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陽明胃實
言兩手無措,撮空之狀也。惕而不安,動惕不能安臥,即經所謂病則惡人與火,聞木聲則惕然而驚也。微喘,氣短促而呼吸無力也。直視,目光直而睛不轉動也。《素問·解精微論》云:「夫心者,五臟之專精也;目者,其竅也;華色者,其榮也。有德則氣和於目。」王太僕云:「神內守則外鑑明。」
蓋熱邪壅盛,神志俱奪而不守也。《金匱·真言論》云:「東方青色,入通於肝,開竅於目。」故直視又為肝氣將絕也。弦脈屬肝,弦則少陽之生氣未絕,三焦之真氣尚行,且弦脈氣旺而有力,故生。若如新張弓弦,則亦真臟之絕脈,未必生矣。澀脈屬陰,澀則陰氣虛竭,陽邪迫爍,精枯髓涸,故死也。病之劇者則然。若邪之輕微者,但發熱譫語而已,當以大承氣湯主之。邪熱既微,若一服即利,止後服。
陽明病,發熱汗多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潮熱自汗,陽明胃實之本證也。此曰汗多,非復陽明自汗可比矣。汗多則津液盡泄,衛陽隨之而外走,頃刻有亡陽之禍,故當急下,庶可以留陽氣而存津液,故宜大承氣湯。然必以脈症參之,若邪氣在經而發熱汗多,胃邪未實,舌苔未乾厚而黃黑者,未可下也。
發汗不解,腹滿痛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邪氣在表,發汗則當解矣。若發汗不解,顯系邪不在表,已入里而為胃實,故腹滿而痛也。腹滿且痛,治之不可少緩,緩則必致傷胃,故當急下,宜大承氣湯。
腹滿不減,減不足言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此承上文言下之而腹滿不減,雖或稍滅而不足以言減,是胃中邪食過於堅實,不為攻下所奪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然有下之而脈症不為少減者,死證也。
傷寒六七日,目中不了了,睛不和,無表裡證,大便難,身微熱者,此為實也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六七日,邪氣在裡之時也。不了了,視物不能明瞭也。睛,目瞳子也。睛不和,精神不能貫注,故視不明也。外既無發熱惡寒之表證,內又無譫語腹滿等里邪,且非不大便,而曰大便難,又非發大熱而身僅微熱,勢非甚亟也。然目中不了了,是邪熱伏於裡而耗竭其津液也。經云:「五臟六腑之精,皆上注於目。」熱邪內爍,津液枯燥,則精神不得上注於目,故目中不了了睛不和也。此終為邪熱內實於裡也,當急下之,以救陰液,宜大承氣湯。
夫實則譫語,虛則鄭聲。鄭聲,重語也。
譫語,譫妄之語也。鄭聲,鄭重之聲也。邪熱內實,則神昏顛倒,言詞錯亂,故語無倫次也。正氣內虛,神思雖昏,不能譫妄,但模糊作重聲而已。或曰:「虛則氣少輕微,當語言無力矣,豈能作重語邪?」曰:「正氣虛,故音響深沉。邪氣實,故鄭聲重語,雖曰虛則鄭聲,實正虛邪實所致也。若但虛無邪,則亦不作鄭聲矣。」
陽明胃實
描述病人兩手無所適從,出現抓空的姿態。心中恐懼不安,行動驚惕而不能安臥,正如《內經》所說,病時厭惡他人與火光,聽到木器聲響就會驚懼。微喘,指呼吸急促而無力。直視,指目光呆直而不轉動。《素問·解精微論》提到:“心是五臟精氣的主導,目是其竅口,面部色澤是其榮華表現。心氣充足,則目光和潤。”王冰註解說:“心神內守,則目光清明。”
熱邪壅盛時,心神喪失內守之力,故出現直視。《金匱要略·真言論》說:“東方青色與肝相通,肝開竅於目。”因此,直視也反映肝氣將絕。弦脈屬肝,若脈弦,說明少陽之氣未絕,三焦真氣尚存,脈象有力,預後較好;若脈如新張弓弦一樣繃緊無柔和之象,則是真臟脈,預後不良。澀脈屬陰,脈澀表示陰氣枯竭,陽邪灼傷陰津,精血枯涸,故為死證。病情嚴重時才會如此,若邪氣輕微,僅見發熱、譫語,應以大承氣湯治療。若服後大便通利,即停服。
陽明病出現發熱、汗多,應急下之,用大承氣湯。潮熱自汗本是陽明胃實的典型表現,但此處汗多非比尋常,津液大量外洩,衛陽隨之耗散,可能導致亡陽之危,故須急下以存陽保津。然需結合脈症判斷,若邪在經絡而未成胃實,舌苔未乾厚發黃黑,不可輕易攻下。
發汗後病不解,且腹滿疼痛者,應急下之,用大承氣湯。邪在表,發汗應解;若不解,說明邪已入裡成實,腹滿疼痛為胃實證,治療刻不容緩,否則傷胃更甚。
腹滿不減輕,或略有減輕但不顯著,說明胃中邪實堅硬,攻下未能動搖,仍宜大承氣湯。若攻下後症狀不緩解,則是死證。
傷寒六七日,病人視物模糊、眼球轉動不靈,無表裡證候,大便困難、身有微熱,此為里實,應急下之,用大承氣湯。六七日時邪氣在里,視物不清是因邪熱內耗津液。《內經》言:“五臟六腑之精皆上注於目。”熱邪內灼,津液枯竭,精神不能上達於目,故目光呆滯。此屬里熱實證,應急下存陰。
實證表現為譫語,虛證表現為鄭聲(言語重復)。譫語是神昏錯亂之言,鄭聲是因正氣虛衰,雖神思昏聵但言語低沈重復。有人認為正氣虛應語聲微弱,何以反見重語?實因正虛邪實並存,若無邪氣乾擾,單純虛證不會出現鄭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