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潢

傷寒溯源集》~ 大斗大兩

大斗大兩

漢書貨殖傳。黍十大斗。師古曰。大斗者。異於量米粟之鬥也。是漢時已有大斗。但用之量粗貨耳。

唐六典。凡度以北方秬黍中者。一黍之廣為分。十分為寸。十寸為尺。一尺二寸為大尺。十尺為丈。凡量以秬黍中者。容一千二百黍為龠。二龠為合。十合為升。十升為鬥。三斗為大斗。十斗為斛。凡權衡以秬黍中者。百黍之重為銖。應劭曰。十黍為⿸疒貢。十⿸疒貢為銖。

二十四銖為兩。三兩為大兩。十六兩為斤。凡積秬黍為度量權衡者。調鐘律。測晷景。合湯藥。及冠冕之制則用之。內外官司。悉用大者。按唐時權量。是古今大小並行。太史太常太醫用古。(因太史有度數分抄晷漏時刻。太常有樂律分寸。太醫有刀圭分兩升合。故皆從古。

)他有司皆用今。久則其今者通行而古者廢矣。杜氏通典載諸郡土貢。上黨郡貢人參三百小兩。高平郡貢白石英五十小兩。濟陽郡貢阿膠二百小斤。鹿角膠三十小斤。臨封郡貢石斛十小斤。南陵郡貢石斛十小斤。同陵郡貢石斛二十小斤。此則貢物中亦有用小斤小兩者。然皆湯藥之用。

宋沈括筆談云。予受詔考鐘律。及鑄渾儀。求秦漢以來度量。計六斗。當今之一斗七升九合。秤三斤。當今之十三兩。是宋時權量。又大於唐也。元史言至元二十年。頒行宋文思院小口斛。又言世祖取江南。命輸米者。止用宋鬥斛。以宋一石。當今七斗故也。是則元之鬥斛。又大於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