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十 (18)
卷之十 (18)
1. 寒利回陽
下利有微熱而渴。脈弱者令自愈。
此以下。所以申上文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之義也。言陰寒下利。設身有微熱而渴。乃陽氣漸回。陰邪已退之兆。非大熱而熱氣有餘之比。若虛陽飛越於外而熱。則寒盛於裡。雖熱亦不渴矣。故知為欲愈也。然必脈弱者。方見其裡氣本然之虛。無熱氣太過。作癰膿。便膿血。及喉痹口傷爛赤之變。故可不治。令其自愈也。若或治之。或反見偏勝耳。
下利脈數而渴者。令自愈。設不瘥。必清膿血。以有熱故也。
此承上文言下利而渴者。固不必治療。當令其自愈矣。設病不瘥。必清膿血。清與下文圊字同義。即便膿血之痢也。其所以然者。前脈弱者。里無熱邪。故可令自愈。此因脈數。有熱在裡故也。
下利脈數有微熱。汗出令自愈。設復緊為未解。
此又總申上文下利身有微熱而脈數之義也。言前條所云陰寒下利。身有微熱而渴。為陽氣漸復。若脈弱者。可不治而令其自愈矣。次條又言下利脈數而渴者。本可自愈。設不瘥。以有熱在裡。必清膿血。此脈弱與脈數之異也。脈弱乃虛陽漸復之機。猶少陰篇所謂脈微續者生之義也。
脈數則嫌其復還之熱太過。所以必圊膿血也。何也。以厥陰之體陰陽相半。不可偏勝故也。此條又言下利微熱而脈數。若汗出者。亦可自愈。脈數則太過之熱邪內郁。故必清膿血。汗出則熱氣外泄。故膿血可免。而亦令自愈也。設其脈復緊。在陽經為寒邪在表。在陰經則為寒邪在裡。
其下利之證。猶未解也。平脈篇云。假令下利。以胃中虛冷。故令脈緊也。
下利寸脈反浮數。尺中自澀者。必圊膿血。
浮為在表。數則為熱。厥陰下利。寒邪在裡。脈必沉遲。不應有浮數之脈。故曰反也。寸脈。指氣口胃脈而言也。何以知之。試觀平脈篇中。每以趺陽寸口並論。蓋以胃脘之陽。為二十五陽之主。水穀之海。五臟六腑之大源。後天資生之本也。即仲景自序中所云。人迎趺陽。
三部不參者是也。人迎。結喉兩旁各一寸半之動脈也。趺陽。足跗上之動脈也。氣口。右手寸脈。手太陰之脈也。三者皆胃脈。故素問陰陽別論。指胃脘之陽曰三陽在頭。三陰在手。所謂一也。在頭。指人迎。在手。則寸口也。靈樞謂營行不休。如環無端。衛氣則晝行於陽二十五度。
夜行於陰二十五度。五十度而復會於太陰。故素問經脈別論云。經氣歸於肺。肺朝百脈也。辨脈篇亦云。出入升降。刻漏周旋。水下二刻。一周循環。當復寸口。虛實見焉。此以寸口而反浮數。則知復還之熱氣太過。胃中已有熱邪矣。即辨脈篇所謂趺陽脈浮而數。浮則傷胃。
數則動脾之義也。蓋氣口與趺陽皆胃脈。則其脈證自當相符矣。胃氣已為復來之熱氣所傷。而統血之脾陰。亦為鬱熱所動。陰血已傷。且尺脈見澀。澀為陰血受傷之脈。則離經之血。已凝滯下焦。所以必隨下利而圊膿血也。
白話文:
寒利回陽
腹瀉伴有輕微發熱和口渴,脈象微弱者,可以讓其自行痊癒。
這段文字闡述了先前提及的先厥後發熱腹瀉必然自行停止的道理。意思是說,陰寒導致的腹瀉,如果患者出現輕微發熱和口渴,這是陽氣逐漸恢復、陰邪已退的徵兆,與大熱和熱氣過盛的情況不同。如果虛陽浮越於外而出現發熱,則寒邪盛於內,即使發熱也不會口渴。因此可知這是疾病將要痊癒的跡象。但是,必須是脈象微弱的患者,才能見到其體內陽氣本就虛弱,沒有熱氣過盛,而導致癰疽、膿血、喉痺、口舌潰爛等併發症的情況。所以可以不用治療,讓其自愈。如果治療,反而可能造成病情偏勝。
腹瀉、脈象數而口渴者,可以讓其自愈。如果病症沒有好轉,則必須清除膿血,因為有熱邪存在。
這段承接上文,說明腹瀉伴有口渴者,不一定需要治療,應該讓其自愈。如果病情沒有好轉,就必須清除膿血(清與下文的「圊」同義,都是指瀉出膿血的痢疾)。原因是:前面提到的脈象微弱者,體內沒有熱邪,所以可以讓其自愈;而這裡脈象數,是因為體內有熱邪。
腹瀉、脈象數、有輕微發熱、出汗者,可以讓其自愈。如果脈象再次緊縮,則表示病情尚未痊癒。
這段再次總結了前面關於腹瀉伴有輕微發熱和脈象數的論述。意思是說,前面所說的陰寒導致的腹瀉,伴有輕微發熱和口渴,是陽氣漸漸恢復的表現。如果脈象微弱,可以不用治療,讓其自愈。下一段又說,腹瀉、脈象數而口渴者,本可以自愈,如果沒有好轉,是因為體內有熱邪,必須清除膿血。這就是脈象微弱與脈象數的區別:脈象微弱是虛弱的陽氣漸漸恢復的徵兆,如同《少陰篇》中所說的「脈微續者生」的意思;脈象數則擔心其恢復的熱氣過盛,所以必須清除膿血。這是因為厥陰體質陰陽相半,不能偏勝的緣故。這段又說,腹瀉、輕微發熱、脈象數,如果出汗,也可以自愈。脈象數表示過盛的熱邪鬱積於內,所以必須清除膿血;出汗則熱氣外洩,所以可以避免膿血,也能自愈。如果脈象再次緊縮,在陽經則表示寒邪在表,在陰經則表示寒邪在裡,此時腹瀉的病症仍然未解。《平脈篇》說:「假如腹瀉,是因為胃中虛寒,所以脈象緊縮。」
腹瀉,寸脈反浮數,尺脈沉澀者,必須清除膿血。
寸脈浮數表示在表,數則為熱。厥陰體質的腹瀉,寒邪在裡,脈象應該沉遲,不應該出現浮數的脈象,所以說「反」。寸脈指氣口、胃脈而言。為什麼這樣說呢?可以參考《平脈篇》,裡面經常把趺陽、寸口一起討論,因為胃脘之陽是二十五陽的主脈,是水穀之海,五臟六腑的大本營,是後天資生的根本,正如張仲景自序中所說:「人迎、趺陽三部不參」就是這個意思。「人迎」是喉嚨兩旁各一寸半的動脈;「趺陽」是足跗上的動脈;「氣口」是右手寸脈,手太陰之脈。這三者都是胃脈,所以《素問·陰陽別論》中把胃脘之陽稱為「三陽在頭,三陰在手」,意思是一樣的。「在頭」指的是人迎,「在手」指的是寸口。《靈樞》說:「營氣運行不止,如同環狀無端,衛氣則白天在陽經運行二十五度,晚上在陰經運行二十五度,共五十度後又回到太陰。」所以《素問·經脈別論》說:「經氣歸於肺,肺朝百脈。」《辨脈篇》也說:「出入升降,刻漏周旋,水下二刻,一周循環,當復寸口,虛實見焉。」因此,寸口脈反浮數,就知道恢復的熱氣過盛,胃中已經有了熱邪。《辨脈篇》說:「趺陽脈浮而數,浮則傷胃,數則動脾。」因為氣口與趺陽都是胃脈,所以其脈證應該相符。胃氣已經被恢復的熱氣所傷,而統血的脾陰也因鬱熱而被擾動,陰血已傷,而且尺脈見澀(澀是陰血受傷的脈象),則離經的血已經凝滯在下焦,所以必然隨著腹瀉而排出膿血。
腹瀉,脈象沉弦者,下墜感明顯;脈象大則表示病情未止;脈象微弱數者,表示病情將要自愈,即使發熱也不會危及生命。
寒邪導致的腹瀉,脈象本應該沉遲虛細。但是沉主下焦,弦則堅勁。所以脈象沉則陰寒在下,脈象弦則裡寒未解。所以張仲景有「下利脈數令自愈,設復緊為未解」的說法。弦也屬於緊的類型。所以沉弦表示下焦的寒邪很盛,其氣隨腹瀉的勢頭向下攻,必然出現裡急後重。脈象大者,屬於陽經熱痢,如果發熱脈象又大,則邪氣不可估量,屬於危重症狀。雖然是陰邪,但是脈象大則表示其氣未衰,所以病情未止。如果脈象微弱,則陽氣雖然弱,但是寒邪已經衰退,脈象數則陽氣漸漸恢復,所以病情將要自愈。但是脈象微弱則陰氣已經虛弱,脈象數則熱氣必然盛而發熱。由於厥陰體質陰陽相半,唯恐寒邪獨盛而成為危及生命的證候,又擔心其恢復的熱氣過盛,而導致癰疽、膿血、喉痺等併發症。但是癰疽、膿血都不是必然致死的證候,而陰氣極度虛弱沒有陽氣,則會死亡。所以說「雖發熱不死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