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六書》~ 傷寒瑣言卷之一 (13)
傷寒瑣言卷之一 (13)
1. 溫病辯
問曰:傷寒溫病何以脈辯?答曰:溫病於冬時感寒所得也,至春變為溫病耳。傷寒汗下不愈而過經,其證尚在而不除者,亦溫病也。經曰:溫病之脈行在諸經,不知何經之動,隨其經之所在而取之。
如太陽證,頭疼惡寒,汗下後過經不愈,診得尺寸俱浮者,太陽病溫也。
如身熱目疼,汗下後過經不愈,診得尺寸俱長者,陽明病溫也。
如胸脅痛,汗下後過經不愈,診得尺寸俱弦者,少陽病溫也。
如腹滿嗌乾,診得尺寸俱沉細,過經不愈,太陰病溫也。
如口燥舌乾而渴,診得尺寸俱沉,過經不愈者,少陰溫病也。
如煩滿囊縮,診得尺寸俱微緩,過經不愈者,厥陰病溫也。
是故隨其經而取之,隨其證而治之。如發斑,乃溫毒也。
治溫大抵不宜發汗,過時而發,不在表也。已經汗下,亦不在表也。經曰:不惡寒而反渴者,溫病也。明其熱自內達外,無表證明矣。
凡看傷寒,且要識各經中死證、死脈親切,須一一理會過,免致臨病疑惑。但見死證,便以脈參之,如果有疑,切莫下藥。雖至親浼,亦不可治,倘有差失,咎將歸於己矣。
白話文:
溫病辨
問:如何從脈象區分傷寒與溫病?
答:溫病是冬季感受寒邪,到了春季轉變而成的疾病。若傷寒經過發汗、瀉下治療仍未痊癒,病情持續未解,也可能轉為溫病。醫書提到:溫病的脈象表現於各條經絡,難以確定具體是哪一條經絡受影響,需根據症狀所在的經絡來判斷。
例如:
- 太陽經溫病:頭痛、怕冷,發汗或瀉下後病情未癒,若寸脈與尺脈皆浮,即屬太陽經溫病。
- 陽明經溫病:身體發熱、眼睛疼痛,治療後未癒,若寸尺脈皆長,即屬陽明經溫病。
- 少陽經溫病:胸脅疼痛,治療後未癒,若寸尺脈皆弦,即屬少陽經溫病。
- 太陰經溫病:腹部脹滿、咽喉乾燥,寸尺脈沈細,病情未癒,即屬太陰經溫病。
- 少陰經溫病:口乾舌燥且口渴,寸尺脈沈,病情未癒,即屬少陰經溫病。
- 厥陰經溫病:煩悶、陰囊收縮,寸尺脈微緩,病情未癒,即屬厥陰經溫病。
因此,需依據經絡與症狀對症治療。若出現皮膚斑疹,則屬溫毒重症。
治療溫病通常不宜發汗,因發病時間已過,病邪不在體表;即使曾用汗法或瀉下法,病邪亦不在表。醫書明確指出:不惡寒反而口渴者,即為溫病,顯示熱邪由內向外發散,無表證存在。
診治傷寒時,必須清楚掌握各經絡的死證與死脈,逐一辨明,避免臨床時猶豫不決。若見死證,應結合脈象確認;若有疑慮,切勿貿然用藥。即使親友懇求,也不可輕易治療,以免誤診而招致責任。
2. 雜病諸病方法(前引)
3. 死生脈候
陽病熱證不退,反似陰脈,凶。汗後熱退,陰脈,瘥。陰陽諸證,脈平,吉。傷寒咳逆上氣,脈散者,凶。脈浮而滑,身汗如油,喘息不休,水漿不入,身體不仁,乍靜乍喘者,死。汗出發潤,喘不休者,肺先絕也。陽反獨留,體如煙燻,直視搖頭,心先絕也。唇吻反青,四肢濈濈汗出,肝先絕也。
環口黧黑,虛汗發黃,脾先絕也。三部緊盛,大汗出不解者,死。陰陽尺寸俱虛,熱不止者,死。身熱喘粗,見陽脈而燥者,死。汗後微熱不解,未可言死,如轉索者,即日死也。譫語微熱,脈浮大,手足溫,欲汗出,脈暴出者,死也。陰衰欲絕而陽暴獨勝,則脈出,一日陰氣先絕,陽氣後竭,死。
逆冷,脈沉細者,一日死。
死證雖多,至於危極處,無過死也。
凡看傷寒,初學後生,不可輕易治之,治其病之可曉者,缺其不可曉者。胸中證不明白,有一毫疑惑,不可強治,故君子不強其所不能。若不量力,私於親故,或見利而動,輕易玩弄,視人命如草芥,非君子之用心也。謹而敬慎,毋怠毋忽。
初得傷寒一二日,頭痛惡寒皆除,便覺胸中連臍腹注悶疼痛,脈沉有力,坐臥不安,上氣喘促,不候他證,便可用下藥。若頭項強痛,惡寒發熱,每日如此,不可以日數多少,病尚在太陽經,正宜發汗,要在隨所見者,表裡而治之,不必拘於日數也。若煩渴欲飲水,由內水消竭,欲得外水自救耳。
大渴欲飲一升,只與一半,常令不足,不可過飲。若過飲水,重則為水結之證,射於肺為喘,為咳;留於胃為嗌,為噦;溢於脾為腫;蓄於下焦為癃,皆飲水之過也。病若經十餘日以上,有下證者,只宜大柴胡湯,恐承氣太峻。蓋傷寒過經則正氣多虛故也。
病七八日,未得汗,大便閉,發黃生斑,譫語而渴,越婢桃仁湯主之。
病八九日,已經汗下,脈尚洪數,兩目如火,五心煩熱,狂叫欲走,三黃石膏湯主之。
病五六日,但頭汗出,身無汗,際頸而還,小便自利,渴飲水漿,此瘀血證也,宜犀角地黃湯、桃仁承氣湯。看上下虛實,用犀角地黃湯治上,桃仁承氣湯治中,抵當湯、丸治下也。
病六七日,別無刑剋證候,忽然冒昧不知人事,六脈俱靜,或至無脈,此欲汗,勿攻之。如久旱將雨,六合陰晦,雨後庶物皆蘇,換陽之吉兆也。
夫今人治傷寒一二日間,不問屬虛屬實,便用桂枝湯之類以汗之。三五日後,不問在表在裡,便以承氣湯之類以下之,多致內外俱虛,諸變蜂起。大抵病人虛實表裡不同,所以邪之傳變有異,豈可以日數為準。蓋有即傳者,有傳一二經而止者,有始終只在一經者,不必拘始太陽終厥陰也。
傷寒無出於仲景書,但文字深奧,非淺學可彷彿。況其殘缺頗多,晉人作全書詮次,其中不可曉處,十有四五。苟未能統之有宗,會之有元,未易窺測,臨病之際不能無惑。必須破的而後用,又恐病危有所不逮,既不可不救,又不可失之苟且。今備此數事,以備緩急之用,非博雅通醫之所尚。(以上略引東垣先生引舉。)
白話文:
《生死脈象》
陽熱病症持續不退,脈象卻反常出現陰脈(如沈、遲、弱),預後凶險。出汗後熱退且出現陰脈,表示病情好轉。無論陰證陽證,只要脈象平和,皆屬吉兆。傷寒患者出現咳嗽氣逆、脈象散亂無根者凶險。若脈浮而滑,伴隨全身油汗、喘息不止、無法進食、肢體麻木、時而安靜時而喘促者,將面臨死亡。
汗出不止且頭髮濕潤、持續喘息者,是肺氣衰竭的徵兆。陽氣異常獨存(如高熱不退)、全身膚色如煙熏、雙眼直視且搖頭者,為心氣衰竭。嘴唇青紫、四肢不斷冷汗者,屬肝氣衰竭。口周呈現灰黑色、虛汗淋灕且膚色發黃者,是脾氣衰竭的表現。
寸關尺三部脈象皆緊而強盛,即使大汗淋灕仍不退熱者,預後不良。陰陽脈位(寸尺)俱虛而發熱不止者,將致死。身體發熱、呼吸粗重,出現陽脈(如洪、數)且煩躁不安者,病情危殆。發汗後仍有低熱未退,雖不能立即斷言死亡,但若脈象如扭轉的繩索般急促,當日可能喪命。譫語伴隨低熱,脈浮大、手足溫暖、將要出汗時脈象突然暴現者,亦屬死徵。陰氣衰竭將絕而陽氣驟然獨盛導致脈象浮露,一日內陰氣先絕、陽氣後竭者,必死。
四肢冰冷、脈沈細者,一日內死亡。
死亡徵象雖多,但病情危急至極時,終究難逃一死。
治療傷寒須知:
初學者不可輕率施治,應僅處理能明確辨識的病症,對無法確診者寧可暫緩。若對病症有一絲疑慮,切莫勉強治療,君子不強行能力不及之事。若不自量力,或因私情、圖利而草率用藥,視人命如草芥,絕非仁者所為。務必謹慎恭敬,不可懈怠疏忽。
傷寒初期辨治要點:
發病一兩日內,若頭痛惡寒症狀消失,轉為胸腹脹悶疼痛、脈沈有力、坐臥難安、呼吸急促者,即使未見其他症狀,亦可使用瀉下藥。若仍持續頭項僵痛、惡寒發熱,無論病程長短,只要病邪仍在太陽經,即應發汗——關鍵在於隨證施治,不必拘泥發病天數。
患者煩渴欲飲水,是因體內津液耗損,需藉外水補充。極度口渴時,即使要求飲一升水,也只給半升,保持輕微缺水狀態,避免過量。飲水過度可能導致:水氣犯肺引發喘咳;停滯胃部引起呃逆;泛溢脾臟導致水腫;蓄積下焦造成小便閉塞,皆因過飲所致。
病程逾十日以上需瀉下時,宜選大柴胡湯(因承氣湯過於峻猛,過經期患者正氣多虛)。
病七八日未出汗,出現便祕、發黃、斑疹、譫語口渴者,用越婢桃仁湯。
病八九日已發汗瀉下後,脈仍洪數、雙目赤紅、五心煩熱、狂躁奔走者,適用三黃石膏湯。
病五六日僅頭部出汗、頸以下無汗、小便通利、口渴引飲者,屬瘀血證,可選犀角地黃湯(治上焦)、桃仁承氣湯(治中焦)或抵當湯/丸(治下焦),依病位虛實調整。
病六七日無其他危象,卻突然昏迷、六脈沈靜甚至無脈者,此為將出汗之兆,不可攻下——猶如久旱逢雨前天地陰晦,雨後萬物復甦,屬陽氣恢復吉兆。
當代醫者治傷寒常見謬誤:
發病一兩日不辨虛實即用桂枝湯發汗;三五日後不分表裡便投承氣湯瀉下,常導致內外俱虛、變證叢生。須知患者體質與病位不同,邪氣傳變各異,豈能單憑病程日數用藥?傷寒傳變有速傳、傳一二經即止、或始終停留一經者,未必皆從太陽經起、厥陰經終。
傷寒之學根源於張仲景著作,然其文深奧,非淺學者能領會,且原書殘缺甚多,晉人整理後仍有近半難解之處。若未能掌握綱領要旨,臨證必生困惑。用藥須精準中病,但遇危急重症恐延誤救治,此時既不可不救,亦不可草率行事。前述諸法備於緩急之需,非為博學通醫者所推崇。(以上節錄自李東垣論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