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潢

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六 (3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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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六 (33)

1. 陽明蓄血

兩相交互。環注於一身內外者也。雖以空虛無邪之胃。而胃中虛陽。與血分熱邪併合。則能消穀善飢。故曰合熱則消穀善飢。蓋熱邪留著之處則異。而其熏蒸之氣則同受也。前發熱已七八日。血受煎迫。而已內溢矣。靈樞百病始生篇云。陰絡傷則血內溢。內溢則後血者是也。

自此而又六七日不大便。則離經之血。瘀蓄不行。故宜抵當湯下之。

若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。必協熱而便膿血也。

言若已下而脈數不解。邪熱已傷陰血而中氣已虛。腸胃不固。既不能消穀善飢。又不能六七日不大便。遂因下後之虛。熱邪乘勢下走而下利不止者。必至以虛協熱。使離經之血。溢入迴腸。即隨下利而便膿血也。如厥陰經之厥少熱多而熱不除者。必便膿血。下利脈浮數者。必圊膿血。

況陽明為兩陽合明之經乎。以此推之。無論陰經陽經。但陰陽之氣偏勝偏虛。即可為病。無經絡之定分也。

白話文:

這是指兩種情況互相影響,像環狀一樣在全身內外流動。即使是沒有其他問題、只是空虛的胃,當胃中的虛弱陽氣與血分中的熱邪結合時,就會出現吃得多、容易餓的現象。所以說,當熱邪與陽氣結合時,就會讓人吃得多又容易餓。這是因為熱邪停留的地方雖然不同,但它們散發的熱氣卻會影響全身。如果發燒已經持續七八天,血液會被熱邪煎熬,導致血液外溢。如同《靈樞》所說,陰經的脈絡受傷就會導致血液外溢,外溢後就會導致便血。

如果接著又六七天沒有排便,那麼離開經脈的血液就會瘀積,無法正常運行。這時就應該使用抵當湯來幫助排泄。

如果脈搏頻數,發燒沒有解除,反而出現腹瀉不止的情況,就必定是熱邪與體內的濕熱結合,導致大便帶有膿血。

如果已經使用瀉藥,但脈搏頻數的狀況沒有解除,這是因為熱邪已經傷害到陰血,導致中氣虛弱,腸胃功能不穩定。此時,不僅無法像之前那樣吃得多又容易餓,也無法六七天都沒有排便。反而因為瀉藥後的虛弱,熱邪趁勢向下走,導致腹瀉不止。這時就會因為身體虛弱而與熱邪結合,使得離開經脈的血液溢出到迴腸,並隨著腹瀉排出膿血。就像厥陰經出現手腳冰冷、熱象偏多但熱又消不去的狀況一樣,也必定會排出膿血;或者腹瀉、脈搏浮數的情況下,也必定會排出膿血。

更何況陽明經是兩個陽經合在一起的經脈。由此推斷,無論是陰經還是陽經,只要陰陽之氣偏盛或偏虛,都可能導致疾病,不一定會侷限在特定經絡。

2. 陽明下篇

3. 少陽陽明證治第十三

4. 少陽陽明

少陽陽明者。發汗利小便已。胃中燥煩實。大便難是也。

此言少陽入陽明之由也。少陽陽明之證。有陽明之經邪傳入少陽者。有少陽之經邪歸入陽明胃腑者。皆可稱少陽陽明。雖兩經之兼證。然論中已有明訓曰。傷寒中風。有柴胡證。但見一證便是。不必悉具。又申之以禁例曰。少陽不可發汗。不可吐下。若此。則凡見少陽一症。

汗吐下三法。皆在所禁矣。若以少陽證而發其汗。且利其小便。令胃中之津液乾燥而煩。是少陽之邪。並歸於胃。故曰燥煩實。實則大便難也。蓋以少陽膽經。內藏精汁。不出不納。無本經里證。既不內入三陰。故復歸陽明中土而大便難。既歸陽明。則邪氣已離少陽。而汗下之禁已弛。

其治當與太陽陽明之脾約不遠矣。仲景雖不言治法。而但曰胃中燥煩實。大便難。則是與前太陽陽明之亡津液。胃中乾燥。大便難之證無異。其和胃之法。從可推矣。

服柴胡湯已。渴者。屬陽明也。以法治之。

此亦邪自少陽入陽明也。服柴胡湯者。邪在少陽故也。無論他經傳入。或本經自感。但見少陽證。即當用之以和解半表半裡之邪。無他法也。服已而渴。非復少陽證之或渴或不渴矣。夫少陽之渴。熱猶在經而未入里。故雖渴不甚。但以小柴胡加栝蔞根治之而已。至服湯之後。

當邪解而渴止矣。乃服已而渴。知邪已入胃。胃中津液枯燥。即前渴欲飲水之渴。故曰屬陽明也。但云以法治之而不言法者。蓋法無定法也。倘雖屬陽明。而少陽證尚有未罷。猶未可輕犯少陽之禁。若竟歸陽明。即當以治陽明法治之。不必更拘少陽法也。邪熱既以歸胃。當審其虛實而治之可也。

假令無形之熱邪在胃。爍其津液。則有白虎湯之法以解之。若津竭胃虛。又有白虎加人參之法以救之。若有形之實邪。則有小承氣及調胃承氣湯和胃之法。若大實滿而潮熱譫語。大便硬者。則有大承氣攻下之法。若胃氣已實而身熱未除者。則有大柴胡湯兩解之法。若此之類。

機變無窮。當隨時應變。因證便宜耳。豈有一定之法可立。又豈因久遠遺亡之所致哉。

辨誤,夫邪之入少陽也。或從太陽與陽明傳來。或本經自受。蓋太陽主外而居表。邪氣由此假途而入。在所不免。然未必一定從陽明傳入也。雖云太陽總營衛而主第一層。陽明主肌肉而為第二層。少陽主軀殼之裡而為第三層。而其經脈。則太陽之脈行身之背。陽明之脈行身之前。

少陽之脈行身之側。雖各有支別。行度而不亂。然其交互盤錯。則有不能必相離異者。故其受邪必不能按次循序。先後不紊。若云必由太陽而傳陽明。陽明而傳少陽。挨次輪傳。則太少有所間隔。何謂兩陽合明乎。且合病並病條中。不當有太少合併之病矣。更曷為有柴胡桂枝湯之太少兩解。

白話文:

少陽陽明症,指的是已經發汗利尿,但胃部仍然燥熱煩悶,大便不通的情況。

這是少陽邪氣侵入陽明經脈的表現。少陽陽明證,可能是陽明經的邪氣傳入少陽,也可能是少陽經的邪氣傳入陽明胃腑,兩種情況都可稱為少陽陽明。雖然是兩經合病,但經典中已有明確記載,傷寒中風若出現柴胡證,只要出現一個症狀就夠了,不必所有症狀都齊全。而且明確禁止在少陽證時使用發汗、吐瀉等方法。所以,凡是出現少陽症狀,汗、吐、下三法都應禁用。如果在少陽證時發汗利尿,會導致胃中津液乾燥而煩悶,使少陽邪氣更進一步侵入胃部,所以出現燥熱煩悶、大便秘結。這是因為少陽膽經內藏精汁,如果精汁不外洩也不內收,沒有本經的病證,又沒有侵入三陰經,所以又會回到陽明經的中焦,導致大便秘結。邪氣一旦進入陽明,就已經離開少陽,汗下之禁也就解除了。

治療少陽陽明證,與太陽陽明證中的脾胃虛弱、大便秘結相似。張仲景雖然沒有明確說明治療方法,但只說胃中燥熱煩悶,大便秘結,這與之前的太陽陽明證中的津液不足、胃部乾燥、大便秘結的症狀並無不同,所以其和胃的方法可以推類而知。

服用柴胡湯後感到口渴,屬於陽明證,應按陽明證的治療方法治療。

這也是邪氣從少陽侵入陽明的例子。服用柴胡湯,說明邪氣在少陽經。無論是其他經脈傳入,還是本經自感,只要出現少陽證,就應該用柴胡湯來調和表裡邪氣,沒有其他方法。服用柴胡湯後口渴,已不再是少陽證中或渴或不渴的情況了。少陽證的口渴,是熱邪仍在經脈而未入裡,所以即使口渴也不嚴重,只需用小柴胡湯加栝蔞根治療即可。服藥後,邪氣應該已經消解,口渴也應該停止。但是服藥後才口渴,說明邪氣已經進入胃部,胃中津液乾燥,也就是之前想喝水的那種口渴,所以稱為屬於陽明證。文中只說「以法治之」而不說明具體方法,是因為方法並沒有一定的規範。即使屬於陽明證,如果少陽證的症狀尚未完全消失,還不能輕易違背少陽證的禁忌。如果邪氣完全進入陽明,就應該用治療陽明證的方法治療,不必再拘泥於少陽證的方法。邪熱已進入胃部,應該根據虛實情況來治療。

比如,如果胃中有無形的熱邪灼傷津液,可以用白虎湯來治療;如果津液枯竭、胃氣虛弱,可以用白虎加人參湯來治療;如果有形的實邪,可以用小承氣湯或調胃承氣湯來和胃;如果大實滿,伴有潮熱、譫語、大便乾燥,可以用大承氣湯攻下;如果胃氣已實,但身熱未退,可以用大柴胡湯來治療。諸如此類,機變無窮,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隨時應變,依據病症靈活處理,哪有固定的治療方法呢?更談不上因為時間久遠而遺失了治療方法。

糾正一個錯誤,邪氣進入少陽,可能是從太陽或陽明傳來,也可能是本經自受。因為太陽經主外而居表,邪氣由此傳入少陽,是不可避免的。但並非一定是由陽明傳入。雖然說太陽經主營衛,居第一層;陽明經主肌肉,居第二層;少陽經主軀殼之裡,居第三層;而且太陽經脈行於背部,陽明經脈行於前部,少陽經脈行於側部,雖然各有分支,循行有序,但它們相互交錯,不能完全分開。因此,受邪氣侵犯,不可能按照一定的順序,先後有條理。如果說一定是由太陽傳給陽明,再由陽明傳給少陽,依次傳遞,那就太過於間隔了,怎麼能稱為兩陽合明呢?而且,在合病並病條中,不應有太陽和少陽合併的病證,更何況還有柴胡桂枝湯治療太陽和少陽合病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