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七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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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 (7)

1. 辨可發汗證並治第十六

大法。春夏宜發汗。

春夏陽氣在外,邪氣亦在外,故可發汗。

凡發汗,欲令手足俱周,時出以漐漐然,一時間許,亦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,若病不解,當重發汗。汗多必亡陽,陽虛不得重發汗也。

汗緩緩出,則表裡之邪悉去;汗大出,則邪氣不除,但亡陽也。陽虛為無津液,故不可重發汗。

凡服湯發汗,中病便止,不必盡劑。

汗多則亡陽。

凡云可發汗無湯者,丸散亦可用,要以汗出為解,然不如湯,隨證良驗。

聖濟經云:「湯液主治,本乎腠理壅鬱,除邪氣者於湯為宜。」金匱玉函曰:「水能淨萬物,故用湯也。」

夫病脈浮大,問病者言但便硬爾,設利者,為大逆。硬為實,汗出而解,何以故?脈浮當以汗解。

經曰:「脈浮大,應發汗,醫反下之,為大逆。」便硬難,雖為裡實,亦當先解其外。若下利藥,是為大逆。結胸雖急,脈浮大,猶不可下,下之即死,況此便難乎!經曰:「本發汗而復下之,此為逆;若先發汗,治不為逆。」

下利後,身疼痛,清便自調者,急當救表,宜桂枝湯發汗。

外臺云:「里和表病,汗之則愈。」

白話文:

總體來說,春夏季節適合發汗療法。因為春夏季節陽氣在體表,外邪也侵犯體表,所以可以透過發汗排出邪氣。

發汗時,理想狀況是手腳都微微出汗,持續一小段時間即可,不宜汗出如注。如果病症沒有好轉,可以再次發汗。但要注意,出汗太多會損傷陽氣,陽氣不足的人就不能重複發汗。

汗水緩緩滲出,表示表裡邪氣都已排出;如果汗出得太多,邪氣反而沒去除,反而傷了陽氣。陽虛的人體液不足,更不能重複發汗。

服用湯劑發汗,如果病症好轉就停止,不必喝完整劑藥物。

出汗過多會損傷陽氣。

如果認為可以發汗但沒有湯劑,也可以使用丸散藥物,重點是要讓汗水排出以達到治療效果,但效果不如湯劑。要根據病症情況靈活運用,效果顯著。

《聖濟總錄》記載,湯劑治療疾病,主要針對腠理阻塞、邪氣鬱結的情況,所以用湯劑最合適。《金匱要略》也提到,水能洗滌萬物,所以用湯劑發汗。

如果病人脈象浮大,自述只是大便乾燥,如果使用瀉下藥,就是錯誤的治療方法。大便乾燥屬實證,脈象浮大應該用發汗的方法治療。

經典醫籍記載,脈象浮大應該發汗,如果醫生反而使用瀉下藥,就是大錯特錯。大便乾燥雖屬裡實,但仍應先疏通體表。如果使用瀉下藥,就是大逆不道。即使是胸部脹滿、脈象浮大,也不可以使用瀉下藥,否則會危及生命,何況只是大便乾燥?經典醫籍記載,本該發汗卻使用瀉下藥,就是錯誤的治療方法;如果先發汗,則不會錯誤。

如果瀉下後,身體疼痛,大便自行恢復正常,就要緊急治療體表,應該使用桂枝湯發汗。

《外台秘要》記載,裡證和表證同時存在,發汗就能痊癒。

2. 辨發汗後病脈證並治第十七

發汗多,亡陽譫語者,不可下,與柴胡桂枝湯,和其榮衛,以通津液,後自愈。

胃為水穀之海,津液之主,發汗多,亡津液,胃中燥,必發譫語,此非實熱,則不可下。與柴胡桂枝湯,和其榮衛,通行津液,津液生則胃潤,譫語自止。

此一卷第十七篇,凡三十一證,前有詳說。

白話文:

大量發汗後,陽氣耗損而出現神志不清的患者,不能服用瀉下藥。應服用柴胡桂枝湯,調和營衛之氣,以利於津液的運行,如此患者就能自行痊癒。

胃是水谷的匯集之處,也是津液的根本。大量發汗導致津液耗損,胃中乾燥,必然會出現神志不清。這並非實熱證,因此不能使用瀉下藥。應服用柴胡桂枝湯,調和營衛之氣,使津液通行。津液充足,胃部滋潤,神志不清的症狀自然會停止。

這一卷的第十七篇,共收錄三十一種病症,前面已有詳細的說明。

3. 辨不可吐第十八

合四證已具太陽篇中。

白話文:

符合太陽病四種證狀皆已具備。

4. 辨可吐第十九

大法春宜吐。 春時陽氣在上,邪氣亦在上,故宜吐。

凡用吐湯,中病即止,不必盡劑也。要在適當,不欲過也。

病胸上諸實,胸中鬱鬱而痛,不能食,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,下利日十餘行,其脈反遲,寸口脈微滑;此可吐之,吐之利則止。

胸上諸實,或痰實,或熱鬱,或寒結;胸中鬱而痛,不能食,欲使人按之反有涎唾者,(此非邪在下。邪在下,按之,氣下而無涎唾。此按之反有涎唾者,知邪在胸中。)經曰:「下利脈遲而滑者,內實也。」今下利日十餘行,其脈反遲,寸口脈微滑,是上實也,故可吐之。玉函曰:「上盛不已,吐而奪之。」

宿食在上脘者,當吐之;宿食在中下脘者,則宜下。宿食在上脘,則當吐。《內經》曰:「其高者,因而越之;其下者,引而竭之。」

病人手足厥冷,脈乍結,以客氣在胸中,心中滿而煩,欲食不能食者,病在胸中,當吐之。

此與第六卷《厥陰門》瓜蒂散證同。彼云「脈乍緊」,此云「脈乍結」,惟此有異。緊為內實,乍緊則實未深,是邪在胸中;結為結實,乍結則結未深,是邪在胸中。所以證治俱同也。

吳氏云:凡病在膈上者,脈大胸滿多痰者,食在胃口脈滑者,俱宜吐之。華佗謂:「傷寒三國日,邪在胸中者,宜吐之。」 凡吐,用瓜蒂散,或淡鹽湯,或溫茶湯與之。如人弱者,以人參蘆湯吐之亦可。若痰多者,以二陳湯一甌,乘熱與之,以指探喉中,即吐也。 凡老人怯弱,與病勞內傷虛人,並婦人胎前產後,血虛脈弱小者,皆不可吐。 凡藥發吐者,如防風、桔梗、山梔,只用一味煎湯,溫服之則吐。蓋誤吐,則損人上焦元氣,為患非輕,可不慎哉!

白話文:

辨可吐第十九

春天最適合催吐。

春天陽氣上升,邪氣也上升,所以適合催吐。

使用催吐藥物,只要病症減輕就停止,不必喝完整劑藥物。

用藥需適度,不可過量。

若病人胸部以上感覺脹滿,胸中鬱鬱作痛,吃不下東西,想讓人按壓胸部,反而有唾液流出,大便一天十幾次,脈象卻遲緩,寸口脈微滑,這種情況可以催吐,吐了之後症狀就會好轉。

胸部以上脹滿,可能是痰、熱鬱或寒邪積聚在胸中,鬱悶疼痛,吃不下東西,想讓人按壓胸部,反而有唾液流出,這表示邪氣在下。如果按壓之後,氣往下走,沒有唾液流出,而按壓反而有唾液流出,說明邪氣在胸中。《內經》說:「大便次數多、脈象遲緩而滑利者,內部實證。」現在病人大便一天十幾次,脈象卻遲緩,寸口脈微滑,這是上焦實證,所以可以催吐。《玉函經》說:「上焦邪氣過盛,可用催吐的方法來去除。」

如果宿食停留在上脘(胃的上部),應該催吐;如果宿食停留在中下脘(胃的中下部),則應該瀉下。宿食在上脘,就應該催吐。《內經》說:「上部病症,要向上疏導;下部病症,要向下引導。」

如果病人手腳厥冷,脈象時而停滯,是因為外邪停留在胸中,心中感覺飽滿煩悶,想吃東西卻吃不下,病症在胸中,應該催吐。

這與第六卷《厥陰門》中瓜蒂散的證治相同。那裡說脈象時而緊,這裡說脈象時而結。唯一的區別是:「緊」代表內實,時而緊則實證不深,邪氣在胸中;「結」代表結實,時而結則結實不深,邪氣在胸中。所以證治方法相同。

吳氏說:凡是病症在膈膜以上,脈象洪大、胸悶、痰多,或胃口有食物、脈象滑利者,都應該催吐。華佗在《傷寒三國論》中說:邪氣在胸中者,應該催吐。催吐可用瓜蒂散、淡鹽水或溫茶水。體弱者可用人參蘆根湯催吐。痰多的話,用二陳湯一小碗,趁熱服用,用手指探入喉嚨即可催吐。老年體弱、病後體虛、內傷虛弱的人,以及孕婦、產後血虛、脈象微弱的人,都不可催吐。凡是藥物引起催吐的,例如防風、桔梗、山梔子,只需取一種藥煎湯溫服即可催吐。誤用催吐,會損傷上焦元氣,後患無窮,不可不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