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張卿子傷寒論》~ 卷六 (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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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(11)

1.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

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而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

始發熱,邪在表也。至六日,邪傳厥陰。陰氣勝者,作厥而利。厥反九日,陰寒氣多,當不能食;而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。除,去也;中,胃氣也。言邪氣大甚,除去胃氣,胃欲引食自救,故暴能食,此欲勝也。食以索餅試之,若胃氣絕,得面則必發熱;若不發熱者,胃氣尚在也。

恐是寒極變熱,因暴熱來而復去,使之能食,非除中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「病人素不能食,而反暴思之,必發熱。後三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陽氣勝也。期之旦日夜半愈。若旦日不愈,後三日,脈數而熱不罷者,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。」《經》曰:「數脈不時,則生惡瘡。」

傷寒脈遲,六七日,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。脈遲為寒,今與黃芩湯,復除其熱,腹中應冷,當不能食;今反能食,此名除中,必死。

傷寒脈遲,六七日,為寒氣已深;反與黃芩湯寒藥,兩寒相搏,腹中當冷。冷不消穀,則不能食;反能食者,除中也。四時皆以胃氣為本,胃氣已絕,故云必死。

傷寒先厥後發熱,下利必自止;而反汗出,咽中痛者,其喉為痹。發熱無汗,而利必自止;若不止,必便膿血。便膿血者,其喉不痹。

傷寒先厥而利,陰寒氣勝也。寒極變熱,後發熱,下利必自止;而反汗出,咽中痛,其喉為痹者,熱氣上行也。發熱無汗,而利必自止;利不止,必便膿血者,熱氣下行者,熱氣下而不上,其喉亦不痹也。

王宇泰云:「厥而利,發熱則利必止;反汗出者,亡陽也。咽中痛,熱上衝也。亡陽,則陰獨復會於熱,則陰陽結而為喉痹也。」《內經》曰:「一陰一陽,結為喉痹。」

傷寒一二日,至四五日而厥者,必發熱。前熱者後必厥,厥深者熱亦深,厥微者熱亦微。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必口傷爛赤。

前厥後發熱者,寒極生熱也。前熱後厥者,陽氣內陷也。厥深熱深,厥微熱微,隨陽氣陷之深淺也。熱之伏深,必須下去之;反發汗者,引熱上行,必口傷爛赤。《內經》曰:「火氣內發,上為口糜。」

吳氏云:「傷寒一二日,至四五日而厥者,必發熱,是傳經之邪。前熱後厥者,亦傳經之邪。當以厥之微甚,辨熱之深淺。若厥熱入腑而實者,須下去之;若反發汗,則胃中津液愈燥竭而熱,故必口傷爛赤。然《經》云:『諸四逆者不可下之。』至此又云應下,最宜詳審。先賢謂熱厥。」

手足雖厥冷,而或有溫時;手足雖逆冷,而手足掌心必暖。戴院使又以指甲之暖冷,別寒熱二厥。臨病之工,慎之。

傷寒病厥五日,熱亦五日。設六日當復厥,不厥者自愈。厥終不過五日,以熱五日,故知自愈。

陰勝則厥,陽勝則熱。先厥五日,為陰勝;至六日,陽復勝,熱亦五日。後復厥者,陰復勝;若不厥,為陽全勝,故自愈。《經》曰:「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,厥少熱多,其病為愈。」

白話文:


如果預計病人在隔天夜半時會痊癒,但三天後診脈發現脈象仍然快速,且發熱未退,表示體內熱氣過剩,未來可能會出現瘡膿。

疾病剛開始發熱時,病邪在體表。到了第六天,病邪傳入厥陰經。如果陰氣過盛,會出現四肢冰冷並伴隨腹瀉。如果四肢寒冷持續了九天,陰寒之氣過重,按理說應該會食慾不振,但如果反而能進食,就要擔心可能是「除中」現象。「除」意指消失,「中」指的是胃氣,意思是邪氣過盛導致胃氣虛弱,但胃為了自保而突然產生食慾,這其實是病邪佔上風的表現。可以用麵食測試,如果胃氣已經衰竭,吃了麵食後會發熱;反之,如果沒有發熱,表示胃氣尚存。

也可能是寒氣到了極點轉化為熱,突然出現短暫的發熱後又退去,導致病人能進食,這就不算是「除中」。《金匱要略》提到:「原本食慾差的人突然很想吃東西,必定會發熱。如果三天後診脈,發熱依然持續,表示陽氣佔優勢,預期隔天夜半會痊癒。但如果未痊癒,而三天後脈象依然快速且發熱不退,表示熱氣過剩,未來會長瘡膿。」《內經》也說:「脈象持續快速且不正常,可能引發惡性瘡瘍。」

傷寒脈搏遲緩,過了六七天後,若誤用黃芩湯退熱,脈象遲緩代表寒氣重,此時再用寒性藥物會使腹中更加寒冷,按理應該食慾不振。如果反而能進食,就是「除中」現象,表示病情危重,可能致命。

傷寒脈搏遲緩持續六七天,代表寒氣深入體內,此時誤用黃芩湯等寒藥,兩股寒氣相互影響,腹中會更加寒冷。寒冷會影響消化,理應食慾下降,但若反而能進食,就是「除中」現象。人體四季運作都以胃氣為基礎,胃氣若完全喪失,必死無疑。

傷寒初期四肢冰冷,後來發熱,腹瀉通常會停止;但如果反而出汗且咽喉疼痛,可能是喉嚨發炎腫脹。若發熱卻無汗,腹瀉也會自行停止;若腹瀉不止,可能會排出膿血。若出現便膿血,喉嚨通常不會發炎。

初期四肢冰冷且腹瀉,代表陰寒之氣過盛。當寒氣極盛轉為熱時,發熱後腹瀉會停止;但若反而出汗並咽喉痛,表示熱氣上衝至喉嚨。若發熱但無汗,腹瀉會止住;若持續腹瀉,則熱氣下行導致便膿血,因熱氣未上行,故喉嚨不會發炎。

王宇泰說:「四肢冰冷時腹瀉,發熱後腹瀉應停止;若反而出汗是陽氣流失,咽喉痛則是熱氣上衝。陽氣流失後,陰氣獨盛與熱氣結合,最終導致喉嚨腫痛。」《內經》提到:「陰陽兩氣糾結,會引發喉嚨腫痛。」

傷寒發病一兩天後,到了四五天出現四肢冰冷,必定伴隨後續發熱。先前發熱者後續會四肢冰冷,且寒冷程度與發熱程度成正比。此時應使用瀉下法治療,如果誤用發汗法,會導致口腔潰爛發紅。

先前四肢冰冷後發熱,是寒極生熱;先前發熱後四肢冰冷,則是陽氣內陷。四肢冰冷的程度反映熱邪內伏的深淺。內在的熱邪需用瀉下法清除,若誤用發汗法,會使熱氣上行,導致口腔潰爛。《內經》提到:「體內的熱氣上衝,會引發口腔糜爛。」

吳氏認為:「傷寒一兩天後,到四五天出現四肢冰冷,必定伴隨發熱,這是病邪傳經的表現。先前發熱後四肢冰冷也是傳經現象,需從冰冷的程度判斷熱邪深淺。若熱邪入腑而實證,應瀉下;若誤用發汗法,會使胃中津液枯竭而火熱更盛,導致口腔潰爛。但《內經》提到『四肢冰冷時不可用瀉下法』,此處卻說應瀉下,需謹慎判斷。前人稱此為『熱厥』。」

手腳雖然冰冷,但可能偶爾回暖;即使四肢冰冷,掌心通常仍有溫度。戴院使還用指甲的冷暖區分寒熱兩種厥證。臨床醫師需謹慎辨別。

傷寒出現四肢冰冷五天,發熱五天後,若第六天未再四肢冰冷,表示病情好轉。冰冷不超過五天,發熱也持續五天,預後良好。

陰氣盛則四肢冰冷,陽氣盛則發熱。先冰冷五天是陰盛;第六天陽氣恢復,發熱五天後若未再冰冷,表示陽氣完全恢復,病將痊癒。《內經》提到:「發熱四天,冰冷三天,再發熱四天,且發熱時間長於冰冷,代表病情好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