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怡

傷寒貫珠集》~ 卷二·太陽篇下 (7)

卷二·太陽篇下 (7)

12. 太陽類病法第五

13. 溫病一條

太陽病。發熱而渴。不惡寒者。為溫病。

此溫病之的證也。溫病者。冬春之月。溫暖太甚。所謂非節之暖。人感之而即病者也。此正是傷寒對照處。傷寒變乃成熱。故必傳經而後渴。溫邪不待傳變。故在太陽而即渴也。傷寒陽為寒鬱。故身發熱而惡寒。溫病陽為邪引。故發熱而不惡寒也。然其脈浮。身熱頭痛。則與傷寒相似。所以謂之傷寒類病云。

14. 風溫一條

若發汗已。身灼熱者。名曰風溫。風溫為病。脈陰陽俱浮。自汗出。身重多眠睡。鼻息必鼾。語言難出。若被下者。小便不利。直視失溲。若被火者。微發黃色。劇則如驚癇。時瘛瘲。若火熏之。一逆尚引日。再逆促命期。

此風溫之的脈的證也。亦是傷寒反照處。傷寒寒邪傷在表。汗之則邪去而熱已。風溫溫與風得汗之則風去而溫勝。故身灼熱也。且夫風溫之病。風傷陽氣而溫損陰氣。故脈陰陽俱浮。不似傷寒之陰陽俱緊也。風泄津液。而溫傷肺氣。故自汗出身重。不同傷寒之無汗而體痛也。

多眠睡者。熱勝而神昏也。鼻息鼾。語言難出者。風溫上壅。湊於肺也。是當以辛散風而涼勝溫。乃不知而遽下之。則適以傷臟陰而陷邪氣。臟陰傷。則小便難目直視。邪氣陷。則時復失溲也。被火如溫針灼艾之屬。風溫為陽邪。火為陽氣。以陽遇陽。所謂兩陽相熏灼。其身必發黃也。

然火微則薰於皮膚。而身發黃色。火劇則逼入心臟。而如發驚癇。且風從火出。而時時瘛瘲。乃所以為逆也。若已被火而復以火熏之。是謂逆而再逆。一逆尚延時日。再逆則促命期。此醫家之大罪也。仲景示人風溫溫病之大戒加此。

按傷寒序例云、從霜降以後。至春分以前。凡有觸冒霜露。體中寒即病者。謂之傷寒。至冬有非節之暖者。名曰冬溫。冬溫之毒。與傷寒大異。從立春節後。其中無暴大寒。又不冰雪。而有人壯熱為病者。此屬春時陽氣發外。冬時伏寒。變為溫病。從春分以後。至秋分節前。

天有暴寒者。皆為時行寒疫也。又曰。若更感異氣。變為他病者。當依壞證病而治之。若脈陰陽俱盛。重感於寒者。變為溫瘧。陽脈浮滑。陰脈濡。弱者。更遇於風。變為風溫。陽脈洪數。陰脈實大者。更遇溫熱。變為溫毒。溫毒為病最重也。陽脈濡弱。陰脈弦緊者。更遇溫氣。

變為溫疫。夫所謂冬溫寒疫者。皆非其時而有其氣。即所謂天行時氣也。所謂變為溫病者。乃是冬時伏寒。發於春時。陽氣即春溫也。所謂變為溫瘧者。本是溫熱之病。重感新寒。熱為寒鬱。故為瘧也。所謂變為風溫者。前風未絕。而後風繼之。以陽遇陽。相得益熾也。所謂變為溫毒者。

前熱未已。而又感溫熱。表裡皆熱。蘊隆為患。故謂毒也。所謂變為溫疫者。本有溫病。而又感厲氣。故為溫疫也。夫治病者。必先識病。欲識病者。必先正名。名正而後證可辨。法可施矣。惜乎方法並未專詳。然以意求之。無不可得。在人之致力何如耳。

15. 痙病七條

太陽病。發熱無汗。反惡寒者。名曰剛痙。太陽病。發熱汗出。不惡寒者。名曰柔痙。

此分痙病剛柔之異。以無汗惡寒者。為陰為剛。有汗不惡寒者。為陽為柔。陰性勁切。而陽性舒散也。然必兼有頭動面赤。口噤。背反張。頸項強等證。仲景不言者。以痙字該之也。不然。何異太陽中風傷寒證。而謂之痙證耶。活人亦云痙證發熱惡寒。與傷寒相似。但其脈沉遲弦細。而項背反張為異耳。

太陽病。發熱。脈沉而細者。名曰痙。為難治。

太陽脈本浮。今反沉者。風得濕而伏也。痙脈本緊弦。今反細者。真氣適不足也。攻則正不能任。補則邪不得去。此痙病之難治者也。

太陽病。發汗太多。因致痙。

痙病有太陽風寒不解。重感寒濕而成者。亦有亡血竭氣。損傷陰陽。筋脈不榮而變成痙者。病在太陽。發汗太多。因致成痙。知其為液脫筋急之痙。而非風淫濕鬱之痙矣。經云、氣主煦之。血主濡之。又云、陽氣者。精則養神。柔則養筋。陰陽既衰。筋脈失其濡養。而強直不柔也。此痙病標本虛實之辨也。

病者。身熱足寒。頸項強急。惡寒。時頭熱。面赤。目赤。獨頭動搖。卒口噤。背反張者。痙病也。

痙病不離乎表。故身熱惡寒。痙為風強病。而筋脈受之。故口噤。頭項強。背反張。脈強直。經云。諸暴強直。皆屬於風也。頭熱足寒。面目赤。頭動搖者。風為陽邪。其氣上行而又主動也。

按以上五條。王叔和本編入痙濕暍篇中。在三百九十七法之外。茲特錄之。所以廣類病之法也。以下二條。系太陽原文。而實為痙病。故移置此篇。以資辨證。非好為變亂前文也。學者辨諸。

太陽病。項背強𠘧𠘧。反汗出惡風者。桂枝加葛根湯主之。太陽病。項背強𠘧𠘧。無汗惡風。葛根湯主之。

二條本是痙證。而有表虛表實之分。表實者無汗。表虛者汗反自出。即所謂剛痙柔痙也。然痙、筋病也。亦風病也。故雖有剛柔之異。而其項背強𠘧𠘧惡風。則一也。𠘧𠘧項強連背。不能展顧之貌。桂枝葛根湯。如太陽桂枝例。葛根湯。如太陽麻黃例。而並加葛根者。

以項背𠘧𠘧。筋骨肌肉並痹而不用。故加葛根以疏肌肉之邪。且並須桂、芍、薑、棗。以通營衛之氣。

桂枝加葛根湯方

葛根(四兩),桂枝(二兩去皮),芍藥(二兩),甘草(二兩),生薑(三兩切),大棗(十二枚)

上六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葛根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納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覆取微似汗。不須啜粥。余如桂枝湯法。原方有麻黃三兩。成氏云、麻黃主表實。後葛根湯證云、太陽病。項背強几几。無汗惡風。葛根湯主之。藥性正與此方同。其無汗者。當用麻黃。今自汗出。恐不加麻黃。但加葛根也。葛根湯方見正治法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