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一 (10)
卷一 (10)
1. 辨脈法第一
唇口乾燥者,陽氣漸復,正氣方溫也。雖爾然而陰未盡散,蜷臥足冷,鼻中涕出,舌上苔滑,知陰猶在也。方陰陽未分之時,不可妄治,以偏陰陽之氣。到七日以來,其人微發熱,手足溫者,為陰氣已絕,陽氣得復,是為欲解。若過七日不解,到八日以上,反發大熱者,為陰極變熱。
邪氣勝正,故云難治。陽脈緊者,寒邪發於上焦,上焦主外也。陰脈緊者,寒邪發於下焦,下焦主內也。設使惡寒者,上焦寒氣勝,是必欲嘔也。腹內痛者,下焦寒氣勝,是必欲利也。
脈陰陽俱緊,至於吐利,其脈獨不解。緊去人安,此為欲解。若脈遲,至六七日不欲食,此為晚發,水停故也,為未解。食自可者,為欲解。
脈陰陽俱緊,為寒氣甚於上下。至於吐利之後,緊脈不罷者,為其脈獨不解。緊去則人安,為欲解。若脈遲,至六七日不欲食者,為吐利後,脾胃大虛。內經曰:「飲入於胃,遊溢精氣,上輸於脾,脾氣散精,上歸於肺,通調水道,下輸膀胱,水精四布,五經並行。」脾胃氣強,則能輸散水飲之氣。若脾胃氣虛,則水飲內停也。所謂晚發者,後來之疾也。若至六七日而欲食者,則脾胃已和,寒邪已散,故云欲解。
唐不岩云:「緊去人安為確,人安謂不吐利也。作入安未是。」
病六七日,手足三部脈皆至,大煩而口噤不能言,其人躁擾者,必欲解也。
煩,熱也。傳經之時,病人身大煩,口噤不能言,內作躁擾,則陰陽爭勝。若手足三部脈皆至,為正氣勝,邪氣微,陽氣復,寒氣散,必欲解也。
若脈和,其人大煩,目重,瞼內際黃者,止為欲解也。
脈經曰:「病人兩目眥有黃色起者,其病方愈。」病以脈為主。若目黃,大煩,脈不和者,邪勝也,其病為進。目黃,大煩,而脈和者,為正氣已和,故云欲解。
脈浮而數。浮為風,數為虛。風為熱,虛為寒。風虛相搏,則灑淅惡寒也。
內經曰:「有者為實,無者為虛;氣並則無血,血並則無氣;風則傷衛,數則無血。」浮數之脈,風邪並於衛,衛勝則榮虛也。衛為陽,風搏於衛,所以為熱。榮為陰,榮氣虛,所以為寒。風並於衛者,發熱惡寒之症具矣。
脈浮而滑。浮為陽,滑為實。陽實相搏,其脈數疾,衛氣失度。浮滑之脈數疾,發熱,汗出者,此為不治。
浮為邪氣並於衛而衛氣勝,滑為邪氣並於榮而榮氣實。邪氣勝實,壅於榮衛,則榮衛行速,故脈數疾。一息六至曰數。平人脈一息四至,衛氣行六寸;今一息六至,則衛氣行九寸,計過平人之半。是脈數疾,知衛氣失其常度也。浮滑數疾之脈,發熱汗出而當解。若不解者,精氣脫也,必不可治。經曰:「脈陰陽俱盛,大汗出不解者死。」
傷寒,咳逆,上氣,其脈散者死。謂其形損故也。
白話文:
《辨脈法第一》
唇口乾燥:表示陽氣逐漸恢復,正氣開始溫煦身體。不過此時陰氣尚未完全消散,若出現蜷臥、足冷、鼻流涕、舌苔滑潤等症狀,表示陰氣仍存。在陰陽未完全分明時,不可貿然治療,以免影響陰陽平衡。
若病後約七日,患者輕微發熱、手足溫暖,代表陰氣已消,陽氣恢復,病情即將好轉。但若超過七日仍未緩解,到八日後反發高熱,則為陰寒極盛轉化為熱,邪氣勝過正氣,病情較難治療。
陽脈緊:表示寒邪侵襲上焦(主外);陰脈緊:則為寒邪侵犯下焦(主內)。若惡寒明顯,為上焦寒氣盛,易引發嘔吐;若腹內疼痛,則為下焦寒氣盛,易導致腹瀉。
脈象陰陽皆緊:表示寒氣充斥上下。若吐瀉後緊脈仍不消退,則病未解;緊脈消失後人體安穩,代表將癒。若脈象遲緩,且六七日後仍無食慾,為脾胃虛弱、水濕停滯所致,病情未解;若食慾恢復,則即將痊癒。
吐瀉後脾胃大虛者,《內經》雲:「水飲入胃後,精氣輸佈至脾,脾再散精至肺,調節水道下輸膀胱,使水液運行全身。」若脾胃功能正常則能代謝水濕;若脾胃虛弱,則水濕內停,病情可能延後發作(「晚發」)。若六七日後食慾恢復,表示脾胃已調和,寒邪消散,故稱「欲解」。
病六七日時:若手足三部脈皆平穩,但患者煩熱、口不能言、躁動不安,實為陰陽相爭、正氣勝邪之象,預示病情將解。
若脈象調和,患者極度煩熱、眼瞼發黃,亦為將癒之兆(《脈經》載:兩眼眥發黃為病癒跡象)。但若目黃煩熱而脈不和,則邪氣仍盛,病情可能加重。
脈浮而數:浮主風邪,數主氣虛。風邪易致熱,氣虛易生寒,風虛相搏則表現為畏寒發抖。《內經》指出:「邪盛為實,正虛為虛;氣血失調則互損;風傷衛氣,脈數則血虛。」浮數脈象代表風邪侵襲衛氣,衛強營弱,故發熱惡寒並見。
脈浮而滑:浮為陽邪盛,滑為實邪壅滯。陽實相爭致脈搏急速,衛氣運行失常。若浮滑數脈伴隨發熱汗出卻不癒,為精氣外脫,難以救治(《內經》雲:脈象陰陽俱盛、大汗出而病不解者預後不良)。
傷寒咳逆氣喘:若脈象散亂無序,為元氣耗損之危象(「形損」),預後極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