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潢

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四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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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4)

1. 邪傳陽明

白虎湯。陽明胃熱之藥也。本應在陽明篇中。因太陽證罷。即可傳入陽明。故當在太陽三篇之末。且白虎為溫暑主治之要藥。亦當在治溫之青龍湯後。所以編入太陽下篇。下文即附溫病風溫。及痓濕暍諸證於後。為承上啟下之次序云。

傷寒脈浮滑。此表有熱。里有寒。白虎湯主之。

前風寒並感。雖鬱熱之甚而致於煩躁者。其邪猶在太陽之表。故以麻黃石膏。製為大青龍湯以汗泄涼解之。其輕者則以桂枝越婢。及麻黃桂枝各半湯解散之而已。自此以下。皆用白虎湯主之者。所以辨脈浮而邪在太陽者。不可與白虎湯。若邪熱已傳陽明而入里。更察其無表證者。

即當以白虎湯之辛涼。清其胃熱而潤其津液也。但此條脈浮。則風邪在裡。不應即用白虎湯。脈滑則實熱在裡。又不應云里有寒矣。而以白虎湯主之。其義未詳。恐有舛誤脫落。未可知也。今以白虎湯主之之義論之。則下文所云傷寒脈浮。發熱無汗。表不解者。不可與白虎湯。

是白虎湯為表邪未解之所忌用。若云傷寒表有熱。固非所宜而曰里有寒。尤所當忌。而仲景反以白虎湯主之。何也。以意推之。恐是先受之寒邪。已經入里。鬱而為熱。本屬寒因。故曰里有寒。邪既入里。已入陽明。發而為蒸蒸之熱。其熱自內達外。故曰表有熱。合而言之。

實表裡皆熱。若胃實而痛者。為有形之邪。當以承氣湯下之。此但外邪入里。為無形之熱邪。故用寒涼清肅之白虎湯。以解陽明胃腑之熱邪也。然此條疑義。因原文詞不達義。理幻難知。證治相反。雖強解之。終未知其然否也。

白虎湯方

石膏(一斤研細),知母(六兩),甘草(二兩),粳米(六合)

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米熟湯成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白者。西方之正色。虎者。西方秋金之陰獸也。故為西方兌金之神。乃天地清肅之收氣也。然非必有是物也。以其為西方清肅寒涼之氣。故以為喻也。夫陽氣發泄之極。至盛夏而酷暑炎蒸。其熱淫之氣。靡所止極。故有秋氣以收之。而金風薦爽。炎暑方收。白帝司權。天地以肅。

人身之邪氣。鬱蒸於肌表而不得發泄者。以桂枝麻黃湯汗解之。至於風寒鬱熱之甚。煩躁不得汗泄者。以大青龍湯涼解之。至邪氣在裡而胃熱鬱蒸者。方以白虎湯清解之也。然非但為此而設也。仲景實為夏至以後之暑病立一大柱也。後人不知。皆謂仲景但立麻黃桂枝以治風寒。

而遺溫暑之治。致後人即以麻黃桂枝混治溫暑。遺害無窮。又輒嘆為不全之書。何哉。皆由不悟仲景立法之旨。不曉麻黃為傷寒之大柱。桂枝為中風之主劑。青龍為溫病之提綱。白虎乃暑病之主方。而每恨以為殘缺不全者。皆不知變通之故也。豈知就此四柱而神明變化。進退出入之。

則風寒溫暑之症。無遺蘊矣。石膏辛寒。辛為金之味。寒乃金之性也。寒涼清肅。故以為君。知母辛苦性寒。入足陽明手太陰。瀉腎火而滋化源。故以為佐。甘草者。緩其性也。粳米者。和中保胃氣也。謂之白虎者。猶虛嘯風生。寒威凜冽。使熱邪冰釋也。

傷寒脈浮。發熱無汗。其表不解者。不可與白虎湯。渴欲飲水。無表證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
此所以申明太陽陽明表裡之辨。而核其治法也。脈浮。風邪在表也。發熱無汗。寒邪亦在表也。以風寒皆在表而不解。則邪熱猶在太陽。未入於裡。當以解表為急。猶未可以寒涼為治。故曰不可與白虎湯。恐其既不能解表。而邪又未入於裡。徒傷胃氣故也。若渴欲飲水。則知邪熱已入陽明之裡。

胃中之津液枯燥矣。然猶必審其無表證者。方以白虎湯解其煩熱。又加人參以救其津液也。然白虎一方。但能除胃熱而不能治胃實。倘舌苔黃黑燥裂。脈實大而胃脘繞臍硬痛者。仍當以承氣攻之也。

白虎加人參湯

於白虎湯方內。加人參三兩。余依白虎湯方法。

桂枝。大汗出後。大煩渴不解。脈洪大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
此言太陽既罷而入陽明也。前服桂枝湯法中。本云令漐漐微似汗。則邪氣解矣。若使如水流漓。則病必不除。此因大汗出後。遂至胃中津液耗竭。陽邪乘虛入里。至大煩渴而不解。上篇之大汗出。脈浮而微熱消渴者。及中篇之發汗後。脈浮數煩渴之證。皆以誤汗亡陽。下焦無火。

膀胱之氣化不行。失其蒸騰之用。故氣液不得上升而渴也。然脈浮則其邪仍在太陽。故以五苓散主之。今大煩渴而脈見洪大。則邪不在太陽。而已傳入陽明矣。即陽明篇所謂陽明脈大者是也。故以白虎湯解胃中之煩熱。加人參以補其大汗之虛。救其津液之枯竭也。

辨誤,條辨謂汗出過多。亡津液而表裡燥熱更甚。所以用白虎湯解表裡之熱。尚論即仍其舊。亦謂大汗津液外亡。大煩渴則燥熱內極。脈轉洪大。既不曰邪傳陽明。當用白虎以解胃熱。而曰凶變將起。計唯白虎湯可以兩解表裡之熱。不思若至大煩渴不解。脈已洪大。是邪入陽明之裡。

胃中熱燥已極。豈尚有表熱可解。若表尚發熱。則表症仍在。又不宜白虎湯矣。豈反忘上文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邪。況其上文注中。已云白虎湯。但能解熱。不能解表。必表證皆除。但熱渴而求救於水者。方可與之。而此注又曰兩解表裡之熱。一人之注。前後不符。皆因成氏有和表散熱之謬解。

所以後人皆蹈其轍跡耳。

傷寒無大熱。口燥渴。心煩。背微惡寒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
此所以嚴陰陽寒熱之辨也。言傷寒本發熱無汗。而曰無大熱者。言邪不在表也。口燥渴而心煩者。邪已入里。陽明病也。成氏謂背為陽。背惡寒口中和者。少陰病也。當與附子湯。今口燥而渴。背雖惡寒。此里也。惡寒亦不至甚。故曰微惡寒。與白虎湯。此說最為中窾。可見口中和之背惡寒。

與口燥渴之背惡寒。其表裡陰陽迥別。而附子湯與白虎湯之治。亦天淵殊絕矣。方氏以背為人身至陰之地。不勝寒而有餘惡。誤矣。尚論尤而效之。何也。此言大約以老子所謂萬物負陰而抱陽。故有是說。不知老氏所謂負陰抱陽者。言萬物肖天地之氣以為形。一陽生於至陰之中。

如卵生者。殼與黃白皆陰也。黃中所含之精微。則陽也。胎生者。則以胞胎為陰。而胞中之子則陽也。以草木言之。則以甲拆為陰。而以萌糵為陽也。所抱之陽在內。則所負之陰在外。萬物皆陰中含陽以為生。非獨以背為陰也。易卦以背為艮止之象者。以身為動物。惟背則止耳。

此又以動靜為陰陽也。若以人身之經脈言之。則督脈為純陽。而太陽之經脈。挾督脈而行於兩旁。任脈為至陰。而太陰經之脈穴。挾任脈而行於兩旁。此腹背之陰陽也。豈可以背為至陰之地乎。若必以背為至陰之地。則素問金匱真言論所云。人身之陰陽。則背為陽。腹為陰。

豈經文反為謬語乎。然此條之背惡寒。口燥渴而心煩者。乃內熱生外寒也。非口中和之背惡寒。可比擬而論也。故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
傷寒若吐若下後。七八日不解。熱結在裡。表裡俱熱。時時惡風。大渴。舌上乾燥而煩。欲飲水數升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
傷寒但言吐下而不言發汗。明是失於解表。故七八日不解。又因吐下之誤。邪氣乘虛陷入。故熱邪內結於裡。表裡俱熱。時時惡風。似邪未盡入。當以表裡兩解為是。若大渴舌上乾燥而煩。欲飲水數升。則裡熱甚於表熱矣。謂之表熱者。乃熱邪已結於裡。非尚有表邪也。因裡熱太甚。

其氣騰達於外。故表間亦熱。即陽明篇所謂蒸蒸發熱。自內達外之熱也。時時惡風者。言時常惡風也。若邪氣在表。只稱惡風而不曰時時矣。謂之時者。即上篇第七條所謂時發熱之時也。熱既在裡。而猶時時惡風。即所謂熱則生風。及內熱生外寒之義。故不必解表。而以白虎湯急解胃熱。

更加人參者。所以收其津液而補其吐下之虛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