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之三 (14)

1心下痞證治第四

上二味。以麻沸湯二升漬之。須臾。絞去滓。分溫再服。

麻沸湯者。言湯沸時泛沫之多。其亂如麻也。全生集作麻黃沸湯。謬甚。

謂之瀉心湯者。非用黃連以瀉心臟之火也。蓋以之治心下痞而名之也。大承氣之治邪熱歸胃。以陽明中土。萬物所歸。無所復傳。故以大黃芒硝枳實厚朴專治胃實。大陷胸之治結胸。亦以太陽表邪誤下陷入。因熱邪水飲並結。故攻熱實而兼導飲。十棗湯之攻痞。以表邪已解。

非熱邪入里。不過水飲停蓄於胸脅之間。故不用大黃攻熱。但以大戟芫花甘遂蠲飲泄水而已。皆攻實之法也。若夫大黃黃連瀉心湯者。因傷寒鬱熱之邪。誤下入里而痞塞於心下。雖按之濡而屬無形之氣痞。然終是熱邪。故用大黃之苦寒泄之。以攻胃分之熱邪。黃連之苦寒開之。

以除中焦之鬱熱。而成傾痞之功。在五等瀉心湯中。獨為攻熱之劑也。然有是證有是脈者宜之。設非其證者。未可概用也。麻沸湯。百沸熱湯也。成氏云。但以麻沸湯漬服。取其氣薄而泄虛熱也。蓋因按之軟。則胃中無大宿垢。關脈浮。則中氣不實。故但漬而不煎。為泄虛熱而非攻下之劑。

成氏此言。可謂得仲景之旨矣。

心下痞。而復惡寒汗出者。附子瀉心湯主之。

此又承上文言。如前應用大黃黃連瀉心湯之痞。而復惡寒汗出者。則治法又不同矣。夫以心下痞而按之濡。其脈關上浮者。即前所謂緊反入里。傷寒鬱熱之邪。誤入而為痞。原非大實。而復見惡寒汗出者。知其命門真陽已虛。以致衛氣不密。故玄府不得緊閉而汗出。陽虛不任外氣而惡寒也。

人但知衛氣行於皮膚。而不知乃下焦之真陽。蒸穀氣而達皮膚。乃為衛氣。所以相火居於兩腎之間而屬少陰。衛氣居於肌表而屬太陽。為一根一葉。故足太陽膀胱與足少陰腎經。相為表裡而成一合也。以熱邪痞於心下。則仍以大黃黃連瀉之。加附子以扶真陽。助其蒸騰之衛氣。

則外衛固密矣。因既有附子之加。併入黃芩以為徹熱之助。而寒熱並施。各司其治。而陰陽之患息。傾痞之功又立矣。

附子瀉心湯方

大黃(二兩),黃連(一兩),黃芩(一兩),附子(一枚炮去皮破另煮汁)

上四味。切三味。以麻沸湯二升。漬須臾。絞去滓。內附子汁。分溫再服。

傷寒大下後。復發汗。心下痞。惡寒者。表未解也。不可攻痞。當先解表。表解。乃可攻痞。解表宜桂枝湯。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。

傷寒。寒傷營也。以頭痛發熱惡寒無汗之證。法當以麻黃湯汗之。方為合法。乃先大下之。下後而表邪陷入矣。醫見未解而復發其汗。謂之復者。蓋以誤下之後。復用麻黃湯也。汗雖發而從前陷入之邪。已作心下痞矣。心下已痞而仍惡寒者。猶有表邪未解也。前條同。是痞證而惡寒。

白話文

心下痞證治第四

將以上兩味藥材用兩升沸水浸泡片刻,過濾去渣,溫熱分兩次服用。

所謂「麻沸湯」,是指水沸時泡沫繁多,混亂如麻。《全生集》誤寫為「麻黃沸湯」,明顯錯誤。

稱為「瀉心湯」,並非用黃連來瀉心臟之火,而是因治療心下痞而得名。

  • 大承氣湯治療邪熱歸於胃腑,因陽明屬中土,萬物所歸,邪氣不再傳變,故用大黃、芒硝、枳實、厚朴專治胃實。
  • 大陷胸湯治療結胸,因太陽表邪誤下後陷入體內,熱邪與水飲互結,故攻熱實兼導水飲。
  • 十棗湯主治痞證,表邪已解,非熱邪入裡,僅水飲停蓄於胸脅,故不用大黃攻熱,僅以大戟、芫花、甘遂滌除水飲。

此皆為攻實之法。至於大黃黃連瀉心湯,是因傷寒鬱熱之邪誤下入裡,痞塞心下,雖按之柔軟屬無形氣痞,但終究是熱邪,故用大黃苦寒洩胃分熱邪,黃連苦寒開中焦鬱熱,以消除痞證。此方在五種瀉心湯中,專為攻熱而設。但須符合證脈方可使用,非所有痞證皆適用。

「麻沸湯」即沸水,成無己認為,以沸水浸泡服用是取其氣味輕清,以洩虛熱。因按之柔軟,胃無宿便,關脈浮則中氣不實,故僅浸泡而不煎煮,作為洩虛熱而非攻下之劑。此說深得張仲景之意。

若心下痞兼惡寒汗出,則用附子瀉心湯主治。

此承上文,雖同為大黃黃連瀉心湯證,但兼見惡寒汗出,表示命門真陽已虛,衛氣不固。陽虛則汗出惡寒,故於瀉熱同時加附子扶助真陽,以固衛氣,並加黃芩助清熱。如此寒熱並治,各司其職,陰陽調和而痞證自消。

附子瀉心湯方
大黃(二兩)、黃連(一兩)、黃芩(一兩)、附子(一枚,炮後去皮切片,另煮取汁)。
先將前三味切細,以沸水浸泡片刻,過濾後加入附子汁,溫熱分兩次服。

傷寒誤下後復發汗,致心下痞而惡寒者,表邪未解,不可先攻痞,應先解表(如桂枝湯),表解後再攻痞(如大黃黃連瀉心湯)。

傷寒屬寒傷營分,本應以麻黃湯發汗,但誤下後表邪內陷成痞。此時雖發汗,痞證仍在,若仍惡寒,表明表邪未盡,治法同前,須先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