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潢

《傷寒溯源集》~ 卷之六 (29)

回本書目錄

卷之六 (29)

1. 陽明發黃

陽明病。無汗。小便不利。心中懊憹者。身必發黃。此言發黃之由。皆因無汗及小便不利之所致也。邪入陽明之經。本當身熱汗自出。及入陽明之腑。亦必潮熱自汗。若無汗。則邪不得外泄而熱鬱於內。小便不利。則水不得下瀉而濕停於裡。濕氣鬱熱。瘀熱在胃。不得發泄。

故心中懊憹而知其必發黃也。黃者。中央脾土之色也。胃為脾之腑。脾乃胃之臟。脾胃以膜相連而為一合。胃實鬱蒸。故脾病而現黃色也。脾本惡濕。況濕熱並郁乎。

陽明病。面合赤色。不可攻之。必發熱黃色。小便不利也。

此言表邪未解。誤下而致色黃也。面合赤色。成注謂合。通也。陽明病面色通赤。熱在經也。方氏云。合。應也。面應赤色。攻之則亡津液。其說非也。當以成說為是。蓋陽明居身之前。其脈起於鼻之交頞中。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云。諸陽之會。皆在於面。其中人也。方乘虛時。

及新用力。若飲食汗出。腠理開而中於邪。中於面。則下陽明。故熱在陽明之經。皆現於面。所以面色通赤。此時邪方在經。尚未入里。不可攻之。攻之則胃虛邪陷。熱鬱於裡。其所以必發熱色黃者。以小便不利。濕與熱並。鬱蒸於裡故也。若小便利。必不能發黃矣。

陽明病。發熱汗出者。此為熱越。不能發黃也。但頭汗出。身無汗。劑頸而還。小便不利。渴飲水漿者。此為瘀熱在裡。身必發黃。茵陳蒿湯主之。

此又詳言發黃與不發黃。皆由汗之有無。小便利與不利。以反復互明前義也。然此條又當與太陽中風脈浮動數之末證參看。謂邪氣雖在太陽。誤下則邪陷入里。濕熱即可入胃鬱蒸而發黃。非有陽明太陽之別也。言邪在陽明而發熱汗出。乃其本證。若此者。為熱邪已經隨汗發越於外。

雖或另有他證。然必不能發黃也。若但頭汗出。則陽邪獨盛於上。身無汗。則熱邪不得外泄。劑頸而還者。三陽之經絡皆上至頭。三陰之經絡皆至頸而還。足見邪熱固閉。陰陽離異。營衛不行。腠理不通也。邪熱熾盛而三焦不運。氣化不行。故小便不利。水濕不得下瀉。且胃熱枯燥而渴飲水漿。

則水濕又從上入。其濕蒸鬱熱。瘀蓄在裡。故身必發黃。其濕熱之邪。急宜攘逐。故以茵陳蒿湯主之。

茵陳蒿湯方

茵陳蒿(六兩),梔子(十四枚),大黃(二兩)

上三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茵陳減六升。內二味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溫三服。小便當利。尿如皂角汁狀。色正赤。一宿腹減。黃從小便去也。

茵陳性雖微寒。而能治濕熱黃疸。及傷寒滯熱。通身發黃。小便不利。梔子苦寒。瀉三焦火。除胃熱時疾黃病。通小便。解消渴心煩懊憹。鬱熱結氣。更入血分。大黃苦寒下泄。逐邪熱。通腸胃。三者皆能蠲濕熱。去鬱滯。故為陽明發黃之首劑云。

白話文:

陽明發黃的原因,主要在於無汗和小便不利。陽明經病邪入侵時,正常情況下會發熱出汗。邪氣入陽明腑,也會潮熱自汗。但若無汗,則邪氣無法排出體外,熱邪鬱積於內;小便不利,則水分無法排出,濕邪停滯於內。濕熱交困,瘀熱停滯於胃部,無法發洩,因此心中煩悶懊惱,就會發黃。

黃色是脾土的顏色,胃為脾之腑,脾為胃之臟,脾胃相連,互為一體。胃部鬱熱蒸騰,因此脾臟受病而呈現黃色。脾臟本就怕濕,更何況濕熱同時鬱結呢?

陽明病患者,如果面色通紅,就不能服用攻邪的藥物,否則會導致發黃,小便不利。這是因為表邪未解,誤用攻邪藥物導致發黃。面色通紅,指的是陽明經熱邪在經絡,尚未深入臟腑。此時服用攻邪藥物,會損傷胃氣,使邪氣深入內裡,濕熱鬱結,便會發黃。如果小便通暢,則不會發黃。

陽明病患者,如果發熱出汗,這是熱邪外洩,不會發黃。但如果只有頭部出汗,身體無汗,汗液沿頸部返回,小便不利,口渴想喝水,這是瘀熱停滯於內,身體一定會發黃,此時應服用茵陳蒿湯治療。

這段文字反覆說明發黃與否,取決於有無汗出,小便是否通暢。但也要參考太陽中風脈浮數的後期症狀,即使邪氣在太陽經,如果誤用攻邪藥物,邪氣也會深入內裡,導致濕熱入胃,鬱蒸而發黃,並非陽明經或太陽經的區別。陽明經發熱出汗是其本證,熱邪已隨汗排出,即使有其他症狀,也不會發黃。但如果只有頭部出汗,則陽邪獨盛於上,身體無汗,熱邪無法外洩,汗液沿頸部返回,說明三陽經絡之邪熱阻塞,陰陽失調,氣血運行不暢,腠理不通。邪熱盛,三焦功能失調,氣化失常,故小便不利,水濕無法排出,胃熱乾燥而口渴想喝水,水濕又從上而下,濕熱鬱蒸,瘀滯於內,故身體一定會發黃。這濕熱之邪應迅速清除,所以使用茵陳蒿湯。

茵陳蒿湯方:

茵陳蒿(六兩)、梔子(十四枚)、大黃(二兩)

將以上三味藥,用水一斗,先煮茵陳蒿至減去六升,再加入其他二味藥,煮至三升,去渣,分溫三次服用。小便就會通暢,尿液像皂角汁一樣,顏色鮮紅,一夜之後腹部減輕,黃疸隨小便排出。

茵陳性微寒,能治療濕熱黃疸及傷寒引起的滯熱、全身發黃、小便不利等症狀。梔子苦寒,瀉三焦火,除胃熱,治黃疸,通小便,解消渴、心煩懊惱、鬱熱結氣。大黃苦寒下泄,能驅除邪熱,通利腸胃。三味藥都能祛除濕熱,消解鬱滯,所以是治療陽明發黃的首選藥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