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之八 (10)

1霍亂證治

霍亂頭痛發熱。身疼痛。熱多欲飲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寒多不用水者。理中丸主之。

此又承上文言有表證之霍亂。頭痛發熱身疼而不惡寒者。既不轉入陰經。而反熱多欲飲水者。非陽明胃熱渴欲飲水之證也。蓋因本系表裡均受寒邪而致霍亂。所以上吐下利。今其頭痛發熱身疼之太陽表證尚在。因寒邪內犯太陽之腑。故膀胱為津液之所藏。寒在下焦。氣液不能上騰而為涕唾。

所以虛陽在上。熱多而欲飲水。即如太陽中篇所謂脈浮數而煩渴者。五苓散主之之義也。故以桂肉之辛熱。助下焦腎中蒸騰之陽氣。而以四苓沛肺家下行之水。如此則腎中之地氣上升而渴自止。肺藏之天氣下降而便自利矣。苟非長沙之聖。孰有不認為胃無津液。而用寒涼以濟之者耶。

然後賢猶未達五苓之義而不敢用。每改桂為桂枝。良可慨也。至於寒多而不用水者。則中焦已寒。脾胃虛冷。故用理中丸溫補之也。

理中丸方

人參,白朮,甘草,乾薑(以上各三兩)

上四味。搗篩為末。蜜和丸如雞黃大。以沸湯數合和一丸。研碎溫服之。日三服。夜二服。腹中未熱。益至三四丸。然不及湯。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。用水八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參朮甘草。補中氣而益脾。乾薑溫熱。守中而散寒。為足太陰之專藥。故能治理中焦而驅除陰慝。為脾胃虛寒之主劑也。

後加減方

文理背謬。量非仲景之法。姑存而辨之。以資考校之用。

若臍上築者。腎氣動也。去朮加桂四兩。

太陽上篇云。氣從少腹上衝心者。必作奔豚。此乃腎氣動也。此云臍上築。則非從下上衝之腎氣矣。腎肝在下。豈反於臍上築築然而動乎。此所謂築者。非心下悸。即臍間之動氣耳。未可云腎氣動也。成氏既注為脾虛腎氣動。則脾虛之證。不應去朮。又云甘者令人中滿。術味甘而壅補。又何去朮而獨留甘草邪。即此觀之。出自仲景者。果如是乎。

吐多者去朮。加生薑三兩。

霍亂吐多。乃胃氣虛寒。最宜理中全用。若胃有宿食。恐助其痞滿。固當去之。成氏謂嘔家不喜甘。故去朮。蓋嘔與吐。大相懸絕之證也。邪氣在表則嘔。如中風有鼻鳴乾嘔。傷寒有體痛嘔逆。陽明有傷寒嘔多。雖有陽明證。不可攻之。亦是太陽表證未罷也。少陽有嘔而發熱。

心煩喜嘔。此皆有表證而嘔也。至若吐證。則為寒邪在裡。如太陰有腹滿而吐。少陽有欲吐不吐。有咽痛而復吐利。有飲食入口即吐。心下溫溫欲吐。厥陰則有吐蛔而下利者矣。嘔吐之分如此。而成氏不辨。以嘔為吐。誤矣。嘔家以生薑為聖藥者。取其辛溫發散也。吐家以乾薑為主治者。

取其溫中去寒也。方中既有乾薑。加與不加皆可。

下多者還用術。悸者加茯苓二兩。

白話文

霍亂證治

霍亂患者出現頭痛、發熱、身體疼痛,若熱象明顯且想喝水,以五苓散為主方;若寒象明顯而不想喝水,則以理中丸為主方。

此段承接上文,指霍亂伴有表證(如頭痛、發熱、身疼但不怕冷)的情況。若病情未轉入陰經,反而熱象明顯且想喝水,這並非陽明胃熱導致的口渴,而是原本表裡皆受寒邪而引發霍亂,因而上吐下瀉。此時太陽表證(頭痛、發熱、身疼)仍在,寒邪內犯太陽膀胱經,導致下焦寒凝,津液無法上承,虛陽浮越於上,故表現為熱多且欲飲水。此機理與《傷寒論》中「脈浮數而煩渴者用五苓散」相同,故以辛熱的肉桂助下焦陽氣蒸騰,搭配四苓散引水下行,使腎氣上升而止渴、肺氣下降而通利。若非醫聖張仲景,常人可能誤以為是胃津不足而誤用寒涼藥。後世醫家因不明五苓散真義,常將肉桂改為桂枝,實為可惜。至於寒象明顯、不欲飲水者,則因中焦虛寒,脾胃失溫,故用理中丸溫補。

理中丸方
人參、白朮、甘草、乾薑(各三兩)。
將四藥搗碎過篩為末,以蜂蜜調和製成如雞蛋黃大小的藥丸。每次以沸水送服一丸,研碎後溫服,每日三次,夜間兩次。若腹中未覺溫熱,可增至三四丸。然丸劑效果不及湯劑,湯劑製法為四藥按比例切片,加水八升煮至三升,去渣後溫服一升,每日三次。

人參、白朮、甘草補益中氣,乾薑溫中散寒,專治太陰脾虛,故能調理中焦、驅散陰寒,為脾胃虛寒之主方。

後加減方
(此部分文字邏輯矛盾,恐非仲景原意,僅列供參考):

  1. 若臍上悸動,誤認為腎氣上衝,去白朮加肉桂四兩。

  2. 嘔吐頻繁者去白朮,加生薑三兩。

  3. 腹瀉嚴重者仍用白朮,心悸者加茯苓二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