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潢

傷寒溯源集》~ 少陰寒利

少陰寒利

病人脈陰陽俱緊。反汗出者。亡(音無)陽也。此屬少陰。法當咽痛而復吐利。

此言少陰里證也。太陽中篇第一條曰。脈陰陽俱緊者。名曰傷寒。其第二條曰。頭痛發熱。身疼腰痛。惡風無汗而喘者。麻黃湯主之。此曰病人脈陰陽俱緊。則寒傷營之脈也。傷寒本無汗。今反汗出者。以寒邪不在太陽之表。而在少陰之裡。命門之真火衰微。不能升越其清陽而為衛氣。

衛陽不密。玄府不閉。故反汗出也。蓋太陽脈緊則寒邪在表。少陰脈緊則寒邪在裡。以陰陽脈俱緊者當無汗。而此又汗出。故謂之反。陽氣不能外固。故曰無陽。然真陽藏於兩腎之中。故又曰屬少陰。少陰之脈循喉嚨。挾舌本。蓋少陰真火衰微。虛陽上泛。故咽痛也。陰邪上逆。

胃中虛寒則吐。寒邪在裡。中氣不守則利。猶太陰之腹滿而吐。自利益甚也。能不以溫經復陽為治乎。

辨誤,尚論云。無陽以護外。所以邪不出而汗先出。誤矣。若太陽寒邪在表。則當有汗出邪出之論。若少陰寒邪在裡。但復其陽。陽回則陰寒自消。猶東風解凍。大氣一至。堅冰自泮。又何邪出之有哉。

少陰病。欲吐不吐。心煩但欲寐。五六日自利而渴者。屬少陰也。虛故引水自救。若小便色白者。少陰病形悉具。小便白者。以下焦虛有寒。不能制水。故令色白也。

欲吐不吐者。少陰真火衰微。寒在下焦。陰氣上逆。寒邪犯胃。胃寒故也。心煩者。少陰之脈從肺出絡心。注胸中。寒盛於下。虛陽上迫。故心煩也。但欲寐。與前第一條同義。五六日。邪傳少陰之候也。自利而渴者。陰寒在裡。則胃陽不守。

故自利。下焦無火。則津液不升。故渴也。素問熱論云。五日少陰受之。少陰脈貫腎絡於肺。系舌本。故口燥舌乾而渴。況又見欲吐心煩但欲寐之證。故云屬少陰也。然渴非陽邪。因下焦無火。不能蒸動氣液。上焦無灌溉之潤。且自利則水穀下趨。而津液消亡矣。夫腎者。水臟也。

上古天真論云。腎者主水。聚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者也。上枯下竭。水臟虛涸。故引水自救。非熱燥而渴也。如果熱邪作渴。小便當赤。若小便色白。而又有欲吐心煩但欲寐之少陰病形悉具。則其所以小便白者。以下焦命門火虛。但有寒氣在下。無火不能制水。故令色白也。

如此者。急當以溫經復陽為治。不可因渴生疑。誤用寒涼。枉人生命也。

少陰病。下利脈微澀。嘔而汗出。必數更衣。反少者。當溫其上。灸之。

陽氣衰少則脈數。寒邪在經則脈澀。陰邪下走則利。上逆則嘔也。腎臟之真陽衰微。不能升越而為衛氣。衛氣不密。故汗出也。必數更衣。反少者。即裡急後重之謂也。蓋古之所謂滯下。今之所謂痢疾。利與痢同。蓋古人所通用也。此因寒邪下利。非濕熱痢之可比。乃下焦陽虛。

清陽不能升舉。少陰寒甚。陰氣內迫而下攻也。陽氣陷入陰中。陰陽兩相牽掣。致陰邪欲下走而不得。故數更衣。陽氣雖不得上行。猶能提吸而使之反少。經云。清氣在下。則生飧泄。清氣者。下焦清陽之氣也。皆寒在下焦。清陽不升之病也。當溫其上。前注皆謂灸頂上之百會穴。

以升其陽。蓋百會乃督脈之巔頂。為諸陽之總會。灸之亦足以提吸陽氣。但未知果合仲景立法之義否。或曰。仲景無明文。未可強解。以意測之。非必巔頂。然後謂之上也。蓋腎居下焦而胃雖居中。然亦在腎之上。胃脘之陽。為後天根本。故有胃氣者生也。言數更衣而反少。

則下利不快。但因下焦無火。不得以苦寒之藥攻其下。當以補暖升陽之藥溫其胃。且灸之。則下焦之清陽升越。胃中之陽氣流行。清陽升而濁陰降。水穀分消而下利自止矣。灸之者。灸少陰之脈穴。或更灸胃之三脘也。即前所謂當灸之。附子湯主之之法。及下文灸少陰七壯之類也。

少陰病。下利便膿血者。桃花湯主之。

見少陰證而下利。為陰寒之邪在裡。濕滯下焦。大腸受傷。故皮坼血滯。變為膿血。滑利下脫。故以溫中固脫之桃花湯主之。

桃花湯方

赤石脂(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),乾薑(一兩),粳米(一升)

上三味。以水七升。煮米令熟。去滓。內赤石脂末方寸匕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若一服愈。余勿服。桃花湯。非濕熱暴利。積多氣實之所宜。蓋所以治陰寒虛滑之劑也。李時珍云。赤石脂。手足陽明藥也。體重性澀。故能收濕止血而固下。味甘氣溫。故能益氣生肌而調中。中者。

腸胃肌肉。驚悸黃疸是也。下者。腸澼泄利。崩帶失精是也。白入氣分。赤入血分。故仲景用桃花湯。治下利便膿血。取赤石脂之重澀。入下焦血分而固脫。乾薑之辛溫。暖中焦氣分而補虛。粳米之甘溫。佐石脂乾薑而潤腸胃也。

少陰病。二三日至四五日。腹痛小便不利。下利不止。便膿血者。桃花湯主之。

腹痛小便不利。下利不止而便膿血者。蓋陰寒下利也。二三日至四五日。陰邪在裡。氣滯腸間。故腹痛也。下焦無火。氣化不行。故小便不利。且下利不止。則小便隨大便而頻去。不得瀦蓄於膀胱而小便不得分利也。下利不止。氣虛不固而大腸滑脫也。便膿血者。邪在下焦。氣滯不流而大腸傷損也。此屬陰寒虛利。故以澀滑固脫。溫中補虛之桃花湯主之。

辨誤,腹痛小便不利。下利不止便膿血者。痢疾也。蓋夏秋時行疫痢。或濕熱流行。或寒濕浸淫。皆六氣淫慝之所致。凡濕火所犯。從下而上。先傷手陽明大腸。使廣腸腫潰。皮傷血瘀。變為膿血積滯。氣道閉塞。清陽不升。濁氣下墜。腸腫路窄。時時欲便而不快。故少腹痛而下重。

治宜清濕熱。瀉大腸。宜通不宜澀。經所謂通因通用也。若不急治而邪氣上行犯胃。則必至於胸滿不食。噁心乾嘔。胃氣傷敗而死矣。今所謂噤口痢者是也。更有時行厲氣。隨犯隨禁者。皆難治之證也。至若寒濕陰邪。動則先犯陰經。中滿腹痛。脾胃受傷。小腹絞痛。下利膿血。

氣化不行。小便點滴。治之之法。宜溫宜升。久則宜補宜澀。所謂治寒以熱也。其更甚者。大孔開張。血不成積。胃口敗絕而殞矣。痢雖一證。而陰陽虛實之治法不同。此條自成氏以來。凡注皆以腹痛為裡寒。惟尚論以腹痛小便不利為少陰熱邪。云注家見用乾薑。謂是寒邪傷胃。

欠清。蓋熱邪挾少陰之氣。填塞胃中。故用乾薑之辛以散之。若混指熱邪為寒邪。寧不貽誤後人耶。詳推此論。未必能矯前人之失。蓋腹痛為太陰本證。即有熱邪。亦必有宿食積滯。方能作痛。豈但有熱邪在內。能作腹痛耶。況熱邪挾少陰之氣句。尤為難解。若果熱邪填塞胃中。

如何可用乾薑之辛熱以散之。似屬背理。竊恐指為寒邪者。未為大誤。指為熱邪者。反貽誤後人不小矣。若以乾薑為誤。其誤當責之立法之仲景矣。但觀痢證。有用大黃黃連而愈者。有用乾薑肉果人參附子而愈者。豈非明證耶。

少陰病。二三日不已。至四五日。腹痛小便不利。四肢沉重疼痛。自下利者。此為有水氣。其人或咳。或小便利。或下利或嘔者。真武湯主之。

少陰病者。即前脈微細。但欲寐。及惡寒脈沉足冷等證也。二三日不已。言少陰本經自感之邪。非三陽傳邪也。若自陽經傳來。內經熱論云。五日少陰受之。則二三日猶在陽明少陽。豈得即稱少陰病。而又云不已哉。至四五日。漸久而寒邪愈深。故里寒而腹痛也。小便不利者。

陰寒盛極。下焦無火。氣化不行也。四肢為諸陽之本。陽氣旺。則清陽實四肢。陽太盛。則四肢實而能登高而歌。及棄衣而走也。此以陽衰陰盛。故四肢沉重疼痛也。寒邪已當自利。若裡熱而小便不利。則水為熱邪所耗矣。以寒邪在裡而小便不利。是氣化不行。寒水停蓄。水穀不分而下利。

故為有水氣。非水停心下。及腫脹之水也。然病無定情。證有不齊。非必以腹痛小便不利。四肢沉重為定證也。若其人或因少陰脈貫腎絡於肺。陰邪在下。虛火上迫。肺氣上逆而咳者。或下焦火不能制水。小便利而色白者。或寒邪在裡。胃陽敗損。腎不能司二陰之竅而下利者。

或陰邪上逆。犯胃而嘔者皆是也。夫陰邪縱肆。真陽不守。急宜恢復真陽。消除陰翳。故宜以真武湯主之。(真武湯論見青龍湯下)

真武湯方。成氏舊本。原在此條之下。其方論前已移附大青龍湯下。此不重贅。然後加減法。為後世俗醫所增。察其文理紕繆。惡其紫之亂朱。故重附於此。並逐一指摘其誤。使學者有所別識云。

後加減法

若咳者。加五味子半升。細辛乾薑各一兩。

此三味。小青龍湯證中。因心下有水氣。乾嘔而咳。或利或喘。皆水寒傷肺。肺寒氣逆所致。故用芍藥細辛乾薑五味等藥。以收肺氣之逆。此條亦有水氣。或咳或利或嘔。當與小青龍證同治。故從彼方移入此方。深得仲景之意。可稱恰當。(升法見小柴胡湯注中)

若小便利者。去茯苓

小便利則氣化尚行。或水氣去。未可知也。然茯苓雖淡滲。亦有補虛益氣之功。故為君子之藥。雖溫補下焦之八味丸。亦仍用之。此方既與附子白朮芍藥同用。留之何害。而必去之耶。

若下利者。去芍藥加乾薑二兩。

下利加乾薑。極為允當。但去芍藥之說。其義未妥。張元素曰。白芍入脾經。補中焦。乃下利必用之藥。蓋瀉利皆太陰病。故不可缺。得甘草為佐。治腹中痛。熱加黃芩寒加桂。此仲景神方也。李時珍云。白芍益脾。能於土中瀉木。何反去芍藥耶。

若嘔者。去附子。加生薑足成半斤。

嘔加生薑。固為穩當。而去附子之說。是屬何意。少陰寒邪下攻則下利。上逆則嘔吐。其用附子處。如飲食入口即吐而用四逆湯。非吐而用附子耶。如下利清穀。裡寒外熱。手足厥逆。脈微欲絕。或腹痛。或乾嘔而用通脈四逆湯者。非嘔而用附子耶。如利不止。厥逆無脈。乾嘔而煩。

白通加豬膽汁湯者。非嘔而用附子耶。如此之類。不可枚舉。豈加減家猶未之見。而獨於真武湯去之耶。想但見千金方嘔家多服生薑之語。而忘其為少陰證之腹痛小便不利。四肢沉重疼痛。下利等證耶。其加減如此。謂非出自後世俗醫之手而何。

少陰病脈緊。至七八日。自下利。脈暴微。手足反溫。脈緊反去者。為欲解也。雖煩。下利必自愈。

脈緊見於太陽。則發熱惡寒而為寒邪在表。見於少陰。則無熱惡寒而為寒邪在裡。至七八日。則陰陽相持已久。而始下利。則陽氣耐久。足以自守矣。雖至下利。而以絞索之緊。忽變而為輕細軟弱之微脈。微則恐又為上文不可發汗之亡陽脈矣。為之奈何。不知少陰病。其脈自微。

方可謂之無陽。若以寒邪極盛之緊脈忽見暴微。則緊峭化而為寬緩矣。乃寒邪弛解之兆也。曰手足反溫。則知脈緊下利之時。手足已寒。若寒邪不解。則手足不當溫。脈緊不當去。因脈本不微。而忽見暴微。故手足得溫。脈緊得去。是以謂之反也。反溫反去。寒氣已弛。故為欲解也。

雖其人心煩。然煩屬陽而為暖氣已回。故陰寒之利必自愈也。

少陰病。吐利。手足厥冷。煩躁欲死者。吳茱萸湯主之。吐利。陰經之本證也。或但吐。或但利者猶可。若寒邪傷胃。上逆而吐。下攻而利。乃至手足厥冷。蓋四肢皆稟氣於胃。而為諸陽之本。陰邪縱肆。胃陽衰敗而不守。陰陽不相順接而厥逆。陽受陰迫而煩。陰盛格陽而躁。

且煩躁甚而至於欲死。故用吳茱萸之辛苦溫熱。以泄其厥氣之逆而溫中散寒。蓋茱萸氣辛味辣。性熱而臭臊。氣味皆厚。為厥陰之專藥。然溫中解寒。又為三陰並用之藥。更以甘和補氣之人參。以補吐利虛損之胃氣。又宣之以辛散止嘔之生薑。和之以甘緩益脾之大棗。為陰經急救之方也。

少陰病。下利。若利自止。惡寒而蜷臥。手足溫者可治。

陰寒在裡。則胃陽不守而下利。若利自止。則知胃氣復固。陽氣復能自守。惡寒者。陽虛不能勝任外氣也。蜷臥者。身體四肢皆蜷曲而臥。惡寒之情狀也。大凡熱者。偃臥而手足弛散。寒則蜷臥而手足斂縮。下文惡寒蜷臥而手足逆冷者。即為真陽敗絕而成不治矣。若手足溫。

則知陽氣未敗。以其陽氣尚能溫暖四肢。故曰手足溫者可治。然治之之法。亦無外乎溫經復陽之法也。方氏不知四肢為諸陽之本。而曰四肢屬脾。溫者。脾土和也。土和則萬物生。故曰可治。其謬殆甚。

少陰病。吐利。手足不逆冷。反發熱者不死。脈不至者。灸少陰七壯。

前吳茱萸湯條內。言吐利手足厥冷。煩躁欲死。此雖吐利而手足不逆冷。則陽氣未損。陰經當無熱而惡寒。今反發熱。足見陽氣已回。故曰不死。既有可生之機而脈不至。則是陽雖未絕。寒邪固閉。脈道鬱伏而不通。故灸少陰七壯。少陰穴。即前背惡寒所灸之穴。及井滎輸經合也。可見吐利而手足逆冷。惡寒蜷臥。不發熱而脈不至者。即為不治之證矣。

少陰病。下利清穀。裡寒外熱。手足厥逆。脈微欲絕。身反不惡寒。其人面色赤。或腹痛。或乾嘔。或咽痛。或利止脈不出者。通脈四逆湯主之。其脈即出者愈。

清穀。清水完穀也。裡寒外熱。陰盛格陽於外也。寒甚於里。故下利清穀。四肢厥逆而脈見微細欲絕也。寒甚則當惡寒。而反不惡寒。寒甚則面不當赤而反赤色。虛陽上浮而戴陽也。寒邪在裡。或作腹痛。陰氣上逆。或作乾嘔。少陰之脈循喉嚨。若陰盛迫陽於上。或作咽痛。

寒凝水涸而利反止。陰盛陽衰之極。營血不流。陽氣不行而至於脈不出者。當以通脈四逆湯主之。前陽明中寒。表熱裡寒。下利清穀者。尚以四逆湯主之。況少陰乎。服湯後。陽回氣動。其脈即出而仍還於有者。乃陽氣未竭。一時為盛寒所抑。鬱伏不出耳。故即出為愈也。然即出之脈。

與下文暴出者異。所謂即出者。言即漸而出。至於復有。自有而常有。所以為愈。不若暴出之自無而忽有。既有而仍無。如燈光之回焰。乃陽氣已竭。得湯之溫暖。而作返照之光。則陽氣欲絕而死矣。

通脈四逆湯方

甘草(三兩炙),乾薑(三兩),附子(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)

上三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二合。去滓。分溫再服。其脈即出者愈。

通脈四逆湯。即四逆湯而增入甘草一兩。倍加乾薑也。四逆湯義。見太陽下篇陽旦條下。愚竊論之。以四逆湯而倍加乾薑。其助陽之力或較勝。然既增通脈二字。當自不同。恐是已加蔥白以通陽氣。有白通之義。故有是名。疑是久遠差訛。或編次之失。致原方中脫落。未可知也。

其後加減法。揣其詞義淺陋。料非仲景本意。何也。原文中已先具諸或有之證。然後出方立治。則一通脈四逆湯。其證皆可該矣。豈庸續用加減邪。況其立意。庸惡陋劣。要皆出於鄙俗之輩。未敢竟削。姑存之以備識者之鑑云。

面色赤者。加蔥九莖。

面色之赤。乃陰盛格陽。虛陽上泛。附子之溫。能直達命門。大補坎中之真陽。自能引火歸源。導龍歸海。何必蔥白。其所以用蔥白者。蓋為陽氣不得流通。下利脈微。至厥逆無脈而設也。夫脈者。氣血流行之發現處也。陰血非陽氣不行。寒邪固閉。陽氣鬱伏。故以蔥白通行陽氣。

助姜附溫經復脈之功耳。然蔥之功力。豈能導火歸根。而能治面色之赤哉。吾不信也。

腹中痛者。去蔥加芍藥二兩。

寒邪在裡而腹痛。既有姜附。自可溫中。即加芍藥。更為相宜矣。脈又不至。何必去蔥。揆之於理。豈非庸俗之見乎。

嘔者。加生薑二兩。

姜能宣通陽氣而解散寒邪。且千金謂生薑為嘔家聖藥。加入為宜。

咽痛者。去芍藥。加桔梗一兩。

此所謂少陰咽痛者。以少陰之脈貫腎絡於肺。循喉嚨。挾舌本。所謂咽者。陰陽應象論云。地氣通於嗌。嗌者。咽物之咽也。地氣者。腎中命門之陽氣也。猶天地之氣。一陽生於黃泉之義。此以陰盛迫陽。下焦真陽失守。虛火在上。故作咽痛。附子峻補真陽。直走下焦。引火歸根。

其痛自止。未可與下文熱在少陰。二三日咽痛。與甘草桔梗湯同論也。一寒一熱。陰陽迥殊。況桔梗為舟楫之劑。乘載藥力以入肺。不使下行之品。正欲令其虛火下降為宜。豈可更與上焦風熱。肺家天氣病之喉痛。同日而語哉。至於芍藥。性雖酸收。亦可斂火下降。其去留亦無大關係。

又何足論哉。

利止脈不出者。去桔梗。加人參二兩。

桔梗固為當去。而人參之加。亦可以助姜附而補下利清穀之虛。並可以補氣血而鼓動其不至之脈。可稱允當。

少陰病。下利。白通湯主之。

上文下利已多。皆屬寒在少陰。下焦清陽不升。胃中陽氣不守之病。而未有用白通湯者。此條但云下利。而用白通湯者。以上有少陰病三字。則知有脈微細。但欲寐。手足厥之少陰證。觀下文下利脈微。方與白通湯。則知之矣。利不止而厥逆無脈。又加豬膽人尿。則尤知非平常下利矣。

蓋白通湯。即四逆湯而以蔥易甘草。甘草所以緩陰氣之逆。和姜附而調護中州。蔥則辛滑行氣。可以通行陽氣而解散寒邪。二者相較。一緩一速。故其治亦頗有緩急之殊也。

白通湯方

蔥白(四莖),乾薑(一兩),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)

上三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分溫再服。(義見注中)

少陰病。下利脈微者。與白通湯。利不止。厥逆無脈。乾嘔煩者。白通湯加豬膽汁湯主之。服湯脈暴出者死。微續者生。上文少陰下利。即以白通湯主之矣。此則下利而脈微。足見陽氣愈微。故與白通湯以恢復真陽。消除寒氣。不謂服湯之後。利仍不止。反見四肢厥逆而無脈。

陰邪上逆而乾嘔。虛陽受迫而作煩悶者。此非藥之誤也。以陰寒太盛。熱藥不得驟入。陰邪縱肆猖獗。扞格而不入耳。故用素問至真要大論中熱因寒用之法。從而逆之。反佐以取之。所謂寒熱溫涼。反從其病之義也。故用鹹寒下走之人尿。苦寒滑下之豬膽。以反從其陰寒之性。

導姜附之辛熱下行。為反佐入門之導引。王啟玄所謂下嗌之後。冷體既消。熱性便發。使其氣相從。而無拒格之患也。服湯後。其脈忽暴出者。是將絕之陽。得熱藥之助。勉強回焰。一照而熄。故死。若得湯而其脈微續漸出者。為陽氣復回。故為生也。陰寒至此。真陽或幾乎熄矣。

危哉。

少陰負趺陽者。為順也。

少陰負趺陽句。疑有脫字。不然。何至詞不達義耶。前注皆以少陰為水。趺陽為土。恐土不能制水。得以泛溢而為嘔吐下利。予其權於土。土強則水有制而平成可幾。愚恐猶未合於至理。夫少陰。腎也。水中有火。先天之陽也。趺陽。胃脈也。火生之土。後天之陽也。此承上文下利而言。

凡少陰證中諸陽虛陰盛之證。而至於下利。及下利清穀之證。皆由寒邪太盛。非惟少陰命門真火衰微。且火不能生土。中焦胃脘之陽不守。故亦敗泄而為下利。少陰脈雖微細欲絕。而為陰寒所勝。則為少陰之真陽負矣。若趺陽脈尚無虧損。則是先天之陽。雖為寒邪之所鬱伏。

而後天胃脘之陽尚在。為真陽猶未磨滅。所謂有胃氣者生。故為順也。若趺陽亦負。則為無胃氣而死矣。

少陰病。脈微沉細。但欲臥。汗出不煩。自欲吐。至五六日自利。後煩躁。不得臥寐者死。首條云少陰之為病。脈微細。但欲寐也。此條又見沉脈。則寒邪更深。汗出者。內無真陽。衛氣不固而腠理不收也。不煩者。虛陽猶未上奔也。自欲吐。即前欲吐不吐之證也。少陰之見證如此。

乃當急溫急補之時。失此不治。至五六日而更加自利。乃至不煩之證。至陽欲亡而作煩。陰迫陽而發躁。以但欲寐者而不得臥寐。則陽神飛越。真氣敗亡而死矣。雖欲溫之。所謂渴而穿井。鬥而鑄兵。不亦晚乎。

少陰病。惡寒身蜷而利。手足逆冷者不治。

前惡寒而蜷。因有煩而欲去衣被之證。為陽氣猶在。故為可治。又下利自止。惡寒而蜷。以手足溫者。亦為陽氣未敗。而亦曰可治。此條惡寒身蜷而利。且手足逆冷。則四肢之陽氣已敗。故不溫。又無煩與欲去衣被之陽氣尚存。況下利又不能止。是為陽氣已竭。故為不治。雖有附子湯。及四逆白通等法。恐亦不能挽回既絕之陽矣。

少陰病。吐利煩躁四逆者死。

寒邪上逆則吐。下攻則利。陽虛則煩。陰極則躁。而四肢乃諸陽之本也。以吐利煩躁並作。而又四肢逆冷。為陽氣竭絕。故死。雖不言脈。脈亦可知矣。

少陰病。下利止而頭眩。時時自冒者死。

前條利自止而手足溫。則為可治。此則下利止而頭眩。頭眩者。頭目眩暈也。且時時自冒。冒者。蒙冒昏暈也。虛陽上冒於巔頂。則陽已離根而上脫。下利無因而自止。則陰寒凝閉而下竭。是亦所謂上厥下竭矣。於此可見陽回之利止則可治。陽脫之利止則必死矣。正所謂有陽氣則生。

無陽氣則死也。然既曰死證。則頭眩自冒之外。或更有惡寒四逆等證。及可死之脈。未可知也。但未備言之耳。

少陰病。四逆惡寒而身蜷。脈不至。不煩而躁者死。

惡寒身蜷而利。手足逆冷者。固為不治。此條但不利耳。下文吐利煩躁四逆者死。此雖不吐利。而已不見陽煩。但見陰躁。則有陰無陽矣。其為死證無疑。況又脈不至乎。前已有脈不至者。因反發熱。故云不死。又有脈不出者。雖裡寒而猶有外熱。身反不惡寒而面赤。其陽氣未絕。

故有通脈四逆湯之治。此則皆現陰極無陽之證。且不煩而躁。並虛陽上逆之煩。亦不可得矣。寧有不死者乎。

少陰病。六七日息高者死。

少陰病而至六七日不解。其本經之自受者。至此則陰邪已深。臟氣已敗。若傳經之邪。自陽入陰。五日而少陰受之。又已三日。亦不為不深矣。一呼一吸為一息。人身陽氣。出自下焦。故命門為三焦之原。陽氣上行而為宗氣。聚於膻中。故膻中為氣之海。上通於肺而為呼吸。

一息而脈行六寸。一日一夜。共一萬三千五百息。當萬物之數。脈行八百一十丈。其氣皆由丹田之關元氣海而出。謂之胞中氣街者是也。所以肺主出氣而腎主納氣。一呼一吸而腎為之本。肺為之末。以少陰腎臟受邪。至於喘息之聲已高。是膻中之氣。有出無入。欲歸丹田而納諸腎臟。

其可得乎。陽氣離根。已從上脫。有不立盡者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