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卿子

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三 (7)

卷三 (7)

24. 小柴胡湯方第三十八

柴胡(半斤味苦微寒),黃芩(三兩味苦寒),人參(三兩味甘溫),甘草(三兩味甘平),半夏(半升洗味辛溫),生薑(三兩切味辛溫),大棗(十三擘味甘平),

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。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內經曰。熱淫於內。以苦發之。柴胡黃芩之苦。以後傳邪之熱。里不足者。以甘緩之。人麥甘草之甘。以緩中和之氣。邪半入里。則裡氣逆。辛以散之。半夏以除煩嘔。邪半在表。則榮衛爭之。辛甘解之。薑棗以和榮衛。

成氏云。傷寒邪氣在表者。必漬形以為汗。邪氣在裡者。必盪滌以取利。其於不外不內。半表半裡。是當和解則可也。小柴胡。和解表裡之劑。

王三陽云。此證在半表半裡。或中風。或傷寒。三四日得之也。或有傳經而得。或直中此經。始終不傳者。醫人但見一證。而以脈合之。便當照此方治藥。不可汗下。亦不可求諸證悉具也。

後加減法

若胸中煩而不嘔。去半夏人參。加栝蔞實一枚。

胸中煩而不嘔。熱聚而氣不逆也。甘者令人中滿。方熱聚。無用人參之補。辛散逆氣。既不嘔。無用半夏之辛。溫熱宜寒。療聚宜苦。栝蔞實苦寒。以泄胸中蘊熱。若渴者。去半夏。加人參。合前成四兩半。栝蔞根四兩。

半夏燥津液。非渴者所宜。人參甘而潤。栝蔞根苦而涼。徹熱生津。二物為當。

若腹中痛者。去黃芩。加芍藥三兩。

去黃芩。惡寒中。加芍藥。以通壅。

若脅下痞硬。去大棗。加牡蠣四兩。

甘令人中滿。痞者。去大棗之甘。咸以軟之。痞硬者。加牡蠣之咸。

王三陽云。不如枳桔穩當。

若心下悸。小便不利者。去黃芩、加茯苓四兩。

飲而水蓄不行為悸。小便不利。內經曰。腎欲堅。急食苦以堅腎。則水益堅。故去黃芩。淡味滲泄為陽。茯苓甘淡。以泄伏水。

若不渴。外有微熱者。去人參。加桂三兩。溫覆。取微汗。愈。

不渴者。里和也。故去人參。外有微熱。表未解也。加桂以發汗。

王三陽云。加桂句。亦要顧寒多熱少。

若咳者。去人參、大棗、生薑。加五味子半升。乾薑二兩。

咳者。氣逆也。甘則壅氣。故去人參大棗。內經曰。肺欲收。急食酸以收之。五味子之酸。以收逆氣。肺寒則咳。散以辛熱。故易生薑以乾薑之熱也。

婁氏云。亦有肺熱而嗽者。亦有風邪未散而嗽者。但咳與嗽不同。五味乾薑當斟酌。

血弱氣盡。腠理開。邪氣因入。與正氣相搏。結於脅下。正邪分爭。往來寒熱。休作有時。默默不欲飲食。臟腑相連。其痛必下。邪高痛下。故使嘔也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人之氣血。隨時盛衰。當月郭空之時。則為血弱氣盡。腠理開疏之時也。邪氣乘虛。傷人則深。針經曰。月郭空。則海水東盛。人血氣虛。衛氣去。形獨居。肌肉減。皮膚緩。腠理開。毛髮殘。膲理薄。煙垢落。當是時。遇賊風。則其入深者是矣。邪因正虛。自表之裡。而結於脅下。

與正分爭。作往來寒熱。默默不欲飲食。此為自外之內。經絡與臟腑相連。邪氣隨經必傳於裡。故曰。其痛下。痛、一作病。邪在上焦為邪高。邪漸傳裡為痛下。裡氣與邪氣相搏。逆而上行。故使嘔也。與小柴胡湯。以解半表半裡之邪。

服柴胡湯已。渴者、屬陽明也。以法治之。

服小柴胡湯。表邪已而渴。里邪傳於陽明也。以陽明治之。

王三陽云。前條渴者去半夏。柴胡證已具。未服柴胡湯。先見渴證者也。此條渴者。已服柴胡湯。外證已除而又渴者也。

得病六七日。脈遲浮弱。惡風寒。手足溫。醫二三下之。不能食。而脅下滿痛。面目及身黃。頸項強。小便難者。與柴胡湯。後必下重。本渴而飲水。嘔者。柴胡湯不中與也。食谷者噦。

因下之而脅痛。不可與柴胡。

得病六七日。脈遲浮弱。惡風寒。手足溫。則邪氣在半表半裡。未為實。反二三下之。虛其胃氣。損其津液。邪蘊於裡。故不能食而脅下滿痛。胃虛。為熱蒸之。熏發於外。面目及身悉黃也。頸項強者。表仍未解也。小便難者。內亡津液。雖本柴胡湯證。然以裡虛。下焦氣澀。

而小便難。若與柴胡湯。又走津液。後必下重也。不因飲水而嘔者。柴胡湯證。若本因飲而嘔者。水停心下也。金匱要略曰。先渴卻嘔者。為水停心下。此屬飲家。飲水者。水停而嘔。食谷者。物聚而噦。皆非小柴胡湯所宜。二者皆柴胡湯之戒。不可不識也。

傷寒四五日。身熱、惡風。頸項強。脅下滿。手足溫而渴者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上文宜用柴胡而反下之道。至脅痛項強。小便難利。柴胡為藥劑。若本病項強脅滿者。正宜用柴胡而非其例矣。故申言之。

身熱、惡風。頸項強者。表未解也。脅下滿而渴者。里不和也。邪在表。則手足通熱。邪在裡。則手足厥寒。今手足溫者。知邪在表裡之間也。與小柴胡湯。以解表裡之邪。

傷寒。陽脈澀。陰脈弦。法當腹中急痛者。先與小建中湯。不瘥者。與小柴胡湯主之。

脈陽澀陰弦。而腹中急痛者。當作里有虛寒治之。與小建中湯溫中散寒。若不瘥者。非裡寒也。必由邪氣自表之裡。裡氣不利所致。與小柴胡湯。去黃芩。加芍藥。以除傳裡之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