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卿子

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七 (5)

卷七 (5)

16. 辨可下病脈證並治第二十一

大法。秋宜下。

秋時陽氣下行。則邪亦在下。故宜下。

凡服下藥。用湯勝丸。中病即止。不必盡劑也。

湯之為言蕩也。滌盪腸胃。溉灌臟腑。推陳燥結。卻熱下寒。破散邪疫。理導潤澤枯槁。悅人皮膚。益人血氣。水能淨萬物。故勝丸散。中病即止者。如承氣湯證云。若一服利而止後服。又曰。若一般譫語止。更莫復服。是不必盡劑。

下利。三部脈皆平。按之心下硬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

下利者。脈當微厥。今反和者。此為內實也。下利三部脈平者。已為實而又按之。心下硬者。則邪甚也。故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
下利。脈遲而滑者。內實也。利未欲止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經曰。脈遲者。食乾物得之。金匱要略曰。滑則穀氣實。下利脈遲而滑者。胃有宿食也。脾胃傷食。不消水穀。是致下利者。為內實。若但以溫中厚腸之藥。利必不止。可與大承氣湯。下去宿食利自止矣。

王宇泰云。脈遲而有力。方可用此法。若無力而外證無所據者。恐虛寒。不宜妄投大承氣也。

問曰。人病有宿食。何以別之。師曰。寸口脈浮而大。按之反澀。尺中亦微而澀。故知有宿食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寸以候外。尺以候內。浮以候表。沉以候里。寸口脈浮大者。氣實血虛也。按之反澀。尺中亦微而澀者。胃有宿食。裡氣不和也。與大承氣湯以下宿食。

王三陽云。尺澀。亦有血虛者。須審外證惡食氣痞。及胸膈飽悶痞。方是。

下利不欲食者。以有宿食故也。當下之。與大承氣湯。

傷食則惡食。故不欲食。如傷風惡風。傷寒惡寒之類也。

王三陽云。亦有熱在胃口。不能食者。不宜下。

下利瘥後。至其年月日復發者。以病不盡故也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乘春。則肝先受之。乘夏。則心先受之。乘至陰。則脾先受之。乘秋。則肺先受之。假令春時受病。氣必傷肝。治之難愈。邪有不盡者。至春時元受月日。內外相感。邪必復動而痛也。下利為腸胃疾。宿積不盡。故當下去之。

下利。脈反滑。當有所去。下之乃愈。宜大承氣湯。

脈經曰。脈滑者。為病食也。下利脈滑。則內有宿食。故云當有所去。與大承氣湯以下宿食。

病腹中滿痛者。此為實也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金匱要略曰。病者腹滿。按之不痛為虛。痛為實。可下之。腹中滿痛者。裡氣壅實也。故可下之。

傷寒後。脈沉。沉者內實也。下解之。宜大柴胡湯

傷寒後為表已解。脈沉為里未和。與大柴胡湯。以下內實。經曰。傷寒瘥以後。更發熱。脈沉實者。以下解之。

脈雙弦而遲者。必心下硬。脈大而緊者。陽中有陰也。可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金匱要略曰。脈雙弦者。寒也。經曰。遲為在臟。脈雙弦而遲者。陰中伏陽也。必心下硬大則為陽。緊則為寒。脈大而緊者。陽中伏陰也。與大承氣湯。以分陰陽。

活人云。傷寒里證。須看熱氣淺深。故仲景有直下之者。如大小承氣、十棗大柴胡湯是也。有微和其胃氣者。如調胃承氣湯脾約丸。少與小承氣微和之之類是也。

李東垣云。下藥用大承氣湯最緊。小承氣次之。調胃承氣又次之。大柴胡湯又次之。

王宇泰云。屠氏四時治要。謂仲景活人書。下證俱備。當行大承氣。必先以小承氣試之。合用大柴胡。必先以小柴胡試之。按湯劑丸散。生靈之司命也。死生壽夭。傷寒之瞬息也。豈以試為言哉。昔雞峰張銳。宋之神醫也。療一傷寒。診脈察色皆為熱極。煮承氣湯欲飲。復疑。

至於再三。如有掣其肘者。姑持藥以待。病者忽發戰悸。覆綿衾四五重。稍定。有汗如洗。明日脫然。使其藥入口。則人已斃矣。

由是觀之。則屠氏之探試。雖非仲景本旨。得非粗工之龜鑑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