四末也。故宜四逆湯助陽氣而驅陰氣。

既吐且利。小便複利。而大汗出。下利清穀。內寒外熱。脈微欲絕者。四逆湯主之。

此亦虛冷霍亂之候。四肢拘急。手足厥逆。虛冷之著於外者也。下利清穀。脈微欲絕。虛冷之著於裡者也。而其為霍亂則一。故吐利汗出。內寒外熱。與上條同。而其用四逆驅內勝之陰。復外散之陽。亦無不同也。

吐已下斷。汗出而厥。四肢拘急。脈微欲絕者。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。

吐下已止。陽氣當復。陰邪當解。乃汗出而厥。四肢拘急。而又脈微欲絕。則陰無退散之期。陽有散亡之象。於法為較危矣。故於四逆加乾薑一倍。以救欲絕之陽。而又慮溫熱之過。反為陰氣所拒而不入。故加豬膽汁之苦寒。以為嚮導之用。內經盛者從之之意也。

四逆加豬膽汁湯方

於四逆湯方內加入豬膽汁半合。余依前法服。如無豬膽。以羊膽代之。

吐利發汗。脈平。小煩者。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。

吐利之後。發汗已。而脈平者。為邪已解也。邪解則不當煩而小煩者。此非邪氣所致。以吐下後胃氣新虛。不能消穀。谷盛氣衰。故令小煩。是當和養胃氣。而不可更攻邪氣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