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潢

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六 (3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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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六 (32)

1. 陽明蓄血

陽明病。下血譫語者。此為熱入血室。但頭汗出者。刺期門。隨其實而瀉之。濈然汗出則愈。下血。男子婦人均有之證也。男子必由腸胃。婦人則以經血為主耳。譫語本陽明胃熱之證。然下血而譫語。則又不同矣。因陽明熱邪煎迫。使陰血損動。經脈乍開。熱邪乘間突入。故為熱入血室也。

血室者。衝脈也。衝脈起於氣街。出於胞中。為血之海。故謂之血室。且脈要精微論云。脈者。血之府也。五臟生成篇云。諸血者皆屬於心。熱入血室。則經脈受邪。所以心神昏亂而譫語也。但頭汗出。可見惟三陽之經脈流通。三陰之經。皆至頸而還。營衛不通。則周身無汗。

故營陰血分之邪。不得外泄也。期門者。肝之募穴也。足厥陰之脈。起於足大趾之大敦穴。終於乳下之期門。從此內入腹中而屬肝絡膽矣。以肝為藏血之臟。邪既入血。則熱邪實滿於經脈。故刺之以泄其實邪。所以謂之隨其實而瀉之也。經氣得泄。自當濈濈然邪隨汗出而愈矣。

然不以桃核承氣及抵當等湯治之者。仲景原云。熱入血室。毋犯胃氣。及上二焦。蓋以熱邪在厥陰之經。無關氣分故也。

陽明病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。本有久瘀血。故令喜忘。屎雖硬。大便反易。其色必黑。宜抵當湯下之。

喜忘者。語言動靜。隨過隨忘也。言所以喜忘者。以平日本有積久之瘀血在裡故也。前太陽證中因鬱熱之表邪不解。故隨經之瘀熱。內結膀胱。所以有如狂發狂之證。此無瘀熱。故但喜忘耳。素問調經論云。血氣未並。五臟安定。血並於下。氣並於上。亂而喜忘者是也。屎雖硬。

大便反易者。以氣分無熱。所以不燥。況血乃濡潤之物。故滑而易出也。屎皆瘀血所成。故驗其色必黑。宜以抵當湯下之。

病人無表裡證。發熱七八日。雖脈浮數者。可下之。假令已下。脈數不解。合熱則消穀善飢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也。宜抵當湯。上四句。所以發疑證之端。自假令以下。方進而推求疑證之實。以見臨證之不易。宜詳審而不可忽也。無表裡證者。言不惡寒而但發熱。則邪不在太陽之表。

但發熱而不潮熱譫語。則邪又不在陽明之裡矣。既無表裡證而又發熱。其證已屬可疑。其熱邪自有留蓄之處矣。脈浮數為邪熱在表。然發熱至七八日。量其邪熱已入陽明。即所謂身熱不惡寒反惡熱之證。故脈雖浮數。似有表症未除。亦為可下之證也。下之則胃中之熱去。脈數可以解矣。

假令已下之後而脈數仍不解者。是邪不在胃。與氣分無涉。而在陰分血分矣。若苟邪熱在胃。則熱傷氣分。非惟客熱不能殺穀。且有潮熱譫語腹滿煩躁之證矣。豈能消穀善飢邪。或邪不在胃。但虛無熱。則當胃氣平和。亦不至消穀善飢。此因熱在血分。雖不在胃。而人之營衛氣血。

白話文:

陽明蓄血

陽明病患者,出現下血和譫語,這是熱邪侵入血室的表現。如果同時伴有頭汗,就應該刺期門穴,根據病情輕重瀉血,汗出後即可痊癒。下血是男女都會出現的症狀,男子主要來自腸胃,女子則以經血為主。譫語本是陽明胃熱的表現,但下血並伴有譫語則有所不同,這是因為陽明熱邪煎熬迫使陰血受損而活動,經脈一時開啟,熱邪乘虛而入,導致熱邪侵入血室。

血室指的是衝脈,衝脈起源於氣街,從胞宮中出來,是血的海洋,所以稱之為血室。經脈要精微論說,脈是血的府庫;五臟生成篇說,所有的血都屬於心。熱邪侵入血室,經脈受邪,所以心神昏亂而出現譫語。但頭汗出,說明三陽經脈流通,三陰經脈都到頸部就回流了,營衛不通,則全身無汗,所以營陰血分的邪氣無法外泄。期門是肝的募穴,足厥陰脈從足大趾的大敦穴開始,終止於乳頭下的期門穴,從這裡進入腹部,屬於肝絡膽。肝臟藏血,邪氣入血,熱邪充斥經脈,所以用針刺瀉去邪氣,這就是「隨其實而瀉之」。經氣通暢,邪氣就會隨著汗液排出而痊癒。

但不用桃核承氣湯或抵當湯治療,因為張仲景說,熱邪入血室,不要傷害胃氣及上焦二焦,因為熱邪在厥陰經,與氣分無關。

陽明病患者,容易遺忘,必定有蓄血。這是因為原本就有久瘀的血,所以容易遺忘,雖然大便乾燥,但反而容易排出,顏色一定是黑色,應該用抵當湯治療。

容易遺忘是指說話做事,過後就忘記了。之所以容易遺忘,是因為平時有積久瘀血停留在體內。前太陽證是因鬱熱的表邪不解,所以瘀熱隨經脈內結於膀胱,所以出現如狂躁的症狀。而這種情況沒有瘀熱,所以只有遺忘。素問調經論說,血氣不調,五臟不安定,血在下,氣在上,就會混亂而遺忘。大便雖硬,但容易排出,是因為氣分沒有熱,所以不乾燥,況且血是滋潤的物質,所以滑而易出。大便是瘀血形成的,所以顏色一定是黑色,應該用抵當湯治療。

病人沒有表裡證,發熱七八天,脈搏雖浮數,可以瀉下。如果已經瀉下,脈數沒有解,而且能消化食物,很飢餓,六七天不大便,就有瘀血,應該用抵當湯治療。以上四句是提出疑證的開端,從「假令」以下,進而推求疑證的實質,說明診斷的困難,應該仔細審慎,不可馬虎。沒有表裡證是指不惡寒而只是發熱,邪氣不在太陽經的表層。

只是發熱而不潮熱譫語,邪氣也不在陽明經的裡層。既沒有表裡證又發熱,病情已經值得懷疑,熱邪一定停留在某個部位。脈搏浮數是邪熱在表,但發熱七八天,邪熱已經入陽明,也就是身熱不惡寒反惡熱的症狀,所以脈搏雖浮數,看似表證未除,也是可以瀉下的。瀉下後,胃中的熱去除了,脈數就能解了。

如果瀉下後脈數仍不解,邪氣不在胃,與氣分無關,而在陰分血分。如果邪熱在胃,就會傷及氣分,不僅不能消化食物,而且會有潮熱、譫語、腹滿煩躁等症狀,怎麼可能消化食物又飢餓呢?或者邪氣不在胃,只是虛熱,則胃氣平和,也不會消化食物又飢餓。這是因為熱在血分,雖然不在胃,但人體的營衛氣血互相交錯,環流於內外全身。即使胃是虛無無邪,但胃中虛陽與血分熱邪合併,就能消化食物又飢餓,所以說「合熱則消穀善飢」。熱邪滯留的地方不同,但熏蒸之氣則相同。發熱七八天,血受煎熬迫使,已經內溢了。靈樞百病始生篇說,陰絡受傷則血內溢,內溢則後血。

從此又六七天不大便,離經的血瘀積不行,所以應該用抵當湯治療。

如果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,一定是熱邪與氣血相合而排出膿血。

已經瀉下而脈數不解,邪熱已經傷及陰血,中氣已虛,腸胃不固,既不能消化食物又飢餓,也不能六七天不大便,因為瀉下後虛弱,熱邪乘勢下行而下利不止,必定是虛弱與熱邪相合,使離經的血溢入迴腸,隨下利而排出膿血。如同厥陰經的厥少熱多而熱不除,必定排出膿血。下利脈搏浮數,必定排出膿血。

況且陽明是兩陽合明的經脈,以此推論,無論陰經陽經,只要陰陽之氣偏盛偏虛,就可能生病,沒有經絡的固定區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