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潢

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三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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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三 (2)

1. 結胸證治第三

太陽病。脈浮而動數。浮則為風。數則為熱。動則為痛。數則為虛。頭痛發熱。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。表未解也。醫反下之。動數變遲。膈內拒痛。胃中空虛。客氣動膈。短氣躁煩。心中懊憹。陽氣內陷。心下因硬。則為結胸。大陷胸湯主之。若不結胸。但頭汗出。余無汗。劑頸而還。小便不利。身必發黃也。

辨脈篇云。陰陽相搏。名曰動。陽動則汗出。陰動則發熱。又云。數脈見於關上。上下無頭尾如豆大。厥厥動搖者。名曰動也。此所謂動數者。數而躁動也。痛。即下文頭痛也。虛。謂營陰弱也。盜汗。睡臥中之汗也。陽以外衛乎皮毛。陰以滋榮其血絡。目閉則衛陽內入。無以外衛。

營虛不守。故陰液盜出。此因風邪傷衛。則衛強營弱。毛孔不閉。故微盜汗出也。發熱盜汗。即數則為虛之義。言衛強則陽盛發熱而脈數。營弱則陰虛惡寒而汗出也。浮則為風以下四句。即所以釋脈浮而動數也。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惡寒。即風熱痛虛之見證也。言浮則風邪在衛。

數則邪郁發熱。躁動則風邪不得發越。故頭痛。脈數則陽邪勝而營陰虛弱。故微盜汗出而惡寒。即前太陽中風。陽浮而陰弱。陽浮熱自發。陰弱。汗自出。嗇嗇惡寒之變文也。此為表邪未解。乃桂枝證也。粗工不察而反下之。則胃脘之陽氣大傷。遂至動數之脈。變而為遲矣。

遲者。虛寒之脈也。中氣既餒。則表間陽邪。乘胃氣之虛寒。陷入胸膈。邪盛正虛。正邪相拒。故作痛也。曰胃中空虛。非水穀盡出而空虛也。乃胃中真陽。因誤下之損而空虛也。真氣空虛。則陷入之客氣。擾動胸膈。而膻中呼吸之氣。有所隔礙。故短促不伸也。膈間氣不得舒。

邪結於裡。所以躁擾煩悶。而心中若有所懊憹者然。此皆陽邪內陷。故心下因之而硬。遂為熱入之結胸矣。以動數之脈。變而為遲。雖為中氣已虛。然邪熱結硬於胸中。則為實邪在裡。當以大陷胸湯主之。若陽邪雖陷而不結於胸中。但頭汗出者。以諸陽脈皆上至頭。頭為諸陽之會。

陽邪獨盛於上。故但頭汗出也。諸陰脈皆至頸。從胸中而還。然陰液為陽氣所蒸。乃得為汗。陰陽之脈絡。雖交互於周身。因陽邪在上。無以蒸騰。故余皆無汗。但劑頸而還也。熱邪內陷。既不得汗泄。而小便不利。則又不得隨水液而下走。濕熱鬱蒸。故身必發黃也。發黃不立治法者。

以有例在後也。此條雖動數變遲。終屬陽邪內陷。故以大陷胸湯攻之。熱邪內陷。尚且動數變遲。豈陰痞反有熱入同推之理乎。故曰綱領中難於並言。至條目中。始能悉言之也。喻氏謂動數變遲三十六字。形容結胸之狀殆盡。嘆其為化工之筆。宜哉。

大陷胸湯方

大黃(六兩),芒硝(半升,升法見小柴胡湯下),甘遂(一錢)

漢之六兩。即宋之一兩六錢二分。李時珍云。古之一升。今之二合半。約即今之一甌也。每服一甌。約大黃五錢外。結胸惡症。理亦宜然。未為太過。況快利止後服乎。

上三味。以水六升。先煮大黃取三升。去滓。內芒硝煮一兩沸。內甘遂末。溫服一升。得快利。止後服。

陷胸者。謂能治熱邪陷入胸中而名之也。邪陷胸膈。猶大敵入寇。絕我津梁。據我要害。餉道不通。樵蘇不爨。堅壁固壘。非勇敢之將。鋒銳之兵。不能破也。故用苦寒湧泄之將為君。鹹寒軟堅之副為佐。然邪結胸中。胃氣不行。津液不流。水飲並結。故又以逐水利痰之奇兵為使。

鼎足之形已定。犄角之勢已成。然後建大將旗鼓。水陸並進。而成衝鋒陷陣之功。豈不偉哉。然苟非熱入胃實之證。如陰痞之屬。則當以德化綏徠。威鎮攝服而已。未可窮兵黷武。塗炭生民也。其有表證而脈浮者。尤所禁忌。用者審之。

辨誤,仲景為傷寒立法之祖。雖後賢繼起。鮮有不讀其書而師其訓者矣。故凡讀之者。各有議論。雖或未能盡其典要。而亦各鳴其所得。或是或否。皆不敢逾越其軌度。然未有如丹溪朱氏之不善讀書者也。如此條之痛斥仲景曰。按太陽病。在表未曾解。在表而攻裡。可謂虛矣。

而況所得之脈。皆浮而動數乎。今得誤下。動數變遲矣。而又曰胃中空虛。又曰短氣躁煩。虛之甚矣。借曰陽氣內陷。心下因硬。而可迅攻之乎。豈大陷胸之力。緩於承氣。況已下者不可再下。寧不畏其虛乎。上文曰結胸脈浮大者不可下。下者死。又曰結胸證悉具。煩躁者死。

今曰脈浮。又曰煩躁。大陷胸果可用乎。彼陽病實。下後若胃中空虛。客氣動膈。心中懊憹者。梔子豉湯吐胸中之邪。況太陽失下後。明有虛證乎。如此議論。豈非痛貶仲景敘證之差。用藥之誤乎。豈知仲景原因脈浮而動數。頭痛發熱。盜汗惡寒之表症未解。為不可攻下。故曰反下。

至誤下之後。胃中真陽已虛。所以動數之脈。已變而為遲矣。變遲之後。陽邪已陷。豈尚有浮脈耶。仲景所謂浮而動數者。蓋未下之前。邪氣在表之脈也。丹溪不曉此義。此不善讀之一也。又以動數變遲為虛。不知正氣既虛。熱邪已陷。正虛邪實而膈內拒痛矣。丹溪又不知此義。

其不善讀者二也。又以胃中空虛為虛。不知仲景之曰空虛。蓋以胃中真陽虛損為言。非水穀邪氣盡空也。所以下文即有客氣動膈四字。因胃氣虛。故客氣得以入膈而變動。此亦正虛邪實也。豈可竟作虛論耶。丹溪又不知此。其不善讀者三也。又以短氣躁煩為虛甚。不知邪結胸膈。

氣道阻塞。且熱邪內郁。故短氣躁煩而心中懊憹也。丹溪又昧其旨。此不善讀之四也。又云借曰陽氣內陷。心下因硬。而可迅攻之乎。豈大陷胸之力。緩於承氣。況已下者不可再下。寧不畏其虛乎。王肯堂論大陷胸湯云。傷寒錯惡。結胸為甚。此非不能通利。須其迅速。方能分解結邪。

丹溪識見。又不至此。其不善讀者五也。又云上文曰結胸脈浮大者不可下。下者死。仲景於未結胸之脈浮動數者。已云不可下。恐誤下成結胸也。至若既成結胸而尚往來寒熱者。已不用大陷胸。而用大柴胡湯表裡兩解之法矣。況已結胸而脈尚浮大。則在表之邪。不可限量。故曰不可下。

且此條動數變遲之後。並無浮脈再見。豈可引此以責仲景乎。此不善讀之六也。又曰結胸證悉具。煩躁者死。今脈浮。又曰煩躁。大陷胸果可用乎。不知仲景之所謂悉具者。言結胸所犯之脈證。無所不備也。此一節非真有此證。乃仲景設言以訓後世之文。故鋪敘自表入里。所以致成結胸之故。

及描寫邪氣陷入而成結胸之狀。歷歷如繪。直至結胸已成。然後云以大陷胸湯主之。若如此以漸而入者。即謂結胸症悉具。則下文結胸熱實。脈沉而緊心下痛。按之石硬者。當如何耶。況尚有舌上燥而渴。日晡潮熱。從心下至少腹。硬滿而痛不可近者。又如何耶。且所謂短氣躁煩。

心中懊憹。胸猶未結也。至陽氣內陷。心下因硬。則為結胸矣。所謂躁煩者。熱邪初入。不得發越而躁煩。非已成硬結。胃氣將絕之煩躁可比。煩躁躁煩。義自不同。丹溪又不能辨。此不善讀之七也。又言彼陽病實。下後若胃中空虛。客氣動膈。心中懊憹。以梔子豉湯吐胸中之邪。

況太陽失下後。明有虛證乎。此段乃仲景論中陽明條下。脈浮而緊。咽燥口苦。腹滿而喘。不惡寒反惡熱之證也。非脈浮而動數。發熱汗出。反惡寒。太陽表證未解之可比也。且陽明條下。原云若下之。則胃中空虛。客氣動膈。心中懊憹。舌上有苔而猶未結胸也。故以梔子豉湯湧其未結之邪耳。

此條乃太陽脈浮動數之表邪。因誤下而動數變遲。遂致膈內拒痛。胃中空虛。客氣動膈。短氣躁煩。心中懊憹。然必陽氣內陷。心下固硬而為結胸。方用大陷胸湯攻之。若熱邪未陷。心下不硬。則猶未成結胸。不過胃中空虛。客氣動膈。心中懊憹。初入胸中之邪而已。豈有不用梔子豉湯以吐其未結之邪乎。

若猶未信。但觀陽明篇中有云。陽明病下之。其外有熱。手足溫。不結胸。心中懊憹。飢不能食。但頭汗出者。梔子豉湯主之。非若心中懊憹而猶未結胸者之明證耶。今陽氣已陷。心下已硬。結胸已成。豈可亦以梔子豉湯吐之。丹溪讀其書而不達其意。昧其義而妄毀之。是誠何心哉。

嗚呼。斯道之晦。斯民之厄也。能無辨乎。所以張介賓類經求正錄云。劉朱之言不息。則軒岐之澤不彰。信乎斯言之不謬也夫。

太陽病。重發汗而復下之。不大便五六日。舌上燥而渴。日晡所小有潮熱。從心下至少腹。硬滿而痛不可近者。大陷胸湯主之。

此太陽入陽明之結胸也。病本太陽中風。當以桂枝湯汗解。使漐漐微似汗可也。乃重發其汗。使如水流漓。則病必不除。而復早下之。邪熱遂乘虛而陷入陽明矣。因汗下兩竭其津液。邪入胃中而燥熱。故五六日不大便。而舌上燥渴也。日晡。未申之時也。所者。即書云多歷年所之所也。

不大便。舌上燥渴。日晡潮熱。皆陽明證也。潮熱而曰小有。則未離太陽而已入陽明矣。故不似全入陽明之甚也。邪在太陽而陷入。則結於胸。邪入陽明而歸里。則實於胃。此本太陽病。因汗下之誤。邪從太陽誤入陽明。故從心上至少腹。無少空隙。皆硬滿而痛。至於手不可近也。

前條但結胸而硬痛者。尚以大陷胸湯主之。況兼陽明胃實者乎。故亦以大陷胸湯主之。

結胸者項亦強。如柔痓狀。下之則和。宜大陷胸丸

結胸本太陽陷入而成。然猶在上焦陽位而未深入陽明也。項強。亦太陽表症也。痓。即痙也。仲景之論痓病。其總證曰。病身熱足寒。頸項強急。惡寒。時頭熱面赤。目脈赤。獨頭動搖。卒口噤。背反張者。痓病也。其分條曰。太陽病。發熱無汗。反惡寒者。名曰剛痓。又曰。

太陽病。發熱汗出而不惡寒者。名曰柔痓。其不言項強者。總證中已敘之矣。不必重複也。大約無論痓病之剛柔。皆身熱項強。但以惡寒無汗者。乃寒傷營之痓。以寒主勁急故也。汗出而不惡寒者。乃風傷衛之痓。以陽邪性緩故也。此以結胸證而云項亦強者。所以證其邪未離乎太陽之表。

未可攻也。曰如柔痓狀。所以狀結胸之汗出不惡寒者也。以結胸而狀如柔痓之汗出不惡寒。其無表證而宜下可知。故曰下之則和。既無表證。又不言熱實硬痛。則勢非甚劇也。故不須以大陷胸湯之駃劑攻之。而更立大陷胸丸治之足矣。

辨誤,方注取成氏邪結胸中。心下緊實。能仰而不能俯之說。謂邪結硬於胸。俯則礙而不利。勢必常昂。有反張之疑似。病已至劇。喻氏復兼取兩說云。結胸而至項強。症愈篤矣。胸間邪結緊實。項勢常昂。有似柔痓之狀。藉此以驗胸邪十分緊迫耳。皆失仲景本意。豈知以柔痓之汗出不惡寒。

以證表邪既解。為結胸之較輕者哉。若猶未以為然。試觀大陷胸湯之大黃六兩。芒硝半升。不過二次溫服。而大陷胸丸雖大黃半斤。葶藶芒硝杏仁各半升。而究竟所用者。止服如彈丸之一枚而已。其大小之制。為何如哉。

大陷胸丸

大黃(半斤),葶藶,芒硝,杏仁(各半升熬黑)

上四味。搗篩二味。內杏仁芒硝。合研如脂。和散取如彈丸一枚。別搗甘遂末一錢匕。白蜜二合。水二升。煮取一升。溫頓服之。一宿乃下。如不下更服。取下為效。禁如藥法。

大黃芒硝甘遂。即前大陷胸湯之意。白蜜二合。亦即十棗湯中之大棗十枚也。增入葶藶杏仁者。蓋以胸為肺之所處。膻中為氣之海。上通於肺而為呼吸。邪結胸膈。硬滿而痛。氣道阻塞。則有少氣躁煩。水結胸脅之害。故用葶藶甘遂以逐水瀉肺。杏仁以利肺下氣也。所用不過一彈丸。

劑雖大而用實小也。和之以白蜜。藥雖峻而佐則緩也。大陷胸湯之制。六師並出也。大陷胸丸之法。分銳攻略也。陷胸湯。一人獨用之劑也。陷胸丸。眾病分用之藥也。其大小分合之迥異。步伐止齊之不同。奈何方注以為白蜜甘潤。導滯最良。名雖曰丸。猶之散耳。較之於湯。

力有加焉。雖喻氏謂白蜜留戀潤導。下行其緩。斯得一宿乃下之旨矣。豈如承氣陷胸湯之人行十里二十里之迅速哉。

傷寒六七日。結胸熱實。脈沉緊。心下痛。按之石硬者。大陷胸湯主之。

歷來注家。皆以中風誤下而成者為結胸。傷寒誤下而成者為痞。此千載未悟之惑也。仲景原云發於陽發於陰而反下之。並未言中風傷寒而反下之也。前條皆中風之結胸。此條以傷寒而亦成結胸。則知非獨中風誤下而成也。說見首章注中。然此條並未誤下而亦結胸者。蓋以邪在太陽。

稽久失治而致變者也。脈沉緊者。關脈沉緊也。或曰。此但以傷寒二字冠之。何以知其邪在太陽乎。曰。以熱實二字推之。即可知也。又以大陷胸湯之鹹寒苦泄而知之也。何以知其為失治乎。曰。以六七日言之。乃行其經盡之期也。又不言及汗下。是以知其為失治也。何以知沉緊為關脈乎。

曰。臟結條云。按之痛。寸脈浮。關脈沉。名曰結胸也。曰。沉則然矣。緊脈何以言之。曰。浮緊則為寒邪在表。沉緊則為寒邪深入也。蓋言以寒傷營之證。頭痛發熱。身疼腰痛。惡風無汗者而經久不治。至熱邪自陷。硬結於胸中。則熱邪內實於裡矣。而脈見沉緊。足見邪結深固。

所以心下不按自痛。及按之則石硬也。邪氣堅結如此。非大陷胸湯何以破其堅結乎。

傷寒十餘日。熱結在裡。復往來寒熱者。與大柴胡湯。但結胸無大熱者。此為水結在胸脅也。但頭微汗出者。大陷胸湯主之。

此亦太陽失治之結胸也。言寒傷營證而不以麻黃汗解。至十日之久。其邪雖未盡入。而鬱熱之邪。已內結於裡而為結胸。似可攻之證矣。復往來寒熱如柴胡湯證。是半表之邪猶未下也。表裡皆有邪。未可以大陷胸湯攻之。以陷胸但能攻在裡之熱邪。而不能解散表邪也。故以大柴胡湯兩解之。

若但結胸而身無大熱者。其邪不在表可知。此但因熱結在裡。胃氣不行。水飲留結於胸脅。乃可攻之候也。猶必但頭汗出者。然後知其身雖大熱。而邪氣不在陰經。陽邪但在上焦陽分。為結邪所隔。不得下達。水液留蓄。亦不得下走。故以大陷胸湯主之。或曰。何以知頭汗為陽邪在陽分乎。

曰。少陽篇云。陰不得有汗。今頭汗出。故知非少陰也。且陷胸亦實熱之藥。故知陽邪在陽分耳。成氏謂但結胸無大熱者。非熱結也。豈知但結胸三字。即指熱結在裡而言。謂但有里邪也。無大熱。言不復往來寒熱。謂無表邪也。有里無表。方可用大陷胸湯也。苟非熱結。則大黃芒硝。

豈非熱實之藥。仲景肯妄用乎。尚論言後人誤謂結胸之外。復有水結胸一症。又謂下文支結。乃支飲結聚。亦另是一症。殊為可笑。愚謂若水飲必不與熱邪並結。則大陷胸方中。何必有逐水利痰之甘遂乎。可謂一言破惑。

小結胸病。正在心下。按之則痛。脈浮滑者。小陷胸湯主之。

正在心下。方氏謂不比大結胸之高而在上。不知仲景原云。若心下滿而硬痛者。為結胸也。又曰心下因硬。則為結胸。又曰結胸熱實。心下痛。按之石硬。若此。則知結胸本在心下。非必心下痞而後稱心下也。然則胸與心下之相去。非甚相遠也。不過鳩尾之間。上脘之分耳。

若必責之胸膺。則胸骨已硬。豈能按之而知其硬且痛乎。曰正在心下者。言止在心下一處。不若心下滿而硬痛。及按之石硬。結在胸脅之甚且大也。按之則痛。亦不似膈內拒痛。及從心上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。至於心下痛之不按自痛也。脈之浮滑皆屬陽。浮為陽邪。滑近動數。

亦不比動數變遲。及沉緊之脈。為沉陷固結之深也。故不須攻擊之鷙劑。而以小陷胸湯主之也。

小陷胸湯方

黃連(一兩),半夏(半升),栝蔞實(大者一枚)

上三味。以水六升。先煮栝蔞實取三升。去滓。內諸藥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溫三服。

此因陷入之熱邪較輕。故治法亦變其制而為小陷胸湯也。然其小也。非若小承氣之減其制而曰小。亦非若小青龍之變其法而曰小也。此所謂小者。名同而藥實不同。藥雖不同而用意則同。用意雖同而其功用又不同也。夫邪結雖小。同是熱結。故以黃連之苦寒主之。寒以解其熱。

苦以開其結。非比大黃之苦寒盪滌也。邪結胸中則胃氣不行。痰飲留聚。故以半夏之辛溫滑利。化痰蠲飲而散其滯結也。栝蔞實。李時珍謂其甘寒不犯胃氣。能降上焦之火。使痰氣下降。蓋亦取其滑潤也。亦非比芒硝甘遂之鹹寒逐水之峻也。然半夏栝蔞。皆取其滑者。何也。

蓋滑乃十劑之一。謂滑可去著也。著者。有形之邪。留著於胸膈腸胃之中。無形之邪。留著於經絡臟腑之間也。古人云。著而難去者。以滑去之。如油之洗物也。此方之制。病小則制方亦小。即內經所云。有毒無毒。所治為主。適大小為制也。

病在陽。應以汗解之。反以冷水噀之。若灌之。其熱被卻不得去。彌更益煩。肉上粟起。意欲飲水。反不渴者。服文蛤散。若不瘥者。與五苓散。寒實結胸。無熱證者。與三物小陷胸湯。白散亦可服。

病在陽者。蓋指邪在太陽也。然仲景但言病在陽。何以知其獨指太陽乎。曰。仲景陽明篇首云。身熱汗自出。不惡寒。反惡熱者。為陽明外證。既云汗自出。不應再以汗解。唯邪氣雖入陽明。而太陽證尚未罷者。方有用麻黃葛根湯桂枝葛根湯以汗解之。此外則更無陽明發表之專藥矣。

是以知其非陽明也。少陽雖有半表之邪。而汗吐下皆有禁例。又不當有應以汗解之句。故又知其非少陽也。唯太陽為最外一層。專主營衛風寒。犯之則必應以汗解矣。此因不得汗解而煩熱。非唯不以汗解。而反以冷水噀之灌之。噀者。噴噀之也。灌者。灌洗之也。以冷水噀灌之者。

蓋欲以寒治熱。乃不知者之妄耳。遂使皮膚鬱熱之邪。為冷水所卻。不得散去。故彌更益增其煩熱也。然煩熱雖甚。其先所感之邪。本已惡寒無汗。又增噀灌之水寒。外客皮膚。故肉上之寒粟聳起。意欲飲水者。煩熱所致也。反不渴者。水寒侵入也。見證如此。似當仍以汗解為是。

因水寒外侵。邪熱被卻。已不在表。故以鹹寒潤下利水之文蛤散。導水下出。若未效而不瘥者。因水寒內犯太陽之腑。膀胱受病。當與五苓散助其下焦蒸騰之用。則氣化流行而水氣自除矣。即有表邪未解。服五苓散法中。更有多飲暖水。使汗出之法可去也。此條當與中風失治之渴欲飲水。

水入即吐之水逆證互看。彼因飲水所致。為內入之水寒。此因噀灌所致。為外入之水寒。病情相似。故治法亦相同也。寒實結胸無熱證句。乍讀之。似不宜用小陷胸之苦寒。細閱上文。因冷水噀灌。其熱已被卻不得去。熱邪內入。所以彌更益煩。熱邪遂實結於胸。乃熱因寒結。

故曰寒實結胸。非謂寒氣實結於胸中也。若果是陰寒。當作心下痞矣。故結胸之首條云。發於陽而反下之。熱入。因作結胸謂之結胸。則知是熱入而非陰寒之證矣。若非熱邪。則亦並不可謂之結胸矣。此陰陽寒熱之辨也。無熱證者。謂無表熱。蓋指上文肉上粟起而言。非謂表裡俱無熱。

故與三物小陷胸湯。以開其胸中實結之邪也。白散雖峻。蓋因寒實結於胸中。水寒傷肺。必有喘咳氣逆。故以苦梗開之。貝母入肺。又以巴豆之辛熱有毒。斬關奪門之將。以破胸中之堅結。蓋非熱不足以開其水寒。非峻不足以破其實結耳。亦治實不治虛之法也。

文蛤散方

文蛤(五兩)

文蛤似蛤而背有紫斑。即今吳中所食之花蛤。俗誤呼為蒼蠃或昌蛾者是也。

上一味為散。以沸湯和服一錢匕。湯用五合。

三物小陷胸湯,即前小陷胸湯。

白散方

桔梗(三分味苦者),巴豆(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),貝母(三分)

上三味。桔梗貝母為末。內巴豆。更於臼中杵之。以白飲和服。強人半錢。羸者減之。病在膈上必吐。在膈下必利。不利。進熱粥一杯。利過不止。進冷粥一杯。

結胸證。其脈浮大者不可下。下之則死。

大凡邪氣在表。則脈必浮。結胸一證。原因太陽表邪誤陷所致。然既結之後。邪已入里。則關脈當沉矣。豈容浮大之脈再見耶。今胸既結矣。而脈仍見浮大。則未盡陷入之表邪尚盛。且浮大之脈原屬裡虛。症象陽旦條云。浮則為風。大則為虛。正氣既虛而更下之。使未盡之表邪再陷。

則外邪已陷復陷。胸邪已結再結。是所謂虛其虛而實其實也。邪氣重陷。正氣不支。不死何待。故曰不可下。下之則死。

結胸證悉具。煩躁者亦死。

此承上文而言。更有不必再下。亦死之證也。悉具者。言凡繫結胸所犯之證。無所不具也。其證悉具。則邪氣之盛。陷入之深。不必言矣。而更見煩躁。煩為虛陽散亂。躁則陰邪上逆。劇邪堅結。上下隔絕。胃氣必敗。內經熱論云。營衛不行。臟腑不通則死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