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潢

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十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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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十 (3)

1. 厥陰熱證

傷寒脈滑而厥者。里有熱也。白虎湯主之。

滑者。動數流利之象。無沉細微澀之形。故為陽脈。滑主痰食。又主胃實。乃傷寒鬱熱之邪在裡。阻絕陽氣。不得暢達於四肢而厥。所謂厥深熱亦深也。為陰經之邪復歸陽明。故當清瀉胃熱。而以白虎湯主之。

嘔而發熱者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邪在厥陰。惟恐其厥逆下利。若見嘔而發熱。是厥陰與少陽臟腑相連。乃臟邪還腑。自陰出陽。無陰邪變逆之患矣。故當從少陽法治之。而以小柴胡湯和解其半表半裡之邪也。

嘔家有癰膿者。不可治嘔。膿儘自愈。

凡諸嘔家。有麻黃湯之嘔。大柴胡湯之嘔。小柴胡湯之嘔。豬苓湯之嘔。柴胡桂枝幹薑湯之嘔。葛根加半夏湯之嘔。吳茱萸湯之嘔。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之嘔。真武湯之嘔。四逆湯之嘔。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之嘔。烏梅丸之嘔。諸嘔家雖有陰陽寒熱之不同。而皆有治法。此因厥陰一經。

實陰陽相半而陽伏陰中。故二氣和平。病當自愈。所以厥少熱多。其病當愈。寒多熱少。其病為進也。然熱不除者必便膿血。熱氣有餘。則發癰膿。癰潰而嘔。乃胃中應出之膿。故曰不可治嘔。膿儘自愈也。

2. 厥陰寒證

乾嘔吐涎沫者。吳茱萸湯主之。

此以下。皆陰盛陽微之證也。靈樞經脈篇云。足厥陰之脈。挾胃屬肝絡膽。上貫膈。布脅肋。循喉嚨之後。動則病胸滿嘔逆。蓋嘔逆。厥陰之本證也。涎沫。黏飲白沫也。邪入厥陰之經。寒邪上逆而乾嘔。胃中虛冷而吐涎沫。故以補中暖胃之吳茱萸湯主之。

嘔而脈弱。小便複利。身有微熱。見厥者難治。四逆湯主之。

嘔而脈弱。則知非陽經之嘔矣。且小便複利。尤知里無熱邪而顯屬陰寒。上文云。厥者必熱。熱後當復厥。不厥者自愈。則熱與厥不應並見。此云身有微熱而反見厥。是陽微不能勝盛陰。故為難治。此非上文熱不除者可比。急當以溫經復陽為治。而以四逆湯主之。

手足厥寒。脈細欲絕者。當歸四逆湯主之。

四肢為諸陽之本。邪入陰經。致手足厥而寒冷。則真陽衰弱可知。其脈微細欲絕者。素問脈要精微論云。脈者。血之府也。蓋氣非血不附。血非氣不行。陽氣既已虛衰。陰血自不能充貫。當以四逆湯溫復其真陽。而加當歸以榮養其陰血。故以當歸四逆湯主之。

當歸四逆湯方

當歸(三兩),桂枝(三兩),芍藥(三兩),細辛(二兩),甘草(二兩),通草(二兩),大棗(三十五枚)

上七味。以水八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四逆湯者。仲景所以治四肢厥逆者也。陽氣衰微。陰邪肆逆。以致陽氣不充於四末而為四肢厥冷。故用甘草為君。以緩陰氣之逆。又以乾薑附子補助其陽氣之衰。此仲景立法命名之本義也。此條之手足厥寒。即四逆也。故當用四逆湯。而脈細欲絕。乃陽衰而血脈伏也。故加當歸。

是以名之曰當歸四逆湯也。不謂方名雖曰四逆。而方中並無姜附。不知何以挽回陽氣。即有桂枝。亦不過解散衛邪之藥耳。李東垣所謂氣薄則發泄。桂枝上行而發表。豈能如乾薑之溫中散寒耶。細辛雖能溫少陰之經。亦豈能如附子之補真陽而入命門乎。且芍藥不過斂陰。通草無非滲利。

又焉能治手足厥寒。脈細欲絕哉。如下文內有久寒者。但加茱萸生薑而不及乾薑附子。則知為前方中已有之物矣。豈仲景制方。治極陰最寒之證。獨遺此二物耶。是以不能無疑也。恐是歷年久遠。散失遺亡。訛舛於後人之手。未可知也。不然。何湯名四逆。而藥物與四逆迥異耶。

或曰。四逆散亦名四逆。而用藥不同者。何也。曰。四逆散。乃治熱厥之藥。所以不同。此則治手足厥寒。脈細欲絕之寒厥者。可同日而語乎。從來注傷寒家。皆委曲順解。曾不省察其理。亦何異於成氏之隨文順釋乎。尚論以為陰血不足。宜用歸芍以濟其陰。不宜用姜附以劫其陰。

即其人素有久寒者。以但增茱萸生薑觀之。則乾薑附子。寧不在所禁乎。愚謂此論恐未為確切。仲景之立四逆湯。專為四肢厥逆而設。故寒厥之證。無不用之。何獨於脈細欲絕之手足厥寒。及內有久寒者。偏為禁忌耶。若不審原文。但依方立論。不幾與仲景立方之意。兩相矛盾矣。

其如後起者何。故擬議之。以俟明者之鑑云。

若其人內有久寒者。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

此承上文。言手足厥寒。脈細欲絕。固當以當歸四逆治之矣。若其人平素內有久寒者。而又為客寒所中。其涸陰冱寒。難於解散。故更加吳茱萸之性臊苦熱。及生薑之辛熱以泄之。而又以清酒扶助其陽氣。流通其血脈也。

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

於前方內。加吳茱萸半升。生薑三兩。

上九味。以水六升。清酒六升。和煮取五升。去滓。分溫五服。

病者手足厥冷。言我不結胸。小腹滿。按之痛者。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

手足厥冷。則知陽微陰盛。致陰陽不相順接而四肢厥逆矣。不結胸。則邪不在陽位而陽經無邪矣。小腹滿。按之痛者。至真要大論云。身半以下。地氣主之。靈樞經脈篇云。足厥陰之脈。起於足大趾叢毛之際。上循足胕。交出太陰之後。循股陰。入毛中。過陰器。抵小腹。此因邪入厥陰。

寒邪結在膀胱關元。故小腹滿。按之痛也。蓋熱結膀胱。則熱蓄下焦。迫血妄行。故小便自利而血蓄於下。此所謂冷結膀胱關元者。言小腹者。膀胱之所居也。關元者。任脈穴也。在臍下三寸。為小腸之募。亦穴之在小腹者。總指小腹滿痛而言。故謂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寒在小腹。

下焦無火。氣化不行。故為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急宜溫暖下焦。祛除陰翳。乃其治也。

病人手足厥冷。脈乍緊者。邪結在胸中。心下滿而煩。飢不能食者。病在胸中。當須吐之。宜瓜蒂散

上文言不結胸。此言邪結在胸中。同一手足厥冷之陰邪。一則不結於胸而邪在下。故小腹滿痛。一則仍結於胸中而邪在上。故心下滿而飢不能食。在下則寒邪已入至陰之分。所以當用溫法以回陽氣。在上則寒邪猶在陽位。所以當用吐法以去寒邪。蓋以邪入之淺深而分補瀉也。

夫緊為寒脈。在陽經則為寒邪在表。在陰經則為寒邪在裡。若手足厥冷。則脈當沉遲矣。乃忽見緊脈。知寒邪猶未深入。邪當結在胸中。若見心下滿而煩。飢不能食。則其所以滿者。陰邪在膈而脹滿也。煩者。膈間之陽氣不得伸也。飢者。胃陽猶未傷也。不能食。寒邪在胃也。

故為病在胸中。若如前寒已深入。則胃氣已傷。陽氣已損。則但有溫經扶陽之治。而無汗吐下之法矣。寒在胸膈。則邪氣未深。尚在陽分。因其近而取之。當用高者越之之法。故須吐之。宜瓜蒂散。假借胃中之陽氣。以湧出胸中之寒邪。則無敗胃深入之患矣。

傷寒五六日。不結胸。腹濡脈虛復厥者。不可下。此為無血。下之死。

五六日。邪氣入里之候也。不見邪結於胸。而腹軟脈虛。腹軟則里無邪結。脈虛則正氣衰弱。而復見四肢厥逆。則知寒邪入厥陰而為無陽之證矣。故不可下。然不曰無陽。而以腹軟脈虛為無血。無血二字。最為難解。若不得已而強解之。則經所謂脈者。血之府也。蓋氣血之動處為脈。

陽氣盛則陰血流行。脈虛則陽氣不旺。營血不充。是以謂之無血。若下之。非但更亡其陰血。並真陽而亦梏亡之矣。故曰下之死。義見霍亂條下。

傷寒脈促。手足厥逆者可灸之。

辨脈法云。脈來緩。時一止復來者。名曰結。脈來數。時一止復來者。名曰促。陽盛則促。陰盛則結。此皆病脈。夫數脈所以候陽。故曰陽盛則促。促乃陽勝於陰。陰氣不接而斷續也。此條之脈促。偏見之於手足厥逆。似乎脈不應證。或謂脈促而手足厥逆。乃熱厥也。然則何以云可灸之耶。

仲景之於陽邪。最忌火劫。已見於太陽篇矣。豈有陽盛則促之熱厥。而反有灸之之理。此所謂脈促者。非結促之促。乃短促之促也。陰邪太盛。孤陽不守。故脈作虛數而短促。當急救其垂絕之虛陽。故云可灸。灸者。如下文灸厥陰也。

傷寒六七日。脈微。手足厥冷。煩躁。灸厥陰。厥不還者死。

傷寒至六七日。邪入已深。正邪傳厥陰之候也。脈微則陽氣大虛。手足厥冷則陰邪肆逆。故盛陰迫脅其虛陽而上逆。所以陽欲盡而煩。陰氣極而躁也。邪在厥陰。陽氣將竭。於溫經復陽之外。當灸厥陰經之脈穴。即本經之井滎輸經合是也。灸之而手足溫者生。若手足仍冷。陽氣不還者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