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之三 (15)

1心下痞證治第四

以附子瀉心者。因惡寒汗出。所以知其為陽虛之惡寒也。此則惡寒而不汗出。是以知其為表未解也。故曰不可攻痞。若再攻之。必已陷再陷矣。所以必當先解其表。俟表邪既解。然後乃可攻痞也。但傷寒解表。不用麻黃而用桂枝者。何也。仲景以麻黃治傷寒。桂枝治中風。一定不移之法也。

其可亂乎。若其法可亂。則仲景不於桂枝湯條內。特立禁止之文曰。桂枝本為解肌。若其人脈浮緊。發熱汗不出者。不可與也。當須識此。勿令誤也。此條既曰傷寒。而又以桂枝湯解表。豈立法者自相矛盾邪。蓋因此證既已誤下。胃中陽氣已虛。又復發汗。表間衛陽又損。若再用麻黃。

必致陽氣竭絕而為亡陽之敗症矣。且寒邪已經陷入。其在表未解之邪有限。故權用桂枝湯。以解表間之虛邪也。解後亦用大黃黃連瀉心湯者。因此痞亦是發熱惡寒之傷寒邪熱。因誤下入里所致。即所謂緊反入里也。因與熱入之痞同義。故治法亦同。與下文胃中不和腹中雷鳴客氣上逆者。

不得同論也。

傷寒中風。醫反下之。其人下利日數十行。穀不化。腹中雷鳴。心下痞硬而滿。乾嘔心煩不得安。醫見心下痞。謂病不盡。復下之。其痞益甚。此非熱結。但以胃中虛。客氣上逆。故使硬也。甘草瀉心湯主之。

傷寒中風者。言或中風或傷寒也。謂無論傷寒中風之有表症者。但誤下之。皆可致變。非後人所謂風邪入里則為結胸。寒邪陷入則為痞也。下利日數十行者。誤下傷胃。中氣失守。隨藥勢而下奔也。完穀不化。胃寒不殺穀也。腹中雷鳴。誤下則胃陽已傷。中焦虛冷。氣滯不得流行。

脾弱不能轉運。欲通而不得。故但留滯於腹中作響而已。是以陰氣填塞於心下。硬滿而為痞也。胃氣受傷。陰邪上逆而乾嘔。陽受陰迫。虛陽上走而心煩不安也。醫見心下痞滿。以為熱邪未盡而復下之。則胃中陽氣益虛。其痞益甚。不知此非熱邪所結。但以胃脘之陽傷損。真氣空虛。

故客氣得以上逆。客氣者。非外入之邪也。乃胃陽已虛。下焦之陰氣上逆。以非本經之氣。故為客氣。客氣上逆。致成痞硬耳。當以甘草瀉心湯主之。

甘草瀉心湯方

甘草(四兩),乾薑(三兩),半夏(半升),黃芩(三兩),黃連(一兩),大棗(十二枚擘)

上六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此方以甘草為君。前代名家。皆疑其為甘補緩中之藥。非痞滿所宜。注中皆含糊抹過。而不能明言其故。余註解素問諸篇。始知甘性雖緩。其補瀉之用。於五臟各有不同。故藏氣發時論云。肝苦急。急食甘以緩之。脾欲緩。急食甘以緩之。此皆用其甘和補緩之性也。又云。心欲耎。

急食鹹以耎之。用鹹補之。以甘瀉之。其以甘瀉之句。人皆讀而忽之。豈知聖賢垂訓。語無虛發。雖一言一字。無非精微之蘊。唯仲景知之。遂以此一句之義。立法制方。用之以治極難之證。如世之讀內經而輒加刪削者。又焉能得此精義哉。夫所謂心欲耎者。心乃藏神之臟。

白話文

心下痞證治第四

使用附子瀉心湯的原因,是因為患者怕冷且出汗,由此可知其怕冷是陽虛所致。但若患者怕冷卻不出汗,則說明表邪尚未解除,此時不可貿然治療痞症。若再誤治,可能導致病情進一步惡化,因此必須先解除表邪,待表邪消散後,才能治療痞症。

然而,傷寒解表時為何不用麻黃湯而用桂枝湯?張仲景明確規定,麻黃湯治傷寒,桂枝湯治中風,這是不可違背的法則。若可隨意更改,仲景就不會在桂枝湯的條文下特別註明:「桂枝湯本為解肌,若患者脈象浮緊、發熱但無汗,不可使用。務必謹記,切勿誤用。」既然此條文提到傷寒,卻又用桂枝湯解表,難道是自相矛盾嗎?其實是因為此證已誤用下法,胃中陽氣受損,若再發汗,衛陽亦將耗傷,此時若用麻黃湯,恐導致陽氣衰竭,引發亡陽危症。此外,寒邪已部分內陷,表邪所剩不多,故權宜使用桂枝湯,以解除表虛之邪。

表解後,仍用大黃黃連瀉心湯,是因痞症仍屬發熱怕冷的傷寒邪熱,因誤下入裡所致,即「緊反入裡」。此痞症與熱邪內陷的痞症病機相同,故治法一致,與下文所述「胃中不和、腹中雷鳴、客氣上逆」之證不同。

傷寒或中風,若誤用下法,患者可能每日腹瀉數十次、消化不良、腹中鳴響、心下痞硬脹滿、乾嘔心煩不得安寧。若醫者見心下痞,誤以為邪熱未盡而再下之,痞症反而加重。此非熱結,而是胃中虛弱,虛邪上逆,導致痞硬,宜用甘草瀉心湯治療。

甘草瀉心湯方
甘草(四兩)、乾薑(三兩)、半夏(半升)、黃芩(三兩)、黃連(一兩)、大棗(十二枚,擘開)

上六味藥,加水一斗,煮至六升,去渣後再煎至三升,溫服一升,每日三次。

此方以甘草為君藥。歷代名家多因其甘緩補中而質疑是否適合痞滿之症,註解時亦含糊帶過。然根據《素問》所言,甘味雖緩,但對五臟各有補瀉之異。如《藏氣發時論》雲:「肝苦急,急食甘以緩之;脾欲緩,急食甘以緩之」,此為甘味補緩之效。又曰:「心欲耎,急食鹹以耎之,用鹹補之,以甘瀉之。」「以甘瀉之」一語常被忽略,實則聖賢之言字字精微,唯仲景領悟此理,據此立法制方,以治難症。若輕率刪改經典,又如何參透其中深意?所謂「心欲耎」,因心為藏神之臟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