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二 (4)
卷之二 (4)
1. 傷寒正治
脈雖浮數而不緊。必有惡寒體痛無汗之見症。故以麻黃湯發汗也。若脈浮而數者。尤似乎脈浮而動數之太陽中風矣。不知已發熱之傷寒。其脈亦可浮數也。但察其所見之證。有惡寒無汗等證。則仍是寒傷營也。然脈既浮數。則鬱熱之邪猶在表。經云。可汗而已也。故曰可發汗。
宜麻黃湯。
辨誤,寒邪在表則脈浮。已發熱者則脈數。此其常也。因上文有陰陽俱緊之脈法。然寒邪在表。亦可浮緊。恐人拘泥。故又申此二條。以明傷寒脈浮及浮數者。亦可用麻黃湯。但以有汗無汗別之可也。注傢俱因仲景有脈數急者為欲傳句。遂謂乘其欲散而拓出之。散其數而不令其至於傳。
後人因之又巧為之說曰。乘其勢正欲傳。用麻黃擊其半渡。而驅之使出。以理推之。恐不必作如是解。
傷寒一日太陽受之。脈若靜者。為不傳。頗欲吐。若燥煩脈數急者。為傳也。
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者。即內經熱論所謂一日巨陽受之。二日陽明受之之義也。因太陽主表。總統營衛。故先受邪也。然寒傷營之證。其脈陰陽俱緊。或見浮緊之脈。若一日之後。脈安靜恬退。則邪輕而自解。不至傳入他經矣。倘見證頗覺欲吐。則傷寒嘔逆之證。猶未除也。況吐則邪入胃。
乃內入之機。若口燥而煩熱。脈數急者。為邪氣已郁為熱。其氣正盛。勢未欲解。故為傳經之候也。
傷寒二三日。陽明少陽證不見者。為不傳也。
二三日。熱論所謂二日陽明受之。三日少陽受之也。然未必太陽之邪必先傳陽明。而後傳少陽也。或入陽明。或入少陽。未可定也。若以常法論之。則二日當傳陽明。三日當傳少陽。若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。是邪氣止在一經。故為不傳也。
白話文:
脈象雖然浮而且快,但不緊繃,這通常表示病人一定會有怕冷、身體疼痛且沒有汗的症狀。所以要用麻黃湯來發汗。如果脈象是浮且快的,看起來很像太陽中風的脈象,但要知道,已經發熱的傷寒,脈象也可能浮快。只要觀察病人是否有怕冷無汗等症狀,就可以判斷仍然是寒邪侵犯營分。然而,脈象既然浮快,就表示體表仍有鬱積的熱邪,所以《黃帝內經》說「可以發汗」。所以說「可以使用發汗的方法」。
應該使用麻黃湯。
要辨別錯誤觀念,寒邪在表時脈象會浮,已經發熱時脈象會快,這是通常情況。因為前面有提到陰陽俱緊的脈象,但寒邪在表,脈象也可能浮緊,恐怕有人會拘泥於此,所以又補充說明這兩條,來表明傷寒的脈象是浮或浮快的,也可以用麻黃湯,只要根據有無汗來區分就可以了。註釋家們因為張仲景有提到「脈數急是將要傳變」的說法,就認為要趁著邪氣將要散開時把它擴散出去,讓它不至於傳變。
後人因此又巧妙地解釋說,要趁著邪氣正要傳變時,用麻黃湯攻擊它,把它驅趕出去。但從道理推論,恐怕不必做這樣的解釋。
傷寒第一天是太陽經受到邪氣侵犯,如果脈象平靜,表示不會傳變,但可能會想吐。如果出現煩躁、脈象快而急,表示將要傳變。
傷寒第一天是太陽經受到邪氣侵犯,這就是《內經.熱論》所說的「第一天是巨陽經受到邪氣侵犯,第二天是陽明經受到邪氣侵犯」的意思。因為太陽經主表,統領營衛,所以最先受到邪氣侵犯。如果是寒邪侵犯營分,脈象會是陰陽俱緊,或出現浮緊的脈象。如果在第一天之後,脈象安靜平穩,表示邪氣輕微且自行消解,不會傳入其他經絡。如果出現想吐的感覺,表示傷寒嘔吐的症狀還沒有解除,而且嘔吐會使邪氣進入胃,是邪氣內入的跡象。如果口乾舌燥且煩躁發熱,脈象快而急,表示邪氣已經鬱結成熱,正氣盛,邪氣還沒有要消解的趨勢,所以是將要傳變的徵兆。
傷寒第二三天,如果沒有出現陽明、少陽的症狀,表示不會傳變。
第二三天,就是《熱論》所說的「第二天陽明經受到邪氣侵犯,第三天少陽經受到邪氣侵犯」。然而,太陽經的邪氣不一定先傳到陽明經,再傳到少陽經,可能直接傳到陽明經,也可能直接傳到少陽經,這是無法確定的。如果按照一般的規律來說,第二天應該傳到陽明經,第三天應該傳到少陽經。如果第二三天都沒有出現陽明、少陽的症狀,表示邪氣只是停留在一個經絡,所以不會傳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