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六書》~ 傷寒瑣言卷之一 (12)
傷寒瑣言卷之一 (12)
1. 傷寒變溫熱病論
趙嗣真曰:按仲景論,謂冬月冒寒,伏藏於肌膚而未即病,因春溫氣所變則為熱。夫變者,改易之義也。至此則伏寒各隨春夏之氣改變為溫,為熱。既變之後,不得復言其為寒也。所以仲景云溫病不惡寒者,其理可見矣。《活人書》發於溫病曰陽熱未盛,為寒所制。豈有伏寒既已變而為溫,尚可言寒能制其陽熱邪?又於熱病曰陽熱已盛,寒不能制。
亦不當復言其為寒也。蓋是春夏陽熱已變,其伏寒即非有寒能制其陽熱爾。外有寒邪能折陽熱者,乃是時行寒疾,仲景所謂春分以後,秋分節前,天有暴寒,為時行寒疾是也。三月四月,其時陽氣尚弱,為寒所折,病熱則輕。五月六月,陽氣已盛,為寒所折,病熱則重。七月八月,陽氣已衰,為寒所折,病熱亦微。
是知時行寒疾與溫熱二病,所論陽氣盛衰,時月則同。至於論暴寒之寒,與伏寒已變之寒,自是相違。名不正則言不順矣。仲景又云其病與溫及暑病相似,但治有殊耳,要在辯其病源。寒、熱、溫三者之殊,則用藥之冷熱判然矣。趙氏為《活人書》釋疑曰:《活人書》之可疑者甚多,仲景論亦有可疑者。
如白虎湯,仲景既雲表不解者不可與之,白虎加人參湯證,一曰惡風,一曰惡寒,豈非表不解而復用白虎何耶?蓋惡風曰微,則但見於背而不至甚於惡寒;曰時時,則時或乍寒而不常,是表證已輕,非若前證脈浮緊,發熱無汗全不解者。此則加之大熱大渴,所以用白虎而無疑也。
又曰:仲景論太陽病,得之八九日,如瘧狀,發熱惡寒,熱多寒少,其人不嘔,清便欲自可,一日二三度發,脈微緩者,為欲愈;若脈微而惡寒者,此陰陽俱虛,不可更發汗,更下,更吐也;面色反有赤色者,未欲解也,以其不能得小汗出,其身必癢,宜桂枝麻黃各半湯。
仲景之意,蓋以得病之八九日,如瘧狀,發熱惡寒,熱多寒少十六字為自初至今之證,下文乃是以後擬病防變之辭,當分三截看。若其人不嘔,清便欲自可,一日二三度發,脈浮緩,為欲愈。此一節,乃表和無病。而脈微者,邪氣微緩也,陰陽同等,脈證皆向安之兆,可不待汗而欲自愈。
若脈微而惡寒者,此陰陽俱虛,不可更汗,更下,更吐之。此一節,宜溫之。若面色反有赤色者,未欲解也,以其不能得小汗出,其身必癢,宜桂枝麻黃各半湯。此一節,必待汗而愈也。《活人書》不詳文意,卻將其人不嘔,清便欲自可九字本是愈之證,反以他證各半湯汗之。
又將不可汗、吐、下證及各半湯證語句,並脫略而不言。取此證而用彼藥,汗其所不當汗,何也?若是,可見仲景文法多如此,學者必須反復詳玩,熟觀其意,其例自見,則治不差。故趙氏嗣真曰:仲景之書,一字不同,則治隔霄壤。讀之者可不於片言隻字以求其意歟。
白話文:
《傷寒變溫熱病論》
趙嗣真指出:根據張仲景的論述,冬季感受寒邪後,寒氣潛伏於肌膚而未立即發病,到了春天因溫氣影響,寒氣轉化為熱病。“變”即改變之意,此時潛伏的寒氣會隨春夏之氣轉變為溫病或熱病。一旦轉化,就不能再稱之為寒病了。因此仲景說溫病不惡寒,道理就在於此。《活人書》提到溫病時稱“陽熱未盛,被寒所制”,但既然寒氣已轉化為溫病,怎能還說寒能制約陽熱呢?對於熱病,《活人書》又說“陽熱已盛,寒不能制”,同樣不該再提寒的因素。
春夏陽氣旺盛,潛伏的寒氣已轉化為熱,自然不會有寒制約陽熱的情況。若外感寒邪能抑制陽熱,那是時行寒疫,即仲景所說春分後、秋分前突發的寒邪致病。三四月陽氣尚弱,被寒邪抑制則熱病較輕;五六月陽氣旺盛,被寒抑制則熱病較重;七八月陽氣衰退,被寒抑制則熱病也輕微。由此可見,時行寒疫與溫熱病的陽氣盛衰規律相同,但突發寒邪與已轉化的潛伏寒氣性質不同,若混淆概念則名不正言不順。
仲景還提到,此類病與溫病、暑病症狀相似,但治法不同,關鍵在於辨別病源。寒、熱、溫三者差異明確,用藥的寒熱性質便截然不同。
趙氏對《活人書》的質疑:書中疑點甚多,仲景論述亦有值得商榷之處。例如白虎湯,仲景明言“表不解者不可用”,但白虎加人參湯證中卻提到“惡風”“惡寒”,看似矛盾。實則“惡風”輕微僅見於背部,“惡寒”時有時無,表明表證已輕,不同於脈浮緊、發熱無汗的完全未解之證。此時兼有大熱大渴,故用白虎湯無疑。
仲景論太陽病八九日,症狀如瘧疾(發熱惡寒、熱多寒少),若患者不嘔、二便正常、每日發作兩三次、脈微緩,為將愈之兆;若脈微且惡寒,屬陰陽俱虛,不可再發汗、攻下或催吐;若面色發紅,是未解之象,因未能小汗出而身癢,宜用桂枝麻黃各半湯。
仲景之意是將病程分為三段:
- 不嘔、二便正常、脈浮緩為表和欲愈;
- 脈微惡寒為陰陽俱虛,需溫補;
- 面赤無汗者需發汗而愈。
《活人書》誤解文意,將本屬自愈的證候誤用各半湯發汗,又遺漏禁忌汗吐下的關鍵,實屬不當。
趙嗣真強調:仲景之書一字之差則治法天壤,讀者須逐字推敲其深意。