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六書》~ 傷寒瑣言卷之一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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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瑣言卷之一 (1)

1. 傷寒合病並病論

合病並病,世所難明,若非得其精專,焉能識此證哉!合病者,兩經或三經齊病不傳者,為合病。並病者,一經先病未盡,又過一經之傳者,為並病。若並而未盡,是傳未過,尚有表證,法當汗之。若並之已盡,是為傳過,法當下之。是知傳則入腑,不傳不入腑,言其有傳受如此也。

三陽互相合病,皆自下利,太陽陽明合病,主葛根湯;太陽少陽合病,主黃芩湯;少陽陽明合病,主承氣湯。三陽合病無表證者,俱可下。但三陽經合病,仲景無背惡寒語句。雖則有口燥渴,心煩,背微惡寒者,乃屬太陽證而非三陽合病也。三陽若與三陰合病,即是兩感,所以三陰無合併例也。

白話文:

《傷寒合病並病論》:

合病與並病的概念,一般人難以清楚理解,若非深入研究掌握精髓,怎能辨識這些證候呢?所謂「合病」,是指兩條或三條經絡同時發病且未傳變的情況;而「並病」則是指一條經絡先發病未完全消退,又傳變到另一條經絡的狀況。若傳變未徹底,表示病邪仍在表層,此時治療應當發汗解表;若傳變已完成,表示病邪已入裡,則需用瀉下法治療。由此可知,病邪傳變會深入臟腑,不傳變則不會入腑,這說明病邪傳變有其特定規律。

當三陽經(太陽、陽明、少陽)互相合病時,通常會出現腹瀉症狀:

  • 太陽與陽明合病,以葛根湯為主方;
  • 太陽與少陽合病,以黃芩湯為主方;
  • 少陽與陽明合病,以承氣湯為主方。

若三陽合病沒有表證,皆可用瀉下法治療。但需注意,張仲景並未在三陽合病中提及「背部怕冷」的症狀。即使出現口乾渴、心煩、背部輕微惡寒等表現,仍屬太陽病範疇,而非三陽合病。若三陽經與三陰經同時發病,則屬「兩感」病證,因此三陰經本身並無合病或並病的範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