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卿子

《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五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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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 (5)

1. 麻仁丸方第八十

麻子仁(一升味甘平),芍藥(半升味酸平),大黃(一斤去皮味苦寒),厚朴(一斤炙去皮味苦寒),枳實(半斤炙味苦寒),杏仁(一斤去皮尖熬別作脂甘溫),

上六味。為末。煉蜜為丸。桐子大。飲服十丸。日三服。漸加。以和為度。

內經曰。脾欲緩。急食甘以緩之。麻子杏仁之甘。緩脾而潤燥。津液不足。以酸收之。芍藥之酸。以斂津液。腸燥胃強。以苦泄之。枳實厚朴大黃之苦。下燥結而泄胃強也。

太陽病。三日。發汗不解。蒸蒸發熱者。屬胃也。謂胃承氣湯汗之。

蒸蒸者。如熱薰蒸。言甚熱也。太陽病。三日。發汗不解。則表邪已罷。蒸蒸發熱。胃熱為甚。與調胃承氣湯下胃熱。

傷寒吐後。腹脹滿者。與調胃承氣湯。

內經曰。諸脹腹大皆屬於熱。熱在上焦則吐。吐後不解。復腹脹滿者。邪熱入胃也。與調胃承氣湯。下其胃熱。

太陽病。若吐。若下。若發汗。微煩。小便數。大便因硬者。與小承氣湯和之愈。

吐下發汗。皆損津液。表邪乘虛傳裡。大煩者。邪在表也。微煩者。邪入里也。小便數。大便因硬者。其脾為約也。小承氣湯和之愈。

得病二三日。脈弱。無太陽柴胡證。煩躁。心下硬。至四五日。雖能食。以小承氣湯。少少與微和之。令小安。至六日。與承氣湯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小便少者。雖不能食。但初頭硬。後必溏。未定成硬。攻之必溏。須小便利。屎定硬。乃可攻之。宜大承氣湯

針經曰。脈軟者病將下。弱為陰脈。當責邪在裡。得病二三日。脈弱。是日數雖淺而邪氣已入里也。無太陽證。為表證已罷。無柴胡證。為無半表半裡之證。煩躁心下硬者。邪氣內甚也。胃實熱甚。則不能食。胃虛熱甚。至四五日。雖能食。亦當與小承氣湯微和之。至六日。

則熱甚。與大承氣湯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小便多者。為津液內竭。大便必硬。則可下之。小便少者。則胃中水穀不別。必初硬後溏。雖不能食。為胃實。以小便少。則未定成硬。亦不可攻。須小便利。屎定硬。乃可攻之。

傷寒六七日。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無表裡證。大便難。身微熱者。此為實也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內經曰。諸脈者。皆屬於目。傷寒六七日。邪氣入里之時。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者。邪熱內甚。上熏於目也。無表裡證。大便難者。裡實也。身大熱者。表熱也。身微熱者。裡熱也。針經曰。熱病目不明。熱不已者死。此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則證近危惡也。須急與大承氣湯下之。

陽明發熱。汗多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邪熱入腑。外發熱。汗多者。熱迫津液將竭。急與大承氣湯。以下其腑熱。

發汗不解。腹滿痛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發汗不解。邪熱傳入腑。而成腹滿痛者。傳之迅也。是須急下之。

腹滿不減。減不足言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腹滿不減。邪氣實也。經曰。大滿大實。自可除下之。大承氣湯下其滿實。若腹滿時減。非內實也。則不可下。金匱要略曰。腹滿時減。復如故。此為寒。當與溫藥。是減不足言也。

陽明少陽合病。必下利。其脈不負者順也。負者失也。互相剋賊。名為負也。脈滑而數者。有宿食也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陽明土。少陽木。二經合病。氣不相和。則必下利。少陽脈不勝。陽明不負。是不相剋。為順也。若少陽脈勝。陽明脈負者。是鬼賊相剋。為正氣失也。脈經曰。脈滑者。為病食也。又曰。滑數。則胃氣實。下利者。脈當微。厥冷。脈滑數。知胃有宿食。與大承氣湯。以下除之。

病人無表裡證。發熱七八日。雖脈浮數者。可下之。假令已下。脈數不解。合熱則消穀善飢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。宜抵當湯

七八日。邪入腑之時。病人無表裡證。但發熱雖脈浮數。亦可與大承氣湯下之。浮為熱客於氣。數為熱客於血。下之邪熱去。而浮數之脈俱當解。若下後數脈去。而脈但浮。則是榮血間熱。並於衛氣間也。當為邪氣獨留心中。則飢。邪熱不殺穀。潮熱發渴之證。此下之後。浮脈去而數不解。

則是衛氣間熱。合於榮血間也。熱氣合併迫血下行。胃虛脅熱。消穀善飢。血至下焦。若大便利者。下血乃愈。若六七日不大便。則血不得行。蓄積於下。為瘀血。與抵當湯。以下去之。

張兼善云。攻下之法。須外無表證。里有下證。然後可攻。上言無表裡證。況脈更浮數。何故言可下之。曰。此非風寒之所病。是由內傷而致然也。若外不惡寒。里無譫語。但七八日發熱。消爍津液。乃陽盛陰虛之時。苟不攻之。其熱不已而變生焉。故不待沉實而攻之。

許叔微云。凡傷寒當下之證。皆從太陽陽明在經之邪而入於腑。故下之。今不言陽明病。而止云病人無表裡證。此非自表之裡而病也。但為可下。故編入陽明篇中。

若脈數不解。而下不止。必脅熱而便膿血也。

下後脈數不解而不大便者。是熱不得泄。蓄血於下。為瘀血也。若下後脈數不解。而下利不止者。為熱得下泄。迫血下行。必便膿血。

傷寒發汗已。身目為黃。所以然者。以寒濕在裡不解故也。以為不可下也。於寒濕中求之。

金匱要略曰。黃家所起。從濕得之。汗出熱去。則不能發黃。發汗已。身目為黃者。風氣去。濕氣在也。脾惡濕。濕氣內著。脾色外奪者。身目為黃。若瘀血在裡發黃者。則可下。此以寒濕在裡。故不可下。當從寒濕法治之。

傷寒七八日。身黃如橘子色。小便不利。腹微滿者。茵陳蒿湯主之。

當熱甚之時。身黃如橘子色。是熱毒發泄於外。內經曰。膀胱者。津液藏焉。氣化則能出。小便不利。小腹滿者。熱氣甚於外。而津液不得下行也。與茵陳湯。利小便。退黃逐熱。

王海藏云。熏黃。濕病也。一身盡痛。橘子黃。黃病也。一身不痛。

唐不岩云。熏黃陰黃也。橘子黃陽黃也。

傷寒身黃髮熱者。梔子柏皮湯主之。

傷寒身黃。胃有瘀熱。當須下去之。此以發熱為熱未實。與梔子柏皮湯解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