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七 (4)
卷之七 (4)
1. 合病並病總論
合病者。兩經三經一時並受。見證齊發。不似傳經之以此傳彼也。其證與前三陽篇之表裡證同。其當汗當下。不可汗下皆同。以其並感齊發。無先後之不齊。故謂之合。並病者。此經傳入彼經。遂至兩經俱病。非若傳經之此經傳入彼經。邪既傳入彼經。而此經之證隨罷也。謂之並者。
一經病而並及他經亦病。故謂之並。然傷寒論中。惟三陽有合併病。三陰證中無之。蓋因太陽皆屬汗證。陽明多下症。而少陽全不可汗下。其治法迥殊。不可淆亂。故立法森嚴。精詳審辨。倘治法一差。變證立至。非若三陰證之陰寒相似。理中四逆輩可通用也。故立合病並病之條。
白話文:
合病者
,指的是兩條或三條經絡同時受到病邪侵襲,導致症狀同時出現。這種情況不像傳經病那樣,病邪從一條經絡傳到另一條經絡,症狀依序出現。合病的症狀與前三陽篇中提到的表裡證相同,但治療時是否要發汗、是否要下瀉,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,不能一概而論。由於病邪同時侵入多條經絡,沒有先後順序,所以稱為「合」。
並病者
,指的是病邪從一條經絡傳入另一條經絡,導致兩條經絡同時生病。與傳經病不同的是,病邪傳入另一條經絡後,原先被侵犯的經絡症狀並不會隨之消失,而是同時存在。這種情況稱為「並」。
一經病而並及他經亦病
,也就是說,一條經絡生病後,病邪傳染到其他經絡,導致其他經絡也生病,這也是「並病」。
《傷寒論》中只提到了三陽合並病,而三陰證中沒有合並病。這是因為太陽經多屬於汗證,陽明經多屬於下瀉症,而少陽經則全不可發汗或下瀉,三陽的治療方法迥然不同,不可混淆。因此,傷寒論立法嚴謹,要求精細辨別,如果治療方法稍有偏差,就會出現變證,這是三陰證中沒有合並病的原因。三陰證的陰寒症狀相似,可以用理中丸、四逆湯等藥物治療,但三陽證的治療方法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,不可輕易混淆。
所以,傷寒論設立了「合病」和「並病」的條目,目的就是為了區分不同病邪侵犯經絡的情況,以便於更準確地辨證施治。
以見兩經三經之病。偏多偏少。何重何輕。當以何者主治。何者當禁。如太陽證當汗。而與少陽合併。則禁汗。如陽明當下而太陽證未罷。則仍當汗而禁下。又如三陽合併。有少陽證在內。則汗下皆禁。若太少證俱罷。則仍可下之類也。然合病並病。非三陽經諸證之外。更別有合併病也。
其合併之義。即所以申明三陽傳變之中。又有兩經三經齊病。非傳非變者。更有一經病。並及他經亦病。遂至兩經皆病者之分別也。總之中風傷寒。有一定之例。一曰傳經。乃以此傳彼。彼病而此罷也。設有未罷。不可但治受傳之經。如太陽未罷不可下。少陽未罷不可汗下之類也。
白話文:
要判斷兩經或三經的病症,就要觀察哪個病症比較嚴重、哪個病症比較輕微。要決定用什麼方法治療,以及哪些方法應該避免。比如說,太陽證應該要發汗,但如果同時合併了少陽證,就應該要禁汗。又比如說,陽明證應該要下瀉,但如果太陽證還沒有消失,就應該要繼續發汗,而不要下瀉。還有,如果三陽證同時出現,其中有少陽證,就應該要禁汗和禁下瀉。如果太少證都消失了,就可以下瀉。
需要注意的是,除了三陽經的病症以外,還有一些合併症。
合併症的意思就是指,在三陽經傳變的過程中,還可能出現兩經或三經同時患病的情況。這不是傳變的關係,而是不同經絡同時出現病症。還可能出現一種經絡生病,並影響到其他經絡,導致兩經都生病。總而言之,中風傷寒有一定的規律。第一種情況是傳經,就是從這個經絡傳到另一個經絡,另一個經絡生病了,這個經絡就恢復了。如果這個經絡還沒有恢復,就不能只治療受傳的經絡。比如說,太陽證還沒有消失,就不能下瀉;少陽證還沒有消失,就不能發汗或下瀉。
二曰合病。乃兩經三經一時並感。見證齊發也。三曰並病。乃一經受病。傳入他經。而本經之證仍未罷。彼此皆病也。至若變證。非天然自感之病。皆誤治失治所致。乃人事所召。即壞病也。又不在定例中矣。夫傷寒論中之合併二義。自當各因其證治。分隸三陽條下。如當汗之並病。
及用麻黃之合病。自當隸於太陽篇中。如用葛根湯。及葛根半夏湯之合病。當隸於太陽陽明篇中。用大承氣。及白虎湯之合併病。當隸於陽明中篇。如用黃芩湯。及黃芩半夏生薑湯。至刺大椎。刺肺俞肝俞。刺期門之合併病。當隸於少陽篇中為是。舊因王叔和編次之時。雜亂於三陽篇中。
白話文:
合病是指兩個或三個經脈同時受邪氣侵犯,表現出各種症狀同時出現。並病則是一條經脈受病後,傳染到其他經脈,導致原本受病的經脈症狀還沒消失,其他經脈也出現病症。至於變證,則不是自然感邪的病,而是由於誤治或失治造成的,是人為因素引起的,屬於病變,不再屬於固定的病症範疇。 《傷寒論》中關於合病和並病的概念,應根據具體的症狀進行治療,並歸類到三陽篇章下。例如,需要用麻黃的合病,應歸入太陽篇;需要用葛根湯或葛根半夏湯的合病,應歸入太陽陽明篇;需要用大承氣湯或白虎湯的合併病,應歸入陽明中篇;需要用黃芩湯或黃芩半夏生薑湯的合併病,應歸入少陽篇。 過去王叔和編書時,將這些內容混雜在三陽篇章中,導致分類不清晰。
不使各歸本屬。而成氏注本。又不正其失。一任其顛倒錯亂。以後注家。雖議論繁多。而絕不及此。致尚論另立一門。後之學者。遂疑為三陽諸證之外。又有合併二病。未免多歧之惑。今若仍散歸諸篇。恐於叢雜之中。讀者模糊閱過。未能專悉其義。故仍喻氏之舊而發明其意。
庶令閱者專而易曉。與各歸本篇無異矣。倘得其理爽然。又何求焉。
辨誤,方氏條辨云。合之為言相配偶也。輕重齊。多少等。謂之合。以陽明切近太陽。所以合也。其說如此。豈少陽與太陽僅多陽明之一間。遂無合病邪。若是。則下文太陽與少陽之合病何來。喻氏遂因之而廣其說云。兩經之證。各見一半。如日月之合璧。王者之合圭璧。界限中分。
白話文:
(原本)應該將各個病症歸類到它們原本所屬的經脈。但是成氏的注本卻沒有這樣做,也沒有糾正其中的錯誤,任由它們顛倒錯亂。之後的注家雖然議論很多,卻完全沒有觸及到這個問題,導致尚論不得不另立一門來解釋。後來的學者因此懷疑,除了三陽經的病症之外,還有合併兩個經脈的病症,難免讓人產生很多疑惑。
(現在)如果再把這些病症散亂地歸類到各個篇章中,恐怕在眾多混雜的內容中,讀者只是模糊地瀏覽一遍,無法完全理解其含義。因此,我沿用喻氏的舊說,並將其意思闡明。
(目的)希望讀者能夠專注理解,就像把各個病症歸類到原本所屬的經脈一樣。如果能明白其中的道理,心中便會豁然開朗,又何必追求其他呢?
(辨誤)方氏在條辨中說:「合」指的是配偶的意思,像輕重齊、多少等這些事物,稱為「合」。陽明經靠近太陽經,所以它們是合的。他的說法是這樣,難道少陽經與太陽經僅僅隔着陽明經,就沒有合併的病症嗎?如果是這樣,那下面的太陽經與少陽經合併的病症又是從哪裡來的呢?
(喻氏的解釋)喻氏因此擴展了這個說法,認為兩個經脈的病症,各出現一半,就像日月合璧,王者合圭璧一樣,界線清楚地分開。
不偏多偏少。愚謂日月遙相對照。光滿而為望。日月同處東北甲地。兩相併合。全晦而為合朔。究未必中分各為一半也。至於圭璧。則有桓圭信圭躬圭谷璧蒲璧之不同。謂之五瑞。九峰蔡氏云。古者天子錫諸侯以命圭。圭頭斜銳。其冒下斜。刻大小長短廣狹如之。諸侯來朝。
天子以刻處冒其圭頭。察其同異。以辨其偽。故周禮天子執冒以朝諸侯。即周書顧命所謂上宗奉同冒者是也。豈中分一半之謂乎。且二璧之形。圜而中虛。亦未必中分其半也。然合病之兩經受邪。亦偏多偏少。故有麻黃承氣黃芩白虎諸湯。偏於一經之治。並未中分其半。況更有三經合病者乎。
白話文:
不應該只注重多或少,要均衡看待。我認為日月遙遙相對,光線充足時就稱為望。當日月同處東北方甲地時,兩者相合,完全暗淡就稱為合朔。其實並非一定要各佔一半。至於圭璧,有桓圭、信圭、躬圭、谷璧、蒲璧等不同的形制,稱為五瑞。九峰蔡氏說,古代天子賜予諸侯圭以示命,圭頭斜銳,下方斜面刻有大小長短寬窄不同的標記。諸侯來朝時,天子用刻有標記的部分對應圭頭,察看是否有差異,以辨別真偽。所以周禮記載天子手持冒來迎接諸侯,就是周書顧命裡所說的「上宗奉同冒」的意思。怎麼能說是一半一半呢?而且,兩個璧的形狀都是圓形而中間空心,也不一定剛好是一半。同樣地,合病的兩經受邪,也會有偏多偏少的狀況,所以有麻黃承氣湯、黃芩白虎湯等藥方針對單一經絡的病症進行治療,並非一定都要各佔一半。何況還有三經合病的情況呢?
竊未敢以為然也。至並病條下。方氏又云。並。猶合也。云彼此相兼合。而有輕重多寡之不同。謂之並。以少陽間陽明。去太陽遠。故但兼併也。竊謂太陽行身之背。少陽行身之側。陽明行身之前。何間之有。亦何遠之有。豈有不能合。而但兼併之理耶。若果如是。則但當有太陽與少陽之並病。
不當有太陽與少陽之合病矣。何合併皆有太少之條乎。喻氏又因兼併之說。而曰兩經之症。連串為一。如索貫然。即兼併之義也。遂有秦並六國之喻。殊足惑亂人意。若曰如秦並六國。則六經病證。皆當併入一經矣。豈止兩經兼併而已哉。嗟嗟。仲景之立法也何精。後人之註釋也何晦。
仲景之為後世慮也何深。後人之讀其書也何淺。嗚呼。道之不明也。有以夫。
白話文:
我不敢認同這種說法。在「並病」條目下,方氏又說,「並」猶如「合」的意思,指的是彼此相兼合,而有輕重多寡的不同,稱為「並」。他認為少陽在陽明之外,去太陽較遠,所以只是兼併而已。
我認為太陽行於身體的背部,少陽行於身體的側面,陽明行於身體的前方,哪裡有間隔?哪裡有遠近之分?怎麼可能不能合而只有兼併的道理呢?如果真是這樣,那隻應該有太陽與少陽的並病,而不應該有太陽與少陽的合病了。為什麼合併和皆有太少這兩種條目呢?
喻氏又根據兼併的說法,說兩經的症狀連串為一,如同繩索貫穿一樣,這就是兼併的意思。於是就用秦並六國來比喻,實在是混淆視聽。如果說如同秦並六國,那麼六經的病證都應該併入一經了,怎麼可能只限於兩經兼併呢?
唉呀,仲景的立法是多麼精妙,後人的註釋卻是多麼晦澀啊!
2. 合病證治第十五
太陽與陽明合病。喘而胸滿者。不可下。麻黃主之。
太陽陽明合病者。謂太陽陽明兩經皆有見證也。以兩經見證之中。有喘而胸滿之證。是太陽之表邪偏重於陽明也。豈方氏所謂輕重齊。多少等。及喻氏兩經各見一半乎。夫喘者。肺邪盛滿之所致也。寒邪入腠而肺主皮毛。皮毛為肺之合。肺臟受邪。故氣滿而喘也。所以傷寒首條。
即曰頭痛發熱。身疼腰痛。惡風無汗而喘者。麻黃湯主之。蓋麻黃為辛散肺氣之專藥。杏仁為滑利肺氣之要藥。湯中惟桂枝為解散衛邪之太陽經藥耳。仲景以手太陰藥。治足太陽病者。皆以肺主皮毛故也。且胸為太陽之部位。脈要精微論云。背者。胸之府也。足太陽之經脈凡四行。
白話文:
當太陽經和陽明經同時發病,出現呼吸困難,胸悶的症狀,切忌使用下瀉藥物。麻黃能有效治療此病。
皆在背而行於督脈之兩旁。痹論云。衛氣循皮膚之中。分肉之間。熏於肓膜。散於胸腹。營衛皆統於太陽。故胸屬太陽。胸滿者。太陽表邪未解。將入里而猶未入也。以陽明病而心下硬滿者。尚不可攻。攻之遂利不止者死。況太陽陽明合病乎。此以太陽表症未罷。攻之恐邪陷變逆。
故曰不可下。而以麻黃湯專發太陽之寒邪也。此條當自太陽傷寒例中遺出。
太陽與陽明合病者。必自下利。葛根湯主之。
太陽陽明合病。雖與前條同義。然上條之邪在胸膈。猶未犯胃。此曰必下利。則邪已內侵而犯胃矣。蓋以太陽之郁邪。既在營衛。而陽明之熱邪。又盛於肌肉之間。兩經之邪熱並盛。不待全陷而熱邪內逼。胃中之真氣不守而必下利矣。然雖下利。而其邪猶在於表。未可責之於里。
白話文:
所有的穴位都在背部,沿着督脈兩側排列。痹論中說,衛氣循行於皮膚之中,分佈在肌肉之間,熏蒸於肓膜,散佈到胸腹。營氣和衛氣都歸屬於太陽經。因此胸部屬於太陽經。胸部脹滿,表示太陽經的表邪尚未解開,將要入里但尚未入里。如果出現陽明病症,心下硬滿,還不能攻伐。攻伐它,就會導致瀉利不止,最終死亡。何況太陽經和陽明經同時患病呢?這是因為太陽經的表症尚未消除,攻伐它可能會導致邪氣陷伏、變異、逆襲。
所以說不可下瀉,而要用麻黃湯專門發散太陽經的寒邪。這條內容應該從太陽傷寒的條例中遺漏出來。
太陽經和陽明經同時患病,必然會出現下瀉。葛根湯可以治療它。
太陽經和陽明經同時患病,雖然和前一條內容意思相同,但上條的邪氣在胸膈,尚未侵犯胃部。而這條說「必然下瀉」,表示邪氣已經內侵,犯到了胃部。這是因為太陽經的郁積邪氣,既在營氣中,又在衛氣中。而陽明經的熱邪,又盛行在肌肉之間。兩經的邪熱都非常旺盛,不必完全陷伏,熱邪就會內逼。胃中真氣不能守住,就會出現下瀉。但是,即使下瀉,邪氣依然在表層,還不能歸咎於里層。
既非誤下之後。胃氣未虛。斷不可以協熱下利之法治之。當仍以兩經之表證為急。故以葛根湯主之。蓋以麻黃桂枝解太陽營衛之邪。加入葛根。以解散陽明肌肉之經邪。早解其表。即所以杜其入里之途也。
辨誤,尚論謂葛根湯。即桂枝加葛根。不用麻黃者是也。其說恐非。當雲中風自汗者。用桂枝加葛根湯。傷寒無汗者。用有麻黃之葛根湯。乃為活法。陽明篇首有汗出惡風者。太陽陽明中風也。故用桂枝加葛根湯。無汗惡風者。太陽陽明傷寒也。故用葛根湯。葛根湯乃桂枝麻黃之合劑而加葛根者。
白話文:
如果病人不是因為瀉藥導致的腹瀉,胃氣也不虛弱,就不能用溫熱瀉下的方法治療。應該優先處理表證,因此用葛根湯為主。因為麻黃、桂枝可以解表,葛根可以解散陽明經的邪氣,早點解表就能阻止邪氣入里。
有人說葛根湯就是桂枝加葛根,不用麻黃,這個說法可能不正確。應該說,風寒表證自汗的病人用桂枝加葛根湯,傷寒無汗的病人用含有麻黃的葛根湯才是正確的治療方法。陽明篇提到出汗怕風的病人,是太陽陽明中風,因此用桂枝加葛根湯;無汗怕風的病人,是太陽陽明傷寒,因此用葛根湯。葛根湯其實是桂枝、麻黃的合劑,再加入葛根。
桂枝加葛根湯乃桂枝全湯而加葛根者也。此但曰葛根湯。而不曰桂枝加葛根湯。豈非用麻黃者乎。然下文葛根加半夏湯已有麻黃。此條之葛根湯。已不待言矣。況前有麻黃者。但稱葛根湯。無麻黃者。即名之曰桂枝加葛根湯矣。又何庸辨乎。
太陽與陽明合病。不下利。但嘔者。葛根加半夏湯主之。
如前太陽與陽明合病。不下利而但嘔者。是鬱熱之表邪內攻。不下走而上逆也。嘔則邪在胸中而犯胃口。故於兩經解表之葛根湯。加入辛溫蠲飲之半夏。以滑利胸膈之邪也。
白話文:
桂枝加葛根湯就是桂枝湯加上葛根。這裡只寫葛根湯,而不寫桂枝加葛根湯,難道是因為用了麻黃嗎?但後面「葛根加半夏湯」裡已經有麻黃了,所以這裡的葛根湯,不用多說。而且前面已經有麻黃,所以只稱葛根湯,沒有麻黃的,就叫做桂枝加葛根湯。又何必多辯呢?
太陽和陽明合病,不拉肚子,只嘔吐,用葛根加半夏湯治療。
就像前面說的,太陽和陽明合病,不拉肚子,只嘔吐,這是因為熱邪鬱結在內,外邪內攻,不往下走而向上逆。嘔吐就是邪氣在胸中犯了胃口。所以,在兩經解表的葛根湯中,加入辛溫化痰的半夏,來滑利胸膈的邪氣。
葛根加半夏湯方
葛根(四兩),麻黃(三兩去節),桂枝(二兩),芍藥(二兩),甘草(二兩),生薑(三兩),大棗(十二枚),半夏(半斤)
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葛根麻黃減二升。去白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覆取微似汗。
太陽與少陽合病。自下利者。與黃芩湯。若嘔者。黃芩加半夏生薑湯。
太少兩陽經之證。並見而為合病。太陽雖在表。而少陽逼處於里。已為半表半裡。以兩經之熱邪內攻。令胃中之水穀下奔。故自下利。當用黃芩撤其熱。而以芍藥斂其陰。甘草大棗。和中而緩其津液之下奔也。若嘔者。是邪不下走而上逆。邪在胃口。胸中氣逆而為嘔也。故加半夏之辛滑。生薑之辛散。為蠲飲治嘔之專劑也。
白話文:
葛根加半夏湯是用葛根、麻黃、桂枝、芍藥、甘草、生薑、大棗、半夏八味藥材,先煮葛根和麻黃,去沫後加入其他藥材,煮成三升,去渣,溫服一升,覆蓋取微汗。此方適用於太陽經與少陽經合病,並且伴隨腹瀉者,可加黃芩湯;若伴有嘔吐,則加黃芩加半夏生薑湯。
黃芩湯方
黃芩(三兩),芍藥(二兩),甘草(二兩),大棗(十二枚)
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再。夜一服。若嘔者。加半夏半升。生薑三兩。
黃芩加半夏生薑湯(即附前方服法內)
陽明少陽合病。必下利。其脈不負者。順也。負者。失也。互相剋賊。名為負也。脈滑而數者。有宿食也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陽明者。胃土也。少陽者。肝膽木也。兩經俱感。二經之證並見。熱邪連結。逼近於里。里受外迫。土受木刑。胃土不守。水穀下奔。故必下利。而其脈不負者。為順而無害。若負者。則為喪失之敗證矣。所謂負者。即勝負之負也。以木土克賊之證。而胃家之真氣無損。則其脈雖或數或大。
白話文:
黃芩湯方
藥材:
- 黃芩:三兩
- 芍藥:二兩
- 甘草:二兩
- 大棗:十二枚
製法:
- 將以上四味藥材以一斗水煮,煮至三升。
- 去掉藥渣,溫服一升。
- 每日服兩次,夜間服一次。
- 若嘔吐者,加半夏半升,生薑三兩。
黃芩加半夏生薑湯(即上方服法內)
適用症狀:
陽明、少陽合病,必有下痢。其脈搏不負者,為順暢無礙。若負者,則為氣虛失調。二者相互剋制,故名為負。脈搏滑數者,則有宿食,當下之。宜用大承氣湯。
病機解析:
陽明為胃土,少陽為肝膽木。兩經皆受邪氣入侵,二經之症狀同時出現,熱邪連綿不絕,逼近於內臟。內臟受到外邪的逼迫,土受木刑,胃土不能守住,水穀下瀉,故必有下痢。而其脈搏不負者,為順暢而無害。若負者,則為氣虛敗證。所謂負者,即勝負之負也。因木克土,剋制邪氣,而胃氣未受損,則其脈搏雖有數或大,仍屬正常。
而其沖和渾厚之氣仍在。是木雖剋土而土不受傷。故為順而無害。是謂有胃氣者生也。若土受木克。胃土之氣傷敗。其脈或弦細勁急而懸絕。或如新張弓弦。或如循刀刃。如按琴瑟。或右寸關弦細短促而不可按。或微細而結代之類。是中土已壞而呃忒。手足逆冷。青黃塵垢之色必現。
為真氣喪失之死證。所以謂之相剋賊。名為負也。素問陰陽別論云。脈有陰陽。凡陽有五。五五二十五陽。所謂陰者。真藏也。見則為敗。敗必死也。所謂陽者。胃脘之陽也。三陽在頭。三陰在手。所謂一也。愚按經義。蓋以胃脘之陽。為二十五陽之主。其後天生和長養之氣。
白話文:
雖然木剋土,但由於沖和渾厚之氣仍然存在,土不受傷害,因此順而不害,這就是有胃氣者能生存的原因。如果土受到木剋,胃土之氣受損,脈象就會出現弦細勁急而懸絕、如新張弓弦、如循刀刃、如按琴瑟等現象,或者右寸關脈弦細短促而不可按,或者微細而結代。這表示中土已經受損,因此會出現呃忒、手足逆冷、青黃塵垢等症狀,是真氣喪失的死證,因此稱為相剋賊,名為負。素問陰陽別論中提到,脈有陰陽,凡陽有五,五五二十五陽,所謂陰者,真藏也,見則為敗,敗必死也。所謂陽者,胃脘之陽也,三陽在頭,三陰在手,所謂一也。我認為經義所指,是以胃脘之陽為二十五陽之主,其後天生和長養之氣。
皆由此出。謂之三陽在頭者。言三陽經之胃脈。在結喉兩旁各一寸半之動脈。名曰人迎。三陰經之胃脈。在右手魚際後一寸之寸口脈。名曰氣口。即手太陰肺脈也。故曰肺朝百脈。經云。氣口獨為五臟主者。以胃為水穀之海。五臟六腑之大源。五味入口。藏於腸胃。以養五臟氣。
氣口者。脈之大會。五臟六腑之氣。皆變現於氣口也。此二脈者。皆同一胗候胃氣之脈。故曰所謂一也。若存沖和渾厚之氣。則為不負而順。若無胃氣衝和。即為真藏之脈而失矣。若其脈滑而數者。滑則有力而流利。乃胃實氣旺之象。為順而不負之脈。滑數則熱邪盛於裡。氣食實於胃。
白話文:
所有這些都源於此。所謂“三陽在頭”,指的是三陽經的胃脈。它位於喉結兩旁各一寸半的動脈,叫做“人迎”。三陰經的胃脈則位於右手魚際後一寸的寸口脈,叫做“氣口”,也就是手太陰肺脈。所以說“肺朝百脈”。經書上說,“氣口獨為五臟主者”,因為胃是水穀之海,五臟六腑的根本。五味入口後,儲存在腸胃中,用來滋養五臟之氣。
“氣口”是脈絡匯聚的地方,五臟六腑之氣都表現在“氣口”上。這兩條脈,都用來診察胃氣。所以說,它們是一脈相承的。如果存在著和諧、充盈的氣,就會順暢不逆。如果沒有胃氣的和諧充盈,就會失去真藏之脈。如果脈象滑而數,滑則表示有力而流利,是胃氣充實旺盛的表現,屬於順暢不逆的脈象。滑而數則表示體內熱邪盛,胃氣和食物積聚。
故為有宿食停留。視其舌苔黃黑而厚。按其胃脘及繞臍硬痛者。是少陽陽明之經邪。皆歸陽明之腑矣。故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三陽合病。脈浮大。上關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則汗。
成氏以浮屬太陽。大為陽明。其說雖是。而不知浮大之脈。但見於關上。蓋指陽明脈浮大而言也。觀下文見證。皆屬陽明。即可知矣。更以關脈獨候少陽之氣而曰膽熱則睡。豈右關亦候肝膽邪。其說尤未盡善。素問脈要精微論云。附上。左外以候肝。內以候膈。右外以候胃。
內以候脾。關上者。指關脈而言也。仲景辨脈篇中。稱尺脈曰尺中。關脈曰關上。寸脈曰寸口。內經則但言尺中寸口而不言關。蓋言尺澤曰尺中。魚際曰寸口。尺寸之中。則為上下之半。故謂之關。所以全部內經。但有尺脈寸口而不及關也。至平人氣象論中。於尺寸則亹亹言之。
白話文:
成氏認為浮脈屬於太陽經,大脈屬於陽明經,這種說法雖然正確,但沒有注意到浮大脈象只出現於關脈上,指的是陽明經的脈象浮大。觀察下文,都可以證實這些症狀都屬於陽明經。更有人用關脈來判斷少陽經的氣,說膽熱就會昏睡,難道右關脈也判斷肝膽的邪氣嗎?這種說法還不夠完善。《素問‧脈要精微論》中提到:附上,左外以候肝,內以候膈,右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。關上指的是關脈。
第四段
內以候脾。關上者。指關脈而言也。仲景辨脈篇中。稱尺脈曰尺中。關脈曰關上。寸脈曰寸口。內經則但言尺中寸口而不言關。蓋言尺澤曰尺中。魚際曰寸口。尺寸之中。則為上下之半。故謂之關。所以全部內經。但有尺脈寸口而不及關也。至平人氣象論中。於尺寸則亹亹言之。
內以候脾。關上指的是關脈。張仲景在《傷寒論‧辨脈篇》中稱尺脈為尺中,關脈為關上,寸脈為寸口。《內經》只提到了尺中、寸口,而沒有提到關脈。這是因為尺澤部位稱為尺中,魚際部位稱為寸口,兩者之間的部位,就是上下之半,所以叫做關脈。因此在《內經》中,只提到了尺脈和寸口,而沒有提到關脈。到了《平人氣象論》中,則對寸口和尺脈有詳細的描述。
而並不言關也。今言脈浮大而上關上者。謂關脈之浮大。上出關上也。然左肝雖候肝。而少陽膽經。乃肝之合也。故少陽受邪。浮大於左。右關候脾胃。故邪入陽明而右關浮大也。其不言左右而但言脈浮大上關上者。乃該左右而合言之。以見邪自太陽而來。與少陽熱邪。陽明熱邪。
三經鬱熱之氣並蒸。令人矇昧昏冒。故但欲眠睡也。目合則汗者。即陽明中風條下所謂脈但浮者。必盜汗出之義也。此本陽明中風。故脈浮大。中風本陽浮陰弱。原多自汗。而目合則衛氣內入。不能司其開闔。毛孔不閉。所以汗出也。此條三陽合病。在太陽則當汗解。在陽明又當攻下。
白話文:
脈浮大而上關上,指的是關脈浮大上出關上。左關候肝,但少陽膽經與肝相合,所以少陽受邪,脈浮大於左邊。右關候脾胃,所以邪入陽明,右關浮大。不言左右而只說脈浮大上關上,是包含左右兩邊的意思,說明邪氣從太陽經而來,與少陽熱邪、陽明熱邪三經鬱熱之氣一起蒸騰,讓人昏昏沉沉,只想睡覺。眼睛閉合時出汗,就是陽明中風條下所说的脉浮必盗汗出的意思。這本是陽明中風,所以脉浮大。中風本陽浮陰弱,本來就容易自汗,而眼睛閉合時,衛氣內入,不能控制開合,毛孔不閉,所以汗出。這條三陽合病,在太陽經要汗解,在陽明經要攻下。
惟少陽受邪。汗之則譫語。下之則悸而驚。所以汗下皆禁。然三陽俱受邪。何以獨重少陽而禁汗下乎。仲景云。傷寒中風有柴胡證。但見一證便是。不必悉具。蓋言若見少陽一證。即當以少陽為主故也。然則仲景不言治法。其終何以施治乎。曰浮大之脈獨見於關上。且言眠睡。
目合則汗。皆為陽明見證。是邪熱獨盛於陽明矣。舍汗下和解之法。其惟下文之同治乎。
三陽合病。腹滿身重。難以轉側。口不仁而面垢。譫語遺尿。發汗則譫語。下之則額上生汗。手足逆冷。若自汗者。白虎湯主之。
白話文:
如果少陽經受了邪氣,出汗就會神志不清,瀉下就會心悸驚恐,因此出汗和瀉下都要禁忌。可是三陽經都受了邪氣,為什麼要特別重視少陽經而禁汗下呢?張仲景說,傷寒中風有柴胡證,只要見到一個症狀就算,不用全部都具備。這說明只要看到少陽經的症狀,就應該以少陽經為主。既然張仲景沒說治療方法,最終要怎麼治療呢?脈象浮大只在關脈上出現,並且說到昏睡、眼睛閉合就出汗,都是陽明經的表現,說明邪熱只盛於陽明經。除了汗下和解法,就只有下文相同的治療方法了。
三陽經一起生病,腹部脹滿,身體沉重,難以翻身,口麻木,臉色污濁,神志不清,小便失禁,發汗就會神志不清,瀉下就會額頭出汗,手腳發涼。如果自己出汗,就用白虎湯治療。
腹滿身重。即陽明篇所謂其身必重。腹滿而喘。及腹滿痛之類也。難以轉側。口不仁而面垢者。靈樞經脈篇云。足少陽之脈。是動則病口苦善太息。心脅痛。不能轉側。甚則面有微塵。身無膏澤。至真要大論陽明在泉及陽明司天。民病喜嘔。嘔有苦。善太息。心脅痛。不能轉側。
甚則面有微塵。身無膏澤。至真要大論陽明在泉。及陽明司天。民病喜嘔。嘔有苦。善太息。心脅痛。不能反側。甚則嗌乾面塵。身無膏澤。此皆陽明燥金司氣。少陽肝膽受邪之應也。然胃開竅於口。靈樞云。胃和則口能知五味矣。此所云口不仁。是亦陽明胃家之病也。譫語。
白話文:
肚子脹滿、身體沉重,這就是《陽明篇》中提到的「其身必重」,還會伴隨呼吸困難、腹痛等症狀,讓人難以翻身。嘴巴麻木,臉色暗沉,這在《靈樞經脈篇》中記載,是足少陽經脈受影響,容易口苦、嘆氣、心脇疼痛,難以翻身,嚴重時臉上會出現細微的灰塵,身體失去光澤。 《至真要大論》中提到,當陽明經氣虛弱時,人們容易嘔吐、嘔吐物帶有苦味、經常嘆氣、心脇疼痛,難以翻身,嚴重時臉上會有灰塵,身體失去光澤。 這些都是陽明經燥金失調,少陽肝膽受到邪氣侵犯的表現。由於胃氣通於口,因此《靈樞》中提到「胃和則口能知五味」,這裡提到的口麻,也是陽明胃經病變的表現。患者還會出現神志不清,胡言亂語。
邪熱在胃也。惟遺尿則邪在足太陽之裡。熱在下焦。故膀胱不攝而妄出也。以三陽合病而見證如此之劇。既有少陽並受之邪。汗下皆在所禁。汗之則犯少陽之戒。故譫語。病至譫語遺尿。正氣已自不守。若下之則胃陽喪失。而額上生汗矣。何也。頭為諸陽之所聚。而陽明行身之前。
額則陽明之部位也。素問陽明脈解云。四肢者。諸陽之本也。太陰陽明論云。四肢皆稟氣於胃。誤下而胃陽喪亡。致邪氣入陰而手足厥冷。故汗下皆在所禁也。若雖見前三陽諸證而又自汗者。知太少之邪已減。獨歸併於陽明之裡。即陽明篇首所謂身熱汗自出。又所謂陽明病法多汗者是也。
邪熱在裡。既不須汗。又不堪下。故以白虎湯主之。
白話文:
病邪的熱氣停留在胃部,而患者出現遺尿,則病邪位於足太陽經脈的內部,熱氣聚集在下焦,因此膀胱失控,導致尿液不受控制地排出。這三陽經脈同時受病邪侵襲,才會出現如此嚴重的症狀。因為少陽經也受到病邪的影響,因此汗出是禁忌,出汗會違背少陽經的治療原則,所以患者出現譫語。病情發展到譫語、遺尿,說明正氣已經無法守住,如果再使用瀉下之法,則會損傷胃部的陽氣,導致額頭出汗。這是因為頭部是諸陽經脈匯聚之處,陽明經脈循行於身體的前面,而額頭是陽明經脈的部位。《素問·陽明脈解》記載:「四肢者,諸陽之本也。」《素問·太陰陽明論》記載:「四肢皆稟氣於胃。」如果誤用瀉下之法,就會損傷胃部的陽氣,導致邪氣入侵陰分,出現手足厥冷。所以汗出都是禁忌。如果患者雖然出現了三陽經脈的症狀,卻又自汗,說明太少經的邪氣已經減弱,只留在了陽明經脈的內部,就像《陽明篇》開頭所說「身熱汗自出」,以及「陽明病法多汗」一樣。
病邪的熱氣停留在內部,既不需要發汗,也不適合瀉下,因此用白虎湯來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