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霍亂證治
豈能但轉矢氣哉?今但轉矢氣,是以知其大便必硬,已還陽明矣。所謂陽明中土,為萬物所歸,無所復傳之地,至十三日而愈矣。但言便硬,而不言下法者,以陰寒吐利之後,胃陽復還而硬,非若陽明證之便硬為實熱盛也。經盡者,前太陽總證云:「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」
蓋言太陽之邪,七日以上,經盡而衰去也。十三日者,即所謂再作經也。七日太陽之經已盡,復傳陽明,至十三日而其經亦盡故也。
下利後,當便硬,硬則能食者愈;今反不能食,到後經中頗能食,復過一經能食,過之一日當愈。不愈者,不屬陽明也。
此又承上文言霍亂利止後,復更發熱者,是霍亂復為傷寒矣。四五日不轉入陰,而入陽明之裡,則當便硬,硬則胃陽已復,寒邪已去,故當能食而愈也。今反不能食,到後經中頗能食者,言今便已硬,猶不能食者,胃中陽氣未回也。後經,謂七日之後,再作一經也。言到七日以後,再作陽明一經,胃氣方醒而頗能食,是復過一經而能食也。如此,則於過經之一日,當即愈,方為轉入陽明。如其不愈者,是未入陽明,故曰不屬陽明也。可見入陰即為不治,入陽則為即愈,陰陽之迥別如此。
惡寒脈微而複利,利止,亡血也,四逆加人參湯主之。
此又承上文脈微轉入陰經必利而言也。言如前證而不發熱,但惡寒,脈微而復下利,則陰寒在裡,陽氣微弱甚矣;而忽得利止,此非陽回利止,乃亡血也。亡血二字,以仲景詞義推之,皆無陽之意,不知是何深義,殊不能解。如太陽中篇云:「假令尺中遲者,不可發汗。」蓋尺中遲,則為下焦虛冷,真陽衰少,恐更亡其陽,故云不可發汗。不意下文即曰:「何以知之?然以營氣不足,血少故也。」以陽虛而云血少,因有營氣不足四字,此段猶為易解。既云營氣不足,則知奪血者無汗,奪汗者無血。天地以陽蒸陰而為雨,人身以陽蒸陰而為汗,故曰陽之汗,以天地之雨名之。
若發其汗,則陽氣隨汗而泄,汗泄則營血去而陽隨之以亡矣。故以尺中虛為血少耳。又如厥陰篇中雲:「傷寒五六日,不結胸,腹軟脈虛,復厥者不可下,此為無血,下之死。」既曰腹軟脈虛,復至四肢厥冷,是以陽虛陰盛而不可下也,亦謂之無血。豈非以無陽為無血乎?此所謂殊不可解者也。
此條以惡寒脈微之下利,寧非虛寒所致?而以利止為亡血,而又以四逆加人參湯主之,豈非亦以無陽為亡血乎?此又一殊不能解者也。不得已而強解之,除是陰無陽不生,陽氣虛衰,則陰血亦亡,故以四逆湯挽救真陽,而加人參湯以扶補其氣血之虛也。未知然否?姑妄議之,以俟後之君子。四逆加人參湯,於四逆湯內加人參一兩,余依前法。
《霍亂證治》:
這段文字是說:病人如果只是排出屁(矢氣),就能知道他的大便一定乾硬,這說明病情已經轉到陽明經了。陽明經屬土,像大地一樣能容納萬物,病邪傳到陽明就不再傳變,大約十三天就會痊癒。只提大便硬而不說用瀉下法,是因為這是陰寒嘔吐腹瀉後胃陽恢復造成的乾硬,和陽明經實證的熱盛便秘不同。
所謂"經盡",是指太陽經的邪氣經過七天就會自然消退。"十三日"是指邪氣再從陽明經走一遍,也是七天一個週期,所以總共十三天。
腹瀉停止後,大便應該變硬;如果這時能吃東西,病就會好。如果反而不想吃,等到下一個病程週期(再經)稍微能吃,再過一周完全能吃了,過一天就會好。如果不好,說明沒轉到陽明經。
接著上文說:霍亂腹瀉止住後又發燒,說明霍亂轉為傷寒了。四五天後如果病邪沒傳入陰經而進入陽明,就會大便乾硬,這時胃陽恢復,寒邪退去,應該能吃東西而痊癒。如果反而不能吃,說明胃陽還沒完全恢復。等到下一個病程週期(後經)開始能吃,過完這個週期就會好。如果還不好,就說明沒傳入陽明經。可見病入陰經難治,入陽經就容易好,陰陽差別很大。
怕冷、脈微弱又腹瀉,如果腹瀉突然停止,是"亡血"的表現,用四逆加人參湯治療。這是接著上文說的脈微病入陰經必腹瀉的情況。如果前面症狀不發燒,只是怕冷、脈微又腹瀉,說明體內陰寒重、陽氣極弱;這時如果腹瀉突然停止,不是陽氣恢復,而是"亡血"。"亡血"按張仲景的意思似乎是"無陽",這個說法不太容易理解。
後面舉了《傷寒論》里其他例子:尺脈遲表示下焦虛寒、陽氣不足,不能發汗,因為發汗會耗盡陽氣。這裡把陽氣不足也說成"血少"。還有厥陰篇說脈虛腹軟四肢冷的不可用瀉下法,也說這是"無血",似乎把"無陽"說成"無血",這些都不太好理解。
這段話提到怕冷脈微腹瀉,明明是虛寒證,卻說腹瀉止住是"亡血",又用四逆加人參湯治療,可能也是把"無陽"叫做"亡血"。勉強解釋的話,可能是陰陽互根,陽氣衰弱到極點也會傷陰血,所以用四逆湯救陽氣,加人參補氣血。這只是一種推測。四逆加人參湯就是在四逆湯里加一兩人參,用法和四逆湯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