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潢

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六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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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六 (7)

1. 陽明發黃

陽明病。無汗。小便不利。心中懊憹者。身必發黃。此言發黃之由。皆因無汗及小便不利之所致也。邪入陽明之經。本當身熱汗自出。及入陽明之腑。亦必潮熱自汗。若無汗。則邪不得外泄而熱鬱於內。小便不利。則水不得下瀉而濕停於裡。濕氣鬱熱。瘀熱在胃。不得發泄。

故心中懊憹而知其必發黃也。黃者。中央脾土之色也。胃為脾之腑。脾乃胃之臟。脾胃以膜相連而為一合。胃實鬱蒸。故脾病而現黃色也。脾本惡濕。況濕熱並郁乎。

陽明病。面合赤色。不可攻之。必發熱黃色。小便不利也。

此言表邪未解。誤下而致色黃也。面合赤色。成注謂合。通也。陽明病面色通赤。熱在經也。方氏云。合。應也。面應赤色。攻之則亡津液。其說非也。當以成說為是。蓋陽明居身之前。其脈起於鼻之交頞中。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云。諸陽之會。皆在於面。其中人也。方乘虛時。

及新用力。若飲食汗出。腠理開而中於邪。中於面。則下陽明。故熱在陽明之經。皆現於面。所以面色通赤。此時邪方在經。尚未入里。不可攻之。攻之則胃虛邪陷。熱鬱於裡。其所以必發熱色黃者。以小便不利。濕與熱並。鬱蒸於裡故也。若小便利。必不能發黃矣。

陽明病。發熱汗出者。此為熱越。不能發黃也。但頭汗出。身無汗。劑頸而還。小便不利。渴飲水漿者。此為瘀熱在裡。身必發黃。茵陳蒿湯主之。

此又詳言發黃與不發黃。皆由汗之有無。小便利與不利。以反復互明前義也。然此條又當與太陽中風脈浮動數之末證參看。謂邪氣雖在太陽。誤下則邪陷入里。濕熱即可入胃鬱蒸而發黃。非有陽明太陽之別也。言邪在陽明而發熱汗出。乃其本證。若此者。為熱邪已經隨汗發越於外。

雖或另有他證。然必不能發黃也。若但頭汗出。則陽邪獨盛於上。身無汗。則熱邪不得外泄。劑頸而還者。三陽之經絡皆上至頭。三陰之經絡皆至頸而還。足見邪熱固閉。陰陽離異。營衛不行。腠理不通也。邪熱熾盛而三焦不運。氣化不行。故小便不利。水濕不得下瀉。且胃熱枯燥而渴飲水漿。

則水濕又從上入。其濕蒸鬱熱。瘀蓄在裡。故身必發黃。其濕熱之邪。急宜攘逐。故以茵陳蒿湯主之。

茵陳蒿湯方

茵陳蒿(六兩),梔子(十四枚),大黃(二兩)

上三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茵陳減六升。內二味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溫三服。小便當利。尿如皂角汁狀。色正赤。一宿腹減。黃從小便去也。

茵陳性雖微寒。而能治濕熱黃疸。及傷寒滯熱。通身發黃。小便不利。梔子苦寒。瀉三焦火。除胃熱時疾黃病。通小便。解消渴心煩懊憹。鬱熱結氣。更入血分。大黃苦寒下泄。逐邪熱。通腸胃。三者皆能蠲濕熱。去鬱滯。故為陽明發黃之首劑云。

陽明病。被火。額上微汗出。小便不利者。必發黃。

此言陽明無汗。而以火劫之。反增火邪。以致小便不利而發黃也。陽明被火。即太陽中風。以火劫汗之屬也。以中風之陽邪被火。是亦兩陽相熏灼也。若能通身得汗。則熱越而不能發黃矣。今云額上微汗。則周身無汗可知。更小便不利。則濕氣又不得下泄。是與上文但頭汗出。身無汗。劑頸而還之證同。而更增火邪矣。故必濕熱壅滯。鬱蒸而發黃也。

傷寒七八日。身黃如橘子色。小便不利。腹微滿者。茵陳蒿湯主之。

此言陽明發黃之色。狀與陰黃如煙燻之不同也。傷寒至七八日。邪氣入里已深。身黃如橘子色者。濕熱之邪在胃。獨傷陽分。故發陽黃也。小便不利。則水濕內蓄。邪食壅滯而腹微滿也。以濕熱實於胃。故以茵陳蒿湯主之。

傷寒身黃髮熱者。梔子柏皮湯主之。

發黃本由乎濕熱。此以傷寒而不言無汗。更不曰小便不利。但曰身黃髮熱者。是熱勝於濕。無形之邪鬱蒸而發黃也。故不必茵陳大黃。而以梔子柏皮湯主之。

梔子柏皮湯方

梔子(十五個),甘草(一兩),黃柏(二兩)

上三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溫再服。

梔子苦寒。解見前方。黃柏苦寒。神農本經治五臟腸胃中結熱黃疸。瀉膀胱相火。故用之以瀉熱邪。又恐苦寒傷胃。故以甘草和胃保脾。而為調劑之妙也。

傷寒瘀熱在裡。身必發黃。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。

瘀。留蓄壅滯也。言傷寒鬱熱。與胃中之濕氣。互結濕蒸。如淖澤中之淤泥。水土黏濘而不分也。故成注引經文云。濕熱相交。民多病癉。蓋以濕熱膠固。壅積於胃。故曰瘀熱在裡。身必發黃也。麻黃之用。非熱在裡而反治表也。赤小豆之用。所以利小便也。翹根梓皮。所以解鬱熱也。

上文云。無汗而小便不利者。身必發黃。故治黃之法。無如汗之。則濕熱從毛竅而散。利其小便。則濕熱由下竅而泄。故以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。

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方

麻黃(二兩去節),赤小豆(一升即今赤豆之小者),連軺(二兩連軺也),杏仁(四十個去皮),生梓白皮(一升),甘草(一兩炙),生薑(二兩切),大棗(十二枚)

以上八味。以潦水一斗。先煮麻黃再沸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分溫再服。

赤小豆非今一頭紅黑者。古人以黑豆黃豆為大豆。綠豆赤豆白豆䝁豆皆為小豆。以小豆中之赤者。故曰赤小豆。李時珍曰。以緊小而赤黯色者入藥。稍大而鮮紅淡紅者。並不治病。花似豇豆而小。淡銀褐色。莢長二三寸。比綠豆莢稍大。三青二黃時即收之。可煮可炒。可作粥飯。餛飩餡並佳也。

麻黃。麻黃桂枝杏仁甘草也。皆開鬼門而泄汗。汗泄則肌肉腠理之鬱熱濕邪皆去。減桂枝而不用者。恐助瘀熱也。素問至真要大論云。濕上甚而熱。以汗為故而止。王冰注云。身半以上。濕氣有餘。火氣復郁。郁濕相薄。以苦溫甘辛之藥。解表流汗而祛之是也。赤小豆除濕散熱。

下水腫而利小便。李時珍云。赤小豆。小而色赤。心之谷也。其性下行。通乎小腸。能入陰分。治有形之病。故行津液利小便。消脹除腫。止吐治痢。解酒病寒熱。療癰腫。通乳汁。下胞衣。產難服之。降令太過。津血滲泄。所以令人肌瘦身重也。吹鼻瓜蒂散及闢瘟疫用之。

亦取其通氣除濕散熱耳。梓白皮。性苦寒。能散溫熱之邪。其治黃無所考據。連翹根。陶弘景雲。方藥不用。人無識者。王好古云。能下熱氣。故仲景治傷寒瘀熱用之。李時珍云。潦水乃雨水所積。韓退之詩云。潢潦無根源。朝灌夕已除。蓋謂其無根而易涸。故成氏謂莫味薄不助濕氣而利熱也。

傷寒脈浮而緩。手足自溫者。是為系在太陰。太陰身當發黃。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發黃。至七八日大便硬者。為陽明病也。

傷寒脈浮而緩。與太陽下篇大青龍湯第二條相同。然邪在太陽。為傷寒而見中風之脈。則有發熱惡寒之表證。此條不言表證者。以邪不在三陽也。夫緩者。脾之本脈。故在太陽則浮緩為中風。而有發熱惡寒之表證。在太陰則浮緩為傷寒。而無發熱惡寒之表證。此陰陽經絡之分也。

然同曰傷寒脈浮而緩。何以別其為太陽太陰乎。但觀手足自溫。則知通身無熱矣。即所謂無熱惡寒。為發於陰也。況脾主四肢。手足本關足太陰者乎。曰自溫。則又知非少陰厥陰之四肢厥冷矣。非太陰而何。故曰是為系在太陰也。然太陰濕土之邪鬱蒸。當發身黃。若小便利者。

其濕氣已從水道而去。故不能發黃也。濕氣已去。至七八日。大便硬者。為太陰復轉陽明。胃實而成可下之症也。此條當細加體認。上半節與太陰篇無異。此以七八日大便反硬。為轉屬陽明。彼以七八日後暴煩下利。為脾家實。一症而各陰陽。一源而分涇渭。病情之變化如此。

故入陽則為陽邪而成陽症。入陰則為陰邪而成陰症矣。寧有一定之可擬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