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三 (13)
卷三 (13)
1. 梔子乾薑湯方第三十七
梔子(十四枚擘味苦寒),乾薑(二兩味辛熱),
上二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二服。溫進一服。得吐者。止後服。
苦以湧之。梔子之苦。以吐煩。辛以潤之。乾薑之辛。以益氣。
凡用梔子湯。病人舊微溏者。不可與服之。
病人舊微溏者。裡虛而寒在下也。雖煩。則非蘊熱。故不可與梔子湯。內經曰。先泄而後生他病者。治其本。必且調之。後乃治其他病。
太陽病發汗。汗出不解。其人仍發熱。心下悸。頭眩。身瞤。動振振欲擗地者。真武湯主之。
發汗不解。仍發熱。邪氣未解也。心下悸。頭眩、身瞤。動振振欲擗地者。汗出亡陽也。裡虛為悸。上虛為眩。經虛為身瞤振振搖。與真武湯主之。溫經復陽。
咽喉乾燥者。不可發汗。
津液不足也。
淋家不可發汗。發汗必便血。
膀胱裡熱則淋。反以湯藥發汗。亡耗津液。增益客熱。膀胱虛。必小便血。
瘡家雖身疼痛。不可發汗。發汗則痓。
表虛聚熱則生瘡。瘡家身疼。如傷寒。不可發汗。發汗則表氣愈虛。熱勢愈甚。生風。故變痓也。
衄家不可發汗。汗出。必額上陷。脈急緊。直視。不能眴。不得眠。
衄者。上焦亡血也。若發汗。則上焦津液枯竭。經絡乾澀。故額上陷。脈急緊。諸脈者。皆屬於目。筋脈緊急。則牽引其目。故直視。不能眴。眴瞬合目也。針經曰。陰氣虛。則目不瞑。亡血為陰虛。是以不得眠也。韓氏云。此人素有衄血證。非傷寒後。如前條之衄也。故不可發汗。
亡血家不可發汗。發汗。則寒慄而振。
針經曰。奪血者無汗。奪汗者無血。亡血發汗。則陰陽俱虛。故寒慄而振搖。
汗家重發汗。必恍惚心亂。小便已陰疼。與禹餘糧丸缺。
汗者心之液。汗家重發汗則心虛。恍惚心亂。奪汗則無水。故小便已。陰中疼。
王三陽云。血家汗家。俱指本人平時舊病言之也。
病人有寒。復發汗。胃中冷。必吐蛔。
病人有寒。則當溫散。反發汗。損陽氣。胃中冷。必吐蛔也。
王三陽云。溫散者。理中湯之類是也。
活人云。先服理中丸。次服烏梅丸。
本發汗而復下之。此為逆也。若先後汗。治不為逆。本先下之。而反汗之。為逆。若先下之。治不為逆。
病在表者。汗之為宜。下之為逆。病在裡者。下之為宜。汗之為逆。經曰。陽盛陰虛。汗之則死。下之則愈。陽虛陰盛。汗之則愈。下之則死。
婁氏云。陽盛。則陽並於陰。故宜下。陰盛。則陰並於陽。故宜汗。陽並於陰。沉而實也。陰並於陽。浮而實也。
又云。陽盛陰虛。是病在裡。陽虛陰盛。是病在表。
傷寒。醫下之。續得下利。清穀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當救里。後身疼痛。清便自調者。急當數表。數里。宜四逆湯。救表。宜桂枝湯。
白話文:
梔子乾薑湯方第三十七
梔子(十四枚,掰開,味苦寒),乾薑(二兩,味辛熱)。
以上兩味藥,用三升半的水煎煮,煮至剩一升半,濾去藥渣,分成兩次服用。溫熱時喝一次,若服後嘔吐,則停止後續服用。
苦味能催吐,梔子的苦味可吐出煩熱;辛味能潤燥,乾薑的辛味可益氣。
凡使用梔子湯時,若病人原本有輕微腹瀉,不可服用。
病人原本輕微腹瀉,表示體內虛寒在下,即使有煩熱,也非實熱積聚,因此不可用梔子湯。《內經》說:「先有腹瀉後生其他病症的,應先治其本,調理好後再治其他病症。」
太陽病發汗後,汗出病未解,病人仍發熱,心窩悸動、頭暈、身體顫動,站立不穩欲倒地者,用真武湯主治。
發汗後病未解,仍發熱,表示邪氣未除;心窩悸動、頭暈、身體顫動、站立不穩,是因汗出過多導致陽氣虛脫。內虛則心悸,上虛則頭暈,經脈虛則身體顫抖搖晃,用真武湯溫經回陽。
咽喉乾燥者,不可發汗。
(因津液不足。)
長期患淋病者不可發汗,發汗後必尿血。
(膀胱內熱則淋病,若用發汗藥,會耗損津液,加重熱邪,膀胱虛弱則小便出血。)
瘡瘍患者即使身體疼痛,也不可發汗,發汗後會痙攣。
(表虛熱聚則生瘡,瘡瘍患者身痛類似傷寒,不可發汗,否則表氣更虛,熱勢加劇而生風,導致痙攣。)
常流鼻血者不可發汗,發汗後必額頭凹陷、脈搏急促緊繃、直視無法眨眼、失眠。
(鼻血為上焦失血,發汗會使上焦津液枯竭,經絡乾澀,故額頭凹陷、脈緊。諸脈連目,筋脈緊急則牽引眼睛,導致直視不瞬。《針經》雲:「陰虛則失眠。」失血屬陰虛,故不得眠。韓氏說,此指素有鼻血者,非傷寒後鼻血,故不可發汗。)
失血過多者不可發汗,發汗後會寒顫發抖。
(《針經》雲:「失血者無汗,失汗者無血。」失血後發汗,陰陽俱虛,故寒顫搖晃。)
常出汗者再發汗,必心神恍惚、小便後陰部疼痛,可用禹餘糧丸(方缺)。
(汗為心液,過度發汗則心虛,心神恍惚;津液耗竭,故小便後陰痛。)
王三陽說:「失血者、多汗者,皆指患者平素舊病而言。」
病人體內有寒,再發汗會使胃中寒冷,可能吐出蛔蟲。
(有寒者應溫散,反發汗會損陽氣,胃寒則吐蛔。)
王三陽說:「溫散可用理中湯之類。」
《活人書》雲:「先服理中丸,再服烏梅丸。」
本應發汗卻誤用下法,此為逆治;若先發汗則不為逆。本應先下卻誤發汗,為逆治;若先下則不為逆。
病在表宜汗,誤下為逆;病在裡宜下,誤汗為逆。《內經》雲:「陽盛陰虛,汗之則死,下之則愈;陽虛陰盛,汗之則愈,下之則死。」
婁氏說:「陽盛則陽併於陰,宜下;陰盛則陰併於陽,宜汗。陽併於陰,脈沈實;陰併於陽,脈浮實。」又說:「陽盛陰虛為裡病,陽虛陰盛為表病。」
傷寒誤下後,持續腹瀉完穀不化,且身體疼痛者,應先救裡;若之後身體疼痛但排便正常,則急治表。救裡用四逆湯,救表用桂枝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