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六 (32)
卷之六 (32)
1. 陽明蓄血
陽明病,下血譫語者,此為熱入血室,但頭汗出者,刺期門,隨其實而瀉之,濈然汗出則愈。下血,男子婦人均有之證也,男子必由腸胃,婦人則以經血為主耳。譫語本陽明胃熱之證,然下血而譫語,則又不同矣,因陽明熱邪煎迫,使陰血損動,經脈乍開,熱邪乘間突入,故為熱入血室也。
血室者,衝脈也,衝脈起於氣街,出於胞中,為血之海,故謂之血室。且脈要精微論云:「脈者,血之府也。」五臟生成篇云:「諸血者皆屬於心。」熱入血室,則經脈受邪,所以心神昏亂而譫語也。但頭汗出,可見惟三陽之經脈流通,三陰之經,皆至頸而還,營衛不通,則周身無汗。
故營陰血分之邪,不得外泄也。期門者,肝之募穴也,足厥陰之脈,起於足大趾之大敦穴,終於乳下之期門,從此內入腹中而屬肝絡膽矣。以肝為藏血之臟,邪既入血,則熱邪實滿於經脈,故刺之以泄其實邪,所以謂之隨其實而瀉之也,經氣得泄,自當濈濈然邪隨汗出而愈矣。
然不以桃核承氣及抵當等湯治之者,仲景原云:「熱入血室,毋犯胃氣,及上二焦。」蓋以熱邪在厥陰之經,無關氣分故也。
陽明病,其人喜忘者,必有蓄血,所以然者,本有久瘀血,故令喜忘。屎雖硬,大便反易,其色必黑,宜抵當湯下之。
喜忘者,語言動靜,隨過隨忘也。言所以喜忘者,以平日本有積久之瘀血在裡故也。前太陽證中因鬱熱之表邪不解,故隨經之瘀熱,內結膀胱,所以有如狂發狂之證,此無瘀熱,故但喜忘耳。《素問·調經論》云:「血氣未並,五臟安定;血並於下,氣並於上,亂而喜忘者是也。」屎雖硬,
大便反易者,以氣分無熱,所以不燥,況血乃濡潤之物,故滑而易出也,屎皆瘀血所成,故驗其色必黑,宜以抵當湯下之。
病人無表裡證,發熱七八日,雖脈浮數者,可下之。假令已下,脈數不解,合熱則消穀善飢,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有瘀血也,宜抵當湯。上四句,所以發疑證之端,自假令以下,方進而推求疑證之實,以見臨證之不易,宜詳審而不可忽也。無表裡證者,言不惡寒而但發熱,則邪不在太陽之表,
但發熱而不潮熱譫語,則邪又不在陽明之裡矣。既無表裡證而又發熱,其證已屬可疑,其熱邪自有留蓄之處矣。脈浮數為邪熱在表,然發熱至七八日,量其邪熱已入陽明,即所謂身熱不惡寒反惡熱之證,故脈雖浮數,似有表症未除,亦為可下之證也,下之則胃中之熱去,脈數可以解矣。
假令已下之後而脈數仍不解者,是邪不在胃,與氣分無涉,而在陰分血分矣。若苟邪熱在胃,則熱傷氣分,非惟客熱不能殺穀,且有潮熱譫語腹滿煩躁之證矣,豈能消穀善飢邪?或邪不在胃,但虛無熱,則當胃氣平和,亦不至消穀善飢,此因熱在血分,雖不在胃,而人之營衛氣血,
白話文:
陽明蓄血
陽明病患者,出現下血和譫語,這是熱邪侵入血室的表現。如果同時伴有頭汗,就應該刺期門穴,根據病情輕重瀉血,汗出後即可痊癒。下血是男女都會出現的症狀,男子主要來自腸胃,女子則以經血為主。譫語本是陽明胃熱的表現,但下血並伴有譫語則有所不同,這是因為陽明熱邪煎熬迫使陰血受損而活動,經脈一時開啟,熱邪乘虛而入,導致熱邪侵入血室。
血室指的是衝脈,衝脈起源於氣街,從胞宮中出來,是血的海洋,所以稱之為血室。經脈要精微論說,脈是血的府庫;五臟生成篇說,所有的血都屬於心。熱邪侵入血室,經脈受邪,所以心神昏亂而出現譫語。但頭汗出,說明三陽經脈流通,三陰經脈都到頸部就回流了,營衛不通,則全身無汗,所以營陰血分的邪氣無法外泄。期門是肝的募穴,足厥陰脈從足大趾的大敦穴開始,終止於乳頭下的期門穴,從這裡進入腹部,屬於肝絡膽。肝臟藏血,邪氣入血,熱邪充斥經脈,所以用針刺瀉去邪氣,這就是「隨其實而瀉之」。經氣通暢,邪氣就會隨著汗液排出而痊癒。
但不用桃核承氣湯或抵當湯治療,因為張仲景說,熱邪入血室,不要傷害胃氣及上焦二焦,因為熱邪在厥陰經,與氣分無關。
陽明病患者,容易遺忘,必定有蓄血。這是因為原本就有久瘀的血,所以容易遺忘,雖然大便乾燥,但反而容易排出,顏色一定是黑色,應該用抵當湯治療。
容易遺忘是指說話做事,過後就忘記了。之所以容易遺忘,是因為平時有積久瘀血停留在體內。前太陽證是因鬱熱的表邪不解,所以瘀熱隨經脈內結於膀胱,所以出現如狂躁的症狀。而這種情況沒有瘀熱,所以只有遺忘。素問調經論說,血氣不調,五臟不安定,血在下,氣在上,就會混亂而遺忘。大便雖硬,但容易排出,是因為氣分沒有熱,所以不乾燥,況且血是滋潤的物質,所以滑而易出。大便是瘀血形成的,所以顏色一定是黑色,應該用抵當湯治療。
病人沒有表裡證,發熱七八天,脈搏雖浮數,可以瀉下。如果已經瀉下,脈數沒有解,而且能消化食物,很飢餓,六七天不大便,就有瘀血,應該用抵當湯治療。以上四句是提出疑證的開端,從「假令」以下,進而推求疑證的實質,說明診斷的困難,應該仔細審慎,不可馬虎。沒有表裡證是指不惡寒而只是發熱,邪氣不在太陽經的表層。
只是發熱而不潮熱譫語,邪氣也不在陽明經的裡層。既沒有表裡證又發熱,病情已經值得懷疑,熱邪一定停留在某個部位。脈搏浮數是邪熱在表,但發熱七八天,邪熱已經入陽明,也就是身熱不惡寒反惡熱的症狀,所以脈搏雖浮數,看似表證未除,也是可以瀉下的。瀉下後,胃中的熱去除了,脈數就能解了。
如果瀉下後脈數仍不解,邪氣不在胃,與氣分無關,而在陰分血分。如果邪熱在胃,就會傷及氣分,不僅不能消化食物,而且會有潮熱、譫語、腹滿煩躁等症狀,怎麼可能消化食物又飢餓呢?或者邪氣不在胃,只是虛熱,則胃氣平和,也不會消化食物又飢餓。這是因為熱在血分,雖然不在胃,但人體的營衛氣血互相交錯,環流於內外全身。即使胃是虛無無邪,但胃中虛陽與血分熱邪合併,就能消化食物又飢餓,所以說「合熱則消穀善飢」。熱邪滯留的地方不同,但熏蒸之氣則相同。發熱七八天,血受煎熬迫使,已經內溢了。靈樞百病始生篇說,陰絡受傷則血內溢,內溢則後血。
從此又六七天不大便,離經的血瘀積不行,所以應該用抵當湯治療。
如果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,一定是熱邪與氣血相合而排出膿血。
已經瀉下而脈數不解,邪熱已經傷及陰血,中氣已虛,腸胃不固,既不能消化食物又飢餓,也不能六七天不大便,因為瀉下後虛弱,熱邪乘勢下行而下利不止,必定是虛弱與熱邪相合,使離經的血溢入迴腸,隨下利而排出膿血。如同厥陰經的厥少熱多而熱不除,必定排出膿血。下利脈搏浮數,必定排出膿血。
況且陽明是兩陽合明的經脈,以此推論,無論陰經陽經,只要陰陽之氣偏盛偏虛,就可能生病,沒有經絡的固定區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