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上 (3)

1太陽上篇

欲自解者。必當先煩。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。脈浮。故知汗出解也。

天地鬱蒸而雨作。人身煩悶而汗作。氣機之動也。氣機一動。則其脈必與證相應。故脈浮而邪還於表才得有汗。而外邪盡從外解。設脈不以浮應。則不能作汗。其煩即為內入之候。又在言外矣。

桂枝本為解肌。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。不可與也。常須識此。勿令誤也。

寒傷營之脈證不可誤用桂枝湯。以中有芍藥收斂寒邪。漫無出路。留連肉腠。胎患無窮。故為首禁。

凡服桂枝湯吐者。其後必唾膿血也。

桂枝辛甘。本胃所喜。服之反吐其人濕熱。素盛。可知矣。濕熱更服桂枝。則熱愈淫溢。上焦蒸為敗濁。故必唾膿血也。

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。得湯則嘔。以酒客不喜甘故也。

酒為濕熱之最。酒客平素濕熱搏結胸中。才挾外邪必增滿逆。所以辛甘之法。不可用。則用辛涼以撒其熱。辛苦以消其滿。自不待言矣。後人不察。每以葛根為酒客所宜。殊不知又犯太陽經之大禁也。○上為桂枝湯三禁。

以上風傷衛。

太陽病或已發熱。或未發熱。必惡寒體痛嘔逆。脈陰陽俱緊者。名曰傷寒。

凡傷寒。必惡寒發熱。體痛嘔逆。脈陰陽俱緊。或未發熱者。寒邪初入。尚未鬱而為熱也。仲景慮惡寒體痛嘔逆又未發熱。恐誤認直中陰經之證。早於辨證之先。首揭此語以明之。

病人身大熱。反欲得近衣者。熱在皮膚者。寒在骨髓也。身大寒。反不欲近衣者。寒在皮膚。熱在骨髓也。

惡寒為寒在表。或身熱惡寒。為熱在皮膚。寒在骨髓者。皆誤也。而活人書以此為表裡言之。詳仲景論。止分皮膚骨髓。而不曰表裡者。蓋以皮肉脈筋骨五者主於外。而克於身者也。惟曰臟曰腑方可言里。可見皮膚即骨髓之上。外部浮淺之分。骨髓即皮膚之下。外部深沉之分。

與經絡屬表。臟腑屬裡之例不同。凡虛弱素寒之人。感邪發熱。熱邪浮淺不勝沉寒。故外怯而欲得近衣。此所謂熱在皮膚。寒在骨髓。藥用辛溫汗之。至於壯盛素熱之人。或酒客輩。感邪之初。寒未變熱。陰邪閉其伏熱陰凝於外。熱鬱於內。故內煩而不欲近衣。此所謂寒在皮膚。

熱在骨髓,藥用辛涼必矣。一發之後。表解正和。此仲景不言之妙。若以皮膚為表骨髓為里。則麻黃湯證。骨節疼痛。其可名為有表。復為有里之證耶。

傷寒一日太陽受之。脈若靜者。為不傳。頗欲吐。若躁煩脈數急者。為傳也。傷寒二三日。陽明少陽證不見者。為不傳也。

此條言病欲傳不傳之候。以此消息。蓋營起中焦。以至寒邪傷營必脈緊無汗。故欲傳。則欲吐躁煩脈數急也。若風傷衛。則自汗。脈緩。故欲傳。但有乾嘔而無吐。亦無煩躁脈數急之例也。

太陽病。頭痛發熱。身疼腰痛。骨節疼痛。惡風無汗而喘者。麻黃湯主之。

白話文

《太陽上篇》:

自然痊癒前,必先出現煩躁症狀,繼而出汗而愈。如何判斷?脈象浮,故知出汗後病邪可解。如同天地之氣郁蒸則降雨,人體煩悶則出汗,這是氣機運行的規律。氣機一旦發動,脈象必與症狀相應,因此脈浮表示邪氣返回體表,從而出汗使外邪散盡。若脈象不浮,則無法出汗,此時煩躁便是邪氣內傳的先兆。

桂枝湯本用於解肌發表。但若患者脈浮緊、發熱卻無汗,則不可使用,務必銘記以免誤治。寒邪傷及營分的脈證不可誤用桂枝湯,因其含芍藥會收斂寒邪,導致邪無出路滯留肌腠,後患無窮,故列為首要禁忌。

服用桂枝湯後嘔吐者,後續可能出現吐膿血症狀。桂枝辛甘本為胃所喜,若服後反吐,說明患者濕熱素盛。濕熱體質再服桂枝湯,會加劇內熱,使上焦蒸騰為敗濁之邪,因而導致吐膿血。嗜酒者患病不可用桂枝湯,否則易引發嘔吐,因其體內濕熱壅盛不喜甘味。

酒是濕熱之邪的代表,嗜酒者胸中素積濕熱,稍有外邪便加重脹滿氣逆,故辛甘之法不適用,應改辛涼清熱、辛苦消脹。後人誤以為葛根適合酒客,實違背太陽經的禁忌(此為桂枝湯三大禁忌以上為風傷衛)。

太陽病無論已發熱或未發熱,必有惡寒、身痛、嘔逆、脈陰陽俱緊等症狀,稱為傷寒。傷寒初期若未發熱,是因寒邪初入未郁而化熱。張仲景特意指出此點,以防誤診為直中陰經。

患者身大熱卻想添衣,是體表假熱、真寒在里;身大寒反不欲穿衣,是體表假寒、真熱在里。惡寒未必全是表寒,需辨皮膚與骨髓的寒熱層次。虛弱者感邪發熱時,因正氣不足而畏寒需衣,當用辛溫發汗;壯實者或酒客感邪初期寒未化熱,則外寒內熱拒衣,宜辛涼解表。此與經絡屬表、臟腑屬里的分法不同。

傷寒第一日太陽受邪,若脈靜為不傳變;若欲嘔吐、煩躁脈數急則為將傳變。二三日未見陽明少陽症狀者亦不傳變。此條辨傳變徵兆:寒邪傷營必脈緊無汗,傳變時現嘔吐煩躁脈急;風傷衛則自汗脈緩,傳變僅有乾嘔無吐,亦無煩躁脈急。

太陽病出現頭痛發熱、身腰骨節疼痛、惡風無汗而喘者,主用麻黃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