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華
《傷寒六書》~ 傷寒明理續論卷之六 (6)
傷寒明理續論卷之六 (6)
1. 潮熱
潮熱,屬陽明,陽明旺於未申,一日一發,日晡而作也。邪入胃腑,為可下之證。設或脈浮而緊,潮熱而利,或小便難,大便溏者,熱未入腑,猶帶表邪,先當和解其外。如小便利,大便硬,方可攻之。若潮熱於寅卯,寅卯則屬少陽,潮於巳午,則屬太陽,是又不可不辯。
腹滿,不大便,潮熱,小承氣湯微利之。
2. 似瘧
似瘧,一名瘧狀,作止有時,非若寒熱往來無定也。
婦人熱入血室,其血必結,亦如瘧狀,小柴胡湯。
厥陰脈浮緩,囊不縮,必發熱惡寒,似瘧,為欲愈,桂枝麻黃各半湯。
3. 無汗
無汗,寒邪中經,腠理閉密,津液內滲而無汗也。若風、暑、濕干之,則自汗出矣。當汗之證,與麻黃三劑而不得汗者,此又不可療也。
陽明反無汗,脈浮而喘者,麻黃湯。若無汗,小便不利,心中懊憹,身必發黃,五苓散加茵陳。
4. 自汗
衛氣者,所以肥腠理而固津液者也。衛為邪所幹,不能衛護於外,由是而汗出焉。且自汗者,有表裡虛實之分。若自汗出,惡風寒,為表未解,當解肌,以致汗泄惡風,與汗後惡寒,皆為表虛,必用溫劑。若汗出,不惡風寒,則為表解里未和,從下之。設或汗出發潤,如油如珠,凝而不流,皆不可治也。
陽明汗多而渴,發熱譫語,大便硬,調胃承氣湯。
汗多而渴,勿用五苓散。汗不止,無他證者,溫粉撲之。
5. 頭汗
諸陽經絡循於頭,三陰則至項而還。頭汗者,邪搏諸陽,則汗見於頭也。若遍身汗者,為之熱越。今熱不得越而陽氣上騰,津液上湊,故但頭汗耳。夫裡虛則不可下,內涸則不宜汗。頭汗之證,更不可再汗也。其或瘀血在裡,與夫熱入血室,虛煩水結,皆令頭汗。此為熱鬱於內而上達,或吐或下,以祛其邪。
設或小便不利,內外關格而頭汗,則為陽脫。誤下濕家,額上汗出而喘,小便難,小便利,亦為陽脫。二者皆不療矣。《百問》:表實裡虛。故頭汗不可下。
心結胸,心忪滿,無大熱,頭汗出,半夏茯苓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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