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陽明中寒
嘔咳而厥。則陰邪縱肆。格陽於上。故虛火上浮而必苦頭痛也。若不嘔不咳不厥。則無陰盛格陽之病。故頭亦不痛也。
辨誤,此條與陽明中風之但頭眩不惡寒。故能食而咳。其人必咽痛。若不咳者咽不痛之條。一寒一熱。恰相對待。蓋示人以辨證之法也。奈何注家以為無汗嘔咳。手足厥者。得之寒因而邪熱深也。不知厥陰條內之厥者必熱。前熱者後必厥。因是陰陽相半之經。故有厥深熱亦深。
厥微熱亦微之論。所以又云反發其汗者。必有口傷爛赤之患。此條雖屬陽明。實陽明中寒之證。並無熱邪在裡。豈可亦作此論。且又云若不咳不嘔不厥而小便利者。邪熱必順水道而出。竊恐既有邪熱在裡。小便未必順利。即使能利。邪熱亦未必肯從小便而出。若曰不從汗少。
偏從水道而出。吾不信也。成氏以傷寒寒邪內攻立論。方氏以寒勝為解。當亦不甚相遠也。
陽明病。法多汗。反無汗。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。此以久虛故也。
邪在陽明。於法當多自汗。今反無汗。而身如蟲行皮中狀者。皆由寒邪鬱於肌腠之間。不得發泄故也。此無他。不過因元氣素虛。無陽氣以鼓泄其陰液以為汗。使邪氣欲出而不得之所致也。
食谷欲嘔者。屬陽明也。吳茱萸湯主之。得湯反劇者。屬上焦也。
此所以辨太陽陽明之疑似也。食谷欲嘔。似乎陽明中寒之不能食。故曰屬陽明也。胃寒不納。故以吳茱萸湯溫胃。若得湯反劇者。非胃寒也。仍是太陽之表邪在胸而嘔。猶未入胃。故為屬上焦也。婁氏謂得湯反劇者。火也。當用生薑黃連治之。其意因得熱反劇。故以苦寒為治。
而加生薑止嘔。不知仍是太陽嘔逆。尚屬表邪。仲景雖未立方。若發熱無汗。尚未發表。外邪將次入胃而嘔者。邪猶在胸。當以梔子豉湯湧之。庶幾近似。
吳茱萸湯方
吳茱萸(一升洗),人參(三兩),生薑(六兩),大棗(十二枚)
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吳茱萸一升。當是一合。即今之二勺半。人參三兩。當是一兩。即宋之二錢七分。生薑六兩。當是二兩。即宋之五錢余。大棗當是四五枚。水七升。亦當是三升。觀小承氣湯止用水四升。調胃承氣只用水三升。此方以辛熱補劑。而用之於表裡疑似之間。豈反過之。大約出之後人之手。非仲景本來升合分兩。學者當因時酌用。銖兩升合法見卷首。
陽明病。脈遲。雖汗出不惡寒者。其身必重。短氣腹滿而喘。有潮熱者。此外欲解。可攻裡也。手足濈然而汗出者。此大便已硬也。大承氣湯主之。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。外未解也。其熱不潮。未可與承氣湯。若腹大滿不通者。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。勿令大泄下。
脈遲。陽明中寒之脈也。表邪未解。當惡寒而無汗。今雖汗出而不惡寒者。是邪氣已入陽明之裡。然終是脈遲。為陰寒邪氣。脾胃以膜相連。故有其身必重。短氣腹滿之太陰兼症也。邪實中焦。所以腹滿身重。滿則胃中填脹。故短氣而喘也。既汗出不惡寒而又潮熱。乃外證欲解。
陽明中寒
嘔吐、咳嗽且四肢冰冷,是因為陰寒邪氣旺盛,將陽氣阻隔在上部,使虛火上浮而頭痛。如果沒有嘔吐、咳嗽、四肢冰冷的症狀,就沒有陰寒盛而格陽的問題,頭自然也不會痛。
此條文與陽明中風的條文(僅頭暈、不畏寒、能進食但咳嗽、咽喉痛,若不咳嗽則不咽喉痛)形成對比,一寒一熱,相互對照,目的是教人辨證的方法。然而某些註解者認為,若無汗、嘔吐咳嗽、手足冰冷,是因受寒而邪熱深入。但其實在厥陰病的條文中提到,四肢冰冷者必定伴隨發熱,先有熱後有冷,這是因為厥陰經陰陽交雜,故有「厥深熱亦深,厥微熱亦微」之說。又有人誤解此條文是熱邪內蘊,甚至認為發汗會導致口舌潰爛,但此處其實是陽明中寒之證,並非熱邪內結,怎能如此解釋?
此外,若無嘔吐、咳嗽、四肢冰冷,且小便通暢,有人認為邪熱會隨小便排出。然而若有邪熱在體內,小便未必通利;即使通利,邪熱也未必會隨小便而出。若說熱邪不從汗解,反而從小便排出,實在難以置信。成無己認為是寒邪內攻,方有執則以寒邪旺盛解釋,兩者差異不大。
陽明病條文補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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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明病應多汗,若反無汗,皮膚如蟲爬般瘙癢
這是因體質虛弱,寒邪鬱滯在肌表,無法發散,導致陽氣不足,無法推動汗液排出,邪氣欲出而不能,故有此症狀。 -
進食後想嘔吐,屬陽明病,可用吳茱萸湯
此症類似陽明中寒的不欲飲食,故歸類為陽明病。若服用吳茱萸湯後嘔吐加重,則表示病邪在上焦(胸膈),未入胃,屬太陽表證。婁全善認為嘔吐加重是熱證,應以生薑、黃連治療,但這其實仍是太陽病的表邪嘔逆,尚未入裡。若發熱無汗,表邪欲入胃而嘔,可用梔子豉湯宣散胸中邪氣。
吳茱萸湯方
吳茱萸(一升,洗)、人參(三兩)、生薑(六兩)、大棗(十二枚)
以水七升煮取二升,去渣,溫服七合,每日三次。
- 陽明病脈遲,汗出不怕冷,身體沈重、氣短、腹脹、喘息、潮熱
脈遲為陽明中寒的表現。若汗出不怕冷,表示邪已入裡,但脈遲仍屬陰寒。因脾胃相連,可能合併太陰病症狀(身重、氣短、腹滿)。若兼有潮熱,表示表證將解,可攻裡;若手足汗出,是大便已硬,可用大承氣湯。但若汗多、微熱、怕冷,則表證未解,不可用承氣湯;若腹脹嚴重但未至潮熱,可用小承氣湯輕瀉和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