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六書》~ 傷寒明理續論卷之六 (12)
傷寒明理續論卷之六 (12)
1. 下利
傷寒表邪傳裡,裡虛助熱,則自下利。又有不應下而便攻之,內虛協熱,亦為下利,要當別其陰陽。三陽下利身熱,太陰下利手足溫,少陰、厥陰下利身涼無熱,此大概也。自利清穀,不渴,小便色白,微寒,厥冷,惡寒,凡此皆寒。渴欲飲水,溺色如常,泄下赤黃,發熱後重,凡此皆熱。
蓋因風邪入胃,水來侮土,故令暴下。或溫或攻,或清下焦,或利小便,隨證施治,但不宜發汗耳。邪氣內攻,復泄其津液,胃氣轉虛,必成脹滿。若夫下利譫語而目直視,下利厥躁不得眠,下利發熱,厥而自汗,下利厥冷,無脈,灸之不溫而脈不出,下利日數十行,其脈反實,皆為不治之證,五者最忌者也。
太陽陽明合病,下利,頭目痛,鼻乾,脈浮,葛根湯。
少陽陽明合病,下利,身熱,胸脅滿,乾嘔,往來寒熱,脈長大而弦,弦而為負,負者死;長大不弦為順,大承氣湯下之。滑而數,為有宿食,亦從下之。
太陽病未解而欲下之,遂協熱而利,心下痞硬,表裡不解者,桂枝人參湯。
自利清水,心下必痛,口中乾燥,此不可溫,宜用下,大承氣湯。
傷寒,醫下之,續得下利清穀,身痛者,急當救里,宜四逆湯;清便自調,急當救表,宜桂枝湯。
胃寒,利白鴨溏,臍下必冷,腹脹滿,便中清白,或清穀,四逆湯、理中湯。寒毒下利,面戴陽者,下虛也。下利譫語,有燥屎也;脈不微細,小承氣湯。
尺脈弦,腸鳴泄利,腹痛者,冷痛也,小建中湯。三部平,心硬而下利者,腸胃積結也,宜下之,大承氣湯。
下利,脈滑,當有所去,下之乃愈,大承氣湯。下利,脈大者,虛也,以其強下之故也。設脈浮革,因爾腸鳴者,當歸四逆湯。
下利瘥後至其年月復發者,以病不盡故也,宜下之,大承氣湯。
2. 便膿血
衝脈為血之海,即血室也。男女均有此血氣,均有此衝脈。沖之得熱,血必妄行。在男子,則為下血譫語;在婦人,則為寒熱似瘧。皆為熱入血室,逼血下行,則血熱而利也。挾血之脈,乍澀乍數,或伏或沉。血熱交併,則脈洪盛。大抵男多於左手,女多於右手見之。又有陰寒為病,下利便膿血者,乃下焦虛寒,腸胃堅固,清濁不分而利下膿血也。
二者一為挾血,一為陰寒,臨病宜精別焉。
下焦蓄血,其人如狂,小腹急結,小便必利,抵當丸。
3. 四逆
手足不溫,謂之四逆。邪在表,則手足熱,邪在表裡之間,則手足溫。至於邪傳少陰,則手足有逆冷之證,與厥陰又相遠也。然自熱而至溫,自溫而至厥,乃傳經之邪,輕則四逆散,重則承氣湯下之。非若得病,手足便逆而不溫者,四逆湯溫之,則為陰經受邪,而陽氣不足也。其或吐利煩躁,厥逆蜷臥,皆屬少陰,又為不治之證。
少陰病,四逆,其人或咳或悸,或小便不利,或腹中痛滿,或利下重,並四逆散。初病以來,厥冷四逆,即四逆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