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卿子

《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三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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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10)

1.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第四十四

桂枝(三兩去皮),甘草(二兩炙),生薑(三兩切),牡蠣(五兩熬味酸鹹),龍骨(四兩味甘平),大棗(十二枚擘),蜀漆(三兩洗去腳味辛平),

上為末。以水一斗二升。先煮蜀漆。減二升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形作傷寒。其脈不弦緊而弱。弱者必渴。被火者。必譫語。弱者發熱。脈浮。解之。當汗出愈。

形作傷寒。謂頭痛身熱也。脈不弦緊。則無傷寒表脈也。經曰。諸弱發熱。則脈弱為裡熱。故云弱者必渴。若被火氣。兩熱相合。搏於胃中。胃中燥煩。必發譫語。脈弱發熱者。得脈浮。為邪氣還表。當汗出而解矣。

王三陽云。此證固不須治。待其自汗。則愈。若脈不肯浮。酒炒芩連等。微解之可也。

太陽病。以火熏之。不得汗。其人必躁。到經不解。必清血名為火邪。

此火邪迫血。而血下行者也。火陽病。用火熏之。不得汗。則熱無從出。陰虛被火必發躁也。六日傳經盡。至七日再到太陽經。則熱氣當解。若不解。熱氣迫血下行。必清血清廁也。

脈浮熱甚。反灸之。此為實。實以虛治。因火而動。必咽燥唾血。

此火邪迫血而血上行者也。脈浮熱甚為表實。醫以脈浮為虛。用火灸之。因火氣動血。迫血上行。故咽燥唾血。

微數之脈。慎不可灸。因火為邪。則為煩逆。追虛逐實。血散脈中。火氣雖微。內攻有力。焦骨傷筋。血難復也。

微數之脈。則為熱也。灸則除寒不能散熱。是慎不可灸也。若反灸之。熱因火則甚。遂為煩逆。灸本以追虛。而復逐熱為實。熱則傷血。又加火氣。使血散脈中。氣主呴之。血主濡之。氣血消散。不能濡潤筋骨。致骨焦筋傷。血散而難復也。

脈浮。宜以汗解。用火灸之。邪無從出。因火而盛。病從腰以下。必重而痹。名火逆也。

脈浮在表。宜以汗解之。醫以火灸取汗。而不得汗。邪無從出。又加火氣相助。則熱愈甚。身半以上。同天之陽。身半以下。同地之陰。火性炎上。則腰以下。陰氣獨治。故從腰以下。必重而痹也。

欲自解者。必當先煩。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。脈浮。故知汗出解也。

煩熱也。邪氣還表。則為煩熱。汗出而解。以脈浮。故為邪還表也。

燒針令其汗。針處被寒。核起而赤者。必發奔豚。氣從少腹上衝心者。灸其核上各一壯。與桂枝加桂湯。更加桂三兩。

燒針發汗。則損陰血而驚動心氣。針處被寒氣聚而成核。心氣因驚而虛。腎氣乘寒氣而動。發為奔豚。金匱要略曰。病有奔豚。從驚發得之。腎氣欲上乘心。故其氣從少腹上衝心也。先灸核上。以散其寒。與桂枝加桂湯。以泄奔豚之氣。

白話文:

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第四十四

桂枝(去皮三兩)、炙甘草(二兩)、生薑(三兩,切片)、牡蠣(五兩,熬煮至酸鹹味)、龍骨(四兩,味甘平)、大棗(十二枚,掰開)、蜀漆(三兩,洗淨,味辛平),研磨成粉末。加水一斗二升,先煮蜀漆,煮至水量減少二升,再加入其他藥物,煮至三升,過濾去渣,溫服一升。

患傷寒,脈象不弦緊而虛弱,脈虛者必感口渴;若因火邪所致,必會神志不清;脈虛而發熱,脈象浮,這是邪氣回表之象,應當發汗治療,即可痊癒。

傷寒是指頭痛發熱,脈象不弦緊,則無傷寒表證的脈象。經書記載,脈象虛弱而發熱,則為裡熱,所以脈虛者必感口渴。如果因火邪所致,兩種熱邪相合,搏結於胃中,胃中燥熱煩悶,必然神志不清。脈虛發熱,脈象浮,是邪氣回表之象,應當發汗而解。

王三陽說,此症其實不必治療,等待自汗即可痊癒。如果脈象不肯浮起來,可用酒炒黃芩、黃連等藥,輕微解表即可。

太陽病,用火熏烤,卻無法發汗,病人必會躁動不安,若到經期未解,則稱之為火邪清血。

此火邪迫使血液下行。火邪引起的陽明病,用火熏烤,卻無法發汗,則熱邪無處發洩,陰虛受火邪侵襲必然躁動。六日傳經盡,到第七日再到太陽經,熱氣應該消退,若不消退,熱氣迫使血液下行,必然會清血清腸。

脈象浮,熱甚,反用灸法,這是實證,用虛證的治療方法,因火邪而動,必會咽喉乾燥,吐血。

這是火邪迫使血液上行。脈象浮,熱甚為表實證,醫生誤認為脈象浮為虛證,用火灸,因火邪使血液上行,所以咽喉乾燥,吐血。

脈象微弱而數,切忌不可灸法。因火邪而導致煩逆,追逐虛邪,驅趕實邪,血液散佈於脈中,火邪雖然微弱,但內攻之力強大,會導致骨焦筋傷,血液難以恢復。

脈象微弱而數,則為熱證,灸法只能除寒,不能散熱,所以切忌不可灸法。如果反用灸法,熱邪因火而加重,遂致煩逆。灸法本是用來追逐虛邪,卻又驅趕熱邪為實證,熱邪傷血,又加上火邪,使血液散佈於脈中。氣能溫煦,血能濡養,氣血消散,不能濡養筋骨,導致骨焦筋傷,血液散佈而難以恢復。

脈象浮,宜用發汗的方法治療,用火灸,邪氣無處發洩,反而因火邪而加重,疾病從腰以下,必然沉重而痺痛,稱為火逆。

脈象浮在表證,宜用發汗的方法治療,醫生用火灸取汗,卻無法發汗,邪氣無處發洩,又加上火邪相助,則熱邪愈甚。身體上半部,與天之陽氣相同;身體下半部,與地之陰氣相同。火性向上,則腰以下陰氣獨受其害,所以從腰以下,必然沉重而痺痛。

想要自愈者,必然先煩躁,然後出汗而痊癒。怎麼知道呢?脈象浮,就知道出汗而痊癒了。

煩熱,邪氣回表,則為煩熱,出汗而痊癒,因脈象浮,所以是邪氣回表。

用燒針使之出汗,針刺部位受寒,結塊發紅,必然會發病奔豚,氣從少腹上衝擊心臟,灸其結塊上方各一壯,並服用桂枝加桂湯,再加桂枝三兩。

燒針發汗,則損傷陰血而驚動心氣,針刺部位受寒氣聚集而成結塊,心氣因驚而虛弱,腎氣乘寒氣而動,發為奔豚。金匱要略說,病有奔豚,從驚恐而發,腎氣欲上衝擊心臟,所以其氣從少腹上衝擊心臟。先灸結塊上方,以散寒氣,並服用桂枝加桂湯,以泄奔豚之氣。

2. 桂枝加桂湯方第四十五

於桂枝湯方內更加桂二兩。共五兩。余依前法。

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。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
先火為逆。復以下除之。裡氣因虛。又加燒針。裡虛而為火熱所煩。故生煩躁。與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以散火邪。

白話文:

在桂枝湯的基礎上,再加入二兩桂枝,總共五兩。其餘藥物及使用方法與桂枝湯相同。

對於因下焦火逆導致燒灼感、煩躁不安的症狀,則使用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治療。

一開始是上焦的火逆,後來又向下焦蔓延。內在的氣機因虛弱而導致燒灼感,內在虛弱又因火熱而煩躁不安,所以產生煩躁的症狀。因此使用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來散去火邪。

3.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第四十六

桂枝(一兩),甘草(二兩),牡蠣(二兩熬),龍骨(二兩),

上為末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溫服八合。日三服。

辛甘發散。桂枝甘草之辛甘。以發散經中之火邪。澀可去脫。龍骨牡蠣之澀。以收斂浮越之正氣。

太陽傷寒者。加溫針。必驚也。

寒則傷榮。榮氣微者。加燒針。則血留不行。驚者。溫針損榮血而動心氣。金匱要略曰。血氣少者。屬於心。

王宇泰云。心屬火。火先入心。心主血而藏神。血如水也。神如魚也。兩陽相熏灼。水熱湯沸。則魚驚躍不能安矣。

太陽病。當惡寒發熱。今自汗出。不惡寒發熱。關上脈細數者。以醫吐之過也。一二日吐之者。腹中飢。口不能食。三四日吐之者。不喜糜粥欲食冷食。朝食暮吐。以醫吐之所致也。此為小逆。

惡寒發熱。為太陽表病。自汗出。不惡寒發熱者。陽明證本太陽表病。醫反吐之。傷動胃氣。表邪乘虛。傳於陽明也。以關脈細數。知醫吐之所致。病一二日。為表邪尚寒而未成熱。吐之則表寒傳於胃中。胃中虛寒。故腹中飢而口不能食。病三四日。則表邪已傳成熱。吐之則表熱乘虛入胃。

胃中虛熱。故不喜糜粥。欲食冷食。朝食暮吐也。朝食暮吐者。食晨入於胃。胃虛不能克化。即知至暮胃氣行里。與邪氣相搏。則胃氣反逆。而以胃氣尚在。故止云小逆。

張兼善云。此病雖逆。當自愈。吐中便有發散之義也。但當節飲食。靜養調攝。則餘邪自去。若更妄治之。則變證起矣。

太陽病。吐之。但太陽病。當惡寒。今反不惡寒。不欲近衣。此為吐之內煩也。

太陽表病。醫反吐之。傷於胃氣。邪熱乘虛入胃。胃為邪熱內煩。故不惡寒。不欲近衣也。

病人脈數。數為熱。當消穀引食。而反吐者。此以發汗。令陽氣微。膈氣虛。脈乃數也。數為客熱。不能消穀。以胃中虛冷。故吐也。

陽受氣於胸中。發汗外虛陽氣。是令陽氣微。膈氣虛也。數為熱。本熱則合消穀。客熱則不能消穀。因發汗外損陽氣。致胃中虛冷。故吐也。

太陽病。過經十餘日。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。大便反溏。腹微滿。鬱郁微煩。先此時自極吐下者。與調胃承氣湯。若不爾者不可與。但欲嘔胸中痛。微溏者。此非柴胡證。以嘔故知極吐下也。

心下溫溫欲吐。鬱郁微煩。胸中痛。當責邪熱客於胸中。大便反溏。腹微滿。則邪熱已下於胃也。日數雖多。若不經吐下。止是傳邪。亦未可下。當與柴胡湯。以除上中二焦之邪。若曾吐下。傷損胃氣。胃虛則邪乘虛。入胃為實。非柴胡湯所能去。調胃承氣湯下胃熱。以嘔。知胃氣先曾傷動也。

太陽病。六七日。表證仍在。脈微而沉。反不結胸。其人發狂者。以熱在下焦。少腹當硬滿。小便自利者。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。以太陽隨經。瘀熱在裡故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
太陽、經也。膀胱、腑也。此太陽隨經入腑者也。六七日邪氣傳裡之時。脈微而沉。邪氣在裡之脈也。表證仍在者。則邪氣猶淺。當結於胸中。若不結於胸中。其人發狂者。熱結在膀胱也。經曰。熱結膀胱。其人如狂。此發狂。則熱又深也。少腹硬滿。小便不利者。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者。血證諦也。與抵當湯以下蓄血。

白話文:

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第四十六

桂枝、甘草、牡蠣、龍骨等藥磨成粉末。用五升水煎煮,濃縮至二升半,過濾藥渣,溫溫服用八合,一日三次。

藥方中辛甘味藥物(桂枝、甘草)具有發散作用,可以發散經絡中的邪火;澀味藥物(龍骨、牡蠣)具有收斂作用,可以收斂浮動的正氣。

治療太陽傷寒,需配合溫針療法,否則病人容易驚恐。

寒邪傷及營氣,營氣虛弱的病人,使用燒針療法會導致血液瘀滯不通,而驚恐的病人使用溫針療法則會損傷營血,導致心氣紊亂。《金匱要略》記載:血氣不足的人,病症歸屬於心臟。

王宇泰說:心臟屬火,火邪首先侵犯心臟,心臟主血藏神,血液如同水,精神如同魚,兩種陽氣互相熏灼,如同水燒開了,魚就會驚跳不安。

太陽病應該表現為惡寒發熱,但如果病人自汗出,不惡寒發熱,而且脈象為關上脈細數,這是因為醫生過度使用吐法造成的。嘔吐一兩天的人,會感到腹中飢餓,飲食困難;嘔吐三四天的人,不喜歡吃粥,想吃冷食,早晨吃東西晚上就吐,都是因為醫生過度使用吐法造成的,這屬於輕微的逆證。

惡寒發熱是太陽經表證,自汗出,不惡寒發熱則是陽明證,本是太陽經表證,醫生卻用吐法,傷了胃氣,表邪乘虛而入,傳到了陽明經。從關脈細數可以看出是過度使用吐法造成的。發病一兩天,是表邪尚寒未成熱,嘔吐則表寒傳入胃中,胃中虛寒,所以腹中飢餓,飲食困難;發病三四天,表邪已經傳化成熱,嘔吐則表熱乘虛入胃,胃中虛熱,所以不喜歡吃粥,想吃冷食,早晨吃東西晚上就吐。早晨吃東西晚上吐,是因為早晨吃的食物進入胃中,胃虛弱不能消化,等到晚上胃氣運行到裡,與邪氣相搏,胃氣逆亂,但胃氣尚存,所以稱為輕微的逆證。

張兼善說:這種病雖然是逆證,但可以自愈,嘔吐也有一定的發散作用。只要節制飲食,靜養調攝,餘邪自然會消失。如果胡亂治療,就會產生變證。

太陽病嘔吐後,如果太陽病本應惡寒,卻反而不惡寒,不願靠近衣物,這是因為嘔吐導致內煩。

太陽經表證,醫生卻用吐法,傷了胃氣,邪熱乘虛入胃,胃因邪熱而內煩,所以不惡寒,不願靠近衣物。

病人脈象數,數代表熱,應該消食引導飲食,卻反而嘔吐,這是因為發汗導致陽氣虛弱,膈氣虛弱,所以脈象數。數代表客熱,不能消食,因為胃中虛冷,所以嘔吐。

陽氣受納於胸中,發汗則外損陽氣,導致陽氣虛弱,膈氣虛弱。數代表熱,本來的熱則能消食,客熱則不能消食,因為發汗外損陽氣,導致胃中虛冷,所以嘔吐。

太陽病超過十幾天,心下溫溫欲吐,胸中疼痛,大便稀溏,腹部微脹,鬱鬱寡歡,如果之前已經過度使用吐瀉方法,則可用調胃承氣湯;否則不能使用。如果只是想嘔吐,胸中疼痛,大便略稀,這不是柴胡證,因為嘔吐所以知道之前已經過度使用吐瀉方法。

心下溫溫欲吐,鬱鬱寡歡,胸中疼痛,說明邪熱客於胸中;大便稀溏,腹部微脹,說明邪熱已經下傳到胃中。即使病程很長,如果沒有過度使用吐瀉方法,只是邪氣傳變,還不能使用下法,應該用柴胡湯來清除上焦和中焦的邪氣。如果已經過度使用吐瀉方法,損傷了胃氣,胃虛則邪氣乘虛而入,胃中實邪,柴胡湯就不能奏效。調胃承氣湯可以瀉下胃熱,因為嘔吐,知道胃氣之前已經受損。

太陽病六七天,表證仍在,脈象微弱而沉,反而不結胸,病人發狂,是因為熱邪在下焦,少腹應該硬脹,小便自利,下血則病癒。這是因為太陽經循經絡而行,瘀熱在裡面的緣故。抵當湯主治。

太陽是經絡,膀胱是腑臟,這是太陽經循經絡而入腑臟。六七天邪氣傳入裡,脈象微弱而沉,是邪氣在裡面的脈象。表證仍在,說明邪氣還比較淺,應該結於胸中,如果不結於胸中,病人發狂,是熱邪結於膀胱。經書說:熱邪結於膀胱,病人就會發狂。這種發狂,說明熱邪更深了。少腹硬脹,小便不利,是因為沒有出血;小便自利,是出血的徵象。使用抵當湯來瀉下蓄積的血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