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二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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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6)

1. 傷寒例第三

六日傳遍,三陰三陽之氣皆和,大邪之氣皆去,病人精神爽慧也。

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,尺寸陷者,大危。

間者,瘳也。十二日傳經盡,則當瘳愈。若過十三日以上不瘳,尺寸之脈沉陷者,即正氣內衰,邪氣獨勝,故云大危。

戴元禮云:傷寒先犯太陽,以次而傳,此特言其概耳。然其中變證不一。有發於陽,即少陰受之者;有夾食傷寒,食動脾,脾太陰之經,一得病,即腹滿痛者;亦有不循經而入,如初得病,徑犯陽明之類,不皆始於太陽也;亦有首尾止在一經,不傳他經;亦有止傳一二經而止者。

不必盡傳諸經也。至如病之逾越,不可泥於次序,當隨證施治。所以傷寒得外證為多。

活人書云:凡寒邪自背而入者,或中太陽,或中少陰;自面而入者,則中陽明之類,亦不專主於太陽也。

王宇泰云:有寒客三陰,極而生熱,則傳陽明。凡邪初中三陰則寒,故宜溫藥發汗;及寒極變熱,則復宜寒藥下之。蓋三陰三陽皆能自受邪,不止自太陽經傳也。

若更感異氣,變為他病者,當依舊壞證病而治之。若脈陰陽俱盛,重感於寒者,變為溫瘧。

異氣者,為先病未已,又感別異之氣也。兩邪相合,變為他病。脈陰陽俱盛者,傷寒之脈也。《難經》曰:「傷寒之脈,陰陽俱盛而緊澀。」《經》曰:「脈盛身寒,得之傷寒。」則為前病熱未已,再感於寒,寒熱相搏,變為溫瘧。

王三陽云:陰陽俱盛者,傷寒脈也。十三日以上,脈已傳裡,變為熱病矣;脈當沉數,今復見傷寒脈,豈非重感於外寒乎?寒熱相搏,故曰變為溫瘧。

陽脈浮滑,陰脈濡弱者,更遇於風,變為風溫。

此前熱未歇,又感於風者也。《難經》曰:「中風之脈,陽浮而滑,陰濡而弱。」風來乘熱,故變風溫。

陽脈洪數,陰脈實大者,遇溫熱,變為溫毒。溫毒為病最重也。

此前熱未已,又感溫熱者也。陽主表,陰主裡;洪數、實大,皆熱也。兩熱相合,變為溫毒。以其表裡俱熱,故為病最重。

陽脈濡弱,陰脈弦緊者,更遇溫氣,變為溫疫。以此冬傷於寒,發為溫病;脈之變症,方治如說。

此前熱未已,又感溫氣者也。溫熱相合,變為溫疫。王宇泰云:「按活人所云,溫病有二:其用升麻解肌者,乃正傷寒太陽證,惡寒而不渴者;特以其發於溫暖之時,故謂之溫病爾。其用竹葉石膏湯者,乃仲景所謂渴不惡寒之溫病也。要須細別,勿令誤也。然不惡寒而渴之溫病,四時皆有之,不獨春時而已。」

凡人有疾不時即病,隱忍冀瘥,以成痼疾。

凡覺不佳,急須求治。苟延時日,則邪氣入深,難可複製。《千金》曰:「凡有少苦,以不如平常,即須早道;若隱忍不治,冀望自瘥,須臾之間,以成痼疾。」此之謂也。

小兒女子,益以滋甚。

白話文:

《傷寒例第三》:

疾病若在六天內傳遍三陰三陽經絡,氣血調和後病邪消退,病人便會精神清爽。但若超過十三天未見好轉,且脈象沈弱,則病情極度危險。「間」指病情緩解,通常十二天應痊癒,若逾期未癒且脈沈陷,表示正氣衰弱、病邪盛極,故稱大危。

戴元禮提到:傷寒雖多從太陽經起始,但實際變化複雜。例如:少陰經可能直接受邪;飲食傷脾導致太陰經腹滿痛;或跳過傳經直接侵犯陽明經。部分病情僅停留單一經絡,或僅傳一兩經,未必完全依循規律,應隨症治療,故傷寒外證表現多元。

《活人書》補充:寒邪從背部入侵可能中太陽或少陰經;從面部入侵則常中陽明經,顯示太陽經非唯一起點。王宇泰指出:三陰經受寒可能化熱轉傳陽明,初期宜溫藥發汗,後期熱盛則需寒藥攻下,說明三陰三陽皆可直接受邪。若兼感異氣(如寒、風、溫熱)導致病情轉變,需依據新症治療。例如:

  • 傷寒未癒再感寒,脈象陰陽俱盛可能轉為溫瘧。
  • 原熱未退遇風邪,陽脈浮滑、陰脈濡弱者易成風溫。
  • 熱未消又感溫熱,陽脈洪數、陰脈實大者恐發溫毒(最重病症)。
  • 熱症夾溫邪,陽脈濡弱、陰脈弦緊可能引發溫疫。

王宇泰特別區分溫病類型:升麻解肌湯適用太陽證傷寒伴惡寒;竹葉石膏湯適用仲景所述「不惡寒而渴」的溫病,此類四季皆可能發生,非僅限春季。

文末強調:疾病應及早就醫,拖延恐致邪氣深入難治。尤其小兒與女性更易病情加劇。《千金方》警示:稍覺不適便須就診,隱忍自癒的僥倖心理往往釀成頑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