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卿子

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一 (1)

卷一 (1)

1. 卷一

2. 辨脈法第一

問曰。脈有陰陽者。何謂也。答曰。凡脈大、浮、數、動、滑。此名陽也。脈沉、澀、弱、弦、微。此名陰也。凡陰病見陽脈者生。陽病見陰脈者死。

內經曰。微妙在脈。不可不察。察之有紀。從陰陽始。始之有經。從五行生。茲首論曰。脈之陰陽者。以脈從陰陽始故也。陽脈有五。陰脈有五。以脈從五行生故也。

陽道常饒。大浮數動滑五者。比之平脈也有餘。故謂之陽。陰道常乏。沉澀弱弦微五者。比之平脈也不及。故謂之陰。傷寒之為病。邪在表。則見陽脈。邪在裡。則見陰脈。陰病見陽脈而主生者。則邪氣自里之表。欲汗而解也。如厥陰中風。脈微浮為欲愈。不浮為未愈者是也。

陽病見陰脈而主死者。則邪氣自表入里。正虛邪勝。如譫言妄語。脈沉細者死是也。金匱要略曰。諸病在外者可治。入里者即死。此之謂也。

王三陽云。陰病見陽脈。邪氣雖盛。而元氣未脫也。陽病見陰脈。邪氣既盛。而元氣已脫也。此皆初起便是陰症。便是陽症。固非後來自里之表。自表之裡也。何也。若邪既傳裡。難得復之表而發汗。況邪氣自表入里。此又陽症傳陰之常。豈可便斷為死乎。惟陽症脈沉。則陰脈見矣。

沉又不數而反見微弱。方是死脈。然則此非元氣脫而何。故成引厥陰中風譫言妄語二條。是自里之表自表之裡二句。不能無疑也。

問曰。脈有陽結陰結者。何以別之。答曰。其脈浮而數。能食。不大便者。此為實。名曰陽結也。期十七日當劇。其脈沉而遲。不能食。身體重。大便反硬名曰陰結也。期十四日當劇。

結者。氣偏結固。陰陽之氣。不得而雜之。陰中有陽。陽中有陰。陰陽相雜以為和。不相雜以為結。浮、數、陽脈也。能食而不大便。裡實也。為陽氣結固。陰不得而雜之。是名陽結。沉、遲、陰脈也。不能食。身體重。陰病也。陰病見陰脈。則當下利。今大便硬者。為陰氣結固。

陽不得而雜之。是名陰結。論其數者。傷寒之病。一日太陽。二日陽明。三日少陽。四日太陰。五日少陰。六日厥陰。至六日為傳經盡。七日當愈。七日不愈者。謂之再傳。經言再傳經者。再自太陽而傳。至十二日再至厥陰。為傳經盡。十三日當愈。十三日不愈者。謂之過經。

言再傳過太陽之經。亦以次而傳之也。陽結為火。至十七日傳少陰水。水能制火。火邪解散則愈。陰結屬水。至十四日傳陽明土。土能制水。水邪解散則愈。彼邪氣結甚。水又不能制火。土又不能制水。故當劇。內經曰。一候後則病。二候後則病甚。三候後則病危也。

王文祿云。傷寒傳經。陽三日。陰三日。結者。陰陽偏劇。陽劇於參天。故十七日。陰劇於兩地。故十四日。

問曰。病有灑淅惡寒而復發熱者何。答曰。陰脈不足。陽往從之。陽脈不足。陰往乘之。曰何謂陽不足。答曰。假令寸口脈微。名曰陽不足。陰氣上入陽中。則灑淅惡寒也。曰何謂陰不足。答曰。假令尺脈弱。名曰陰不足。陽氣下陷入陰中。則發熱也。

一陰一陽謂之道。偏陰偏陽謂之疾。陰偏不足。則陽得而從之。陽偏不足。則陰得而乘之。陽不足。則陰氣上入陽中。為惡寒者。陰勝則寒矣。陰不足。則陽氣下陷入陰中。為發熱者。陽勝則熱矣。

張兼善云。此章論所以然之理。非病已發於外而言也。凡病傷寒者。皆因榮衛不足。是以尺寸之脈皆微弱。外邪因得相襲。使陰陽相乘。故灑淅惡寒而復發熱也。

陽脈浮。陰脈弱者。則血虛。血虛。則筋急也。

陽為氣。陰為血。陽脈浮者。衛氣強也。陰脈弱者。榮血弱也。難經曰。氣主呴之。血主濡之。血虛則不能濡潤經絡。故筋急也。

張卿子云。論中衛強榮弱。強字往往失解。

其脈沉者。榮氣微也。

內經云。脈者。血之府也。脈實則血實。脈虛則血虛。此其常也。脈沉者。知榮血內微也。

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。衛氣衰也。

針經云。衛氣者。所以溫分肉。充皮毛。肥腠理。司開闔者也。脈浮。汗出如流珠者。腠理不密。開闔不司。為衛氣外衰也。浮主候衛。沉主候榮。以浮沉別榮衛之衰微。理固然矣。然而衰甚於微。所以於榮言微。而衛言衰者。以其汗出如流珠。為陽氣外脫。所以衛病甚於榮也。

榮氣微者。加燒針。則血流不行。更發熱而躁煩也。

衛、陽也。榮、陰也。燒針益陽而損陰。榮氣微者。謂陰虛也。內經曰。陰虛而內熱。方其內熱。又加燒針以補陽。不惟兩熱相合。而榮血不行。必更外發熱。而內躁煩也。

唐不岩云。流、或作留。非。方其始也。雖微而不得不流者。燒針以迫之也。及其既也。已衰而不得復行者。燒針以竭之也。

脈藹藹如車蓋者。名曰陽結也。

藹藹如車蓋者。大而厭厭聶聶也。為陽氣鬱結於外。不與陰氣和雜也。

王宇泰云。按車蓋言浮大。即前浮數之陽結也。

脈累累如循長竿者。名曰陰結也。

累累如循長竿者。連連而強直也。為陰氣鬱結於內。不與陽氣和雜也。

王宇泰云。按長竿者。緊弦也。即前沉遲之陰結也。

脈瞥瞥如羹上肥者。陽氣微也。

輕浮而陽微也。

脈縈縈如蜘蛛絲者。陽氣衰也。

縈縈、滯也。若縈縈惹惹之不利也。如蜘蛛絲者。至細也。微為陽微。細為陽衰。脈要曰。微為氣微是未至於衰。內經曰。細則氣少。以至細為陽衰宜矣。

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。亡其血也。

綿綿者。連綿而軟也。如瀉漆之絕者。前大而後細也。正理論曰。天樞開發。精移氣變。陰陽交會。胃和脈生。脈復生也。陽氣前至。陰氣後至。則脈前為陽氣。後為陰氣。脈來前大後細。為陽氣有餘而陰氣不足。是知亡血。

脈來緩。時一止復來者。名曰結。脈來數。時一止復來者。名曰促。脈陽盛則促。陰盛則結。此皆病脈。

脈一息四至曰平。一息三至曰遲。小快於遲曰緩。一息六至曰數。時有一止者。

陰陽之氣。不得相續也。陽行也速。陰行也緩。緩以候陰。若陰氣勝而陽不能相續。則脈來緩而時一止。數以候陽。若陽氣勝而陰不能相續。則脈來數而時一止。傷寒有結代之脈。動而中止。不能自還。為死脈。此結促之脈。止是陰陽偏勝而時有一止。即非脫絕而止。云此皆病脈。

王宇泰云。結、促、代、皆動而中止。但自還為結促。不能自還為代。無常數為結促。有常數為代。結促為病脈。代為死脈。不可不辨。

陰陽相搏名曰動。陽動則汗出。陰動則發熱。形冷惡寒者。此三焦傷也。

動為陰陽相搏。方其陰陽相搏。而虛者則動。陽動為陽虛故汗出。陰動為陰虛。故發熱也如不汗出發熱。而反形冷惡寒者。三焦傷也。三焦者。原氣之別使。主行氣於陽。三焦既傷。則陽氣不通而微。致身冷而惡寒也。金匱要略曰。陽氣不通即身冷。經曰陽微則惡寒。

若數脈見於關上。上下無頭尾。如豆大。厥厥動搖者。名曰動也。

脈經云。陽出陰入。以關為界。關為陰陽之中也。若數脈見於關上。上下無頭尾。如豆大。厥厥動搖者。是陰陽之氣相搏也。故名曰動。

王宇泰云。陽升陰降。二者交通。上下往來於尺寸之內。方且沖和安靜。焉睹所謂動者哉。惟夫陽欲升而陰逆之。陰欲降而陽逆之。兩者相搏。不得上下。擊鼓之勢。隴然高起。而動脈之形著矣。

陽脈浮大而濡。陰脈浮大而濡。陰脈與陽脈同等者。名曰緩也。

陽脈。寸口也。陰脈。尺中也。上下同等。無有偏勝者。是陰陽之氣和緩也。非若遲緩之有邪也。陰陽偏勝者為結為促。陰陽相搏者為動。陰陽氣和者為緩。學者不可不知也。

脈浮而緊者。名曰弦也。弦者。狀如弓弦。按之不移也。脈緊者。如轉索無常也。

脈經云。弦與緊相類。以弦為虛。故雖緊如弦。而按之不移。不移。則不足也。經曰。弦則為減。以緊為實。是切之如轉索無常而不散。金匱要略曰。脈緊如轉索無常者。有宿食也。

許叔微云。少陽之氣通於春。春脈弦者。以應春陽時令之脈也。如浮大而弦。洪長而弦。浮滑而弦。浮數而弦者。皆為陽也。若夫沉微而弦。沉澀而弦。沉細而弦。皆為陰症之脈也。仲景以弦脈分陰陽二用之理。其義微矣。

脈弦而大。弦則為減。大則為芤。減則為寒。芤則為虛。寒虛相搏。此名為革。婦人則半產漏下。男子則亡血失精。

弦則為減。減則為寒。寒者。謂陽氣少也。大則為芤。芤則為虛。虛者。謂血少不足也。所謂革者。言其既寒且虛。則氣血改革。不循常度。男子得之。為真陽減而不能內固。故主亡血失精。婦人得之。為陰血虛而不能滋養。故主半產漏下。

問曰。病有戰而汗出。因得解者。何也。答曰。脈浮而緊。按之反芤。此為本虛。故當戰而汗出也。其人本虛。是以發戰。以脈浮。故當汗出而解也。

浮為陽。緊為陰。芤為虛。陰陽爭則戰。邪氣將出。邪與正爭。其人本虛。是以發戰。正氣勝則戰。戰已。復發熱而大汗解也。

若脈浮而數。按之不芤。此人本不虛。若欲自解。但汗出耳。不發戰也。

浮、數、陽也。本實陽勝。邪不能與正爭。故不發戰也。

問曰。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。何也。答曰。脈大而浮數。故知不戰汗出而解也。

陽勝則熱。陰勝則寒。陰陽爭則戰。脈大而浮數。皆陽也。陽氣全勝。陰無所爭。何戰之有。

問曰。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。何也。答曰。其脈自微。此以曾經發汗。若吐若下。若亡血。以內無津液。此陰陽自和。必自愈。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。

脈微者。邪氣微也。邪氣已微。正氣又弱。脈所以微。既經發汗、吐下、亡陽、亡血。內無津液。則不能作汗。得陰陽氣和而自愈也。

王宇泰云。此三脈。皆於病將解之時而候之也。

問曰。傷寒三日。脈浮數而微。病人身涼和者。何也。答曰。此為欲解也。解以夜半。脈浮而解者。濈然汗出也。脈數而解者。必能食也。脈微而解者。必大汗出也。

傷寒三日。陽去入陰之時。病人身熱。脈浮數而大。邪氣傳也。若身涼和。脈浮數而微者。則邪氣不傳而欲解也。解以夜半者。陽生於子也。脈浮。主濈然汗出而解者。邪從外散也。脈數。主能食而解者。胃氣和也。脈微。主大汗出而解者。邪氣微也。

王宇泰云。上言脈微。故不汗出而解。此言脈微而解。必大汗出。上以曾經吐下亡血。邪正俱衰。不能作汗而解。此以未經汗下。血氣未傷。正盛邪衰。故大汗出而解。

問曰。脈病欲知愈未愈者。何以別之。答曰。寸口關上尺中三處。大小浮沉遲數同等。雖有寒熱不解者。此脈陰陽為和平。雖劇當愈。

三部脈均等。即正氣已和。雖有餘邪。何害之有。王三陽云。三處浮沉遲數同等者。非如成云均等也。各照本部應得脈看。如肺脈當浮。腎脈當沉之謂也。

立夏得洪大脈。是其本位。其人病。身體苦疼重者。鬚髮其汗。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。不須發汗。若汗濈濈自出者。明日便解矣。何以言之。立夏得洪大脈。是其時脈。故使然也。四時仿此。

脈來應時。為正氣內固。雖外感邪氣。但微自汗出而亦解爾。內經曰。脈得四時之順者。病無他。

問曰。凡病欲知何時得。何時愈。答曰。假令夜半得病。明日日中愈。日中得病。夜半愈。何以言之。日中得病。夜半愈者。以陽得陰則解也。夜半得病。明日日中愈者。以陰得陽則解也。

日中得病者。陽受之。夜半得病者。陰受之。陽不和。得陰則和。是解以夜半。陰不和。得陽則和。是解以日中。經曰。用陽和陰。用陰和陽。

寸口脈浮為在表。沉為在裡。數為在腑。遲為在臟。假令脈遲。此為在臟也。

經曰。諸陽浮數為乘腑。諸陰遲澀為乘臟。

趺陽脈浮而澀。少陰脈如經也。其病在脾。法當下利。何以知之。若脈浮大者。氣實血虛也。今趺陽脈浮而澀。故知脾氣不足。胃氣虛也。以少陰脈弦而浮。才見此為調脈。故稱如經也。若反滑而數者。故知當屎膿也。

趺陽者。胃之脈。診得浮而澀者。脾胃不足也。浮者以為氣實。澀者以為血虛者。

此非也。經曰。脈浮而大。浮為氣實。大為血虛。若脈浮大。當為氣實血虛。今趺陽脈浮而澀。浮則胃虛。澀則脾寒。脾胃虛寒。則谷不消而水不別。法當下利。少陰腎脈也。腎為肺之子。為肝之母。浮為肺脈。弦為肝脈。少陰脈弦而浮。為子母相生。故云調脈。若滑而數者。則客熱在下焦。使血流腐而為膿。故屎膿也。

寸口脈浮而緊。浮則為風。緊則為寒。風則傷衛。寒則傷榮。榮衛俱病。骨節煩疼。當發其汗也。

脈經云。風傷陽。寒傷陰。衛為陽。榮為陰。風為陽。寒為陰。各從其類而傷也。易曰。水流濕。火就燥者是矣。衛得風則熱。榮得寒則痛。榮衛俱病。故致骨節煩疼。當與麻黃湯發汗則愈。

趺陽脈遲而緩。胃氣如經也。趺陽脈浮而數。浮則傷胃。數則動脾。此非本病。醫特下之所為也。榮衛內陷。其數先微。脈反但浮。其人必大便硬。氣噫而除。何以言之。本以數脈動脾。其數先微。故知脾氣不治。大便硬。氣噫而除。今脈反浮。其數改微。邪氣獨留。心中則飢。

邪熱不殺穀。潮熱發渴。數脈當遲緩。脈因前後度數如法。病者則飢。數脈不時。則生惡瘡也。

經、常也。趺陽之脈。以候脾胃。故遲緩之脈為常。若脈浮數。則為醫妄下。傷胃動脾。邪氣乘虛內陷也。邪在表。則見陽脈。邪在裡。則見陰脈。邪在表之時。脈浮而數也。因下里虛。榮衛內陷。邪客於脾。以數則動脾。今數先微。則是脾邪先陷於裡也。胃虛脾熱。津液干少。

大便必硬。針經曰。脾病善噫。得後出餘氣。則快然而衰。今脾客邪熱。故氣噫而除。脾能消磨水穀。今邪氣獨留於脾。脾氣不治。心中雖飢而不能殺穀也。脾主為胃行其津液。脾為熱爍。故潮熱而發渴。趺陽之脈。

本遲而緩。因下之後。變為浮數。榮衛內陷。數復改微。是脈因前後度數如法。邪熱內陷於脾。而心中善飢也。數脈不時者。為數當改微而復不微。如此。則是邪氣不傳於裡。但鬱於榮衛中。必出自肌皮為惡瘡也。

師曰。病人脈微而澀者。此為醫所病也。大發其汗。又數大下之。其人亡血。病當惡寒。後乃發熱。無休止時。夏月盛熱。欲著復衣。冬月盛寒。欲裸其身。所以然者。陽微則惡寒。陰弱則發熱。此醫發其汗。令陽氣微。又大下之。令陰氣弱。五月之時。陽氣在表。胃中虛冷。

以陽氣內微。不能勝冷。故欲著復衣。十一月之時。陽氣在裡。胃中煩熱。以陰氣內弱。不能勝熱。故欲裸其身。又陰脈遲澀。故知血亡也。

微為亡陽。澀則無血。不當汗而強與汗之者。令陽氣微。陰氣上入陽中則惡寒。

故曰陽微則惡寒。不當下而強與下之者。令陰氣弱。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。

故曰陰弱則發熱。氣為陽。血為陰。陽脈以候氣。陰脈以候血。陰脈遲澀。為榮血不足。故知亡血。經曰。尺脈遲者。不可發汗。以榮氣不足。血少故也。

王宇泰云。非必遇夏乃寒。遇冬乃熱也。此但立其例。論其理耳。

又云。陰陽兩傷。則氣血俱損。而首末獨言亡血者何也。曰、下之亡陽。不必言汗。亦血類故也。

脈浮而大。心下反硬。有熱屬臟者。攻之。不令發汗。

浮大之脈。當責邪在表。若心下反硬者。則熱已甚而內結也。有熱屬臟者。謂別無虛寒。而但見裡熱也。臟屬陰。為悉在裡。故可下之。攻之。謂下之也。不可謂脈浮大。便與發汗。病源曰。熱毒氣乘心。心下痞滿。此為有實。宜速下之。

屬腑者。不令溲數。溲數。則大便硬。汗多。則熱愈。汗少。則便難。脈遲尚未可攻。

雖心下硬。若余無里證。但見表證者。為病在陽。謂之屬腑。當先解表。然後攻痞。溲、小便也。勿為飲結而利小便。使其溲數。大便必硬也。經曰。小便數者。大便必硬。謂走其津液也。汗多。則邪氣除而熱愈。汗少。則邪熱不盡。又走其津液。必便難也。硬家當下。設脈遲則未可攻。以遲為不足。即裡氣未實故也。

王三陽云。雖心下反硬。亦須脈緊有力。五六日不大便。方可下。雖下之。亦須用大柴胡湯。切不可輕用承氣也。不然。姑守之可也。何也。脈浮大故也。

又云。屬腑者。病已傳裡。不當汗矣。但比上文入里淺耳。成不當註解表句。

唐不岩云。屬腑亦有汗法。此以心下硬。有熱。則非汗之所能除也。熱愈。作熱愈甚為是。

上言脈雖浮大。心下硬而屬臟者。則攻而不汗。此言亦有溲數則便硬。汗少則便便難。雖為屬肝。亦不可攻。以胃中津少故也。俟津液還。則自然解矣。

汗多則表熱罷而傳裡。此陽明入腑證也。汗多汗少。皆就已然說。非謂發其汗也。

上言脈浮大。此言脈遲。斷若兩截。不可以屬臟腑二句。合心下硬為一截看。

屬腑不接上文脈浮大。心下反硬。一直說下。蓋脈浮大者不宜攻。而屬臟者則宜攻。屬腑便硬者則宜下。而溲數、汗少、脈遲。為津液不足。而不可攻。一似不可下之脈而必當下。一似必當下之證而不可下。憑證憑脈。蓋互文以見意也。

脈浮而洪。身汗如油。喘而不休。水漿不下。體形不仁。乍靜乍亂。此為命絕也。

病有不可治者。為邪氣勝於正氣也。內經曰。大則邪至。又曰。大則病進。脈浮而洪者。邪氣勝也。身汗如油。喘而不休者。正氣脫也。四時以胃氣為本。水漿不下者。胃氣盡也。一身以榮衛為充。形體不仁者。榮衛絕也。不仁。為痛癢俱不知也。針經曰。榮衛不行。故為不仁。

爭則亂。安則靜。乍靜乍亂者。正與邪爭。正負邪勝也。正氣已脫。胃氣又盡。榮衛俱絕。邪氣獨勝。故曰命絕也。

王宇泰云。火之將滅也必明。脈來浮洪湧盛。此將去人體之兆也。然又必兼下一二證。始可斷其命絕。

又未知何臟先受其災。若汗出發潤。喘不休者。此為肺先絕也。

肺為氣之主。為津液之帥。汗出發潤者。津脫也。喘不休者。氣脫也。

陽反獨留。形體如煙燻。直視搖頭。此心絕也。

肺主氣。心主血。氣為陽。血為陰。陽反獨留者。則為身體大熱。是血先絕而氣獨在也。形體如煙燻者。為身無精華。是血絕不榮於身也。心脈挾咽系目。直視者。心經絕也。頭為諸陽之會。搖頭者。陰絕而陽無根也。

張卿子云。論中凡無血血絕字面。皆要看得活。謂陰氣先絕可耳。王文祿云。人死者。氣絕耳。以簪簪其皮膚。血猶然流出可見。

唇吻反青。四肢漐習者。此為肝絕也。

唇吻者。脾之候。肝色青。肝絕則真色見於所勝之部也。四肢者。脾所主。肝主筋。肝絕。則筋脈引急。發於所勝之分也。漐習者。為振動若搐搦。手足時時引縮也。環口黧黑。柔汗發黃者。此為脾絕也。

脾主口唇。絕則精華去。故環口黧黑。柔為陰。柔汗。冷汗也。脾胃為津液之本。陽氣之宗。柔汗發黃者。脾絕而陽脫。真色見也。

溲便遺失。狂言。目反直視者。此為腎絕也。

腎司開闔。禁固便溺。溲便遺失者。腎絕。不能約制也。腎藏志。狂言者。志不守也。

內經曰。狂言者。是失志矣。失志者死。針經曰。五臟之精氣。皆上注於目。骨之精為瞳子。目反直視者。腎絕。則骨之精。不榮於瞳子。而瞳子不轉也。

又未知何臟陰陽前絕。若陽氣前絕。陰氣後竭者。其人死。身色必青。陰氣前絕。陽氣後竭者。其人死。身色必赤。腋下溫。心下熱也。

陽主熱而色赤。陰主寒而色青。其人死也。身色青。則陰未離乎體。故曰陰氣後竭。身色赤。腋下溫。心下熱。則陽未離乎體。故曰陽氣後竭。針經云。人有兩死而無兩生。此之謂也。

寸口脈浮大。而醫反下之。此為大逆。浮則無血。大則為寒。寒氣相搏。則為腸鳴。醫乃不知。而反飲冷水。冷汗大出。水得寒氣。冷必相搏。其人即𩜺。

經云。脈浮大。應發汗。若反下之。為大逆。浮大之脈。邪在表也。當發其汗。若反下之。是攻其正氣。邪氣得以深入。故為大逆。浮則無血者。下後亡血也。大則為寒者。邪氣獨在也。寒邪因裡虛而入。寒氣相搏。乃為腸鳴。醫見脈大。以為有熱。飲以冷水。欲令水寒勝熱而作大汗。里先虛寒。又得冷水。水寒相搏。使中焦之氣澀滯。故令𩜺也。

寸口浮大。此正東垣所謂內傷宜補中益氣者也。若誤下飲冷。令胃虛竭。則為𩜺為噦為衄。變證蜂起。有不勝言者矣。

趺陽脈浮。浮則為虛。浮虛相搏。故令氣𩜺。言胃氣虛竭也。脈滑則為噦。此為醫咎。責虛取實。守空迫血。脈浮。鼻中燥者。必衄也。

趺陽脈浮為𩜺。脈滑為噦。皆醫之咎。責虛取實之過也。內經曰。陰在內陽之守也。陽在外陰之使也。發汗攻陽。亡津液。而陽氣不足者。謂之守空。經曰。表氣微虛。裡氣不守。故使邪中於陰也。陰不為陽守。邪氣因得而入之。內搏陰血。陰失所守。血乃妄行。未知從何道而出。若脈浮鼻燥者。知血必從鼻中出也。

唐不岩云。為𩜺為噦。皆誤下傷陰之咎。陰傷。則陽失所守。故曰守空。論文前後二叚。並無當發其汗。與攻陽亡津液之語。學者詳之。

嘗見內傷一證。服涼藥飲冷水。以致衄血不止者。往往有之。及服從治藥。屢屢奏效。此正經所謂責虛取實。守空迫血者也。

諸脈浮數。當發熱而灑淅惡寒。若有痛處。飲食如常者。蓄積有膿也。

浮數之脈。主邪在經。當發熱而灑淅惡寒。病人一身盡痛。不欲飲食者。傷寒也。

若雖發熱惡寒。而痛偏著一處。飲食如常者。即非傷寒。是邪氣鬱結於經絡之間。血氣壅遏不通。欲蓄聚而成癰膿也。

脈浮而遲。面熱赤而戰惕者。六七日。當汗出而解。反發熱者。瘥遲。遲為無陽。不能作汗。其身必癢也。

脈浮。面熱赤者。邪氣外浮於表也。脈遲。戰惕者。本氣不足也。六七日。為傳經盡。當汗出而解之時。若當汗不汗。反發熱者。為裡虛津液不多。不能作汗。既不汗。邪無從出。是以瘥遲。發熱為邪氣浮於皮膚。必作身癢也。經曰。以其不能得小汗出。故其身必癢也。

寸口脈陰陽俱緊者。法當清邪中於上焦。濁邪中於下焦。清邪中上。名曰潔也。濁邪中下。名曰渾也。陰中於邪。必內慄也。表氣微虛。裡氣不守。故使邪中於陰也。陽中於邪。必發熱。頭痛、項強、頸攣、腰痛、脛酸。所謂陽中霧露之氣。故曰清邪中上。濁邪中下。陰氣為慄。

足膝逆冷。便溺妄出。表氣微虛。裡氣微急。三焦相溷。內外不通。上焦怫鬱。臟氣相熏。口爛食齦也。中焦不治。胃氣上衝。脾氣不轉。胃中為濁。榮衛不通。血凝不流。若衛氣前通者。小便赤黃。與熱相搏。因熱作使。遊於經絡。出入臟腑。熱氣所過。則為癰膿。若陰氣前通者。

陽氣厥微。陰無所使。客氣內入。嚏而出之。聲嗢咽塞。寒厥相逐。為熱所擁。血凝自下。狀如豚肝。陰陽俱厥。脾氣孤弱。五液注下。下焦不闔。清便下重。令便數難。臍築湫痛。命將難全。

浮為陽。沉為陰。陽脈緊。則霧露之氣中於上焦。陰脈緊。則寒邪中於下焦。上焦者。太陽也。下焦者。少陰也。發熱、頭痛、項強、頸攣、腰疼、脛酸者。霧露之氣。中於太陽之經也。濁邪中下。陰氣為慄。足脛逆冷。便溺妄出者。寒邪中於少陰也。因表氣微虛。邪入而客之。

又裡氣不守。邪乘里弱。遂中於陰。陰虛遇邪。內為懼慄。致氣微急矣。內經曰。陽病者。上行極而下。陰病者。下行極而上。此上焦之邪甚。則下干中焦。下焦之邪甚。則上干中焦。由是三焦溷亂也。三焦主持諸氣。三焦既相溷亂。則內外之氣。俱不得通。膻中為陽氣之海。

氣因不得通於內外。怫鬱於上焦而為熱。與臟相熏。口爛食齦。內經曰。隔熱不便。上為口糜。中焦為上下二焦之邪溷亂。則不得平治。中焦在胃之中。中焦失治。胃氣因上衝也。脾、坤也。坤助胃氣。消磨水穀。脾氣不轉。則胃中水穀。不得磨消。故胃中濁也。金匱要略曰。

穀氣不消。胃中苦濁。榮者。水穀之精氣也。衛者。水穀之悍氣也。氣不能布散。致榮衛不通。血凝不流。衛氣者。陽氣也。榮血者。陰氣也。陽主為熱。陰主為寒。衛氣前通者。陽氣先通而熱氣得行也。內經曰。膀胱者。津液藏焉。化則能出以小便赤黃。知衛氣前通也。熱氣與胃氣相搏而行。

出入臟腑。遊於經絡。經絡客熱。則血凝肉腐。而為癰膿。此見其熱氣得行。若陰氣前通者則不然。陽在外。為陰之使。因陽氣厥微。陰無所使。遂陰氣前通也。內經曰。陽氣者。衛外而為固也。陽氣厥微。則不能衛外。寒氣因而客之。鼻者。肺之候。肺主聲。寒氣內入者。

客於肺經。則嚏而出之。聲嗢咽塞。寒者。外邪也。厥者。內邪也。外內之邪。合併相逐為熱。則血凝不流。今為熱所壅。使血凝自下。如豚肝也。上焦陽氣厥。下焦陰氣厥。二氣俱厥。不相順接。則脾氣獨弱。不能行化氣血。滋養五臟。致五臟俱虛。而五液注下。針經曰。

五臟不和。使液溢而下流於陰。闔、合也。清、圊也。下焦氣脫而不合。故數便而下重。臍為生氣之原。臍築湫痛。則生氣欲絕。故曰命將難全。

沈亮宸云。衛氣前通者。下焦之邪。化而為熱。陰病變陽。故為癰膿。陰氣前通者。上焦之邪。化而為寒。復遇外客之寒邪。則上下皆寒矣。故向日為熱所壅之血凝自下。如豚肝也。此陽病化陰。故曰陰陽俱厥。厥者寒逆之極也。所以命將難全。傷寒之症。轉熱即佳。故少陰厥陰。皆以發熱而愈。而凡下膿血與癰膿。皆非死症也。

王宇泰云。古人所云寸口。多兼關尺而言。如難經及後章所云。水下二刻。一周循環。當復寸口。虛實見焉。皆謂手太陰之經渠穴也。知此。則不必曲為疏解矣。又云。榮衛俱病。不能一時而通。必有先後。欲知榮與衛之孰為先通。則於必先小便赤黃而後發癰膿。與必先嚏嗢咽塞而後下血如豚肝可驗。

脈陰陽俱緊者。口中出氣。唇口乾燥。蜷臥足冷。鼻中涕出。舌上苔滑。勿妄治也。到七日以來。其人微發熱。手足溫者。此為欲解。或到八日以上。反大發熱者。此為難治。設使惡寒者。必欲嘔也。腹內痛者。必欲利也。脈陰陽俱緊。為表裡客寒。寒為陰。得陽則解。口中氣出。

唇口乾燥者。陽氣漸復。正氣方溫也。雖爾然而陰未盡散。蜷臥足冷。鼻中涕出。舌上苔滑。知陰猶在也。方陰陽未分之時。不可妄治。以偏陰陽之氣。到七日以來。其人微發熱。手足溫者。為陰氣已絕。陽氣得復。是為欲解。若過七日不解。到八日以上。反發大熱者。為陰極變熱。

邪氣勝正。故云難治。陽脈緊者。寒邪發於上焦。上焦主外也。陰脈緊者。寒邪發於下焦。下焦主內也。設使惡寒者。上焦寒氣勝。是必欲嘔也。腹內痛者。下焦寒氣勝。是必欲利也。

脈陰陽俱緊。至於吐利。其脈獨不解。緊去人安。此為欲解。若脈遲。至六七日不欲食。此為晚發。水停故也。為未解。食自可者。為欲解。

脈陰陽俱緊。為寒氣甚於上下。至於吐利之後。緊脈不罷者。為其脈獨不解。緊去則人安。為欲解。若脈遲。至六七日不欲食者。為吐利後。脾胃大虛。內經曰。飲入於胃。遊溢精氣。上輸於脾。脾氣散精。上歸於肺。通調水道。下輸膀胱。水精四布。五經並行。脾胃氣強。

則能輸散水飲之氣。若脾胃氣虛。則水飲內停也。所謂晚發者。後來之疾也。若至六七日而欲食者。則脾胃已和。寒邪已散。故云欲解。

唐不岩云。緊去人安為確。人安謂不吐利也。作入安未是。

病六七日。手足三部脈皆至。大煩而口噤不能言。其人躁擾者。必欲解也。

煩、熱也。傳經之時。病人身大煩。口噤不能言。內作躁擾。則陰陽爭勝。若手足三部脈皆至。為正氣勝。邪氣微。陽氣復。寒氣散。必欲解也。

若脈和。其人大煩。目重。瞼內際黃者。止為欲解也。

脈經曰。病人兩目眥有黃色起者。其病方愈。病以脈為主。若目黃。大煩。脈不和者。邪勝也。其病為進。目黃。大煩。而脈和者。為正氣已和。故云欲解。

脈浮而數。浮為風。數為虛。風為熱。虛為寒。風虛相搏。則灑淅惡寒也。

內經曰。有者為實。無者為虛。氣並則無血。血並則無氣。風則傷衛。數則無血。浮數之脈。風邪並於衛。衛勝則榮虛也。衛為陽。風搏於衛。所以為熱。榮為陰。榮氣虛。所以為寒。風並於衛者。發熱惡寒之症具矣。

脈浮而滑。浮為陽。滑為實。陽實相搏。其脈數疾。衛氣失度。浮滑之脈數疾。發熱。汗出者。此為不治。

浮為邪氣並於衛。而衛氣勝。滑為邪氣並於榮。而榮氣實。邪氣勝實。壅於榮衛。則榮衛行速。故脈數疾。一息六至曰數。平人脈一息四至。衛氣行六寸。今一息六至。則衛氣行九寸。計過平人之半。是脈數疾。知衛氣失其常度也。浮滑數疾之脈。發熱汗出而當解。若不解者。精氣脫也。必不可治。經曰。脈陰陽俱盛。大汗出不解者死。

傷寒。咳逆。上氣。其脈散者死。謂其形損故也。

千金方云。以喘嗽為咳逆。上氣者肺病。散者心脈。是心火刑于肺金也。內經曰。心之肺。謂之死陰。死陰之屬。不過三日而死。以形見其損傷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