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二 (15)
卷二 (15)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上第五
太陽之為病,脈浮,頭項強痛而惡寒。
經曰:尺寸俱浮者,太陽受病。太陽主表,為諸陽主氣。脈浮、頭項強痛而惡寒者,太陽表病也。
太陽病,發熱,汗出惡風,脈緩者,名為中風。
風,陽也;寒,陰也。風則傷衛。發熱汗出惡風者,衛中風。榮病發熱無汗,不惡風而惡寒。衛病則發熱汗出,不惡寒而惡風。以衛為陽,衛外者也;病則不能衛固其外,而皮腠疏,故汗出而惡風也。傷寒脈緊,傷風脈緩者,寒性勁急,而風性懈緩故也。
太陽病,或已發熱,或未發熱,必惡寒,體痛、嘔逆,脈陰陽俱緊者,名曰傷寒。
經曰:凡傷於寒,則為病熱,為寒氣客於經中,陽經怫結而成熱也。中風即發熱者,風為陽也。及傷寒,云或已發熱,或未發熱,以寒為陰邪,不能即熱,鬱而方變熱也。風則傷衛,寒則傷榮;衛虛者惡風,榮虛者惡寒;榮傷寒者,必惡寒也。氣病者則麻,血病者則痛。風令氣緩,寒令氣逆。體痛嘔逆者,榮中寒也。經曰:脈盛身寒,得之傷寒;脈陰陽俱緊者,知其傷寒也。
傷寒一日,太陽受之;脈若靜者,為不傳;頗欲吐,若躁煩脈數急者,為傳也。
太陽主表,一日則太陽受邪;至二日,當傳陽明;若脈氣微而不傳,陽明胃經受邪,則喜吐。寒邪傳裡者則變熱,如頗欲吐、若煩躁脈急數者,為太陽寒邪變熱,傳於陽明也。
傷寒二三日,陽明少陽證不見者,為不傳也。
傷寒二三日,無陽明少陽證,知邪不傳,止在太陽經中也。
太陽病,發熱而渴,不惡寒者,為溫病。
發熱而渴,不惡寒者,陽明也。此太陽受邪,知為溫病,非傷寒也。積溫成熱,所以發熱而渴,不惡寒也。
若發汗已,身灼熱者,名曰風溫。風溫為病:脈陰陽俱浮,自汗出,身重、多眠睡,息必鼾,語言難出。若被下者,小便不利,直視失溲。若被火者,微發黃色;劇則如驚癇,時瘛瘲。若火熏之,一逆尚引日;再逆促命期。
傷寒發汗已,則身涼;若發汗已,身灼熱者,非傷寒,為風溫也。風傷於上,而陽受風氣;風與溫相合,則傷衛。脈陰陽俱浮,自汗出者,衛受邪也。衛者,氣也;風則傷衛,溫則傷氣。身重、多眠睡者,衛受風溫而氣昏也。鼻息必鼾,語言難出者,風溫外甚,而氣壅不利也。
若被下者,則傷臟氣;太陽膀胱經也。內經曰:膀胱不利為癃,不約為遺溺。癃者,小便不利也。太陽之脈,起目內眥。內經曰:瞳子高者,太陽不足;戴眼者,太陽已絕。小便不利、直視失溲,為下後竭津液、損臟氣、風溫外勝、經氣欲絕也,為難治。若被火者,則火助風溫成熱;微者熱瘀而發黃;劇者熱甚生風,如驚癇而時瘛瘲也。先曾被火,為一逆;若更以火熏之,是再逆也。一逆尚猶延引時日而不愈;其再逆者,必致危殆,故云促命期。
白話文:
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上第五
太陽病的特徵是脈象浮,頭部和頸部僵硬疼痛,並且怕冷。
經書上說:寸脈和尺脈都呈現浮象,表示太陽經受病。太陽經主導體表,是所有陽氣的主導。脈浮、頭頸僵硬疼痛且怕冷,就是太陽經的表證。
太陽病若出現發熱、出汗、怕風、脈象緩慢的,稱為「中風」。
風屬陽,寒屬陰。風邪會傷害衛氣,出現發熱、出汗、怕風的症狀,是衛氣受風邪侵襲。若榮氣(營血)受病,則發熱但無汗,不怕風而怕寒;衛氣受病則發熱出汗,不怕寒而怕風。因為衛氣屬陽,負責護衛體表,一旦受病就無法固護體表,皮膚腠理疏鬆,所以會出汗且怕風。傷寒的脈象緊,傷風的脈象緩,是因為寒性收緊,而風性鬆散的緣故。
太陽病,無論已經發熱或尚未發熱,必定會怕寒,身體疼痛、嘔吐、脈象寸尺皆緊的,稱為「傷寒」。
經書上說:凡是受寒邪侵襲,就會發熱,這是因為寒氣停留在經絡中,陽經鬱結而化熱。中風會立即發熱,因為風屬陽;而傷寒則可能已發熱或未發熱,因為寒屬陰邪,不會立刻化熱,需鬱積後才轉為熱。風邪傷衛氣,寒邪傷榮氣,衛氣虛則怕風,榮氣虛則怕寒。榮氣受寒邪侵襲,必定怕寒。氣分受病會麻木,血分受病會疼痛。風邪使氣緩,寒邪使氣逆。身體疼痛、嘔吐,是榮氣受寒的表現。經書說:脈象盛而身體寒冷,是傷寒的表現。寸尺脈皆緊,可知是傷寒。
傷寒第一天,太陽經受邪,若脈象平靜,表示病邪未傳變;若很想吐,或煩躁不安、脈象急促的,表示病邪正在傳變。
太陽主導體表,第一天太陽受邪,第二天應傳至陽明經。若脈氣微弱而不傳變,陽明胃經受邪則容易嘔吐。寒邪傳入體內會化熱,若很想吐、煩躁、脈象急數,表示太陽寒邪化熱,傳至陽明經。
傷寒二三天後,若未出現陽明或少陽的症狀,表示病邪未傳變,仍停留在太陽經。
太陽病若發熱且口渴,不怕冷的,稱為「溫病」。
發熱口渴且不怕冷,是陽明病的表現。此處太陽受邪,可知是溫病而非傷寒。溫邪積聚化熱,所以發熱口渴且不怕冷。
若發汗後身體灼熱,稱為「風溫」。風溫的症狀是寸尺脈皆浮、自汗、身體沈重、嗜睡、呼吸有鼾聲、言語困難。若誤用瀉下法,會導致小便不利、直視失禁;若誤用火療法,輕則皮膚發黃,重則如驚癇般抽搐。若再用火熏,第一次誤治尚可拖延時日,第二次誤治則會危及生命。
傷寒發汗後應身體轉涼,若發汗後仍身體灼熱,就不是傷寒,而是風溫。風邪侵襲上部,陽氣受風邪影響,風與溫結合則傷害衛氣。寸尺脈皆浮、自汗,是衛氣受邪的表現。衛氣屬氣,風傷衛氣,溫傷氣分。身體沈重、嗜睡,是衛氣受風溫而昏沈。呼吸有鼾聲、言語困難,是風溫外盛、氣機壅滯的表現。
若誤用瀉下法,會損傷臟腑之氣(太陽膀胱經)。《內經》說:膀胱不利則小便不通,不約束則遺尿。小便不利、直視失禁,是瀉下後津液耗竭、臟氣受損,風溫外盛、經氣將絕的表現,難以治療。若誤用火療法,火助風溫化熱,輕則熱瘀發黃,重則熱極生風,如驚癇般抽搐。第一次誤用火療已屬逆治,若再用火熏,是第二次逆治,第一次尚可拖延,第二次則會加速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