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卿子

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三 (6)

卷三 (6)

23. 梔子乾薑湯方第三十七

梔子(十四枚擘味苦寒),乾薑(二兩味辛熱),

上二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二服。溫進一服。得吐者。止後服。

苦以湧之。梔子之苦。以吐煩。辛以潤之。乾薑之辛。以益氣。

凡用梔子湯。病人舊微溏者。不可與服之。

病人舊微溏者。裡虛而寒在下也。雖煩。則非蘊熱。故不可與梔子湯。內經曰。先泄而後生他病者。治其本。必且調之。後乃治其他病。

太陽病發汗。汗出不解。其人仍發熱。心下悸。頭眩。身瞤。動振振欲擗地者。真武湯主之。

發汗不解。仍發熱。邪氣未解也。心下悸。頭眩、身瞤。動振振欲擗地者。汗出亡陽也。裡虛為悸。上虛為眩。經虛為身瞤振振搖。與真武湯主之。溫經復陽。

咽喉乾燥者。不可發汗。

津液不足也。

淋家不可發汗。發汗必便血。

膀胱裡熱則淋。反以湯藥發汗。亡耗津液。增益客熱。膀胱虛。必小便血。

瘡家雖身疼痛。不可發汗。發汗則痓。

表虛聚熱則生瘡。瘡家身疼。如傷寒。不可發汗。發汗則表氣愈虛。熱勢愈甚。生風。故變痓也。

衄家不可發汗。汗出。必額上陷。脈急緊。直視。不能眴。不得眠。

衄者。上焦亡血也。若發汗。則上焦津液枯竭。經絡乾澀。故額上陷。脈急緊。諸脈者。皆屬於目。筋脈緊急。則牽引其目。故直視。不能眴。眴瞬合目也。針經曰。陰氣虛。則目不瞑。亡血為陰虛。是以不得眠也。韓氏云。此人素有衄血證。非傷寒後。如前條之衄也。故不可發汗。

亡血家不可發汗。發汗。則寒慄而振。

針經曰。奪血者無汗。奪汗者無血。亡血發汗。則陰陽俱虛。故寒慄而振搖。

汗家重發汗。必恍惚心亂。小便已陰疼。與禹餘糧丸缺。

汗者心之液。汗家重發汗則心虛。恍惚心亂。奪汗則無水。故小便已。陰中疼。

王三陽云。血家汗家。俱指本人平時舊病言之也。

病人有寒。復發汗。胃中冷。必吐蛔。

病人有寒。則當溫散。反發汗。損陽氣。胃中冷。必吐蛔也。

王三陽云。溫散者。理中湯之類是也。

活人云。先服理中丸。次服烏梅丸

本發汗而復下之。此為逆也。若先後汗。治不為逆。本先下之。而反汗之。為逆。若先下之。治不為逆。

病在表者。汗之為宜。下之為逆。病在裡者。下之為宜。汗之為逆。經曰。陽盛陰虛。汗之則死。下之則愈。陽虛陰盛。汗之則愈。下之則死。

婁氏云。陽盛。則陽並於陰。故宜下。陰盛。則陰並於陽。故宜汗。陽並於陰。沉而實也。陰並於陽。浮而實也。

又云。陽盛陰虛。是病在裡。陽虛陰盛。是病在表。

傷寒。醫下之。續得下利。清穀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當救里。後身疼痛。清便自調者。急當數表。數里。宜四逆湯。救表。宜桂枝

傷寒。下之。續得下利。清穀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當數里者。以裡氣不足。必先救之。急與四逆湯。得清便自調。知裡氣已和。然後急與桂枝湯。以救表。身疼者。表邪也。內經曰。病發而不足。標而本之。先治其標。後治其本。此以寒為本也。

王三陽云。此證當照顧協熱利。須審其利之色何如。與勢之急緩。不可輕投四逆桂枝也。

沈亮宸云。此大關鍵。不可不知。若兩感者。亦可類推矣。

病、發熱頭痛。脈反沉。若不瘥。身體疼痛。當救其里。宜四逆湯。

陽病見陰脈。裡虛甚矣。若不瘥三字緊甚。言此時當急投四逆救里不可緩也。緩則無及矣。

發熱頭痛。表病也。脈反沉者。里脈也。經曰。表有病者。脈當浮大。今脈反沉遲故知愈也。見表病而得里脈。則當瘥。若不瘥。為內虛寒甚也。與四逆湯救其里。

王宇泰云。此為陽病得陰脈。若以發熱體痛。證在太陽。遲投四逆。則病生他變矣。

太陽病。先下之而不愈。因復發汗。以此表裡俱虛。其人因致冒。冒家汗出自愈。所以然者。汗出表和故也。得里未和。然後復下之。

冒者、郁也。下之則裡虛而亡血。汗之則表虛而亡陽。表裡俱虛。寒氣怫鬱。其人因致冒。金匱要略曰。亡血復汗。寒多。故令鬱冒。汗出則怫鬱之邪得解。則冒愈。金匱要略曰。冒家欲解。必大汗出。汗出表和。而里未和者。然後復下之。

太陽病未解。脈陰陽俱停。必先振慄。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。先汗出而解。但陰脈微者。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。宜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
細觀經文言陰陽俱利。則自然汗出而解。此振慄作汗。不必發汗明矣。但陽脈微則先自汗而解。陰脈微尚須下之而解。先汗出與下之自有分別。

脈陰陽俱停。無偏勝者。陰陽氣和也。經曰。寸口、關上、尺中。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。此脈陰陽為和平。雖劇當愈。今陰陽既和。必先振慄。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。陽不足而陰有餘也。經曰。陽虛陰盛。汗之則愈。陰脈微者。陰不足而陽有餘也。經曰。陽盛陰虛。下之則愈。

王三陽云。陰陽俱停者。三部相等。皆微脈也。既見微脈。不必更用汗下法。彼必自汗出。自便利而愈。不必如成先生陽盛陰虛之說也。蓋觀經文用調胃與若字可知矣。非必當下之下也。

太陽病。發熱。汗出者。此為榮弱衛強。故使汗出。欲救邪風者。宜桂枝湯。

太陽中風。風並於衛。則衛實而榮虛。榮者、陰也。衛者、陽也。發熱汗出陰弱陽強也。內經曰。陰虛者。陽必湊之。故少氣。時熱而汗出。與桂枝湯。解散風邪。調和榮衛。

傷寒。中風五六日。往來寒熱。胸脅苦滿。默默不欲飲食。心煩喜嘔。或胸中煩而不嘔。或渴。或腹中痛。或脅下痞硬。或心下悸。小便不利。或不渴。身有微熱或咳者。與小柴胡湯主之。

病有在表者。有在裡者。有在表裡之間者。此邪氣在表裡之間。謂之半表半裡證。五六日。邪氣自表傳裡之時。中風者。或傷寒。至五六日也。玉函曰。中風五六日。傷寒。往來寒熱。即是。或中風。或傷寒。非是傷寒再中風。中風復傷寒也。經云。傷寒、中風有柴胡證。但見一證便是。

不必悉具者。正是謂或中風或傷寒也。邪在表則寒。邪在裡則熱。今邪在半表半裡之間。未有定處。是以寒熱往來也。邪在表。則心腹不滿。邪在裡。則心腹脹滿。今止言胸脅苦滿。知邪氣在表裡之間。未至於心腹滿。言胸脅苦滿。知邪氣在表裡也。默默、靜也。邪在表。則呻吟不安。

邪在裡。則煩悶亂。內經曰。陽入之陰則靜。默默者。邪方自表之裡。在表裡之間也。邪在表則能食。邪在裡則不能食。不欲食者。邪在表裡之間。未至於必不能食也。邪在表。則不煩不嘔。邪在裡。則煩滿而嘔煩。喜嘔者。邪在表方傳裡也。邪初入里。未有定處。則所傳不一。

故有或為之證。有柴胡證。但見一證便是。即是此或為之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